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贷款车套现是什么诈骗
车贷套现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贷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善意第三人的钱财,数额较大的,该套现行为构成诈骗罪,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Ⅱ 贷款买车骗局
本想贷款买头牛,却被包装买了豪车。急需用钱的“白户”没想到,用贷款以个人名义买的新车很快以——成交。
涉案车辆
为获取高额利润,一诈骗团伙设置“购车首付”骗局,冒用他人身份分期贷款购买高档汽车,三个月内骗取4S三家门店6辆豪车,然后将车辆开到异地低价转卖给二手车商获利,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近日,由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分别判处吴鹏、朱志强、卢有才、李小雾四名被告人五年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至8万元不等。洪建刚、彭明知车辆系骗取所得,分别被法院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一万元。一审判决后,卢有才认为自己只是帮助“白户”办理贷款,其行为不属于诈骗,遂提起上诉。2023年3月2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一条隐藏在“购车首付”背后的非法利益链被彻底斩断。
很容易附和
这个团伙密谋策划一个汽车贷款骗局。
在旅兄空连云港从事汽贸生意的吴鹏,平日里花钱大手大脚,喜欢出入夜店、酒吧等娱乐场所,经常入不敷出。为了满足奢侈消费,他打起了利用汽车诈骗的主意。
吴鹏找到在当地做贷款中介的好朋友朱志强,和他分享了自己的骗车计划。两人一拍即合,但两人都不想以个人名义贷款买车,于是将购车诈骗的想法告诉了做贷款中介的陆有才。卢有才听后,欣然同意加入。为防止在家作案被熟人识破,三人商量到邻近地区淮安实施汽车诈骗计划。
三人很快明确了各自的分工:陆有才负责寻找有贷款需求的“白户”(指征信空白、资产较差的人),运送他们往返淮安和连云港;吴鹏负责帮“白户”打包,伪造买卖车辆所需材料,带“白户”到4S店铺买车、贷拆瞎款;朱志强负责与吴鹏合作,共同垫付购车首付和保险。
为了尽快找到合适的“背贷人”,陆有才通过微信、QQ、张贴小广告等方式发放贷款广告。寻找急需用钱和贷款的“白户”。很快,一条“鱼”上钩了。
劳动力的分工
利用“白户”骗取豪车
“五保户”石想贷款买头牛,通过微信联系了贷款中介陆有才。
“我可以帮你贷款,但你得先跟我去淮安。那里的贷款很容易批。我们得先给你买辆车。有车才能贷款。“卢有才跟石说,要想贷款,必须全力配合他们。”一定要穿得正式一点,看起来像个老板,到了4S店记得少说话。"
几天后,卢有才开车带着石到淮安去见吴鹏和朱志强。吴鹏和朱志强很满意地看着石,他穿着正式的西装,很有老板的架势。他们马上带着他办理了银行卡和手机卡,并提前把购车所需的首付转到了银行卡里。然后他们一起去了奥迪4S店,选了一辆奥迪A6L(车价34.8万)。石与店签订了购车协议,吴鹏用准备好的银行卡支付了首付款12.8万元。销售人员立即联系汽车金融公司,帮其办理购车贷款手续。
“花时间记住这张纸条的内容,这样你就可以贷款了。”离开店后,吴鹏赛交给石一张写有工作单位、住址等信息的纸,让石签订车辆等物资的寄售协议,并当场拍照。随后,他们带着石来到银行,与负责贷款业务的尘芹工作人员见了面。石根据纸条内容顺利回答了工作人员的提问,然后将吴鹏事先在网上伪造的贷款材料交给了银行工作人员。很快,贷款审核顺利通过。他以吴鹏施莱弗的名义,去了4S的商店并取走了车。
跨市场交易
低价出售获取利润。
根据贷款协议,4S门店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抵押。但每次店销售人员联系吴鹏时,吴鹏都以有事为由为石开脱,导致车辆抵押手续无法办理。
提车后,吴鹏等人从网上弄了个假的车辆合格证,把车开到了连云港。2020年8月,吴鹏将该车以30万元卖给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洪建刚。
洪建刚看到这辆崭新的“二手”豪车后,觉得可疑。正常情况下,车辆必须有合格证、发票、交强险和两把车钥匙,但他面前的这辆车没有车牌,没有发票,只有一把钥匙。洪建刚对车辆的行驶路线有所怀疑,但为了利益还是买了这辆奥迪。
