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汽车贷款被诈骗12万,已经立刑事案件3年都没有抓到人,怎么办
3年抓不到就继续抓,总有一天会抓到。有的犯人,跑了几十年,还是抓了回来。中国警察很有耐心的,放心等待吧。
② 汽车抵押贷款被骗了怎么办
一、直接报警处理,对方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报警时说遭遇敲诈。
二、也可以起诉,对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利息标准严重不合法,法院不会支持。
三、今后记住,不要相信担保贷款以及什么不需要担保就可以提款,这类小贷公信轿罩司、担保公司都是具有社会背景的,普通老百姓根本就不是对手。
四、被骗搜集证据,报警处理或到法院起诉解决。
五、不管钱能不能从骗子那里要回来,把骗子的账号信息和被骗过程写出来。这样至少能造福后人。别人再来搜这个账号时就能知道对方是骗子了。
【拓展资料】
常见的汽车抵押贷款陷阱,有哪些?
1.无息贷款
正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羊毛出在羊身上。贷款就要利息,这是人尽皆知的道理。很多人被所谓的“0利息”诱惑,滑闹但是办理贷款之后才发现,利息虽然是免了,却多出来许多收费项目,比如手续费,而且需要提前支付,算下来之后发现比利息高出许多。
2.无抵押
汽车抵押贷款,顾名思义就是需要将车辆进行抵押。有些用户业务繁忙,担心将汽车抵押出去之后会有所影响,因此会被一种“无抵押”的贷款方式吸引。这种方式宣称:无需将车辆抵押,也无需任何帆握手续,只要名下有车子就可以放款,并规定还款周期(如10天还一次款)。但用户办理之后如果逾期未还款,平台不会追款,但很快会以客户未按时还款或私自挪动GPS定位器等为由将贷款人的车辆拖走,并要求贷款人支付高额的违约金才能将车子赎回。犯罪团伙就是通过这种方式从中获得暴利。
3.超高额度
对于借款人来说,额度自然是越高越好,但现在某些平台经常放出超高额度的广告,比如10万车贷款20万甚至更高。这个时候请提高警惕,因为正规的汽车抵押贷款公司会根据汽车当前市场价值、车况、车龄等因素来评估贷款额度,一般情况下贷款的额度为评估价的80%—90%。
4.合同造假
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收款项目,免得出现“巧立名目重复收费”的情况。某些非法不合规的贷款公司会以低息为诱饵,要求借款人同时签订多份合同,并忽悠借款人合同条款是一样的,但实际只有利率最低的那份合同是明确了贷款利率的,其他合同利率条款处都是空白,而且这些合同的原件都不会给借款人。不要以为自己真的占了便宜,因为这些公司根本不会履行那份低利率的合同,而是在那些利率空白的合同上填上较高的利率,然后把经过造假的合同当作贷款合同。等到借款人发现时因为没有合同原件,只能“哑巴吃黄连”。
③ 零首付购车贷款骗局
套路一:征信不好没关系。我会帮你的。
最近小张收入不稳定,需要资金周转,但是征信不好,无法办理正常的银行贷款。后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从事汽车业务的蔡经理。
蔡经理告诉小张,征信不好没关系。他可以零首付买车,借小张的钱。蔡经理的公司将负责购车首付、贷款办理、还贷。小张只需要以个人名义买车贷款,然后把车放在公司,公司会借给小张。
之后小张要按时给公司还款,公司会帮小张按时还车贷。当小张还清公司贷款后,公司会结清小张的车贷,将车从小张名下过户到公司名下。
套路二:骗银行骗客户,赚贷款和车贷。
小张听了蔡经理的话,同意零首付买车,贷款。之后,蔡经理帮小张做了虚假的银行记录、虚构的工作单位、收入证明,使小张在汽车金融公司的身份信息变成了高收入者,成功办理了汽车贷款买车。
蔡经理和小张将车开回公司,公司将车价值的一小部分借给小张。不久后,镇帆蔡经理以各种借口让小张去车管所挂失,补办原本抵押在汽车金融公司的车辆登记证。蔡经理拿着新的车辆登记证,以小张的名义将车第二次抵押给另一家金融公司。小张既不知道也没有收到贷款。
蔡经理拿到第二笔按揭贷款的时候,把小张的车低价卖给了一个专门买按揭车的二手车商。同样,小张也不知道,也没有收到车款。
经过一番操作,蔡经理拿到了两笔钱:车贷和卖车。而小张却背负着多项车贷债务,车子没了。除了从公司贷了一小笔款,没有一点好处。
套路三:装无辜,推诿责任,给客户留下一个坏摊子。
前几个月蔡经理的公司会帮小张按时还车贷,小张也会按时给公司还款,所以小张并不觉得有什么异常。过了几个月,公司给小张停了车贷。当小张收到几家汽车金融公司的催款信息时,发现这一切内幕已经来不及了。
莫名其妙,小张去公司找蔡经理要说法。蔡经理以被骗,公司老板携款潜逃,小张先不还钱为由,跟小张搪塞。甚至关了公司,换了手机号,跑到外地躲着小张。
走投无路的小张最后只好报警求助。因为蔡经理已经把骗来的钱挥霍一空,小张遭受的经济损失是无法挽回的。
检察官普法
今年8月13日,浈江区检察院以上述套路审结一起贷款诈骗案,涉案金融公司22家,借款人35人,涉案金额近500万元。现以涉嫌贷款诈骗罪对蔡某荣、鲍某民、谢某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采纳了浈江区检察院提出的定性和量刑建议,以贷款诈骗罪分别判处蔡等三人十一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零首付”的汽车诈骗手段非常隐蔽,当事人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的套路所骗,在签订众多合同时留下巨大隐患。检行游察官提醒:一定要通过合法正规的贷款渠道借钱,不要因为一时之需而被不法分子所骗!
