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武汉市公积金上限
武汉公积金上限是90万,具体如下:
1、原先首套(含组合贷款公积金部分)最高额度70万元,现在最高90万元;
2、二套(含组合贷款公积金部分)原最高额度50万元,现在最高额度70万元;
3、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额度等于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除以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加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除以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乘35%乘12个月乘贷款年限;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4、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是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加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乘20倍乘缴存时间系数。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⑵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可放宽至80%);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可放宽至8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法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⑶ 武汉公积金最多贷款多少
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70万元。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包括商转公),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2、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10月9日截图自武汉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意事项:
1、若您仍有疑问,您可以通过拨打12329热线进行咨询。
2、武汉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按照《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执行。借款人及配偶其中一方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的,或者借款人及配偶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异地贷款时,贷款额度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