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防坑指南:4S店贷款买车需防5个陷阱
贷款买车缓解了消费者前期资金的压力,但并不能省去各种烦恼,尤其是与全款支付相比,贷款买车的消费者在4S门店面前相对更加被动。对于贷款买车,我们一定要懂得防范。俗话说路有一尺高,魔有一丈高,经销商设置的各种弯道,除非善于识别,巧妙避开,否则不会造成损失。你知道在4S店借钱买车最常见的陷阱有哪些吗?
坑一:推贷款方案。
一般车价谈妥之后,就到了讨论购车计划的时候了。目前大多数人买车时还是选择贷款分期的形式。毕竟对于一般家庭来说,一次拿出几万或者几十万的购车款,压力是很大的。
贷款分期的方案包括选择哪类机构申请贷款,贷款金额多少,还款期限多长,具体还款方式是什么等。s店通常会向消费者推荐贷款计划,甚至直接制定贷款计划,很少主动询问消费者的个人意见。S店的贷款方案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可以是银行、厂家金融或其他金融机构。
此外,对于想购买低首付甚至零首付汽车的消费者,也可以选择汽车融资租赁方案。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书面定义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申请从指定经销商处购买指定车辆,并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条件下,将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的业务。一般来说,汽车融资租赁是消费者通过租赁和购买获得汽车使用权的一种新的购车方式。在租赁期内,汽车的所有权属于融资租赁公司,还款完成后,可以转让给消费者。租赁不是贷款,所以首付比较低。
坑二:偷担保业务
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银行贷款;普通消费者可以采取厂商融资或融资租赁的形式。如果资质很差,很难通过银行、厂商融资或融资租赁的审批,建议考虑其他贷款机构或找中间担保。实践中,很多人明明资质不错,申请贷款也没有问题。然而,在4S商铺的经营下,他们申请了有抵押贷款,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
所谓担保贷款,是指以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为借款人提供相应担保为条件而发放的贷款。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机构往往收取一定的担保费。通俗地说,就是需要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为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让金融机构放心发放贷款。
S店之所以希望消费者申请担保贷款,其实是利益驱动,想从中赚更多的钱。担保不仅对申请的贷款产品有较高的利率,还会产生担保费等各种费用,非常昂贵。
防坑指南:申请贷款买车时,要仔细查看要签订的各种合同和协议,明确是否担保贷款。正常的车贷合同可以直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如果要求在贷款协议之外另行签订担保协议,则为担保贷款。如果非要拿担保贷款,在签订合同时也要注意防范,尤其是要看清楚违约条款;可以质疑极其严格的违约条款,实在不行可以放弃购买。
第三坑:各种借口下的指控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说明4S商铺收费不透明的现象由来已久。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Xi安女车主维权事件”,让所谓的“金融服务费”浮出水面。其实,除了金融服务费外,4S商铺以各种借口收取的费用也不少。
先说金融服务费。如果消费者选择银行车贷产品,普通银行只收取贷款利息;如果消费者选择信用卡分期购车,一般只需承担分期费用;如果消费者选择卖方融资,同样只需要承担利息成本,卖方融资不会收取金融服务费。
给大家一个参考的收费标准:一般价格在15万元以下的车型,金融服务费在3000元左右;15-20万的车型金融服务费约6000元;20-50万元的车型,金融服务费将在8000-2万元不等。
其他典型的乱收费包括“出境费”。所谓出库费,是指车辆出仓前要进行PDI检验,确保车辆质量合格。这项服务是汽车制造商对经销商严格规定的程序和义务。也就是说,这项服务包含在买车的成本中,理论上不需要单独付费。
防坑指南:买车前,把各种收费项目问清楚。最好能拿到4S店铺的纸质收费清单,选择收费标准透明、价格合理的4S店铺。
Pit 4:捆绑保险、配件或其他服务
除了保险,4S门店还可能捆绑一些配件、装修、维修服务等。很多时候,以上项目都转化为车价让消费者来承担,也就是车价比较贵,但是4S门店提供的配件或者服务比较多。
