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西安公积金贷款额度
西安 公积金贷款 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贷款 额度是多少?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西安 住房公积金贷款 指南,欢迎阅读! 西安 住房公积金 贷款指南 贷款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贷款流程相应简化 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 身份证 件;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 公积金 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四)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五)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1、一手房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对借款人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查,并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3)由担保 公司 提供贷款担保的,受托银行应当将 借款合同 及有关证明材料转交担保公司。4、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办理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和 反担保 有关手续。 (4)以有价证券 质押 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受托银行收押保管。 (5)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办结证明或受托银行出具的质押办结证明,开具贷款划拨通知书。受托银行凭贷款划拨通知书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发放贷款。 2、西安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材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 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借款人 婚姻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单身,需提供单身声明); (三)合法的 购房合同 、协议原件; (四)购房首付款凭证及复印件;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资金证明;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 (六)借款人 征信 报告; (七)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八)其他相关资料。 贷款额度 (一)贷款额度 1.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70%。 2.精装修房屋和房价明显高于本地区市场平均水平的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60%。 3.第 二套房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50%,贷款利率在当年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1倍。 4.第三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 公积金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 相关阅读:西安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7月10日起最高可贷75万元 注意: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二)贷款期限 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 2.购买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2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 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 退休年龄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确需延长贷款期限的,经本人申请并通过特别预审批,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三)贷款利率 2016年度西安市贷款基准利率为: 首套住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 (2)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 注:二套房贷款利率在 首套房 的基础上上浮10%。 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30年,且贷款期限加主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规定年龄(男职工为65周岁,女职工为60周岁)。 贷款还贷 (一)正常还贷: 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自银行划款之日的次月起进入还款期,在每月还款日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偿还贷款本息: 1. 等额本息 还款方式(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相关阅读:西安公积金冲还贷办理指南 (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以在贷款发放半年以后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提前偿还贷款应当向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1.提前全部还款的,应在归还当期贷款本息的同时结清全部剩余贷款本金。 2.提前部分还款的,按照剩余本金、剩余期限重新计算以后的月应还本息额。 还清贷款本息后,应及时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手续、受委托银行将质押的有价证券退还借款人。 注:借款人提前还款,此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不再调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贰』 陕西省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精神,现就开展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业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异地贷款实施范围
异地贷款实施范围包括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
二、异地贷款条件
(一)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的职工,在省内缴存地所辖范围以外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贷款地中心)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住房贷款。
(二)异地贷款的资格认定、审批要件、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执行贷款地中心的相关规定。
(三)职工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中心和贷款地中心申请两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缴存地中心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还款期内不能再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三、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地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向缴存地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缴存地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授权,对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异地贷款标注,暂时冻结其他使用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
(三)借款申请人持《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和贷款地中心规定的材料,向贷款地中心或其受托经办银行提交申请。
(四)贷款地中心受理并审核。贷款地中心通过缴存地中心住房公积金网络查询系统和职工提供的贷款材料核实职工信息,必要时可委托缴存地中心协助有关资信调查,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核,最长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给予贷款的决定。经审核同意贷款的,按贷款地中心贷款流程办理贷款手续,并将办结情况反馈缴存地中心;审核未通过的,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申请人和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解除异地贷款标注。
四、异地贷款偿还
(一)借款人办妥贷款手续以后,依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二)借款人可每年凭借款合同、还贷明细,向缴存地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结清。异地贷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的,按缴存地中心的提取要求办理。
五、职责分工
(一)贷款地中心及其受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异地贷款的基金来源为贷款地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产生的贷款利息收入归贷款地中心所有,贷款风险由贷款地中心承担。因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获得的贷款,一经发现,贷款地中心有权取消其贷款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缴存地中心依据归集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便利,积极协助贷款地中心进行贷款申请的资信调查及贷后逾期还款的催收和清收。异地贷款借款人还款逾期三期以上的,贷款地中心可向缴存地中心发送协助催收函,缴存地中心应予协助,并将催收贷款情况书面回复贷款地中心;贷款逾期六期及以上或因逾期造成借款合同被解除等情况,缴存地中心应在收到贷款地法院判决书及协助转账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将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到贷款地中心。
(三)因缴存地中心提供信息不实造成的贷款风险,由缴存地中心向贷款地中心一次性偿还该笔贷款未还的本金、利息及罚息,贷款地中心将相应贷款房屋抵押权利、债权一并转移给缴存地中心。