谢谢邀请。
一般来说,靠谱。只是利率会比较高,且对不按时还按揭款的宽容度很低,不按时还款很容档旅销易被拖车。
这里简单聊聊现在的“零首付”和与之相关汽车金融。
“零首付”主要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字面意义上的“零首付”,即仅仅不需要现场支付首笔购车款,但是需要支付手续费之类的各种款项;
第二种是真正的“零首付”,即连手续费之类的任何款项都不需要现场支付,签完各种文件就行。
“零首付”的生存现状:
多数4S店、各大银行、各大金融公司的直接渠道基本已经停止“零首付”购车的业务。
所以,现在市面上的“零首付”购车,多是一些小车商联合小金融公司在办理。
不排除少数4S店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也参与其中。
“零首付”之间的各方关联:
“零首付”一般会牵扯到4方,即 购车方、售车方、金融公司、银行。
银行,为金融公司提供资金授权,对接金融公司;
金融公司,凭借银行的资金授权或自身的资金池,推出“零首付”的相关金融产品,对接银行、售车方、购车方。
售车方,提供案件车辆,对接 金融公司、购车方;
购车方,购买案件车辆,对接 售车方、金融公司;
简单说就是:银行提供资金给金融公司,金融公司在 购车方与售车方 达成购车合同后,为两方的交易提供资金,完成交易。
“零首付”的办理流程:
购车方主动提出“零首付”购车需求,或售车方主动引导“零首付”购车方式;
两方商定购车费用与车贷方式后,引入金融公司签署车贷相关文书;
金融公司通过一系列车贷文书保证己方权益,然后放款给售车方;
售车方收到款项后,就会把车辆交给购车方;
金融公司督促购车方按协议归还按揭款。
“零首付”需注意的情况:
只要注意一点:按时还款,一定要按时还款。
按时还款,和普通车贷没什么区别,就是前期手续费、利息之类的费用高一些;
不按时还款,案件车辆会在金融公司催促 0 - 2 次无果后,被金融公司安排人手拖走。
也就是说,如果不按时还款,可能某天早上醒来,你会发现你的车不见了。
一旦被拖车,又会涉及到违约金、拖车费、停车费等等费用。
黑一点的小公司,会找机会赚这些拖车后的费用;
更黑一点的,不但赚拖车后的费用,拖车后直接把车卖了,你还得添补费用才能了事。
所以,一定要按时还款,不要给对方可乘之机。
@回到车上,分享驾驶经历和经验。
④ 贷款买车骗局多
贷款买车骗局防范诈骗有多谨慎?
我买了一辆二手车,抵押贷款时获得了35万元的贷款。但经过二手车商和担保公司,车主最终的贷款金额变成了36.9万元。最近佟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骗局。幸好童先生及时识破了骗局。御凯尺太平洋汽车网上边肖提醒:贷款买车要小心。
贷款金额多1.9万元。
2013年7月,佟先生花了55万元买了一辆二手保时捷卡宴。买车时,他选择了按揭还款,首付20万,剩余35万贷款。同一天,佟先生与车商签订了按揭购房合同,随后他从车商那里拿到了一张信用卡。车商告诉佟先生,以后按揭车的还款每个月都会打到这张卡上。
据经销商介绍,35万元的贷款分三年(36个月)还清,每月还约1.1万元。就这样,佟先生开始按月给卡里赚钱。直到11月底,佟先生才决定提前还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时,一个偶然的举动让他发现了其中的猫腻。
“在银行给我的单子上,我扫了一眼,发现我的贷款总额是36.918万元。我清楚地记得,买车时的贷款总额只有35万元!”佟先生惊呆了:无缘无故多借了1.9万!
很多时候,汽车经销商感到内疚。在发现猫腻的当天,佟先生找到了当时买车的二手车商。但是当经销商问三个问题时,他不知道:“我不知道!你得问担保公司。”在担保公司,负责人也在装傻。“这1.9万元是你贷款买车的手续费。我们会帮你收集的!”他的话被佟先生当场拆穿:“买车的时候不是交了手续费吗,3000块,还是现金!”