“没想到第一枪就大获成功。”尝到甜头的吴鹏等人一发不可收拾。在此后的3个月内,他们利用韩某、程某、曲某、顾某的身份,采用相同手段实施多起车贷诈骗,骗取一辆沃尔沃S90、一辆沃尔沃XC60、一辆奥迪A6L、三辆奥迪Q5L,后卖给洪建刚、彭。
由于吴鹏担心连续两次从同一家奥迪4S店取车会引起怀疑,他联系了老乡李小雾,由李小雾以“白虎”儿子的名义代替吴鹏在该店取车一次,同时帮忙垫资。扣除首付和其他垫付费用,卖车剩下的钱由朱志强分配。到案发时,四人的违法所得已挥霍一空。
东创实发
诈骗团伙原形毕露。
2021年6月15日,淮阴区检察院以贷款诈骗罪对吴鹏、朱志强、卢有才、李小雾提起公诉。同年11月12日,淮阴区检察院指控洪建刚犯洗钱罪,11月18日,彭被追加洗钱罪。
据检察官介绍,这是一个通过“买车-骗贷-卖车-分赃”来敛财的犯罪团伙。2020年8月以来,吴鹏、朱志强利用5个“白户”骗取贷款共计133万元。陆游
才联系4名“白户”到淮安,参与5起骗取贷款行为,骗取贷款合计110.4万元,李小武以其中一名“白户”儿子的身份帮助提车,参与一起骗贷行为,骗取贷款合计22.6万元。
洪建刚先后以低价从吴鹏手中收购奥迪A6L、沃尔沃S90、沃尔沃XC60、奥迪Q5L汽车等车辆转卖,涉嫌洗钱犯罪,数额达65.77万余元,非法获利约1.8万元。而彭一鸣居间介绍他人从吴鹏处购买汽车,明知车辆系违法取得,仍在网上办理假发票,使吴鹏等人通过贷款诈骗手段所获车辆在车管所正常上牌并交易,协助吴鹏等人将犯罪所得予以转移,个人获利1200元。
关于本案中的5名“白户”,他们对犯罪分子从事贷款诈骗主观明知证据不足,客观上并未实施骗取贷款后转卖车辆分赃等具体犯罪行为,因此,他们未被追究法律责任。2021年12月15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Ⅲ 车贷怎样被认定诈骗,车贷逾期怎么协商还款
很多贷款购车的朋友因为没钱供车的原因,已经好几期没有供车了,很担心自己会被贷款公司起诉认定为诈骗。那么有哪些因素会被认定为车贷诈骗呢?车贷还几期不算诈骗?不用担心,以下内容一定能帮到你。Ⅳ 零首付购车贷款骗局
套路一:征信不好没关系。我会帮你的。
最近小张收入不稳定,需要资金周转,但是征信不好,无法办理正常的银行贷款。后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从事汽车业务的蔡经理。
蔡经理告诉小张,征信不好没关系。他可以零首付买车,借小张的钱。蔡经理的公司将负责购车首付、贷款办理、还贷。小张只需要以个人名义买车贷款,然后把车放在公司,公司会借给小张。
之后小张要按时给公司还款,公司会帮小张按时还车贷。当小张还清公司贷款后,公司会结清小张的车贷,将车从小张名下过户到公司名下。
套路二:骗银行骗客户,赚贷款和车贷。
小张听了蔡经理的话,同意零首付买车,贷款。之后,蔡经理帮小张做了虚假的银行记录、虚构的工作单位、收入证明,使小张在汽车金融公司的身份信息变成了高收入者,成功办理了汽车贷款买车。
蔡经理和小张将车开回公司,公司将车价值的一小部分借给小张。不久后,镇帆蔡经理以各种借口让小张去车管所挂失,补办原本抵押在汽车金融公司的车辆登记证。蔡经理拿着新的车辆登记证,以小张的名义将车第二次抵押给另一家金融公司。小张既不知道也没有收到贷款。
蔡经理拿到第二笔按揭贷款的时候,把小张的车低价卖给了一个专门买按揭车的二手车商。同样,小张也不知道,也没有收到车款。
经过一番操作,蔡经理拿到了两笔钱:车贷和卖车。而小张却背负着多项车贷债务,车子没了。除了从公司贷了一小笔款,没有一点好处。
套路三:装无辜,推诿责任,给客户留下一个坏摊子。
前几个月蔡经理的公司会帮小张按时还车贷,小张也会按时给公司还款,所以小张并不觉得有什么异常。过了几个月,公司给小张停了车贷。当小张收到几家汽车金融公司的催款信息时,发现这一切内幕已经来不及了。
莫名其妙,小张去公司找蔡经理要说法。蔡经理以被骗,公司老板携款潜逃,小张先不还钱为由,跟小张搪塞。甚至关了公司,换了手机号,跑到外地躲着小张。
走投无路的小张最后只好报警求助。因为蔡经理已经把骗来的钱挥霍一空,小张遭受的经济损失是无法挽回的。
检察官普法
今年8月13日,浈江区检察院以上述套路审结一起贷款诈骗案,涉案金融公司22家,借款人35人,涉案金额近500万元。现以涉嫌贷款诈骗罪对蔡某荣、鲍某民、谢某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采纳了浈江区检察院提出的定性和量刑建议,以贷款诈骗罪分别判处蔡等三人十一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零首付”的汽车诈骗手段非常隐蔽,当事人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的套路所骗,在签订众多合同时留下巨大隐患。检行游察官提醒:一定要通过合法正规的贷款渠道借钱,不要因为一时之需而被不法分子所骗!
