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离婚一年内不能用公积金买房是哪个城市的新规定
安徽宣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1月30日发布《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调整的通知》,对宣城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进行了调整,这些新的政策将从2018年12月4日起执行。具体调整内容为:
一、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满一年。
二、不再受理缴存人因直系亲属间住房产权交易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三、不再受理缴存人离异一年以内购买住房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四、不再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在《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合政〔2014〕175号)文件中,原在当地享有承包地,后因“考学、捐资、招工”等原因在城市落户的人员可认定为补偿对象,补偿政策为产权调换30平方米并允许增购15平方米,但其配偶和子女均不享受。
此次修改,考虑到这部分人群居住需求,对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作出允许购买一定面积的规定。
意见征集过程中,个别公众提出:要求将在“一轮承包”前已迁出人员纳入安置范围问题。市国土局调研认为:
由于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前已迁出本村的村民未参加土地承包,因此,无论是从户籍方面还是从农业生产经营权利义务方面,都无法认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在当地继承的祖产房屋,也仅对地上房屋享有继承权,因此房屋补偿时,若该房屋已办理合法证照,则按照房屋证照证载面积予以单位平方米造价予以补偿。
Ⅱ 建行公积金贷款20年还款一年了,想把年限改为10年,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不能修改还款年限。
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全文并没有关于公积金贷款年限的规定。各地关于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实施政策有所不同,很少有修改还款年限的规定。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有两种:
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2)宣城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利息计算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1)、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2)、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3)、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
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
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