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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公积金贷款与缴费年限

发布时间:2022-11-17 12:44:44

① 贵阳公积金2021年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取消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限制

原政策: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结清满一年(含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新政策:缴存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二、降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原政策: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

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含),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5%,

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新政策:统一了商品房(期房、现房)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标准:

缴存职工家庭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调整贷款年限认定标准

原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中可贷年限最长的一方计算。

新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按照主贷人可贷年限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贵阳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可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降低至5%以下、2%(含)以上。

(一)经营亏损一年(含)以上,且提交申请前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

(二)按现行规定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单位生产、发展有较大影响,且被政府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

(三)已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一)濒临破产、已停产的;

(二)已连续三年批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上一年已批准缓缴,目前经营仍然亏损且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

(三)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含)以上,且提交申请前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

(四)被政府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

(五)已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

②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和交的年数有关系吗

1、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交纳的年限没有关系,如果你要公积金住房贷款,要求连续交纳满一年(有些地方是半年)才能申请;贷款的额度与你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有关,一般规定是余额的30 倍(最高不超过30万)如果你公积金帐户内有8000元,8000*30=24万(你的最高贷款额度); 2、公积金使用(特别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限于缴纳公积金的所在地。 3、即将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贷款的年限有规定,即:退休后可延长5年。目前国家规定男60、女55周岁退休,如果一男职工今年58岁,那他的最长贷款年限为60-58+5=7年,以此类推。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发展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③ 2020年贵阳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比例计算公式说明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那么贵阳地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呢?本文我带你一起了解关于2018年贵阳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比例计算公式说明,希望对你有帮助。

1.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还款能力(按最高不超过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的30%测算)和借款年限、公积金缴存余额等予以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工资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职工,加上(夫妻)缴存余额×5倍。计算公式中“职工(夫妻)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应付房款的剩余价款及规定比例,且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50万元。

贵阳公积金提取额度

1 、职工本人及配偶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偿还住房贷款的,夫妻双方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或共贷人)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一年还款本息总和;提前偿还贷款的,提取本人及配偶(或共贷人)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息总和。

3、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支付商品房房租的提取上限标准为最高不得超过13400元。

④ 贵阳公积金贷款最长能贷多久年限与这些因素有关!

贵阳是一个经济发展快速的城市,不少人在这里工作、生活,很多人都想在贵阳买房,公积金贷款是不错的选择,那么贵阳公积金贷款最长能贷多久呢?贷款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

1、年龄要求
以所购新建造的住房作抵押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房屋剩余年限
以借款人第二处房产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发放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
3、到期日
用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或银行定期存单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者确定贷款期限;
4、保证
以保证方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5、退休年龄
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总之,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各地方不同,如果大家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最好提前咨询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免影响买房。

⑤ 贵阳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1.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12个月×30%(还款能力系数)×货款年限+借款人缴存余额×5倍。此处借款人为单职工缴存家庭时,按单人计算;双职工缴存家庭的,按夫妻双方共同计算。2.最高额度:借款人为单职工缴存家庭时,不得超过50万;双职工缴存家庭不得超过60万。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⑥ 贵阳市公积金缴存多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需要借款人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公积金。
一、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的居住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件;
2.连续缴纳过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缴纳公积金的时间要长于一年时间;
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工作正当,职业正式,经济良好,收入稳定;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证明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材料有:
1.如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第二代身份证件、居民居住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身份的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证明,抵押物所有权证明,借款人允许同意作为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有效文件和资料,以便审核。

⑦ 公积金贷款年限和年龄

公积金贷款年限一般不超过30年。公积金贷款需要年满18周岁,同时贷款最大年龄是65岁。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⑧ 公积金贷款缴费年限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过职工及其配偶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⑨ 公积金贷款年限和年龄

【法律分析】: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

2、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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