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车贷保险受益人是谁
一般会将贷款车保险第一受益人规定为银行或者金融公司。因为贷款车辆的产权是抵押给银行或金融公司的。如果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银行或金融公司有权处理该车辆。
这里要说到消贷保险,如果车主在贷款买车的时候买了消贷保险,那么一旦车主无法偿还贷款,保险公司需要赔偿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所以,这种第一受益人的规定,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了互相降低风险而采取的保障措施。
如果没有这个约定,一旦汽车出险,赔偿金直接给了车主,但银行不知道抵押物权已经受到了损失,若车主这时候放弃还贷,那么银行就会受到极大的损失。但是,我国《保险法》中规定,受益人是人身保险中的概念,车险作为财产保险,这种第一受益人的规定在法律上并不具有效力。也正因为如此,常常有这类理赔纠纷发生。所以,银行、车主、保险公司三者之间,应该在约定的时候规定好第一受益人的适用情况,减少这方面的理赔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Ⅱ 贷款买车,保险单在银行(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出险的话要赔付给银行吗如何才能赔付给车主
贷款买车,在没还清银行的贷款之前,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必须是贷款银行。一旦出险需要对方赔偿的时候,按照规定保险公司会把钱打到贷款银行的账户。但是因为个人也是车辆的所有人之一,如果您想个人拿到赔偿金,可以要求银行出具一份权益委托书,盖上公章,保险公司也会将这个钱直接转车主的,车主只需要遵守贷款协议按期还款就可以了。
贷款买车,等于就是把车抵押给银行,在贷款人还完贷款前,车并不是完全属于贷款人,而银行承担了贷款人可能无法偿还贷款的风险,所以法律上需要保证银行的权益。
(2)用别人贷款买车保险受益人扩展阅读
车险理赔的最佳时间-48小时后报险可能被拒赔
绝大多数车辆在参保了交强险的同时也都投保了商业险种。但是,一些车主在车辆遇到事故之后不知道应该通过何种方法如何获得理赔,不清楚保险公司该对哪些项目进行赔付,甚至不清楚索赔的流程。这导致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非常被动。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属于轻微事故范畴,可以在对现场进行拍照后自行拆解,并到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进行理赔。如果事故比较严重,或者损失数额比较大,驾驶员就应该保留好第一现场,并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一般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再报险,保险公司就有权拒绝赔偿。
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驾驶员应当提供保单正本、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年检合格的被保险车辆行驶证以及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之后,工作人员就可以勘查事故现场了。
Ⅲ 用别人名义贷款买车,保险怎么买收益人是自己
用别人名义贷款买的车。保险买收益人的话是自己。那么要看这个保险是保的车还是保的人。
Ⅳ 贷款买车保险第一受益人是什么意思
按揭买车一般会将保险的第一受益人规定为银行或者金融公司:1、因为贷款车辆的产权是抵押给银行或金融公司的。如果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银行或金融公司有权处理该车辆;2、又由于车这个抵押物特殊,在行驶中难免出现大大小小的事故,银行或金融公司为了防止出现以下问题,所以要求保险第一受益人为银行;3、车子抵押给银行,贷款20万,结果车子撞坏了,可能残值只有3万块钱,保险公司赔付了17万,如果第一受益人不是银行,而是贷款人,如果贷款人拿走了这17万,不履行约定给银行还款,银行最后强制执行该抵押车辆,得到的只是一辆只剩3万元残值的报废车辆。这样银行就损失了17万;4、所以,贷款车的保险第一受益人是银行或金融公司,就是为了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出现抵押物的价值抵不上贷款额。
Ⅳ 贷款买的车保险第一受益人不是银行,有什么影响吗
贷款买的车保险第一受益人不是银行,这是没有关系的。你说的那种是安贷保,受益人才是银行,若借款意外身故,则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贷款。
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也叫汽车按揭。
贷款对象:借款人必须是贷款行所在地常住户口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贷款条件: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可认可资产作为抵、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贷款额度:贷款金额最高一般不超过所购汽车售价的80%。
贷款期限: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
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还贷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和分期归还法(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汽车金融或担保公司就是文中的——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Ⅵ 车贷贷款保单为什么写某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银行作为交强险受益人的做法,源于为抵押物购买车辆损失保险中银行往往以受益人身份出现。
借款人向银行借款购车后,会以投保人的身份为车辆购买整车保险。投保此险种,因为车辆已经抵押,在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若该车辆损毁、灭失,造成价值降低或无价值,借款人可以保险事故的发生为由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支付赔偿金。车辆损毁、灭失,对于银行而言,意味着抵押物价值降低或者无价值,为降低自身风险,银行会积极就保险赔偿金主张权利。
银行这样做的法律依据是作为该车辆的抵押权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条:“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的规定,银行对于该赔偿金享有优先权。正是为了降低自身风险,银行要求借款人作为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将自己设定为受益人。
但是贷款购车,交强险保险单中将银行设定为受益人是不合理的,理由如下:
该做法不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立法初衷。
《交强险条例》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交强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首先,《交强险条例》属于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具有强制性;
其次,从《交强险条例》的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交强险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
第三,从赔偿对象上看,“保险公司……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司法实践中,交强险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致害人、同时将交强险承保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情形非常普遍,人民法院往往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将交强险项下赔偿金直接支付给交强险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
银行为了规避汽车贷款风险,所以要求贷款买的车第一受益人必须是银行。
不更改第一受益人,以后的问题就是:
你的车出险了,保险公司需要理赔,要经过银行的手续,因为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原则上是直接理赔给车主(就是你的单位)的,但是有了第一受益人,就会理赔给第一受益人,这样的话,你理赔必须要由银行开具一份委托书,委托你单位去领这个钱。
说白了,你只要能保证保险期内车辆别出险,不去理赔,就没有什么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