防坑指南:捆绑车险方面,消费者被4S门店捆绑购买四大险,甚至全险的情况比较常见。一些车主认为没有必要购买太多类型的保险。他们只想投资其中的一个或多个。他们可以先和4S店协商,争取一个更合理的保险方案。如果您仍然需要购买更多的保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在4S店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您可以选择在第二天向保险公司的当地分公司退保,以减少后续损失。当接受可选的礼包时,一定要询问每个商店的礼包内容。如果礼包的价值不高,可以尝试降低车辆价格或者换一家4S店。
5号坑:空白色合同陷阱
空白合同一般是指没有明确合同重要条款,先签字盖章的合同。谈到贷款买车的业务,通常表现为贷款合同没有明确所购车型、价格、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息标准甚至违约条款等。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你在空白色合同上签字盖章时,你就赋予了他人代理权,之后填写的合同条款代表了你自己的意愿。所以空白合同很难维权。
防坑指南:买车时一定要索要购买合同、购买发票等证明。签订合同时,确保合同中没有空白色项。如果有空白色项目,用斜线去掉,以免被篡改。
最后:综上所述,贷款买车一定要注意防范4S商铺推高高成本贷款方案、窃取担保贷款、不合理收费、捆绑保险或配件、签订空白合同等陷阱。贷款买车的细节琐碎,各种暗坑难以防范。建议大家在买车前更仔细的做买车的策略,同时多和多方对比,选择更安全可靠的渠道买车。最后,祝所有的朋友早日拥有一辆梦想的车。 @2019
2. 购车贷款需要注意什么有哪些陷阱需要注意
陷阱一:零预期年化利率购车
零预期年化利率购车,这种促销活动是市面上比较常见的,很多人看到这一优惠的时候也特别心动,但事实上零预期年化利率购车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实惠,因为它一般只针对限定车型,而且还会有一定的手续费产生,并且参加这一活动后不能再享受其他优惠活动,所以消费者购车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冲动行事。
陷阱二:一元车险
王小姐说,逛过车市的人,一定看到过这种促销广告,大家不要以为自己捡到便宜了,实际上一元车险需要附带自行购买的其他商业险种,若再加上其他手续费之类的,总价算下来比一次性全额付款买车的支出要高很多。
陷阱三:贷款合同
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看合同中是否有重复收费、附加条件等等,总之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王小姐介绍,除了陷阱之外,申请贷款买车时,很多朋友因为对车贷不熟悉而导致申请贷款失败,而有些朋友即便申请贷款买车成功,也会多花很多冤枉钱。所以,申请贷款买车还要注意几个细节。
认真考虑 上浮车款和贷款预期年化利率
通常情况下,申请贷款买车都会产生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若是免息贷款的话,那么总车款会有一定比例的上浮,现款购车和贷款购车的价格不可能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就要计算上浮的金额有多大,是不是超过了商业贷款购车的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总额,若超过了,不妨申请商业车贷,没有超过,则可依申请免息贷款。
申请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贷款购车就意味着你在没有付清银行贷款前,车子是你抵押给银行的,是属于银行的。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一般都会在车贷合同上要求你需要购买一些车险作为贷款的条件。这些保险的保费并不一定完全符合你的要求,甚至可能过高,所以在申请车贷时需要认真阅读相关保险条款,不能忽略这笔开支。
因此,借款人在申请贷款买车前,一定要详细了解相关的贷款条件,尤其是比较容易被忽略的细节,这样才能增加成功获贷的几率。
3. 都说购车贷款套路多,那都有哪些套路
随着汽车制造商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作为客户购买汽车时可以享受到越来越多的好处和便利。对于一些刚步入社会的童鞋来说,想买车,却又羞于启齿。贷款买车是不错的选择之一;目前,几乎所有的4S商店都将提供这项服务。但是车宇世界想提醒大家,和其他购物一样,贷款买车也不是没有“坑”。特别是对于购买车辆等大件物品,一定要特别注意。
还款情况要看清楚贷款买车前一定要注意如何还贷明确以避免因为当时没有付款而影响信用记录的情况。签合同不能马虎有的人因为是第一次买车,对很多环节都不熟悉;所以很容易被经销商忽悠。比如要求你先不要填写合同中需要填写的金额的空格,这样可能会给你的后续造成很大的麻烦;毕竟法律知识证明证据。
4. 购车贷款套路太多了
小张是一个刚入职场的年轻人。他决定买车上下班,因为经济原因,选择贷款买了一辆9.6万左右的二手车,首付3万,贷款7万。利率在7%以上。三年分期付款,他每月要还2655元。小张还款11个月的时候,还款金额达到了3万元左右。就在小张准备一次性还清的时候,发现还款总额变成了87500元。综上,很明显贷款本金比原贷款多了近2万元,利息和5%的违约金也有了相应的提高。