现在担保公司负责人无语了。他先是犹豫不决,然后开始道歉。“兄弟,我们没想到你会提前还款!”现在,童先生勃然大怒。他要求担保公司退还多收的1.9万元。但对方不是省油的灯,于是就开始耍流氓。“一开始,他们威胁要告诉我去法院,他们并不害怕;后来看到我是认真的,就跟我抱怨,说这1.9万元当中,很多是二手车商的福利,已经给了,不能退了。”经过几次对质,担保公司最终同意给佟先生1万元。
“我不想这么轻易放过他们。但我真的不想折腾了,算了吧。”童先生同意了对方的要求。“这种骗局,他们绝不能第一次使用。我很幸运地发现了。贷款买车,大家一定要慎重!”
骗局:少贷多贷。
虽然佟先生挽回了一部分损失,但他也有不明白的地方:“我明明一开始借了35万,可是到了还款的时候,为什么贷款金额变成了36.9万?”在这个问题上,边肖咨询了杭州一位二手车行业的资深人士。没想到,他的回答却令人震惊:借钱买车并不少见,还有这样“少借多付”的骗局!无良汽车经销商是如何一步步实现骗局的?
以童先生为例。当他借钱买车时,他面对着两群人。第一个是卖车的二手车商,第二个是为车提供抵押担保的担保公司。一旦车主按揭买车,担保公司一般由车商指定,这就给了无良商家相互勾结的机会。首先,担保公司帮助潘先生以抵押代理人的名义找到银行贷款。但在申请贷款金额时,担保公司并未按实际金额35万元申请,而是谎报为36.9万元。佟先生在签订按孙中揭购房合同时,合同中并未出现实际借款金额,一般写为“按月还款”。
最后商家拿到了36.9万元。童先生以为自己只借了35万,却老老实实按照36.9万的基数还款。多出来的19000元贷款,其实是由卖车人和担保公司分的。
记者还为童先生算了一笔账。目前杭州二手车贷款三年的年利率在5%左右。童先生借了35万元,用了36个月还了。他每月的还款额应该是10489元。但如果贷款金额虚报为36.9万元,也将在36个月内还清,每月还款额将变为11059元。这样,佟先生每个月要多交600元。如镇高果他老老实实按月还清,就要多交21600元左右,真的是很大的损失。
“无良商家之所以敢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知道业主不会仔细计算每月还款金额。大家一般都认为钱过了银行就不会出问题,但是有人拿到了空钱,给了更多的钱,帮人还了利息。”这位二手车行业的资深人士指出,这种骗局目前并不少见。“不仅是二手车,还有新车,也有4S商铺与担保公司串通骗钱的例子。”
二手车行业人士指出,虽然“少贷多贷”的骗局看似隐蔽,但普通车主做好以下两件事就不难做到未雨绸缪:
1.学会计算每月还款额
“少贷多付”的骗局基本出现在贷款金额较高、还款时间较长的车贷中。这样每月还款额变化不大,车主也不容易发现。但是,如果仔细计算,还是不难发现其中的猫腻。
公式:每月车贷的计算公式:
A=P{i(1+i)^n/[(1+i)^n-1]}
a:月缴费p:缴费总额I:月利率(年利率/12)。
如果没有,业主也可以在线下载贷款利率计算器寻求帮助。
2.经常观察和询问
贷款买车,在签订按揭购车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中是否写明了贷款总额。
如果没有,可以要求车商或担保公司写下来,以便日后追究责任;
其次,在每月还款时,可以要求银行出具贷款明细,看看贷款金额是否有虚报。
以上是太平洋汽车网站边肖带来的贷款买车信息。
百万购车补贴
⑤ 贷款买车骗局
本想贷款买头牛,却被包装买了豪车。急需用钱的“白户”没想到,用贷款以个人名义买的新车很快以——成交。
涉案车辆
为获取高额利润,一诈骗团伙设置“购车首付”骗局,冒用他人身份分期贷款购买高档汽车,三个月内骗取4S三家门店6辆豪车,然后将车辆开到异地低价转卖给二手车商获利,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近日,由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分别判处吴鹏、朱志强、卢有才、李小雾四名被告人五年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至8万元不等。洪建刚、彭明知车辆系骗取所得,分别被法院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一万元。一审判决后,卢有才认为自己只是帮助“白户”办理贷款,其行为不属于诈骗,遂提起上诉。2023年3月2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一条隐藏在“购车首付”背后的非法利益链被彻底斩断。
很容易附和
这个团伙密谋策划一个汽车贷款骗局。
在旅兄空连云港从事汽贸生意的吴鹏,平日里花钱大手大脚,喜欢出入夜店、酒吧等娱乐场所,经常入不敷出。为了满足奢侈消费,他打起了利用汽车诈骗的主意。
