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什么,个人消费贷款好办吗
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变化,以前的人们一定是要攒足钱以后才敢购买自己喜欢的或者必须的东西,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很多人都是以提前消费方式进行的,比如 贷款 买房 买车 等等,并且为了帮助更多的人解决一些必须的用钱场合,现在有专用的消费贷款,我们有可能听过消费贷嫌裤饥款保证保险,但是很多人不了解,那么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具体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
一、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什么
为纯培符合贷款条件并在中国人保、平安、阳光、大地、太平洋等保险公司购买“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的借款人发放的以个人消费或经营为用途的小额贷款。“保险渠道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是光大银行与众多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一项针对中低收入人群提供的创新型个人贷款业务。个人借款人如若需要小额无抵押贷款,可向合作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并同时向光大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由保险公司对其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如果通过,则签发保单,再由光大银行对其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并依据保单的保险金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须支付保费,并按期向银行方偿还贷款和利息。
二、个人消费贷款好办吗
个人消费贷款好不好办,主要取决于借款人的个人资质,只要借款人符合贷款机构的办理条件,就可以顺利获得贷款审批。
一般消费贷款要求申请人要满足的条件有: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在当地有固定住所;
2、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贷款用途符合消费贷款的规定,不能用于赌博、炒股。
5、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必要条件。
综上所述,个人贷款要是需要小额无抵押贷款可以向合作的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的,之后审核通过的就可以签发保单了。而个人消费贷款主要是看重借款人的资质的,对于符合的申请人很容易审核通过的。一般消费贷款芹返要求用户必须是成年人,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收入,贷款用途合法。 如果你还有其他相关问题,都可以来询问我们。
❷ 为什么要买社保才能供车
不需要
只要能提供收入证明,同时征信记录没有问题就可以了。不过要是外地户口,需要有当地的暂住证
分期付款买车必备条件如下: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
2、所在地常住户口居民,在所在地有固定住所
3、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稳定的收入,月供额不超过家庭可支配总额的60%;
4、已开立“一卡通”账户;
5、须由第三方自然提供担保,但是夫妻间不得互保;
6、贷款期间必须在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一次性投保《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并连续投保《机动车辆保险》
(2)中国人保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扩展阅读:
1. 供车简介
供车是由购车人提供担保,国内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由供车人分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购车方式。
贷款期限最长为五年,贷款金额一般为车价的八成,也可全额贷款。担保方式有三种:
有价证券质押、房地产抵押及自然人信用保证担保,目前暂不接受仅以所购车辆作为抵押物的担保方式。
2.单位供车/担保的基本条件
以个人名义申请,上单位牌,但必须以房地产抵押或有价证券质押作担保。
3.房地产抵押担保
包括以已取得房地产证的商品房、私房、房改房、安居解困房、土地有偿使用权等(省内房地产均可,宅基房除外),
一般贷款额为车价的八成,也可全额贷款(零首期),并且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值的80%,贷款期限最长为五年。
须提供资料
抵押担保人(含产权人、已婚在世配偶、已取得共有权证之他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房地产所有权及共有权证原件(抵押登记后归还),
购房发票、结婚证原件。
已取得房产证的房改房,应提供《职工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经售房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后到房改办公室办理上市核准审核。
参考资料来源: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❸ 什么是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第一条 自抵(质)押合同生效之次日零时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第90日的24时止这段期间内,投保人连续三个月完全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贷义务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投保人未偿还的贷款本金以及贷款利息,向被保险人赔偿实现抵(质)押权后的差额部分。
第二条 自抵(质)押合同生效之次日零时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之日的24时止这段期间内发生以下情形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赔偿投保人未偿还的贷款本金以及贷款利息:
(一)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90日内经鉴定(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9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达到本条款所附《伤残等级表》列明的一级至三级伤残;
(二)投保人自抵(质)押合同生效之次日起180日后(不含第180日)初次罹患疾病导致身故,或者自初次罹患疾病之日起90日内经鉴定(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9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达到本条款所附《伤残等级表》列明的一级至三级伤残。
第三条 发生本保险条款第五条约定的保险事故时,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以下费用,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另行赔偿:
(一)被保险人在追偿欠款的过程中需要提起诉讼时发生的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
(二)被保险人在实现抵(质)押权的过程中需要提起诉讼时发生的、根据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且不能在处分抵(质)押物所得价款中扣除的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
