Ⅰ 贷款买车,用房子做资产证明,房子中途卖掉不违法吧
可以卖出去的,但需要偿还完贷款。
有贷款的房子买卖方式:
1、转按揭
如果二手房买卖还存在贷款未结清的情况,那么买卖双方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可以办理转按揭的手续,转按揭是指房主准备将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个人,从而申请办理贷款的相关变更。但是这种办法的局限性在于很少有银行受理这种业务。
2、购房者先行支付房款
买卖双方如果相互信任的话,双方可以协商利用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先行将房屋的按揭贷款还完,这种模式适合于那种贷款额度较低的房主或者是大部分贷款已经还清,只剩下数目较少的贷款的情况。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买家会同意先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40%。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就可以选择利用买方的首付来把剩余的贷款付清,然后向银行申请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这样就能进行下一步的交易。
3、借款还贷
售房者也可以向周边的朋友和亲戚暂时借钱周转一下,把剩余的贷款还上,在成功办理了解除抵押手续和过户手续以后,顺利将房子卖掉后再将钱还给亲朋好友们,这是一种比较省事而又便捷的办法。也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之后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Ⅱ 要办房屋抵押贷款买车,应该如何办理
一般来说就是说拿你的房本来抵押了,具体的也是要看你房产的具体情况了,如果房产不符合银行的要求的话,那也是做不了的,准备的资料也就是房本了,身份证了,购房合同,收入证明,户口本了,婚姻证明等等了,可以的话去一下六行万通看看吧。去官网上看看,多了解了解。希望可以帮你。
Ⅲ 房屋调配单有法律效应吗
法律分析:房屋的所有权以产权登记为准 。房屋调配单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所起的作用只是调配房屋居住权,并没有处理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Ⅳ 什么是房屋调配单
房屋调配单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所起的作用只是调配房屋居住权,并没有处理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
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公房被拆迁人及其同住成年家属可能面临拆迁后分户的需要,在他们选择住房补偿的情况下拆迁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两套以上的房屋分别予以安置。拆迁单位通过出具住房调配单的方式,将被安置对象分别安置入不同的房屋内。
Ⅳ 房屋调配单能证明什么
调配单是过去分配、调配公有住房时所 用, 以证明当时调配权利人情况。曾经有被拆迁公房的承租人和同住人因为这样的纠纷诉讼到法院,原告要求将全部两套调配房屋视为全体被安置人共同共有,按份分割析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Ⅵ 房屋调配单上主要看受配人
法律分析:房屋调配单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所起的作用只是调配房屋居住权,并没有处理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公房被拆迁人及其同住成年家属可能面临拆迁后分户的需要,在他们选择住房补偿的情况下拆迁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两套以上的房屋分别予以安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Ⅶ 银行信用贷买车需要用到房屋备案表和购房合同正常吗
正常。
如果是个人去银行申请贷款,主要是携带能证明个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居住证明等。
另外还要准备证明自己还款能力的资料: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资产证明(社保公积金、按揭房、全款房、寿险保单、车、理财、大额存单)等。
Ⅷ 房屋调配单丢失怎么办
1.房屋调配单不能直接改成购买人的名字,但最终可以改成他儿子的名字,手续麻烦。 2.过户的税负差别不大。商业用房买方缴纳3%的契税(普通商品房是1.5%)和0.05%的印花税;卖方交5.5%的营业税和0.05%的印花税以及1%的个人所得税。 由于房子的产权现在没有落实,虽然从你的所述看产权最终可以解决,但在解决产权之前不具备交易的基本条件,其严重程度是:这种涉及产权的官司可能没完没了,房产证可能遥遥无期。 结论:该房产目前不具备合法交易的基本条件。 不明之处发信息。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Ⅸ 什么是住房调配单,起什么作用
住房调配单是过去分配、调配公有住房时所用,以证明当时调配权利人情况。
拆迁单位通过出具住房调配单的方式,将被安置对象分别安置入不同的房屋内。问题是,被安置人仅对自己所受配的房屋享有权利,还是所有被安置人对所有受配的房屋都共同享有权利呢?
曾经有被拆迁公房的承租人和同住人因为这样的纠纷诉讼到法院,原告要求将全部两套调配房屋视为全体被安置人共同共有,按份分割析产;
被告认为安置时房屋调配单已经起到区分产权的作用,拆迁单位已经根据被安置人的意见分别调配房屋进行安置,各被安置人只能对自己受配的房屋享有权利,无权要求分割其他被安置人的房屋。
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的理解和适用,原告认为该条明确规定“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
从字面上就能明显判断出所有安置房屋归所有被安置人共同共有,而拆迁单位的房屋调配单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所起的作用只是调配房屋居住权,并没有处理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
(9)贷款买车房屋调配单好不好使扩展阅读:
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所有人出租房屋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授权或委托房屋经营机构出租的,须办理授权或委托手续。
第十六条公有居住房屋受配人在办理租用手续时须持住房调配单和户口簿,在一个月内向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出租人应在收到住房调配单十五天内发放《租用公房凭证》。
《租用公房凭证》是公有居住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合法凭证。承租人凭《租用公房凭证》向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手续。
《租用公房凭证》由市房管局统一印制。
对未发放《租用公房凭证》的原承租人,由出租人分期分批补发。
第十七条租用公有非居住房屋的租赁双方应订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租赁房屋的座落、部位、面积、设备、用途、月租金、租赁期限、维修责任、违约责任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议定。按规定调配(以下简称调配)的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十年。
调配的非居住房屋受配人在办理租用手续时,须持其上级单位或市房管局的房屋调配使用单;中央和外省市单位驻沪机构和企业还须持市或区、县人民政府协作办公室批准设置机构或开办企业的文书。
调配的公有非居住房屋受配人,凭房屋调配使用单在一个月内向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出租人应在收到房屋调配使用单的十五天内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对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原承租人,由出租人通知其在规定期限内订立租赁合同;承租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另行约定签订租赁合同的期限。逾期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即终止租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