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浙江绍兴双职工用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浙江绍兴双职工用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双职工最高能贷80万。
浙江绍兴公积金贷款力度已经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户为单位,最高额度提高到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60万元。而原来双职工公积金最高只能贷款60万元,单职工是50万元。
B. 浙江省嘉兴市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
3、在申请贷款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设定依据:
《嘉兴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款暂行办法》
二、申请对象
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向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受托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时,符合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贷款政策规定的职工。
三、办理条件
1、所购住房为自住住房;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
3、在申请贷款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所购住房为现房的已办妥《房屋他项权证》的;所购住房为未交付使用的期房(须办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未办妥的须补办或已到交付日期须办出《房屋他项权证》的;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商业贷款已正常还贷一年以上且无逾期记录;
7、申请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是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申请人年龄为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及配偶或二代内直系血亲的产权共有人(申请时女性为18周岁至60周岁,男性为18周岁至65周岁);
8、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申请额度及利率
1、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2、不超过所购住房可贷额度的有关规定;
3、不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取整至千元)。
五、申请年限
1、不超过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剩余年限;
2、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可贷年限{商品房最高30年,二手房最高20年且所购住房房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5年(含)};
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应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期限一致。
六、填写表单:
1、《嘉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记录》
七、提交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龙卡;
2、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的还款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含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外地户口还需提供有效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借款人的结婚证、未婚(包括离异)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有效期三个月,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借款人在商业性贷款银行的还款记录及贷款余额清单(近一年还贷记录明细,当月有效)(原件);
8、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房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原件有效期一个月);
9、新建商品房现房及二手房须帯《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购房人为二代人的需提供直系亲属证明;
11、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八、受理后表单:
1、公积金中心盖章后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表》;
2、《借款合同签订有关事项通知书》。
九、审批流程及要点:
1、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受理、审核、审批。
2、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与借款人及其产权共有人、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协议书》;
3、借款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并及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于公积金中心。
(1)《借款合同》(原件);
(2)《协议书》(原件);
(3)《同意顺位抵押函》(原件);
(4)《顺位抵押约定书》(原件);
(5)抵押申请书(原件);
(6)价格约定书(原件);
(7)公积金中心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
(9)产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1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他项权证》办妥后由借款人交于公积金中心;
5、公积金中心收妥《房屋他项权证》后,安排放款。
十、 本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管理科负责解释。
十一、受理时间:
1、全月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业务受理时间:按市级机关作息时,中午不休息。
十二、承诺时限:七个工作日
十三、服务咨询(语音查询)电话: 12329
十四、监督电话:0573-82099535
十五、受理地址:会展路408号
C. 办理住房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如何办理按揭贷款买房
对于首次贷款买房的人而言,首先就是要恶补贷款买房的有关知识,这样才不会被坑。最近房地产市场又火热了起来,很多地方房地产的价格都在上涨,很多观望的人也都开始蠢蠢欲动准备买房。买房子是一件需要极大的耐心与时间的事情,尤其是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更是如此,对于按揭买房需要什么手续,我们是一定要知道的。那么,按揭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按揭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借款人的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2、具有稳定得职业以及收入;
3、已经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预)售合同》;
4、已经支付所购房的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
5、借款人和财产共有人愿意以所购房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和财产保险。
借款人的需提供材料:
1、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个体经营者要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外地、外籍或单身,要由有本地户口的人做担保;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财产证明;
5、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
6、财产共有人抵押承诺书;
7、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审批表。
贷款额度以及期限: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全部价款的80%,商业网点最高不超过60%;
2、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0年。
个人住房贷款流程
1、需要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
(1)需要提供咨询经办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已开办的个人信房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2)需要受理申请。借款人在向建设银行咨询后,根据要求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抵押人夫妻关系证明(单身需提供有效证明,借款人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需要贷前调查。经办人受理借款申请后,对借款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通过贷前调查,认为符合贷款条件,准备报批。
2、需要贷款审批
(1)需要经办行审批权限内经办行信贷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经办行负责人
(2)需要经办行审批权限以外经办行审批同意——报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经办人员经调查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写明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并将贷款审批表及审批材料交信贷部门负责人,信贷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交支行分管行长在审批表上鉴署审批意见。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经支行签署审批意见后交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
了解了买房的步骤,在买房时就不会手忙脚乱,可以按照买房的顺序,在每一步都了解一下注意事项,以免在买房的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损失。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按揭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就这么多了,相信大家对按揭买房需要什么手续有了一定的了解,其实多多学习相关的知识对于我们是很有帮助的,希望我的介绍可以帮助到读者朋友。
D. 浙江省公积金购房可贷款的额度怎么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E. 浙江公积金贷款额度
浙江省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100万元。.购买期房、现房的,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成交价的80%,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成交价的60%2.双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单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贷额度低于30万元的,在个人还贷能力足够的前提下,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30万元核定。
人缴存公积金,并且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是50万元。申请人的具体可贷额度会根据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中心规定最高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浙江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或配偶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兆笑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贷款年限+房龄50年;申请的是省公积金组合贷款,则还需要综合考虑商业贷款银行对于借款年限的要求。
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向房源对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提交申请;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贷款审批。在确认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2、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放族旦含款审核。公积金中心收到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后,进行放款审核;
3、贷款发放。受托银行按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迟肆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