吴鹏找到在当地做贷款中介的好朋友朱志强,和他分享了自己的骗车计划。两人一拍即合,但两人都不想以个人名义贷款买车,于是将购车诈骗的想法告诉了做贷款中介的陆有才。卢有才听后,欣然同意加入。为防止在家作案被熟人识破,三人商量到邻近地区淮安实施汽车诈骗计划。
三人很快明确了各自的分工:陆有才负责寻找有贷款需求的“白户”(指征信空白、资产较差的人),运送他们往返淮安和连云港;吴鹏负责帮“白户”打包,伪造买卖车辆所需材料,带“白户”到4S店铺买车、贷拆瞎款;朱志强负责与吴鹏合作,共同垫付购车首付和保险。
为了尽快找到合适的“背贷人”,陆有才通过微信、QQ、张贴小广告等方式发放贷款广告。寻找急需用钱和贷款的“白户”。很快,一条“鱼”上钩了。
劳动力的分工
利用“白户”骗取豪车
“五保户”石想贷款买头牛,通过微信联系了贷款中介陆有才。
“我可以帮你贷款,但你得先跟我去淮安。那里的贷款很容易批。我们得先给你买辆车。有车才能贷款。“卢有才跟石说,要想贷款,必须全力配合他们。”一定要穿得正式一点,看起来像个老板,到了4S店记得少说话。"
几天后,卢有才开车带着石到淮安去见吴鹏和朱志强。吴鹏和朱志强很满意地看着石,他穿着正式的西装,很有老板的架势。他们马上带着他办理了银行卡和手机卡,并提前把购车所需的首付转到了银行卡里。然后他们一起去了奥迪4S店,选了一辆奥迪A6L(车价34.8万)。石与店签订了购车协议,吴鹏用准备好的银行卡支付了首付款12.8万元。销售人员立即联系汽车金融公司,帮其办理购车贷款手续。
“花时间记住这张纸条的内容,这样你就可以贷款了。”离开店后,吴鹏赛交给石一张写有工作单位、住址等信息的纸,让石签订车辆等物资的寄售协议,并当场拍照。随后,他们带着石来到银行,与负责贷款业务的尘芹工作人员见了面。石根据纸条内容顺利回答了工作人员的提问,然后将吴鹏事先在网上伪造的贷款材料交给了银行工作人员。很快,贷款审核顺利通过。他以吴鹏施莱弗的名义,去了4S的商店并取走了车。
跨市场交易
低价出售获取利润。
根据贷款协议,4S门店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抵押。但每次店销售人员联系吴鹏时,吴鹏都以有事为由为石开脱,导致车辆抵押手续无法办理。
提车后,吴鹏等人从网上弄了个假的车辆合格证,把车开到了连云港。2020年8月,吴鹏将该车以30万元卖给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洪建刚。
洪建刚看到这辆崭新的“二手”豪车后,觉得可疑。正常情况下,车辆必须有合格证、发票、交强险和两把车钥匙,但他面前的这辆车没有车牌,没有发票,只有一把钥匙。洪建刚对车辆的行驶路线有所怀疑,但为了利益还是买了这辆奥迪。
“没想到第一枪就大获成功。”尝到甜头的吴鹏等人一发不可收拾。在此后的3个月内,他们利用韩某、程某、曲某、顾某的身份,采用相同手段实施多起车贷诈骗,骗取一辆沃尔沃S90、一辆沃尔沃XC60、一辆奥迪A6L、三辆奥迪Q5L,后卖给洪建刚、彭。
由于吴鹏担心连续两次从同一家奥迪4S店取车会引起怀疑,他联系了老乡李小雾,由李小雾以“白虎”儿子的名义代替吴鹏在该店取车一次,同时帮忙垫资。扣除首付和其他垫付费用,卖车剩下的钱由朱志强分配。到案发时,四人的违法所得已挥霍一空。
东创实发
诈骗团伙原形毕露。
2021年6月15日,淮阴区检察院以贷款诈骗罪对吴鹏、朱志强、卢有才、李小雾提起公诉。同年11月12日,淮阴区检察院指控洪建刚犯洗钱罪,11月18日,彭被追加洗钱罪。
据检察官介绍,这是一个通过“买车-骗贷-卖车-分赃”来敛财的犯罪团伙。2020年8月以来,吴鹏、朱志强利用5个“白户”骗取贷款共计133万元。陆游
才联系4名“白户”到淮安,参与5起骗取贷款行为,骗取贷款合计110.4万元,李小武以其中一名“白户”儿子的身份帮助提车,参与一起骗贷行为,骗取贷款合计22.6万元。
洪建刚先后以低价从吴鹏手中收购奥迪A6L、沃尔沃S90、沃尔沃XC60、奥迪Q5L汽车等车辆转卖,涉嫌洗钱犯罪,数额达65.77万余元,非法获利约1.8万元。而彭一鸣居间介绍他人从吴鹏处购买汽车,明知车辆系违法取得,仍在网上办理假发票,使吴鹏等人通过贷款诈骗手段所获车辆在车管所正常上牌并交易,协助吴鹏等人将犯罪所得予以转移,个人获利1200元。
关于本案中的5名“白户”,他们对犯罪分子从事贷款诈骗主观明知证据不足,客观上并未实施骗取贷款后转卖车辆分赃等具体犯罪行为,因此,他们未被追究法律责任。2021年12月15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⑥ 被骗做了车贷套现,车贷套现诈骗怎么量刑
现在贷款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但也出现越来越多的骗局,贷款人受到诈骗,比如套路贷、车贷套现等等。⑦ 案例识骗局,揭秘骗贷的那些套路!
