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车贷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
贷款买车要夫妻俩人都签字,以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夫妻共同申请车贷,那么在签订车贷合同的时候,是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签字,是不能缺席或者代签的。但如果是夫妻一方申贷车贷,那么并不需要夫妻双方都要签字,只要借款人本人签字就可以。因为现在汽车贷款是允许已婚人士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的,并不一定要夫妻双方。
一、申请车贷需要满足的条件
1、年龄上,必须年满十八周岁,男性最高不超过六十五周岁,女性不超过六十周岁;
2、工作上,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在购车时应考虑每月还款压力,一般来讲车贷每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工资的一半;
3、信用上,申请人及其配偶拥有良好的征信记录,如果在五年内有过征信不良记录,但是近一两年都有按时还款的话问题不会太大;
4、申请人需要提供居住证明或房产证明。
二、车贷还清之后需要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1、借款人在还清了最后一笔月供以后,携带借款合同和身份证前往贷款机构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取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2、借款人和贷款机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的车管所办理车辆解押。
需要的资料包括: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贷款结清证明;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到了车管所之后,找到对应的窗口,填写解除抵押申请表,提交给车管所工作人员办理相关的解除手续。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对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4、解除抵押手续办理完毕,借款人拿回车辆产权证明资料。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第九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四)个人信用良好;
(五)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的首期付款;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Ⅱ 结婚后怎么个人贷款买车
1. 婚后贷款买车是不是要两个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那车户主名字可以
贷款买车提供双方的信息,但是在车辆办理登记的时候,车主只能是一个人。具体的贷款要求是由贷款方来规定的。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乱睁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2)夫妻买车怎么贷款扩展阅读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陪陪纤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芦仿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