(四)缴存地中心应确保异地贷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异地住房贷款的本金、利息及罚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之前,如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发生停缴、断缴等情况,缴存地中心应查明原因,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贷款地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完善服务网络信息系统,为开办异地贷款提供业务宣传、相关表格下载、信息查询等便利,要充分利用网络和电子信息档案等新技术手段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异地贷款审查办结时限。
(二)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明确异地贷款联系人,履行异地贷款相互配合联络职责。如联系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报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予以更新。
(三)根据本通知精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制定当地异地贷款实施细则,并报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备案。
『叁』 购房知识:陕西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及条件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
一、陕西省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
贷款对象为住房公积金按月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认可省中心的担保方式(抵押+阶段性担保)。组合贷商业贷款部分按照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四)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并支付不低于贷款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具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
(五)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贷二次);
(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1.借款申请人单人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时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
2.核定借款申请人配偶收入时,已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未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按实际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收入证明,并出具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
3.首付比例
(1)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144 (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建筑面积在144 以上的首付款不低于30%;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建筑面积144 (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建筑面积在144 以上的首付款不低于55%。精装修房屋和房价明显高于本地区市场平均水平的房屋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贷款额度为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总额的60%。
(3)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求,目前为不低于30%。
(二)贷款期限
1.购买、建造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后5年。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年龄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女55岁,男60岁。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或延迟退休的,需提供相关单位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
2.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3.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过30年。
(三)贷款利率
1.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现行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的(含5年)年利率2.75%,5年以上的年利率3.25%。办理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在标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组合贷中商业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还款期间如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于下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重新计算月还款额。
3.贷款期限为一年的,执行借款合同约定利率,借款期内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作变动。
三、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已婚职工应一并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三)购房首付款凭证,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四)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或协议。
(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非本中心缴存的,需要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及近12个月内缴存明细(配偶工作单位未缴纳公积金且收入参与还款,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近6个月符合条件的工资流水)。
(六)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印章(1.6x1.6cm正楷方章)。
(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双方的征信报告。
(八)购买二手房还须提供:1.《西安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2.《西安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首付款入账凭证》;3.所购房屋产权证明;4.省中心无偿提供的房屋价格询价单或省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九)组合贷还须提供商业银行所认可的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
(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贷款偿还
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方式包括:
(一)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即贷款期内以每月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
(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也称利随本清方式,即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三)住房贷款发放6个月以后,借款人可随时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贷款,其中提前部分偿还贷款限3次。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时,可以选择“期限不变重新计算月还款金额”或“月还款金额不变自动缩短还款期限”任意一种方式。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
(四)组合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还款方式应当一致。贷款发放6个月以后,可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组合贷款。提前部分偿还时,公积金贷款部分和商业贷款部分按贷款比例分别偿还。
个人住房贷款以1万元为例月偿还本息测算表附后。
五、贷款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
(一)咨询和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在省中心受托经办银行(受托经办银行地址、电话等可在省中心网站查看)咨询办理程序,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向经办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材料,银行受理审核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中心审核8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担保公司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放款环节3个工作日内完成。
注: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六、注意事项
(一)为了保证借款申请人早日获得贷款和使用贷款资金,缩短审核时间,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相关政策法规,并保证申请资料真实、完整、可靠。
(二)申请借款金额和期限时,在符合贷款政策的前提下,要考虑自身的还款承受能力,要求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且偿还借款本息及家庭负债后的生活费每月不得低于1500元,以保证还款后不影响家庭日常生活。
(三)未办理西安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的二手房贷款,受托银行收到担保方出具的《担保办结通知单》后,需将借款划入担保方指定的账户,由担保方根据相关协议支付房款,不得将借款转入第三方账户。
(四)单位职工团住房、职工集资建房等批量办理个人购房借款的,单位可直接与省中心资金部联系,我们将与承办银行提供上门服务。
