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贷款买车出交通事故理赔必须先把贷款还清吗
贷款买的车出交通事故理赔,
不需要先把贷款还清,
即使车贷没有还清,保险公司也需要正常理赔。
② 车子还在还贷款,车主因别的事被判刑,车被查封,请问该怎么办
车子还在还贷款,车主因别的事被判刑,车被查封,请问应该怎么办?贷款还是应该继续还呀,因为毕竟这车子的贷款的话,是你使用车子他他需要还的钱
③ 帮别人贷款买车出了事故自己用负责吗
法律分析:需要。车主把车借给别人,出事故后,车主应该承担责任。从法律上来讲,借车这事本身是有风险的,作为车主,是有连带法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④ 个人贷款被起诉贷款买了车出了事故,但是对方没有买全包
贷款购买的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后的保险理赔,还是和普通保险理赔一样,只不过保险理赔的金额支付到本人的,需要办理一个贷款银行的证明。1.车辆在贷款购买以后,银行会办理车辆的贷款抵押手续,而且,会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办理贷款的商业银行。这样,车辆发生意外以后,银行可以确保银行贷款的合理收益。2.车辆发生保险,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将保险理赔的款项支付到第一受益人,所以,被保险人在支付保险损失费用以后,要把保险理赔的金额支付到本人的,需要办理一个贷款银行的证明。3.证明需要明确商业贷款人已经按时支付每个月的贷款还款,银行同意保险理赔的金额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4.保险公司在收到这个证明材料以后,会把全部的保险理赔金额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⑤ 贷款买车后,还贷期内,车辆出事故,对方全责,可以把修车费用给修车厂吗
首先贷款买车只是对方对其所有的车辆的一种状态,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对方车辆有购买交强险及商业险第三者保险,贷款买车不会影响到保险的理赔,只有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才会导致商业险拒赔情况:
1、无证驾驶,醉驾,毒驾,逃逸;
2、车辆没有正常年检;
3、如果对方是营运车辆但司机没有营运证或者营运证过期;
⑥ 借名买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一些人在购买车辆的时候会去借用他人的名字,结果在买车之后行驶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这时候车辆上登记的是其他人的名字,发生事故的车主又是另外一个人,这时候责任承担在谁就非常令人好奇了。我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借名买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借名买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由驾驶员或者实际车主承担责任,名义车主没有责任,因为名义车主对车辆没有实际控制权,没有从车辆的营运中获得利益。
这种情况类似于借用车辆,所以,名义车主不需要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借名买车的风险
借名买车中,借用人即实际使用人对其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行为难逃其责,而被借用人即名义车主在有过错的情况下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将购车指标出借给他人购买车辆潜藏着一定的风险,负有较高的注意和审查义务。
1、借名人的风险
一是被借名人事后否认借名购车事实的存在,拒绝履行借名协议,在借名人符合购车条件,摇号中签后,拒绝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二是被借名人在指标转让或租赁期间因自身需要购车或规避自身风险等其他原因而改变主意,需要该指标,要求借名人返还车辆(指标)。
三是借名购车协议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购车指标属于一种许可资格,并非物权法保护意义上的物,所以,是不可以作价买卖的。因借名购车违反了相关政策,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审判实践中,存在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可能。
四是车辆因登记人(被借名人)涉诉而被查封或执行处分的风险。
2、被借名人的风险
一是登记在被借名人名下的车辆由借名人实际占有使用,无法对车辆进行有效控制,可能在发生车祸时与借名人(驾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能因为借名人的过错承担违章罚款、车辆保险等方面责任;
二是丧失个人信用的风险,对于借名后贷款买车的情况而言,借名人是实际还款人,被借名人是名义还款人,若借名人逾期偿还贷款,就有可能对被借名人(名义还款人)造成信用损失;
三、被借名人收到行政处罚的风险。如根据《 北京 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小客车指标仅限本人使用,对于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出借的行为,指标管理机构收回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借名买车是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风险,建议大家在买车的时候最好是用自己的名字,也不要借用自己的名字给其他人买车。对于借名买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产生的责任是谁来承担上有争议,在上面就有许多律师可帮助到你解决。
@2019
⑦ 分期购买的货车出了交通事故应怎样处理
法律分析:分期付款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一种消费潮流,我们所熟知的分期付款买车,实际上是所有权保留的一种买卖方式,在购车人付清全部车款后。车辆的所有权才会转移给购车人,那么在贷款还清之前发生交通事故的,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批清弊春复的方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因购车人虽未取得车辆的所有权,但其是车辆的实际控制人,在此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卜团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答耐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⑧ 按揭买车出了交通事故由谁来承担责任
分期付款的车发生交通事故由车主来承担赔偿责任,责任的划分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⑨ 贷款买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贷款怎么处理
全款买车,出了事故后,保险公司会按保险合同进行赔付,赔付的对象自然是买车的车主。不过贷款买车就有所不同了。
银行在发放个人汽车
时,会要求保险单上填写的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一旦车辆发生事故时,一般来说是贷款银行将作为受益人获得保险公司赔付。不过这里也分两种情况:
1、理赔金额较小
对与较小金额的理赔,贷款银行与保险公司通常会达成默契或约定,保险公司直接将理赔款项赔付给借款人而非银行,这这金额一般在3000以下,具体看银行而定。
2、理赔金额较大
对于较大的理赔款项,保险公司就需要征求贷款银行的意见。如果贷款银行要求获得赔付,保险公司会将款项赔付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将赔付款项直接偿还贷款人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如果车辆报废,保险公司的赔付不足以偿还贷款,贷款人是需要继续偿还剩下的贷款的。
⑩ 借名买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驾驶员或者实际车主。借名买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由驾驶员或者实际车主承担责任,名义车主没有责任,因为名义车主对车辆没 有实际控制权,没有从车辆的营运中获得利益。 这种情况类似于借用车辆,所以,名义灶早车主不需要承担责任。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 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借名人的风险
1是被借名人事后否认借名购车事实的存在,拒绝履行借名协议,在借名人符合购车条件,摇号中签后,拒绝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2是被借名人在指标转让或租赁期间因自身需要购车或规避自身风险等其他原因而改变主意,需要该指标,要求借名人返还车辆(指标)。
3是借名购车协议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购车指标属于一种许可资格,并非物权法保护意义上的物,所以,是不可以作价买卖的。因借名购车违反了相关政策,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审判实践中,存在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可能。
4是车辆因登记人(被借名人)涉诉而被查封或执行处分的风险做吵。
二、被借名人的风险
1是登记在被借名人名下的车辆由借名人实际占有使用,无法对车辆进行有效控制,可能在发生车祸时与借名人(驾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能因为借名人的过错承担违章罚款、车辆保险等方面责任;
2是丧失个人信用的风险,对于借名后贷款买车的情况而言,借名人是实际还款人,被借名人是名义还款人,若借名人逾期偿还贷款,就有可能对被借名人(名义还款人)造成信用损失;
3被借名人收到行政处罚的风险。小客车指标仅限本人使用,对于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出借的行为,指标管理机构收回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纯辩侍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