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第二套房贷款政策
第二套房贷款政策各个城市政策不同,以苏州为例说明:
1、对于本地人而言,以家庭为单位首次购房,首次贷款,首付三成。二套贷款首付四成,对已经拥有2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均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也就是说三套以上就不能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苏州市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2、目前贷款买房,在购买新房与购买二手房时,贷款首付的计算有较大区别。办理新房贷款时,首付款是按照购买时的市场价作为参考,并根据个人贷款次数和个人贷款的信誉程度进行多方面的审核来制定贷款比例。而与新房贷款相区别的是,办敬搭理二手房屋贷款是根据“二手房评估价”作为参考。所谓评估价是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通过银行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而计算出来的。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亮扰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李毕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⑵ 苏州二套房政策是什么
苏州二套房政策是比较亲民,比较科学的,苏州二套房政策规定了外地人购买苏州当地一套楼房是只需要一年社保或纳税证明的,而当地人是被限制购买三套楼房,并且不同的人交的房屋首付都是不同的,例如在本地没有楼房的他们的房屋首付需支付本金的三成,而已经购买了一套楼房的人需要支付本金的五成等等,所以苏州购买楼房是属于因人而异。
法律依据:苏州二套房政策: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于拥有两套房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袜判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告镇改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旅宴户余额的6倍计算。
⑶ 苏州二套房政策2022
外地户口需提供3年内在苏州连续6个月及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相城购房除6个月社保或纳税之外,还需要积分满600分才可购房。苏州限购政策,目前,苏州全市范围内实行分区限购。限购区域,依然实行2019年7月25日发布的规定。
1、限购区域。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吴中区、太仓、昆山
2、不限购区域。
常熟、张家港。
3、苏州市户籍限购要求在限购的区域内仅能购买3套;
4、非苏州市户籍限购要求在限购的区域内仅限1套,且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社保缴纳范围: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吴中区)及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等四市范围。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⑷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久“二套房”的相关事项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是15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低首付比例是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从公积金贷款政策来看,如贷款者第一套住房使用公积金,在尚未还清前是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只有在还清了前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套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并不陌生,但是大家对于国家关于第二套有哪些政策,可能很多人就并不是很清楚了。关于能用 公积金贷款 买第二套房子吗这个问题,答案是可以贷的,但满足了一定的条件。
一、什么是“二套房”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它指的是以贷款者家庭为单位认定的,贷款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一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一是以贷款者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是由当地 房地产 管理部门为依据 房屋 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贷款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三是已经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新出台的二套房的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既 认房又认贷 ,且异地人士 购房贷款 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是15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30%, 贷款利率 为 基准利率 。从公积金 贷款政策 来看,如贷款者第一套住房使用公积金,在尚未还清前是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只有在还清了前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三、“二套房”的相关事项
一、以贷款者家庭(包括贷款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 银行贷款 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贷款者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 第二套房贷 执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贷款者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 房产 、收入、 户籍 、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 信贷 申请。对于出具虚假 收入证明 并已被查实的单位,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贷款者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⑸ 苏州二套房政策
法律分析:1、苏州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包括已结清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30%。
2、居民家庭在苏州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
法律依据:《苏州二套房政策》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于拥有两套房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
⑹ 苏州二套房认定标准
苏州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包括已结清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30%。居民家庭在苏州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
苏州买二套房条件
1、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50%。
2、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
3、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国家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
三、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因现在政策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四、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五、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六、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这种情况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七、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⑺ 苏州二套房贷款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二套房认定标准:1、首先是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时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有过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将视为第二套房。2、以家庭为单位,即需要查询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情况,如果其中有人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您申请贷款购房时也将视为第二套房。3、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即如果以前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将视为第二套房。但是如果以前申请的是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其他商业性个人贷款品种,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将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4、包括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在内。即对于曾有过购置住房贷款记录的,无论其是否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置住房的,都将视为第二套房。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6、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法律依据:
《关于进—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 苏州调整居民购房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⑻ 苏州市二套房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苏州市二套房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1、婚前一方曾贷款 购房 ,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夫妻双方 结婚 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 结婚登记 。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 单身证明 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2、夫妻名下有两套房的 商业贷款 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 买房 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 公积金贷款 ,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 贷款利率 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3、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二、二套房信贷方面的政策是怎样的 央行、银监会发布二套房房贷政策,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 个人住房贷款 ,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 购房贷款 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自15年3月31日起执行。关于2016年二套房贷款政策认定标准政策内容。 由此可见,其实只要夫妻两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子的贷款没有结清就会被认定为二套房了。普遍来看,我国各地的 限购政策 对遏制炒房的这种现象还是有很积极的作用的,伴随着将来 房产税 以及其他信贷紧缩的政策,相信我国各地的房地产行业将会逐步进入到比较稳定的状态当中
⑼ 苏州购买二套房有哪些政策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毁知局,这句话自古以来就在流传,也从侧面反应了苏州是非常宜居城市,很多在苏州的人在购买了首套房后还想购买第二套房产,但苏州也有猛销着相应的限购政策,那么在苏州购买二套房有哪些政策呢?
苏州购买二套房有哪些政策
苏州本市户籍的购买房产以家庭为单位,根据家庭房产情况分为以下情况:
1、购买人家庭首套房产贷款未还请的,购买第二套房首付由40%提高到50%;
2、购买人家庭首次购房的,购买房产可支持最低20%的首付;
3、有房贷记录的,在购买房产时名下无房的居民家庭,可支持最低30%的首付;
4、购买人家庭名下有房的,但贷款已还清的,购买第二套房产是金额支持最低30%的首付;
5、购买人家庭名下已有2套房产,且贷款未能结清的,停止第三套房产的贷款审批。
苏州非本市户籍购房政策
非苏州户籍的家庭购买首套房将不受限制,购买第二套房产将暂停贷款,只能全款买房,且购买第二套房产时需提供在苏州2年内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及个税证明。
苏州购房契税政策
1、苏州户籍购买90平米以下房产的,苏州城镇户口的家庭缴纳1%的契税,农村户口的家庭可全免;
2、首次购买90-144平米房产的家庭,不管是城镇户口还纤让是农村户口,所缴纳的契税为1.5%;
3、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等产权发生转变时不管何种面积房产均需缴纳3%的契税。
在苏州买房时会有房地产开发商需对购房者的购房资格审核,对于违反限购政策的,对于购房资格弄虚作假的,房管局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开发商与购房者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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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买二套房贷款能贷几年
买二套房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也是30年。二套房贷款的年限是根据借款人年龄来定的,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之和要小于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年龄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5周岁。不同地区对购房贷款的额度和年限都有不同规定,不过一般二套房贷款的期限最长不可以超过30年。
二套房贷款条件
二套房是指根据贷款来认定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局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在没有限购二套房的城市,满足贷款条件就可以办理二套房贷款,只是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会相对提高一些。
买二套房贷款规定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罩盯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桐闷笑停发放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