(五)个人住房借款事项的具体规定,可查阅省中心网站公积金贷款业务专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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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陕西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多少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最高为75万,其中单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并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夫妻双方缴纳公积金,并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5万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伍』 西安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西安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70万。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二、公积金贷款年限
新建商品房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二手房为20年。男职工最长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贷到60岁。
三、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4.00%,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陆』 陕西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多少
申请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的为西安公积金,并且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账户按月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从贷款申请时先前推12个月),且缴存账户状态正常;账户余额决定最高贷款额度,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50%。还需提供征信报告综合审批。
一、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不足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三、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外地转入公积金,外地缴存时间和西安缴存时间没有断缴的,时间和余额均可累加;出现断缴的,只累加余额。职工出具转移单复印件,公积金缴存系统里外地转入的余额显示必须是“外部转入”。
账户余额超出两万元以上: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5倍)×缴存时间系数。
『柒』 西安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
西安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
贷款条件及额度
申请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的为西安公积金,并且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账户按月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从贷款申请时先前推12个月),且缴存账户状态正常;账户余额决定最高贷款额度,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50%。还需提供征信报告综合审批。
一、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不足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三、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外地转入公积金,外地缴存时间和西安缴存时间没有断缴的,时间和余额均可累加;出现断缴的,只累加余额。职工出具转移单复印件,公积金缴存系统里外地转入的余额显示必须是“外部转入”。
账户余额超出两万元以上: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5倍)×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方:
借款人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系数
12个月(含)≤缴存时间≤36个月×1
缴存时间 > 36个月(累计36个月)×1.2
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单位若按1800作为基数缴纳公积金,贷款后月还款不能超出月缴存基数的50%。
『捌』 西安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和额度
贷款条件
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四)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五)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1、一手房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对借款人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查,并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3)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受托银行应当将借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转交担保公司。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办理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和反担保有关手续。
(4)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受托银行收押保管。
(5)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办结证明或受托银行出具的质押办结证明,开具贷款划拨通知书。受托银行凭贷款划拨通知书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发放贷款。
2、西安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材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原件;
(四)购房首付款凭证及复印件;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资金证明;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
(六)借款人征信报告;
(七)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八)其他相关资料。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
1.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70%。
2.精装修房屋和房价明显高于本地区市场平均水平的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60%。
3.第二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50%,贷款利率在当年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1倍。
4.第三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不予受理。
注意: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二)贷款期限
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
2.购买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2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
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确需延长贷款期限的,经本人申请并通过特别预审批,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三)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一月一日,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还贷
(一)正常还贷:
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自银行划款之日的次月起进入还款期,在每月还款日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偿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以在贷款发放半年以后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提前偿还贷款应当向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1.提前全部还款的,应在归还当期贷款本息的同时结清全部剩余贷款本金。
2.提前部分还款的,按照剩余本金、剩余期限重新计算以后的月应还本息额。
还清贷款本息后,应及时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手续、受委托银行将质押的有价证券退还借款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玖』 西安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政策包括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贷款程序、贷款担保、贷款偿还、贷款风险分类、贷后检查、逾期贷款的管理与处置、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贷款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监督管理以及附则等。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政策性住房贷款。职工购买的自住普通住房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等。公积金贷款由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中心作为公积金贷款的债权人,委托商业银行作为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购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
1、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不足5000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
2、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
3、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35万元。
4、外地转入公积金,外地缴存时间和西安缴存时间没有断交的,时间和余额均可累加;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拾』 陕西省境内异地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序及贷款额度
根据现行政策,住房公积金只是针对于地方性的福利正常,跨市、跨省市不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但你可以凭借在异地的购房合同将公积金余额提取出来!同时在异地采用商业贷款的形式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