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买房子,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年限
答案是不可以。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商业贷款期限相同。
银行等金融机构之所以会要求二者的期限需要一致,是因为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二者设定的是同一抵押物(即贷款申请者所购买的房子),贷款年限届满,借款人如果没有还清贷款,承办银行就会申请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若二者设定的期限不一致的话,就会出现“一种贷款到期,而另一种贷款未到期”的局面,这样银行就不知怎么处理抵押物了。
Ⅱ 组合贷款中贷款年限问题
组合贷款的商贷的年限和公积金贷款部分的年限必须是一致的。不可以公积金的贷20年,商贷30年的。
并且组合贷是同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认定标准,即认房又认贷,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二者严格的标准执行。
Ⅲ 组合贷款最高年限多少年
纯公积金贷款: 只需办理公积金贷款就能够满足购房资金需求时的贷款;
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组合贷款的形式发放。
温馨提示
所在城市是否开展公积金或组合贷款业务及年限,建议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门咨询确认。
Ⅳ 组合贷款公积金和商贷的贷款年限可以不同吗
不可以不同,只要是组合贷款就是相同的。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
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
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Ⅳ 组合贷中公积金的贷款年限和商贷年限一样吗
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商业贷款期限是相同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之所以会要求二者的期限需要一致,是因为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二者设定的是同一抵押物(即贷款申请者所购买的房子),贷款年限届满,借款人如果没有还清贷款,承办银行就会申请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若二者设定的期限不一致的话,就会出现“一种贷款到期,而另一种贷款未到期”的局面,这样银行就不知怎么处理抵押物了。
Ⅵ 组合贷款商贷和公积金年限可以不一样吗
Ⅶ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和商贷可以分不同年限吗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和商贷是不可以分不同年限的。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分别按有关政策规定的利率计收利息,遇国家利率调整时,分别按照合同约定规则调整剩余期限的利率。
第十三条组合贷款按照等额本息或等本递减设定还款方式,逐月偿还贷款本息(含逾期罚息)。其中,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应相同,月还款额分别以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系统的计算结果为准。
(7)混合贷款商贷年限扩展阅读:
《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借款人应使用同一银行账户偿还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并与受托银行签订贷款借据和委托还款协议,授权受托银行于每月还款日划转应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有关组合贷款的申请材料。材料项目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相同,除提供4份购房合同外,其它材料每项提供3份,具体以郑州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组合贷款通过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审批后,双方约定放款日期,担保公司于放款日前出具贷款担 保证书(正本)。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于约定日期同日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