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最长和最短年限分别是()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是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还款宽限期是5年,也就是说从学生毕业开始算,5年内可以不还本金,只还利息,5年后就需要开始还本金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会从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1日开始产生利息,学生需要按期还掉产生的利息。
【拓展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
㈡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怎么算的
一般情况下是当时的同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利息一般是按年结息,在读书期间,由国家支付,毕业后,由自己支付。
㈢ 助学贷款利息是怎么算的
助学贷款年利息计算方法: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现行的贷款年利率是:一年至三年(含):5.76%;三年至五年(含):5.85%;五年以上:6.12%。
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利息=贷款金额*相应年利率*贷款天数/365。简单来说,就是还在读书的时候到毕业一年内不用缴利息。等到一年以后利息为0.5%,然后到贷款的银行或分行缴款即可。
【拓展资料】
假设贷款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为8000元,那么按照4.75%的年利率来计算,那么一年的利息为380元。
根据相关规定,大学生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根据央行发布的基准利率而定。一般来说,助学贷款的利率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浮动,最高不超过24%的增幅。
在2021年,大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无论是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是高校助学贷款,只需要是持续申贷的,申请年限一般都在6年以上。而国家银行的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75%。每个地区的国家开发银行利率基本一致,不会有太大起伏,也不会有利率不断上升的情况。大学生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按照年来计算,每年的9月20-12-20都是还款时间。毕业后的前两年里,大学生可以选择只偿还贷款利息。毕业后的第三年起,大学生就需要同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根据国家规定,学生上学期间,补助金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助金支付,烂世斗毕业年9月1日起,自己承担贷款利息,如果不想支付利息,可以选择一次全额偿还。
这个得看你毕业后啥时候还。
生源地助学贷款计算方式:
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计息,到12月20日,共111天。
利息=本金*(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年利率/360)。
毕业次年:利息=本金*(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年利率/360)。
毕业第三年:利息与毕业次年的利息一致,然后开始等额还本。
毕业第四年至到期:每年的利息计算时扣除已还的本金。
注:
1、如果贷款逾期不还不仅会产生不良信用,还会产生罚息。生源地助学贷款罚息为基准利率的130%,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算罚息。
2、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不会产生复利,只按贷款金额计算利息。
3、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还款不会计算未满期阶段的利息。
利息=本金X利率X天数(从利息计算起的那天到实际还款期日的天数) 比如说2012年7月毕业,7月1日起开始计算利息,到2012年12月20日支付毕业第一年的利息今年利率为6.8%。利息=6000x6.8%x172/360=194.93按时支付第一年的利息。到了2013-12-20时,利率没有上升的话,利息=6000X6.8%X365/360=413.67读书期间不算利息,由国家财政贴息的。生源地毕业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支付利息。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支付利息就可。宽限后开始等额还本。如果在毕业前还清,那只需还清本金就可以了,但是需要一次性还清的哦。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饥磨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申请此项贷款的学生,正常在校学习期间无须支付利息,由财政贴息,但是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己需承担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现行的贷款年利率是:一年至三年(含):5.76%;三年至五年(含):5.85%;五年以上: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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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返樱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申请金额
原则上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还款期限
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