所谓骗贷,指的是借款人或信贷机构内部人员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做法骗取信贷机构的 贷款 。随着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各种骗贷案件层出不穷,通过一些典型骗贷案件,希望能对您识别骗贷有启示和参考意义。
案例1——广西玉林信贷员冒用143名村民名义骗贷800万被捕
【主要问题】员工道德风险、冒名贷款
近期多家媒体报道,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某金融机构的信贷员竟冒用143位村民的名义,骗取该金融机构800余万元贷款供自己使用。近日,陆川县检察院以涉嫌骗取贷款罪依法批准逮捕该名犯罪嫌疑人。据媒体报道,该犯罪嫌疑人钟某由于参与“六合彩”输了钱,为了筹集资金继续参与赌博,其动起了骗取贷款的坏心思。在2013年至2015年两年期间,钟某以帮助曾经办理过贷款的村民补办贷款手续为由,骗取村民在非本人意愿的贷款手续中签名,并私下开设村民账户以便自己领取。
钟某利用之前村民在办理贷款时留档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村民的名义申请了贷款并供自己赌博使用。随后,一些村民陆续发现存款被金融机构莫名地划拨,甚至欠了几十万的款,至此,钟某骗贷的事实才浮出水面。
从媒体报道来看,截至2016年2月案发时,钟某共冒用143名村民的名义骗取贷款800多万元,其中一小部分用于偿还骗领的贷款。
案例2——表兄弟合谋骗贷银行60万元
【主要问题】员工道德风险、内外勾结
2015年2月,郓城某银行负责人到郓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下属分行负责人徐某某放贷60余万元至今未收回,涉嫌违规放贷,请求查处。经侦大队接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发现徐某某利用工作职务便利,利用手中审批发放贷款权利,与其表弟李某某合谋操纵,违规发放贷款60余万元,全部用于其与表亲李某某合伙开的企业经营上。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倒闭,60余万元贷款全部赔了进去。2015年3月,徐某某被逮捕,同年11月份,徐某某被法院判刑。案发后,李某某一直潜逃外地,公安机关多次追捕未果。4月15日,专案组侦察民警得到可靠消息,在河南郑州发现其踪迹。4月16日,专案组立即赶赴郑州,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于一宾馆内将李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李某某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
经查,2014年,李某某与其表哥徐某某商量,利用徐某某在银行的便利条件贷一笔款来做生意。两人经过合谋由李某某担任企业法人,随后由李某某出面申请,并找来了张某某、李某、刘某等亲戚朋友做担保,分三次贷出60余万元用于企业经营,结果由于经营不善不但没挣钱,反而连多方筹资也全部赔了进去。目前,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案例3——烟台海参养殖户为扩大经营规模骗贷2600万被刑拘
【涉及问题】虚假资料、归集贷款
根据新闻报道,烟台蓬莱一个海参养殖户王某在今年3月18日因骗取贷款罪被烟台开发区警方刑事拘留。王某经营海参生意,原本生意经营出色,因扩大经营规模需大量资金,为了获得银行贷款,王某通过向银行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陈述,骗取银行贷款达2600万元。
王某为烟台海参养殖户,这些年搞海参养殖挣了些钱,想在福建海域包海进行大规模养殖,由于投资资金缺乏,于是他想到了向银行贷款。恰好在这个时候,烟台市一家股份制银行推出了一项针对水产养殖户的贷款业务,该银行的贷款业务为“三三联保”型,即符合贷款条件的三个主体,可以互为担保人,审核通过后三方分别可以贷款300万元,贷款成功后三方总共可以获得900万元的资金。
王某感觉银行的这个业务正好能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但是一比照条件,自己如果想贷款的话缺少保证人,于是王某想到了自己家里的亲戚。
王某利用自己平时建立起来的微信,找到了自己的亲戚,让他们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摁上手印,通过这种方式他伪造出来贷款所需要的文件。没想到的是,王某的这些虚假材料竟然通过了银行审核,贷款顺利批下来了。
王某通过“三三联保”的形式共获取了3组贷款,两组900万元,一组800万元,合计2600万元。大量资金被王某用来扩大规模,他在南方海域的养殖摊子随之铺开。
但是,从2013年开始,海参加工行业持续低迷,王某的海参养殖加工生意变得风雨飘摇。
王某从银行获得贷款后,前几年还能按期还款,但是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王某已经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了。无奈之下,银行向开发区警方报案。警方受理后,通过侦查,发现王某用于申请贷款的资料中多名贷款客户存在虚假情况,且资金有归集使用的情况,相关人员涉嫌骗取贷款罪。
2016年3月17日,开发区分局决定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证,于次日在犯罪嫌疑人王某住处将其抓获。王某目前因涉及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4——男子为圆“豪车梦”银行骗贷最终因合同诈骗罪获刑
【主要问题】无还款能力、提供虚假房产证、收入证明
根据新闻报道,大庆的小刘因看着身边的哥们都买了车,为了面子,他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通过朋友介绍与某银行签订 信用卡 汽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小刘提供虚假的房产证及收入证明,骗取了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取得银行购车款近20万,用这笔钱买了车。
