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湖南公积金3万元可贷款额度
在湖南地区要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额度计算的方法有4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如果还贷能力较强,可以以月工资总额和月缴费总额乘以还贷系数来确定额度。关于湖南3万公积金贷款数额的问题,下面由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一、湖南3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有以下四种方式计算贷款的数额:1、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2、以房屋价格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3、按照贷款最高额度计算: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可按当地最高个人额度贷款;4、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有关系,根据占比来确定n的倍数)。二、湖南公积金购房贷款流程1、贷款申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真实完整的唤差申请资料,并配合省直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进行贷款审核。2、贷款受理:省祥皮直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对于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贷款申请应予当场受理;不符合条件或申请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将原因告知借款人。3、贷款审批:省直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应当结合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家庭收入与债务、个人征信、购房情况等,对其偿还能力和风险程度等进行全面审核,在6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批并将结果告知借款人。4、合同签署:省直中心、受委托银行、担保人与借款人(及配偶)、抵(质)押人共同当面签署《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或《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5、抵(质)押登记:借款人(抵押人或质押人)按省直中心要求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将《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书》或质押证明交存于省直中心保管。6、贷款发放: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经省直中心核验抵押权证后,于3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贷款。三、湖南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以上就是和宴皮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湖南地区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的过程中,一般都是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局申报的,在申请的过程中,如果符合条件规定的,大概在三天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得到审批意见。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❷ 2021年湖南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021年湖南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如下:
1、调整放开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签订合作公约的城市,其缴存职工可至长沙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而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申请异地贷款由省直分中心统一受理;2、贷款期限可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延长至65岁,女性延长至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员和初级以上女干部贷款期限延长至65岁);
3、还统一了贷款条件、最低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等20项政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特点如下: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❸ 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低于30万元的,在个人还贷能力足够的前提下,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30万元核定。职工首次购买自住房申请贷款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有房产注销者不享受)。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公积拿坦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陪早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消乱桐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❹ 公积金贷款年限
公积金贷款年限为最高30年,以夫妻双方年龄大的为准,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70年,且与楼龄也有关系,砖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47年,钢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57年。
积金贷款额度按级别规定,A级最高能贷80万,AA级最高能贷92万,AAA级最高能贷104万。
具体贷款额度为:
一是不得超出个人还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缴存额/借款人公积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二是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
三是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备偿还贷款本息后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
❺ 2022湖南直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计算公式是多少
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其贷款额度档慧计算公式如下:
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xN倍数行岁答
N倍数根据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确定。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雀团;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近6个月停缴的,其账户余额不计入贷款额度测算,缴存基数也不计入家庭月收入。经测算,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核定。
❻ 湖南省公积金贷款额度
法律分析: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低于30万元的,在个人还贷能力足够的前提下,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30万元核定。职工首次购买自住房申请贷款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有房产注销者不享受)。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❼ 湖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摘要】职工在购房、还贷或者装修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然而,各省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有一定限制的,据悉,目前,湖南省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40万元。湖南公积金贷款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湖南省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❽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和年龄
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
2、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
一、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是什么?
1、首先需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单位开户手续。
单位开户需要资料:
(1)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2)单位设立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
(5)经办人(专管员)身份证、法人身份证。
(6)工资发放表。
(7)职工缴存清册、职工名册 。
以上材料需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
2、个人开户:根据职工名册(清册)搜索办理个人开户。
3、公积金缴存分配:合计出公司需要给员工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并到公积金中心告诉的银行去交费。
4、为新员工员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流程。
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初审,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
3、初审合格,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晒,内容包括: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抵押物或质押物是否符合要求;收入情况,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保证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书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公)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公)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
6、受托银行接到通知单后,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办理抵押、质押或担保手续,签定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开立个人贷款专用帐户。
7、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帐户。
8、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9、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但保,收回相关证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❾ 湖南省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帆团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态裂橘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源丛,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❿ 湖南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
(一)职尺拿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自住房的不受本款限制)。
(二)职工未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对原差别化贷款政策补充规定如下:职工家庭现无房,但有过两次住房注销记录的,再购房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首付不低于50%,利率上浮10%;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且有两次住房注销记录的,再购买住房时,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已有三次(含)以上住房注销记录的,再购买住房时,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额度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金额等测算,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50万元。其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陵茄搭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纳腊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职工首次购买自住房申请贷款的,在此测算额度的基础上可增加20%。
(五)借款人及配偶的工资收入根据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借款人配偶有工作,但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收入按社保缴交基数确定,提供社保缴交证明)。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湘直资管〔2013〕1号)和《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湘直资管〔2012〕20号)规定中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本通知执行之日前贷款资料已受理(已录入系统)的,按原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职工(包括夫妻,以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首次购买自住房的不受本款限制)。
二、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自住房的不受本款限制)。
(二)职工未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对原差别化贷款政策补充规定如下:职工家庭现无房,但有过两次住房注销记录的,再购房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首付不低于50%,利率上浮10%;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且有两次住房注销记录的,再购买住房时,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已有三次(含)以上住房注销记录的,再购买住房时,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额度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金额等测算,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50万元。其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职工首次购买自住房申请贷款的,在此测算额度的基础上可增加20%。
(五)借款人及配偶的工资收入根据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借款人配偶有工作,但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收入按社保缴交基数确定,提供社保缴交证明)。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湘直资管〔2013〕1号)和《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湘直资管〔2012〕20号)规定中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本通知执行之日前贷款资料已受理(已录入系统)的,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