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积金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年限在1到30年之间,并且不能长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要根据房屋的类型、申请者年龄、贷款种类等才能确定,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一般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最长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产权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长不得超过10年。
第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除了与购买房屋对象有关,还有申请者自身的年龄有关。大部分地方都规定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第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还与贷款种类密切相关,如果申请者的贷款种类为“商业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模式,那么二者的贷款年限必须一致,也就是说此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一般最长不超过20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要计算具体的年限还有一些其他的相关规定,详细规定如下:
1.贷款人购买的是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2.贷款人购买的是私产住房的,则贷款年限不能超过20年。
3.贷款人如果购买二手住房,房屋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
4.贷款人是建造、翻建和大修自有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年限不得超过10年。
『贰』 公积金贷款年限
公积金贷款年限为最高30年,以夫妻双方年龄大的为准,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70年,且与楼龄也有关系,砖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47年,钢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57年。
积金贷款额度按级别规定,A级最高能贷80万,AA级最高能贷92万,AAA级最高能贷104万。
具体贷款额度为:
一是不得超出个人还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缴存额/借款人公积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二是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
三是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备偿还贷款本息后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
『叁』 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是多少
1、整年计算,最短1年,最长30年;
2、男职工可计算至65周岁,女职工可计算至60周岁,即男职工50岁,贷款年限最长15年;
3、不得超过住房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即使用权总计70年,贷款时住房若只剩20年使用权,则贷款年限最长20年;
4、贷款人如果购买二手住房,原则上房屋贷款年限一般最长不超过20年。
注意,贷款年限因各地政策不同,可能存在些许差异,具体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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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间均符合规定期限。一般借款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9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2、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该购建等行为发生在一年以内。
3、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提供符合经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
6、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工申请贷款应当符合个人信用审查标准。对申请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共同承诺还款人)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等个人信用信息,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予贷款:
1、贷款当前。
2、贷记卡当前。
3、准贷记卡存在透支180天以上未还记录(含卡费、年费)。
4、贷记卡存在近12个月内未还还款额次数超过6期记录(含卡费、年费)。
5、单笔贷款存在近24个月内连续超过6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或累计超过10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
6、单笔贷款存在累计超过24期记录。
7、贷款存在担保人代还记录。
8、近24个月内贷款存在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
9、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10、有骗提、骗贷记录。
11、其他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肆』 公积金贷款年限和年龄
【法律分析】: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
2、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伍』 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多少年
公积金贷款年限的规定具体如下: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一般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购买私产住房的,最长不得超过20年;
3、购买公有现住房产权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长不得超过10年;
4、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除了与购买房屋对象有关,还有申请者自身的年龄有关。大部分地方都规定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公积金贷款流程具体如下:
1、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
2、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
3、中心进行审批;
4、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
5、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6、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
7、中心核准发放;
8、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陆』 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是多少
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的5个自然年度。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单位按规定,按时、足额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在申请贷款时,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满6个月,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借款人在当地市辖区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5、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6、借款人购买期房,用拟购买的期房作*押的,须有符合规定条件并具备担保资格法人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或借款人同意用本市产权明晰的其他住房提供押担保;
7、借款人办理质押的,按规定到指定的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并办理质押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柒』 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算
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有以下几点:
1、贷款人购买的是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年;
2、贷款人购买的是私产住房的,则贷款年限不能超过二十年;
3、贷款人如果购买二手住房,房屋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五年;
4、贷款人是建造、翻建和大修自有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年限不得超过十年。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