因小刘连续几期没有收到还款,且经过调查,小刘买的车也去向不明,于是银行选择报警。小刘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最终,小刘被龙凤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刘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与银行签订合同时,提供虚假资信证明,隐瞒真相,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1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案例5——潍坊三男子伪造财产骗贷270万拒不归还被抓
【涉及问题】虚假行驶证、房产证、土地证、流程漏洞
付某、马某和张某在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做不锈钢生意2011年,一个叫付某某的人找到他们,问他们需不需要贷款,并称自己有“门路”可以帮他们代办手续。由于没有财产可以抵押,三人便一同伪造了假的车辆行驶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财产证明交给了付某某,请他来办理贷款。
付某某以前在某银行信贷部门工作过,非常熟悉贷款流程,在行业内认识几个熟人,知道银行在哪个环节有把关不严的漏洞。三人将假的财产证明交给付某某,每人还付给了他2万元的中介费。付某某帮张某贷款70万元,帮付某和马某各贷款100万元,期限都为1年,并与三人约定其中的70万元由他来偿还。
成功骗取贷款后,付某、马某和张某除了将一部分钱投入到自己的生意中,其余的全部用来消费。放贷以后,银行多次向三人 催收 还款,但三人拒不偿还,经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判决,三人还是拒不还款,并且三人家中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今年1月份,奎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银行报案后,立案展开侦查,并将付某和马某抓获归案,为银行追回经济损失46万元。
目前,付某、马某涉嫌骗取贷款已被取保候审,张某被列为网上追逃。
案例6——女子伪造30本假证骗贷720万躲藏两年后终落网
【主要问题】提供虚假合格证
刘某2012年在泉州经营着一家集贸易、美容、汽修于一体的汽车贸易公司,其向银行申请了三笔7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每一笔的还款日期约隔半个月,还款日期到了,她却无力还款。
于是,她找了家担保公司,从担保公司贷出钱还给银行。再以如期还款的能力从银行贷出另一笔钱还给担保公司。这样操作到第二笔时,银行不放贷了。没了银行放贷的钱,就无法再从担保公司借钱了。
她找了30本机动车合格证抵押给担保公司,继续贷款还给银行。与此同时,她以同样的形式向两位好友分别借了40万元和60万元。此后,她消失了。
找不到她的人,担保公司人员拿出抵押的30本机动车合格证比对,发现竟是假的。报警后,警方确认证书是伪造的,并于2013年将她列为在逃人员。
躲藏两年后,刘某日前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准备移送起诉。
案例7——联合“内鬼”骗贷案
【主要问题】内外勾结、虚假资料
2003年8月,广东省佛山市著名民营企业家冯明昌因涉嫌金融诈骗大案,被司法机关收审。可在2003年2月,他刚刚当选为广东省40位“最佳民营企业家”之一。
此后,冯旗下的拥有“亚洲最大的胶合板生产基地”美誉的华光板材因资金链断裂而停产。华光板材曾拥有员工过万,年产值达20亿元。
同年11月,中央与广东省有关部门组成“806”专案组进驻佛山市南海区。2004年春节后,冯明昌被正式扣查。
2004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十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披露,广东省佛山市民营企业主冯某利用其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与银行内部人员串通,累计从工行南海支行取得贷款74.21亿元。
据悉,至审计时尚有余额19.29亿元。这些贷款大量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或直接提现,有些甚至通过非法渠道汇出境外。经初步核查,银行贷款损失超过10亿元。
最终,冯明昌以及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南海支行原行长林裕行、佛山分行原行长林俊江均被处以重刑。
案例8——农行包头骗贷案涉案金额1.1亿元
【主要问题】内外勾结、虚假资料
2005年3月,中国银监会通报一起中国农业银行涉嫌违法经营大案:在不到一年时间里,银行工作人员与信用社及社会不法分子相勾结,采取挪用资金、虚开大额存单等手法,骗取银行资金逾1.1亿元。
2004年,内蒙古银监局在银监会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进行现场检查。包头银监分局在对农行包头市分行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所属汇通支行、东河支行在办理个人质押贷款和贴现业务中,个别工作人员与信用社及社会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贷款。
检查发现,从2003年7月2日到2004年6月4日,农行包头市汇通支行市府东路分理处、东河支行,包头市达茂旗 农村信用社 联社所辖部分信用社的人员与社会人员相互串通、勾结作案,挪用联行资金、虚开大额定期存单、办理假质押贷款、违规办理贴现、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谋取高息,已查明涉案资金累计98笔、金额为11498.5万元。
案例9:一国有银行支行被两空壳公司骗贷2600万
【主要问题】员工失职、空壳公司
一家国有银行从化支行被广州两家空壳的皮包公司先后诈骗贷款共计2600万元。2015年,广州中院依法判处该支行副行长、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及两名信贷员构成国有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判处刑事责任1年9个月到3年。
