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合肥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1、公积金贷款额度
(1)最高额度:个人45万,夫妻两人55万。(2)2020年9月1日发布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个贷率来设定预警等级。(个贷率人贷款余额/缴存余额)(3)贷款额度确认标准
新增计算方式:贷款额度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连续缴存1年以内(含1年),倍数0;续缴存1-2年(含2年),倍数5;连续缴存2年以上,倍数0;余键运额不足1万元,按照1万元计算。
2、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合肥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
3、公积金贷款年限
(1)可贷最长年限0年。
(2)可贷年限0-房龄(竣工日期)
(3)可贷年限定退休年龄(男60/女55)-实际年龄+5
三个方面取最小值。按照最新政策,新房是可以贷款30年的,而二手房因为房龄,贷不了30年。
(4)市直公积金贷款,房龄不能超过20年(2000年);省直公积金贷款,房龄不能超过30年(1990年)4、公积金贷款利率
(1)首次贷款,基准利率(3.25%)
(2)二次贷款,利率3.575%。
5、公纤亮碧积金认房认贷
(1)认房:家庭名下在合肥市区的房产套数,两套及以上,不能申请贷款。
(2)认贷:家庭名下在全国范围内公积金贷款次数毁举达到2次,不能申请贷款。
6、公积金贷款次数
(1)最多2次。
(2)婚前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后合并记入家庭贷款次数。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次数记入当事人贷款次数。
7、异地公积金贷款
(1)异地公积金不能在合肥贷款。
(2)在合肥连续缴存满半年后,可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3)异地公积金,若能和合肥公积金连续,缴存月份可叠加,余额可叠加。
(4)异地公积金,若不能和合肥公积金连续,缴存月份不能叠加,余额可叠加。
法律依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五、预警信息发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初向社会公布个贷率,当个贷率连续两个月达到一定区间时,从第三个月开始向社会公布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并从公布次月起执行。预警等级及相应调控措施,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住建厅备案。
㈡ 合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合肥二手房龄与申贷年限之和不得超过3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㈢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必须在合肥市连续缴纳公积金贷款一年以上。
2、申请人所购买的房子必须和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市城建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有按揭贷款方面的协议,也就是说所购买的商业住房必须和银行有公积金贷款合作关系。
3、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额不得低于房价的30%,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额不得低于房价的60%,并且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的利率是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4、申请人及其配偶如果正常缴纳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为35万元。如果申请人只是单方按照规定缴纳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
5、公积金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㈣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各相关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家庭刚性住房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一、提高首套首次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
家庭首次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
二、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不超过20年,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加房龄由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到最长不超过40年。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㈤ 合肥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是多少
经常有用户来问我,合肥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是多少?为此给大家总结一下:㈥ 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
合肥 市 公积金贷款 可通过 安徽 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核对所购楼盘信息及可贷额度后(申请时无需上传电子档案),再携带 身份证 和其他资料至中心 贷款 业务受理点提出申请。关于合肥市 公积金 贷款怎么贷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核对所购楼盘信息及可贷额度后(申请时无需上传电子档案),再携带身份证和其他资料至中心贷款业务受理点提出申请: 1、贷款人至中心领取或通过网站下载《 住房公积金 担保贷款 申报表》、贷款须知、 收入证明 等有关表格。 2、持相应材料到公积金中心贷款业务窗口办理贷款手续,完成录入、签订《 借款合同 》,并办理房产他项权利申请、住房抵押担保手续。 3、贷款受理后,管理中心复核人员完成贷款初审。 4、受委托贷款银行调查客户资信、房查等情况后,通知相关单位到 不动产登记 机构办理(预)抵押登记。 5、在预抵押(或他项权证)办妥后,管理中心(以管理中心确认为准)完成贷款审批,承办银行到中心划款,发放贷款并通知借款人。 二、合肥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 条件 1、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居住身份证明、 户口 薄;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借款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滞纳欠(缓)缴情况,且连续交纳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4、具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其他资料,自筹资金支付的购房首期付款,达到规定比例; 5、借款人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三、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 以上就是对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的回答,有过购房经验的购房者可能会知道,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计算都是按公积金账户余额乘以一定倍数来计算的。所以,公积金账户余额和 公积金贷款额度 成正比关系。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商业银行 委托贷款 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祥圆,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 住房公积金 项下委托贷款。 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在现金管理服务中,受企业集团客户委托,以委托贷款的形式,为客户提供的企谨消塌业集团内部独立法人之间的资金归集和划拨业务。 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受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代为发放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桥岁。
㈦ 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就是人们常说“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枯饥,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对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3)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5、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含蚂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额度和利率基本要求:
1.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2.借款人在最没老返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
3.最长期限: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4.贷款的具体数额和年限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还款能力而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㈧ 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和公积金最低标准规定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那么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合肥公积金贷款最低标准是如何的呢?本文我为你介绍关于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发放的相关知识。
一、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最高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最长期限: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也可登录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hfgjj.com公积金计算器栏,点击进入,输入个人信息进行详细计算。若还有其它问题,可来电咨询(公积金热线12329或政府热线电话12345)。
二、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1、合肥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是55万元。如果是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是45万元;
2、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的70%;
3、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管理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4、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是30年,而且申请人的贷款年限加上年龄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5、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五年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为2.75%;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
6、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是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这两个还款方式申请人可以自己选择;
7、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钱,需要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㈨ 合肥公积金上限是多少
合肥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45万。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拓展资料: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20%;贷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肆态绝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同样贷闭或款金额和还款年限有那些规定?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能节省数万元利息。以一套40万的房屋为例,贷款28万。若商业贷款年限为25年,则月均还款1721元,25年付款总额516300元,支付利息总额高达236300元。而同样是年限25年的公积金贷款裂姿,月均还款1548元,25年总还款464400元,支付利息总额184400元,比起商业贷款而言,每月能少支付173元月供,25年共节省利息支出近51900元。
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数额,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不仅还款时间短,还款利息更少了许多。同样的,28万元贷款,若同样以1721元/月的金额还款,商业贷款还款300个月,历时25年,支付总额达516300元,支付利息236300元。
综上所述而公积金贷款在还款到第251个月,即在第21年时,全部本金及利息就已经还清,支付总额430715元,支付利息仅150715元,比商业贷款节省利息支出85585元。合肥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45万。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