毫无疑问,小张掉进了有息贷款的坑里。所以在申请贷款时要注意甄别,选择正规可靠的车贷平台,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下面给你介绍三种常见的车贷方式。
1.信用卡分期付款
这种方法适合信用好的朋友。如果你的信用卡额度高,信用好,可以通过信用卡申请车贷。这种方法比较简单省心,复习速度很快。一般最多可以贷20万,具体看你的信用卡额度和审核系统。
2.厂家直接提供车贷业务。
这种情况常见于新车刚发布的时候,厂家的促销活动可以承担用户的大部分贷款利息,没有附加条件。虽然免息贷款套路很少,但是有很多限制,比如时间限制,就是需要提前决定,或者上市前后两个月。
3.银行贷款业务
这种贷款业务在流程上相对更正规可靠。比如百信银行的“百车贷”,针对个人购买C端乘用车和商用车,具早纳有智能定价、在线审批、二次审批等优势。用户走进4S店,只需基睁漏携带身份证、驾驶证“两证”,即可享受“798模式”快速放款体验,即7*24小时自动审批、9: 00至8: 00小时全时放款,实现当日提车,为更多用户打造极致智能汽车金融服务体验。
总之,建议在申请车贷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车贷,尽量选择正规可靠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详细了解还款方式和金额,谨防套路。
【博文微金融】为您解答:想去银行直接贷款,然后去买车,大概率不行。原因只有一个:去银行贷款,需要证明贷款的用途是什么。
一是银行需要了解贷款的背景是什么
我们去银行贷款时,银行客户经理第一件事就是要问咱贷款拿来做什么。当然,有些信用卡这样的特殊贷款产品除外。
银行在办理贷款的时候,要进行贷款背景的审核。因为贷款资金的流向是有限制的,有些行业和事情,人家银行是不给放款贷款的;
而且银行总得知道您要拿贷款去做什么。如果没有实际用途,人家也不给贷。
您楼主所说,我就是要贷款搏烂,你们也别问我为什么,那是不行的。
最后还是要告诉银行,我要买车。然后,下一步就是按照买车的正常贷款流程走了。
二是我的建议
既然真的是买车,咱也用不着先去贷款,再去买车,买车贷款简单易行的办法就是办理正常的车贷。还是得先看车,看好了车,汽车经销商就帮着办理贷款了。需要什么手续,人家直接告诉你,比自己去研究简单多了。
汽车贷款还有一种方式是银行推出的车贷产品。那得在看好车之后,提前跟银行沟通,问一下银行自己买的车符合不符合银行的车贷条件。
如果不符合,或者另看车,或者另选贷款方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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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案例识骗局,揭秘骗贷的那些套路!
所谓骗贷,指的是借款人或信贷机构内部人员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做法骗取信贷机构的 贷款 。随着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各种骗贷案件层出不穷,通过一些典型骗贷案件,希望能对您识别骗贷有启示和参考意义。
案例1——广西玉林信贷员冒用143名村民名义骗贷800万被捕
【主要问题】员工道德风险、冒名贷款
近期多家媒体报道,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某金融机构的信贷员竟冒用143位村民的名义,骗取该金融机构800余万元贷款供自己使用。近日,陆川县检察院以涉嫌骗取贷款罪依法批准逮捕该名犯罪嫌疑人。据媒体报道,该犯罪嫌疑人钟某由于参与“六合彩”输了钱,为了筹集资金继续参与赌博,其动起了骗取贷款的坏心思。在2013年至2015年两年期间,钟某以帮助曾经办理过贷款的村民补办贷款手续为由,骗取村民在非本人意愿的贷款手续中签名,并私下开设村民账户以便自己领取。
钟某利用之前村民在办理贷款时留档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村民的名义申请了贷款并供自己赌博使用。随后,一些村民陆续发现存款被金融机构莫名地划拨,甚至欠了几十万的款,至此,钟某骗贷的事实才浮出水面。
从媒体报道来看,截至2016年2月案发时,钟某共冒用143名村民的名义骗取贷款800多万元,其中一小部分用于偿还骗领的贷款。
案例2——表兄弟合谋骗贷银行60万元
【主要问题】员工道德风险、内外勾结
