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购房人如果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以下七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借款申请人的省公积金在长沙缴存;市公积金在湖南省内缴存(包含武汉、广州、深圳、南昌、贵阳、合肥、北京、上海);
2)贷款申请日前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近期);
3)目前在正常缴存状态;
4)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还清的公积金;
5)申请人家庭所有房产少于2套;
6)申请人及配偶征信没有不良
7)市公积金除贵阳、北京以外,其他省外异地城市借款人需为长沙行政区域户籍,其中深圳公积金异地贷款只可用于借款人购买首套住房。
二、如何确定最长贷款年限?
以下三方面计算后取低者为最终能贷款的年限:
1)按借款人年龄计算贷款最长时间,市公积金男性60岁(有干部证明可贷款到65岁)-男借款人年龄,女性50岁(有干部证明可贷款到55岁)-女借款人年龄;省公积金男性65岁-借款人年龄,女性55岁-女借款人年龄;
2)市公积金最多贷款30年,省公积金最长贷20年;
3)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贷款年限会根据其月还款额相应缩短。
三、面签时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根据买方身份特征的不同,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面签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买方成年,单身
(1)省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公积金为代缴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原件;
(2)市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2、买方成年已婚
(1)省公积金:夫妻身份证原件、夫妻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如果公积金为代缴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原件,配偶要到场;
(2)市公积金:夫妻身份证原件、夫妻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配偶要到场。
3、买方成年离异
(1)省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或法院终审判决书原件、户籍和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不动产权证明,如果公积金为代缴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原配偶不需要到场;
(2)市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夫妻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结婚证,原配偶不需要到场。
4、买方丧偶
(1)省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配偶死亡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户籍和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权证明,如果公积金为代缴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原件;
(2)市公积金: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及未成年人小孩户口本原件、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原件,配偶死亡证明原件,结婚证原件。
『贰』 公积金贷款年龄限制
法律分析:
按规定,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借款人退休后5年。比如60岁退休的,最长年限只能贷到借款人65岁。另一方面,对借款人最小年龄并没有限制,但必须满足正式参加工作并正常连续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条件。公积金的贷款一般情况下是受贷款人年龄及贷款年期的限制的,即男性:贷款期+贷款人年龄要小于或等于65;女性:贷款期+楼龄要小于或等于60。
按照上面的规定,退休之后,5年内还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只是申请额度低、贷款年限短,具体情况各地不同,还得以仔细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叁』 住房公积金几年可以贷款
住房公积金交一年以上才能贷款买房。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之一就是,贷款人需要正常的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这里说的正常缴存是月按连续缴存、预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注意补缴公积金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果是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足额缴纳6个月后,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是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足额缴纳1年后,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正常缴存是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注意补缴公积金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2、银行进行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
3、借款人带上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4、办理房屋财产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
5、贷款划拨;
6、贷款回收;
7、贷款结清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肆』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和年龄
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
2、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
一、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是什么?
1、首先需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单位开户手续。
单位开户需要资料:
(1)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2)单位设立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
(5)经办人(专管员)身份证、法人身份证。
(6)工资发放表。
(7)职工缴存清册、职工名册 。
以上材料需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
2、个人开户:根据职工名册(清册)搜索办理个人开户。
3、公积金缴存分配:合计出公司需要给员工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并到公积金中心告诉的银行去交费。
4、为新员工员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流程。
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初审,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
3、初审合格,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晒,内容包括: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抵押物或质押物是否符合要求;收入情况,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保证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书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公)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公)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
6、受托银行接到通知单后,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办理抵押、质押或担保手续,签定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开立个人贷款专用帐户。
7、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帐户。
8、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9、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但保,收回相关证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