2011年6月期间,时任某国有银行从化支行客户经理(即信贷员)的李某(女)在经办广州大翔软件有限公司(下称“大翔公司”)贷款业务中,未按照规定严格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借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具调查报告,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贷后未严格监管。而身为小企业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的邝某,主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陈某,也没有深入调查核实而予以同意确认,致使银行被张某等人利用大翔公司诈骗贷款2000万元,至案发时造成银行损失将近1600万元,形成不良贷款。
几乎在同一时期,另一客户经理吴某在2011年11月至12月期间经办广州亿鹏贸易公司(下称“亿鹏公司”)贷款业务。吴某也未按照规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借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具调查报告,致使该银行被张某等人利用亿鹏公司诈骗贷款600万元,至案发时造成该银行损失423万余元。
其中缘由很简单,信贷员之所为未进行详细调查,是因为业务为领导介绍,客户经理李某供述,大翔公司是小企业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邝某介绍的,他们俩曾一起实地视察,发现地址和营业执照不符,对方解释刚搬了新地址。李某还供述,因为对方提供了公司报表和银行流水,所以她就默认为是核实了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丁某签名时,李某没有认真比照。
信贷员吴某则供述,因为亿鹏公司是副行长陈某介绍的,他就没有实地视察。在贷款后跟踪贷款的去向、贷款人的经营场所时,他也没有去现场看过,只是叫贷款人将相关资料送给他。而副行长陈某则供述,他不知道银行员工在贷款前,是否实地考察过两家公司。由于没能对这些贷款公司真实情况进行了解,造成该银行的贷款被骗,他是有责任的。
案例10:山东七公司贸易融资骗贷骗取近4亿汇票
【主要问题】虚构贸易
2014年8月,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了一起骗取票据承兑案。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人郭某及妻子成立了包括淄博永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永驰汽车”)、山东宏昌达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宏昌达汽车”)等在内的7家关联企业,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虚假购销合同,骗取工商银行、齐商银行、山东博兴农村合作银行、农业银行共计3.91亿元,敞口部分为1.8亿元。
郭某等被公诉后,博兴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判决上述7家公司及郭某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其中郭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一审判决后,郭某不服上诉,其理由之一就是,金融机构对购销合同双方为关联公司、购销合同是否真实应当是明知的,他本人并未用欺骗手段取得票据承兑。2014年8月7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郭某利用上述7家公司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承兑汇票11次,数额共计3.91亿元,敞口部分数额为1.823亿元。其中工行滨州滨印支行承兑汇票两张,金额共计4000万元,敞口1600万元;齐商银行博兴支行,金额1500万元,敞口750万元;农合行庞家支行金额共计3600万元,敞口1080万元;农行滨城支行办理承兑汇票业务6次,金额共计3亿元,敞口1.46亿。
其中后一笔承兑敞口到期后未能偿还,由担保企业代为偿还。而前面的3000万元敞口中,担保企业代偿了1000万元,农行垫付了2000万元后,对宏昌达汽车等提起诉讼追偿。截至2014年7月14日,农行已收回1551万元,另收到宏昌达汽车12台半挂油罐车,应不会造成实际损失。
郭某等所用的方式并不高明,就是关联企业之间“左手倒右手”,签订虚假买卖合同。以数额最大的农行为例,2012年3月20日,郭某以宏昌达汽车公司的名义,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伪造了该公司与永驰汽车公司的购销合同,以此为由向农行滨城支行申请办理了6000万元的承兑汇票,缴纳保证金3000万元,敞口数额3000万元,到期日2012年9月20日。仅隔一天,2012年3月21日,郭某再次以同样的手段,在滨城支行办理了8000万元承兑汇票,缴纳保证金4000万元,敞口数额4000万元。
另外,郭某实际控制的前述7家企业,仅从名字就能看出一些端倪,“宏昌达”等字号相同的多家公司之前或存在关联。
案例11——浙江骗贷第一案:“阴阳账”骗贷案
【主要问题】空壳公司、阴阳帐
2006年12月23日,交通银行某分行向杭州市公安局报案,称浙江之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之俊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志军涉嫌诈骗该行贷款数亿元,已潜逃境外,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着公安机关的侦查,一个惊天大案渐渐浮出水面。
2003年至2006年8月,之俊公司突然冒出100余家注册资本超过千万元的子公司,子公司老板都是公司员工,有的甚至是食堂厨师。这一异常现象,早已引起公安机关的注意。接到举报后,2007年1月5日,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对之俊公司及何志军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2007年4月23日,杭州市检察院对在逃的何志军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从1995年起至案发,何志军指使王成富、臧造成等人,在全国各地先后成立了140余家关联公司,即所谓的“之俊系”,但这些公司在工商登记时将未实际出资、未实际参与经营决策的下属员工、亲友登记为“挂名”股东或法定代表人。
