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年限在1到30年之间,并且不能长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要根据房屋的类型、申请者年龄、贷款种类等才能确定,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一般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最长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产权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长不得超过10年。
第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除了与购买房屋对象有关,还有申请者自身的年龄有关。大部分地方都规定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第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还与贷款种类密切相关,如果申请者的贷款种类为“商业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模式,那么二者的贷款年限必须一致,也就是说此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一般最长不超过20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要计算具体的年限还有一些其他的相关规定,详细规定如下:
1.贷款人购买的是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2.贷款人购买的是私产住房的,则贷款年限不能超过20年。
3.贷款人如果购买二手住房,房屋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
4.贷款人是建造、翻建和大修自有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年限不得超过10年。
⑵ 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连续缴纳多长时间
公积金贷款买房是需要满足缴存条件的,不然是不能申请的,所以购房者想要申请这种贷款嫌迟方式买房的话,一定要了解清楚公积金需要连续缴纳多长时间?⑶ 公积金贷款缴费年限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过职工及其配偶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⑷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限多少年
【法律分析】: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团州年限为30年。
2、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虚或族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差弊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⑸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算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已经有很多人选择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了,但是对贷款年限有一定的限制。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的计算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贷款年限与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贷款用途都有关系。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购房贷款:
一手房长不能超过30年;
二手房长不能超过15年;
申请自住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长不能超过15年;
申请购房的贷款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贷款年限应该与申请的购房的贷款年限一致。
另外,上述年限均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的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
住房公积金贷的款利率按中国人民团耐罩的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现行利率:5年以下(包含5年)为3.96%,5年以上的为4。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以及可贷款的年限计算,每户的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不会超过25万元,若借款人的申请贷款额已经大于其住房公积金的可贷款金额,可由委托银行在审批后提供相应的商业性的贷款补充,即住房公积金的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应高不超过40万元。
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额度精确到千元)=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6%×12×0.45×可贷款期限。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的确定
1.不超过购买的自住住房的全部价款的80%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要费用的50%;
2.不超过抵押物的评估价值的80%(在两年内商品房无需进行评估);
3.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计算的贷款的额度,即借款申请人的家庭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之和×0.4(即还贷能力系数)×贷款的期限;
4.不超过借款申请人的家庭还款能力计算的贷款的额度,即借款申请人的家庭月工资收入的和×0.4(还贷能力系数)×贷款期限;
5.非同一家庭成员的共同购买自住的住房的,不超过经公证的借款申请人所付款额度的80%(这条仅适用于份额共有);
6.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提前全部偿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额度(此条仅适用于商转公);
7.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当期高贷款额度80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权衡以上因素,针对每一户贷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需求,进行综合测定。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购买或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采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以下简称)认可的担保方式(质押、保证),能够提供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4、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或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须有亩雹不低于40%的首付款;建造或大修、翻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有不低于50%的首付款。
5、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6、其他规定。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任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已付清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或有不良还款记录的,不予办理贷款;职工还清上一笔公积金贷款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
7、借款申请人的配偶或者同户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提供长期共同居住的有效证明。
8、市直公积金缴存人员在外地(济宁市之外)以个人或配偶名义购买住房,应提供市区住房作为抵押和办理置业担保贷款手续,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也可申请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⑹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年限是怎样的
贷款期限怎么定的?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算基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及年限规定如下:1、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公积金,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缴存状态正常(欠缴1个月以上的不受理贷款)。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总房价七成...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积金贷款年限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⑺ 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算
公积金贷款年限是15-20年。公积金贷款年龄限制如下:
1、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人65岁,女人60岁;
2、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
3、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
4、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30年。办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期限必须一致。
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是:
1、拥有自己专门的公积金账户;
2、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必须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
3、一定要将没有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还清;
4、不能有征信污点;
5、贷款人的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必须小于70岁;
6、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签订。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⑻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和交的年数有关系吗
1、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交纳的年限没有关系,如果你要公积金住房贷款,要求连续交纳满一年(有些地方是半年)才能申请;贷款的额度与你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有关,一般规定是余额的30 倍(最高不超过30万)如果你公积金帐户内有8000元,8000*30=24万(你的最高贷款额度); 2、公积金使用(特别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限于缴纳公积金的所在地。 3、即将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贷款的年限有规定,即:退休后可延长5年。目前国家规定男60、女55周岁退休,如果一男职工今年58岁,那他的最长贷款年限为60-58+5=7年,以此类推。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发展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