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组合贷公积金和商贷年限可以不一样吗
公积金和商贷的年限可以不同。公积金和商贷一起贷款属于组合贷款,他们之间的利息互不相同,彼此之间各不影响。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你好,必须一致。组合贷款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相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至国家法定的离退休年龄的年限。购买不同性质的房屋,其最长贷款年限也是不同的。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购买合作建房、私产房以及自建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5年;购买公有住房、危改还迁房、置换公有住房和大修自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
现在很多人都会选择在所在城市买房安家,既然要买房,除非手头资金足够充裕,不然的话绝大多数都会选择贷款买房。而房贷又分为三种,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用户咨询,组合贷贷款年限可以不同吗?那么下面就来简单地说一下这个问题。
一、组合贷贷款年限可以不同吗?
组合贷款主要就是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两个部分组成,是可以年限不同的。但是需要提前和贷款银行沟通好,看是否批准。
另外组合贷款还款的时候,是分开的,这一点大家需要注意。
二、组合贷款不好贷的原因?拿如
在申请房贷的时候,有公积金且可贷额度足够的用户,会直接选择公积金贷款;另外还有些用户为了方便,会直接选择利息稍高的商贷,组合贷是很多人不愿意去申请的,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在办理组合贷款的时候,涉及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两个机构的对接,手续和程序特别复杂,办理时常大约在2个月左右,开发商也不太愿意接受这种方式,毕竟人家要的就是资金快速回笼。
以上就是关于“组合贷贷款年限可以不同吗?”的回答,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总的来说,申请组合贷流程比较复杂,大家要州迅做好准备,要是想要组合贷贷款年限不同,需得提前和银行说明,是否同意就看银行的审批决定了。
不可以。
组合贷款不可以贷款年限不一样,组合贷款分为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他们的贷款年限必须一致。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组合贷款可以选择提前结清商业贷款,而保留继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可以根据偿贷能力的变化,申请缩短贷款期限等。
【拓展资料】
购房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具有合法的身份;
2.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是一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信用良好还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企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买房屋价钱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这些钱用于支付所购买房屋的首付款;
6.有贷款企业银行认可的东西进行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你偿还贷款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机构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册敏此地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借款条件。
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向当地住房资金管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企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申请通过后,需与贷款企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且进行公证;签订借款合同后,到南京的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必须的手续,以及缴纳抵押登记与保险费用,将保险单正本交给贷款银行保管。
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在银行营业会计前台填制购房组合贷款存凭证,然后贷款企业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的存款账户内。
B. 为什么“组合贷”的年限需要一致
是因为“组合贷”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房贷二者设定的是同一抵押物(即贷款申请者所购买的房子),贷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如没还清贷款的。
承办银行就会申请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若二者设定的期限不一致的话,就会出现“一种贷款到期,而另一种贷款未到期”的局面。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随着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入,个人购房向银行贷款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成的组合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已成为构筑良好的住房金融体系和中国实施政策性与商业性并重的住房金融发展的需要。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一般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贷款两项贷款的合称。
如果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需要,同时又不到所购房价80 %,可以再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两项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价的80 %,这叫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只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可以申请。
(2)买房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还款年限相同扩展阅读:
贷款管理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委托银行共同管理,双方按组合贷款的比例承担风险和享有权益;
借款人在银行开设一个用于还贷的存款账户,每月20日前存足当月的应还款数额,由银行分别扣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本息;
贷款出现逾期(未按约定时间还款)时,由双方共同催收;借款人申请提前还贷款的,应按申请当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余额比例分别提前还款。
不得单独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由银行依法处置抵押物,双方按贷款比例受偿和承担费用。
中国状况
随着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入,个人购房向银行贷款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成的组合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已成为构筑良好的住房金融体系和中国实施政策性与商业性并重的住房金融发展的需要。这也为普通百姓买房创造了条件,受到了众多个人购房者,尤其是工薪阶层的欢迎。
因为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性贷款,它的利率在各类个人住房贷款中最低,从而它可以减轻购房职工还本付息的一定负担,其中尤以5年以上的长期贷款优势则更明显。
以6年期为例: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59%,月均还款额795.75元,累计偿还本息57294元。银行个人住宅贷款年利率为5.58%,月均还款额为878.75元。
累计偿还本息58950元,要比公积金贷款多支付利息1656元。但是,中国多数地区开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还难以满足个人住房贷款的需求额度。
这是因为中国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时间较短,各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积累较少。因为一些困难企业还没有找到摆脱困境的根本出路,从而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纳。
C. 组合贷款公积金和商贷贷款年限必须一致么
你好,必须一致。组合贷款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相同。察圆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至国家败粗塌法定的离退休年龄的年限。购买不同性质的房屋,其最长贷款年限也是不同的。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购买合作建房、私产房以及自建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凳坦15年;购买公有住房、危改还迁房、置换公有住房和大修自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
D. 组合贷款还款年限必须一样吗
组合贷款年限能不一样吗
组合贷款年限不可以不一样。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组合贷款最长可以贷到多少年