据调查,之俊系企业大多有两套报表系统,一套真实的报表系统是提供给工商、税务,称之为A账;另一套虚假的报表系统是提供给银行,用于贷款的,称之为B账,这套B账虚增资产、销售收入、净利润和销售成本,减少长期投资。这两套“阴阳账”使用数年,在非法骗贷过程中屡试不爽。
2003年上半年至2006年8月,何志军明知自己根本没有履约能力,仍指使之俊系人员提供修改后的审计报告复印件、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伪造工业品购销合同、提供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材料,以“空壳”的之俊系西亚公司、凯利达公司、中集公司、久源公司、晨兴公司、安泰公司等名义相互进行担保,先后骗取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发银行贷款共计13亿余元。
案例12:北京最大银行骗贷案:农商行高管内外勾结,空壳公司骗贷7亿
【主要问题】空壳公司、内外勾结
2012年10月10日,北京市高院对这起本市最大的银行骗贷案进行宣判,终审对原北京农商行8名高管,包括该行原商务中心区支行长田军等5名支行行长、副行长做出了判决。其中,判决田军有期徒刑20年,北京华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胡毅无期徒刑,另外16名涉案者则被判处3年至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这8名北京农商行高管伙同胡毅及其员工,通过虚构二手房房贷手续、小企业贷款手续等,里应外合在银行内骗贷7.08亿元。
经法院查明,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华鼎担保公司董事长胡毅、李京晶共从农商行大郊亭支行、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255笔,金额4.47亿余元。此外,胡毅等人利用45家公司的名义,虚构公司需要流动资金等借口,采取互相担保的方式,于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间从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45笔,计2.61亿余元。截至案发前,共造成经济损失3.6亿余元。
该案件浮出水面还要追溯到2008年9月,当时,交行个人金融部员工赵某准备贷款买车时,无意间从银行 征信 系统查到自己在北京农商行十八里店支行莫名出现一笔200万元的二手房贷款。巧合的是,同一时期,一名建行职工卫某准备贷款买房时,也发现自己也在北京农商行“被房贷”,随即报警。面对如此蹊跷的事,两人向北京农商行总行投诉无果后,便直接把此事捅到北京市银监局。
紧接着,2009年2月27日,胡毅前妻李京晶为支取其中一家空壳公司的贷款,前往农商行营业部办理信贷卡,就在这时,细心的银行柜员发现,这家成立1年有余的贷款企业,公章竟然是新的,根本没有沾过印泥,银行详查发现贷款支取账户竟牵扯多笔小企业贷款,于是报警。
2009年3月底,北京农商行被骗贷4.6亿元的惊人案件就被曝出。当时,该行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等8位负责人涉嫌勾结骗贷,被司法机关调查,为贷款提供担保的北京华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冬及实际控制人胡毅也被司法机关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0年6月,北京市银监局方面证实,原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行长金维虹和副行长姜朝被停职,原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也被免去行政及党内职务。
2010年8月初,北京华鼎信用担保公司董事长胡毅和8名为骗贷的银行干部在市二中院一同受审。据悉,当时此案共18名被告人,其中北京农村商业银行CBD支行、十八里店支行、大郊亭支行的行长、副行长等人被控共收受贿赂近千万元。预计庭审将持续5天。案发后,被骗领的7.08亿元仅追回了一半。
【上述案例的启示】
上面一个个血淋淋的骗贷案例给我们信贷机构敲响了警钟,笔者认为,上述案例给我们如下启示:
启示一:骗贷的主要形式
纵观上面十二个案例,骗贷的形式主要有:(一)提供虚假资料,包括虚假身份证、房产证、虚假行驶证、虚假土地证、虚假合格证、虚假收入证明、虚假财务资料等;(二)虚假贸易融资,虚构贸易,在这类案例中,往往会有阴阳公司、关联公司的身影,比如案例10所反映的情况;(三)利用空壳公司骗贷,比如案例9、案例11、案例12;(四)员工道德风险、员工失职、内外勾结,在借款人利用虚假资料、虚假贸易、空壳公司骗贷的过程中,部分骗贷案件出现内外勾结、员工失职的情形。
启示二:信贷机构需要优化自己的治理结构
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机构是信贷机构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基本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风险管理体系,但限于各种原因,商业银行在进行风险管理时还是经常会受到行政管理架构等的限制,领导干预贷款等情况时有发生,建议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通过此制度设计,能够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防范风险。
启示三:建立以业务流程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系
信贷机构应当以《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等文件为基础,结合自身情况,建立一套以业务流程为核心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是一个管理过程,包括对风险的确定、量度、评估和发展应付风险的方法、流程、制度,目的是把可以避免的风险减至最小,实现成本及损失最小化。一套完整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四个环节,即信贷风险的识别、信贷风险的评估、信贷风险的控制和信贷风险管理评价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