谢谢邀请。
一般来说,靠谱。只是利率会比较高,且对不按时还按揭款的宽容度很低,不按时还款很容档旅销易被拖车。
这里简单聊聊现在的“零首付”和与之相关汽车金融。
“零首付”主要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字面意义上的“零首付”,即仅仅不需要现场支付首笔购车款,但是需要支付手续费之类的各种款项;
第二种是真正的“零首付”,即连手续费之类的任何款项都不需要现场支付,签完各种文件就行。
“零首付”的生存现状:
多数4S店、各大银行、各大金融公司的直接渠道基本已经停止“零首付”购车的业务。
所以,现在市面上的“零首付”购车,多是一些小车商联合小金融公司在办理。
不排除少数4S店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也参与其中。
“零首付”之间的各方关联:
“零首付”一般会牵扯到4方,即 购车方、售车方、金融公司、银行。
银行,为金融公司提供资金授权,对接金融公司;
金融公司,凭借银行的资金授权或自身的资金池,推出“零首付”的相关金融产品,对接银行、售车方、购车方。
售车方,提供案件车辆,对接 金融公司、购车方;
购车方,购买案件车辆,对接 售车方、金融公司;
简单说就是:银行提供资金给金融公司,金融公司在 购车方与售车方 达成购车合同后,为两方的交易提供资金,完成交易。
“零首付”的办理流程:
购车方主动提出“零首付”购车需求,或售车方主动引导“零首付”购车方式;
两方商定购车费用与车贷方式后,引入金融公司签署车贷相关文书;
金融公司通过一系列车贷文书保证己方权益,然后放款给售车方;
售车方收到款项后,就会把车辆交给购车方;
金融公司督促购车方按协议归还按揭款。
“零首付”需注意的情况:
只要注意一点:按时还款,一定要按时还款。
按时还款,和普通车贷没什么区别,就是前期手续费、利息之类的费用高一些;
不按时还款,案件车辆会在金融公司催促 0 - 2 次无果后,被金融公司安排人手拖走。
也就是说,如果不按时还款,可能某天早上醒来,你会发现你的车不见了。
一旦被拖车,又会涉及到违约金、拖车费、停车费等等费用。
黑一点的小公司,会找机会赚这些拖车后的费用;
更黑一点的,不但赚拖车后的费用,拖车后直接把车卖了,你还得添补费用才能了事。
所以,一定要按时还款,不要给对方可乘之机。
@回到车上,分享驾驶经历和经验。
Ⅳ 车贷诈骗案立案标准
车贷诈骗涉及到的是贷款诈骗罪,车贷诈骗案立案标准如下:
1、以非法的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等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将对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到二十万元罚金;
2、数额巨大或有别的严重情节的,则判处五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到五十万元的罚金;
3、如果数额特别巨大,那么就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到五十万元的罚金,或者没收其个人的财产。
车贷办理条件如下:
1、购车者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购车者必须有一份较稳定的职业和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或拥有易于变现的资产,这样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申请贷款期间,购车者在经办银行储蓄专柜的帐户内存入低于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
4、向银行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
5、购车者愿意接受银行提出的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一)贷款诈骗4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有“其他严重情节”。贷款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8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⑴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⑵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