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如何计算
2016年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如何计算?下面我就为大家介绍公积金贷款额度。㈡ 青岛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青岛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青岛2021年公积金贷款新政策,青岛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青岛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青岛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分为两类情况来看,一种是个人申请,一种是夫妻二人共同申请,其贷款的最高额度是不同的。
1、个人申请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1、首套房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2、二次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8万元。
3、夫妻二人共同申请借款人以及配偶均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首套房的贷款额度:首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
3、二次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青岛2021年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021年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3、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新建住房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30%以上的自筹资金,二手房为40%以上的自筹资金(有房龄要求)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6、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的,二手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7、2021年6月1日起,取消我市住房公积金二次申贷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两年的期限限制,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二次申贷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青岛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在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与是否首套房等因素有关,具体首付比例情况如下:
1、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买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购买新建住房的,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即二手房),房龄10年以上(不含10年)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4、青岛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男65岁,女60岁; 二手住房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所购住房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㈢ 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及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及时了解自己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利于自己进行置业,然而,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查询呢?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来认识一下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
目前青岛市计算公积金额度的方式共有三种,分别是:1、依据首付款比例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2、依据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3、依据房价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而个人实际能够申请到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通过以上三种方式计算出的3个额度中,数目最小的那个结果。
依据首付款比例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目前,青岛市内七区商品房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为商品房40万元和二手房25万元;即墨、胶南、胶州、平度、莱西五市商品房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为商品房20万元和二手房15万元。根据要求,青岛七区五市新建商品房首付款比例最低不得小于30%,二手房首付比例款则需根据所购住房的具体房龄来评定。
依据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申请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申请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
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申请人及其配偶从申请之日起距退休年龄后五年(男65岁,女60岁)的年限,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举个例子,根据该计算公式,如果一对夫妻两人年龄同为45岁,男方为申请人,两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同为30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5%,则夫妻两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为33.6万元。
依据房价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房屋价格(房屋的总价款,不含配套费)×70%;二手房为房屋实际成交价和评估价中较小值的60%。
一般情况下,市民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柜台提供身份证后,工作人员都会用以上三种方法进行计算,得到的3个计算结果中,最小的一个数目就是申请人可以贷款的最大额度。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8-3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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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已延长至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如您尚未退休,男职工最长可贷15年,女职工最长可贷10年。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主要取决于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购房所在区域、总价款、还款能力等因素来综合决定,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商品住房40万元,二手住房25万元。另外不同区域执行不同的区域限额。目前市内七区执行最高限额,即商品房40万元,二手房25万元;即墨、胶南、胶州三市区域限额,商品房维持20万元,二手房由10万元调整为15万元;平度市区域限额,商品房由15万元调整为20万元,二手房由10万元调整为15万元;莱西市区域限额暂不调整,维持商品房15万元,二手房10万元。
2.依据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申请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申请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女60)的年限,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3.依据房价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房屋价格×80%(房屋价格为房屋的总价款,不含配套费)。
二手房为房屋实际成交价和评估价中的较小值的70%(注:10年以上的住房,房龄每延长5年,可贷额度比例相应下降10个百分点)。
㈤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和公积金最低标准规定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那么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青岛公积金贷款最低标准是如何的呢?本文我为你介绍关于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发放的相关知识。
青岛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主要是由申请人的公积金以往存储金额、账户的余额、上缴的比例、贷款能力等因素来综合决定的。
按个人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实际上可以贷款的额度要以青岛当地管理处最终审核后的额度为准,审核主要依据一下几点:
1、贷款的额度不能高于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2、贷款的额度不能高于按照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的余额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3、贷款额度不能高于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4、贷款的额度不能高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高的贷款额度;
5、以10000元为起点,按照五千元的整数倍来确定。
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多少?
一、借款人以及配偶均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首套房的贷款额度:首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
2、二次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二、仅借款申请人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
1、首套房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2、二次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8万元。
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1、首次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二次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对申请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
2、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二手房的房屋总价款,应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的较低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