❹ 中国人保助贷险靠谱吗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贷款保险不是坑,是靠谱的,它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发起的一项贷款业务。
另外,用户在使用该贷款业务时,需要购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银行将在看到保险单后给予批准,贷款。
1.中国人保贷款保险是一种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只要保险成功,被保险人(贷款人)即可获得中国人民保险合作银行发放的不超过15万元、不超过3年的小额贷款,让您在整个贷款过中真正体会到无担保、无负担的感觉保证,程序简单,速度快。
2.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贷款保险,年龄要求在21 - 55岁之间,月收入在2500元以上,且必须申请当地户口身体健康的居民;主要面向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工薪阶层。具体的贷款金额是根据由个人信用决定。
3.中国人保贷款保险贷款的月利率在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个人信用记录不佳的情况下为1.25%左右很好,贷款的月利率可能会达到1.9%。你可以在贷款后提前偿还贷款,这样你可以节很多利息。
请注意,贷款不能用于股票市场,股权投资等。
4.中国人保贷款是一种正式贷款,是合法的。从其贷款定义来看,中国人保贷款是中国人保旗下的一种贷款保险,主要是为用户解决资金周转问题。简单地说,中国人保助学贷款保险是中国人保集团旗下专门为经济困难人士解决资金问题的助学贷款保险。目前,人保贷款可用于日常消费和生产经营周转。
5.中国人保贷款保险不是坑。这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展的一项贷款业务。安全措施仍然相对较高。用户在使用该贷款业务时,需要购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当银行看到保险单时,它就会发放贷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贷款保险是一种个人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只要保险成功就行。被保险人(贷款人)可获得中国人民保险合作银行发放的不超过15万元、不超过3年的小额贷款。全程体验真正的无担保、无担保、程序简单、速度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贷款保险的投保年龄在21岁至55岁之间。月收入2500元以上。申请人必须是本地居民,身体健康;主要面向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工薪阶层。具体贷款金额根据个人信用情况确定。中国人保贷款保险贷款月利率在1.25%左右。先决条件是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如果个人信用记录不好。贷款的月利率可能会达到1.9%。贷款可以提前偿还。这可以节省很多利息。需要注意的是,贷款不能用于股票市场、股权投资等。
❺ 机动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属于什么性质
(一)学理上的不同观点
1.担保说{15}
概括来说,担保说的理论依据可以归纳为以下八点:
(1)从缔约目的来看,保证保险是保险公司针对商业银行的担保贷款所开办的一项保证业务而已,正是商业银行渴望拥有实力雄厚之保证人的心态,才使得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有情人终成眷属。{16}
(2)从合同主体来看,保证保险如果在性质上是一种保险,则消费信贷由于没有担保而成为违法行为,而如果将保证保险解释为担保,则投保人、保险公司和银行的地位分别为债务人、担保人和债权人,在保险公司和银行之间建立起保证合同法律关系。{17}
(3)从保证保险合同的内容来看,保证保险的性质也是一种担保。这主要是指:第一,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的是绝对责任,即不管投保人发生了主观履行不能还是客观履行不能,保险公司都必须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发生了投保人恶意逃债的情形,保险公司也只能先行向银行支付赔偿金。第二,保单或保函中往往载明,银行在获得赔偿的同时,应将追索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这意味着保险人取得了向债务人也就是投保人追偿的权利。这些都不能为保险法理论所解释。{18}
(4)从保险利益角度来看,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是借款合同债务的履行,而此债务的履行对借款合同的债权人有利,对借款合同的债务人不利。可见,投保人(债务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与《保险法》第12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不合。因此,保证保险在性质上不是保险而是担保。{19}
(5)从保险学原理来看,保证保险的性质也不是保险。因为保险业务是以大数法则为理论基础和计收保费的依据,而保证保险的风险范围使其不可能适用大数定理。{20}
(6)从比较法的视野看,意大利等国的普遍观点也是保证保险具有担保性质。{21}
(7)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担保业务经历了个人提供担保、专门的担保公司从事担保、银行提供独立担保业务三个不同的阶段,上世纪70年代,保险公司也开始涉足担保业务,此即保证保险之产生。{22}
(8)合法性因素。我国银行法为了保障金融安全,规定除对极少量的信用贷款可不要求担保外,其余的贷款必须有借款人提供的担保。而银行保全债权的手段中,并没有保险这一手段。实践中,银行一般要求不能提供其他担保的贷款申请人投保履约保证保险,在保险公司向银行发出承保确认书之后,银行才与借款人(投保人)订立借款合同。这种做法明确了保证保险的担保性质。而如果采保险说,则与《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的规定发生冲突。
❻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1.概念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是为用贷款购买汽车的个人提供还款保证的一种保证保险。这一险种是将向购车人提供汽车消费贷款的金融机构确定为被保险人,借款购车人为投保人。我国于1997年由平安保险公司试办汽车分期付款销售信用保险,1999年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全国开办《机动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使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也大大推动了汽车消费贷款的开展。但由于汽车消费贷款拖欠贷款情况严重,该险种承保责任大、风险高,到2004年,很多保险公司开始停办这一业务。目前,除少数保险公司重新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外,大多数保险公司尚处于观望状态。
2.保险责任
购车人连续3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购买机动车辆借款合同》所约定的还款义务,贷款人根据《购买机动车辆借款合同》的规定宣布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后,投保人仍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即为保险事故发生,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3.除外责任
保险人以下列原因引起投保人不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不承担赔偿责任:
(1)车辆被政府征用;
(2)因购车人违法使其车辆及其他财产被罚没、查封、扣押、抵债及车辆转让、转卖;
(3)所购车辆毁损或灭失,并且无法得到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
(4)因车辆的质量问题致使投保人不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