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车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车位,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情形是: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消告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出境定居的。关于是否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车位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车位吗
1、不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车位,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情形是: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出境定居的。
2、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装修贷款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装修贷款。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欠缴、有抵押物或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因改善居住条件均陆扒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装修行政辖区内的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所装修的住房为借款人(含配偶)名下的自住早桥昌住房,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办理两证的期房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贰』 买车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买车位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情形是:
1、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2、退休的;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5、出境定居的。
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叁』 购买车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用。购买车位、车库的时候不能使用 公积金贷款 。 银行有关工作人员解释,按《国家 住房公积金 管理条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因此,在现行法律法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东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肆』 车库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
不可以用。购买车位、车库的时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在现行法律法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东西。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每笔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得高于按照房屋套数、房屋总价确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和最高贷款比例;
2、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及缴存余额存贷结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3、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4、不得高于当年管委会确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综合以上四项限额后取最低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