最长可以贷30年。不过申请组合贷款必须要满足条件,比如说借款人是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等。
组合贷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1、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同时所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均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60、女性55岁)。
2、商品房最长贷款期限为三十年。
3、私有产权转让房、拍卖房最长贷款期限为二十年。
不可以。
组合贷款不可以贷款年限不一样,组合贷款分为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他们的贷款年限必须一致。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组合贷款可以选择提前结清商业贷款,而保留继续偿脊弯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可以根据偿贷能力的变化,申请缩短贷款期限等。
【拓展资料】
购房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具有合法的身份;
2.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是一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信用良好还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企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买房屋价钱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这些钱用于支付所购买房屋的首付款;
6.有贷款企业银行认可的东西进行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你偿还贷款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机构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借款条件。
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向当地住房资金管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企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申请通过后,需与贷款企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且进行公证;签订借款合同后,到南京的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必须的手续,以及缴纳抵押登记与保险费用,将保险单正本交给贷款银行保管。
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在银行营业会计前台填制购房组合贷款存凭证,然后贷款企业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的存款账户内。
你好,必须一致。组合贷款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相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瞎野迹自贷款发放之日至国家法定的离退休年龄的年限。购买不同性质的房屋,其最长贷款年限也是不同的。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购买合作建房、私产房以及自建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5年;购买公有住房、危改还迁房、置换公有住房和大修自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
组合贷款是指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相结合的形式磨并,它可以弥补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买房的情况,由于组合贷款是两种贷款的结合,很多朋友会问:组合贷款还款年限可以不一样吗,关于这个问题,以下内容为你揭晓答案。
组合贷款还款年限可以不一样吗?
组合贷款的年限必须相同。组合贷款是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组合,它们两者都是用一套房产去申请抵押贷款。如果贷款期限设置的不同,那么就会出现一种贷款已经还清,另一种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这样用户是无法办理解除抵押手续的。
因此,为了方便用户办理解除抵押贷款,银行会要求组合贷款的贷款年限一样,这样就不会出现贷款期限已经到了,贷款还没结清的情况。
组合贷款还款方式:
组合贷款是分开还款,还款的方式也不太一样,商业贷款是使用银行卡还款,如果你关联了银行卡,会直接从银行卡里面划账,而公积金贷款还款是直接从公积金账户里面直接划账的,如果账户余额不足,再通过你的银行卡扣款。
组合贷款还款时,其月供是分开计算的,即商业贷款部分和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月供分别进行计算,合并在一起计为借款人当月应该偿还的金额。因此组合贷款还款并不存在先后顺序。
总的来说,在组合贷款还款日到来之前,大家要确保组合贷款的还款账户有充足的资金,避免扣款失败。
E. 组合贷款还款年限是否要相同的
要相同,在组合贷款中,商贷和公积金贷款除了利率和贷款金额和还款账户不同,其他的贷款时间、还款日期等都是相同的。因为组合贷款由两个贷款组成,所以还款时也有两个还款账户,借款人还款时要注意不要还错账户,不然可能导致某个贷款的还款金额少于应还款额,产生不良记录。
买房办理组合贷款条件
①有合法的身份;
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且连续缴存1年以上;
③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④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⑤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⑥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⑦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⑧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组合贷款办理手续
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房合戚拿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轮旅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高桐搭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F. 公积金购房贷款和商贷买房贷款年限一致吗
不一致。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年限一般是独立的,只有组合贷款才需要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年限一直,因为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设定的是同一抵(质)押物,贷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如没还清贷款的,受托银行要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在现金管理服务中,受企业集团客户委托,以委托贷款的形式,为客户提供的企业集团内部独立法人之间的资金归集和划拨业务。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受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代为发放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G. 房贷公积金和商贷年限可以不一样吗
房贷公积金和商贷年限不可以不一样。如果用户申请的是搭备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银行会要求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年限相同,那么两者的贷款年限就必须相同。
因此,用户的组合贷款年限是否可以不同,这个主要是看申请银行的相关规定,银行为了便于管理,通常会要求贷款年限相同。
组合贷款是一起放款吗
组拆燃合贷款不是一起放款的,组合贷款的放款时间都是分开的,只有当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商业贷款才会发放贷款。组合贷款的办理银行可以不在同一家,但是办理程序需要一起。通常是在公积金贷知御毁款初审通过后,再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手续。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买房组合贷款流程是什么
1、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向当地住房资金管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企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申请通过后,需与贷款企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且进行公证。
2、签订合同后,到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必须的手续,以及缴纳抵押登记与保险费用,将保险单正本交给贷款银行保管;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在贷款行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企业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3、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在银行营业会计前台填制购房组合贷款存凭证,然后贷款企业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的存款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