2015年2月,郓城某银行负责人到郓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下属分行负责人徐某某放贷60余万元至今未收回,涉嫌违规放贷,请求查处。经侦大队接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发现徐某某利用工作职务便利,利用手中审批发放贷款权利,与其表弟李某某合谋操纵,违规发放贷款60余万元,全部用于其与表亲李某某合伙开的企业经营上。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倒闭,60余万元贷款全部赔了进去。2015年3月,徐某某被逮捕,同年11月份,徐某某被法院判刑。案发后,李某某一直潜逃外地,公安机关多次追捕未果。4月15日,专案组侦察民警得到可靠消息,在河南郑州发现其踪迹。4月16日,专案组立即赶赴郑州,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于一宾馆内将李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李某某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
经查,2014年,李某某与其表哥徐某某商量,利用徐某某在银行的便利条件贷一笔款来做生意。两人经过合谋由李某某担任企业法人,随后由李某某出面申请,并找来了张某某、李某、刘某等亲戚朋友做担保,分三次贷出60余万元用于企业经营,结果由于经营不善不但没挣钱,反而连多方筹资也全部赔了进去。目前,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案例3——烟台海参养殖户为扩大经营规模骗贷2600万被刑拘
【涉及问题】虚假资料、归集贷款
根据新闻报道,烟台蓬莱一个海参养殖户王某在今年3月18日因骗取贷款罪被烟台开发区警方刑事拘留。王某经营海参生意,原本生意经营出色,因扩大经营规模需大量资金,为了获得银行贷款,王某通过向银行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陈述,骗取银行贷款达2600万元。
王某为烟台海参养殖户,这些年搞海参养殖挣了些钱,想在福建海域包海进行大规模养殖,由于投资资金缺乏,于是他想到了向银行贷款。恰好在这个时候,烟台市一家股份制银行推出了一项针对水产养殖户的贷款业务,该银行的贷款业务为“三三联保”型,即符合贷款条件的三个主体,可以互为担保人,审核通过后三方分别可以贷款300万元,贷款成功后三方总共可以获得900万元的资金。
王某感觉银行的这个业务正好能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但是一比照条件,自己如果想贷款的话缺少保证人,于是王某想到了自己家里的亲戚。
王某利用自己平时建立起来的微信,找到了自己的亲戚,让他们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摁上手印,通过这种方式他伪造出来贷款所需要的文件。没想到的是,王某的这些虚假材料竟然通过了银行审核,贷款顺利批下来了。
王某通过“三三联保”的形式共获取了3组贷款,两组900万元,一组800万元,合计2600万元。大量资金被王某用来扩大规模,他在南方海域的养殖摊子随之铺开。
但是,从2013年开始,海参加工行业持续低迷,王某的海参养殖加工生意变得风雨飘摇。
王某从银行获得贷款后,前几年还能按期还款,但是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王某已经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了。无奈之下,银行向开发区警方报案。警方受理后,通过侦查,发现王某用于申请贷款的资料中多名贷款客户存在虚假情况,且资金有归集使用的情况,相关人员涉嫌骗取贷款罪。
2016年3月17日,开发区分局决定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证,于次日在犯罪嫌疑人王某住处将其抓获。王某目前因涉及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4——男子为圆“豪车梦”银行骗贷最终因合同诈骗罪获刑
【主要问题】无还款能力、提供虚假房产证、收入证明
根据新闻报道,大庆的小刘因看着身边的哥们都买了车,为了面子,他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通过朋友介绍与某银行签订 信用卡 汽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小刘提供虚假的房产证及收入证明,骗取了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取得银行购车款近20万,用这笔钱买了车。
因小刘连续几期没有收到还款,且经过调查,小刘买的车也去向不明,于是银行选择报警。小刘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最终,小刘被龙凤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刘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与银行签订合同时,提供虚假资信证明,隐瞒真相,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1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案例5——潍坊三男子伪造财产骗贷270万拒不归还被抓
【涉及问题】虚假行驶证、房产证、土地证、流程漏洞
付某、马某和张某在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做不锈钢生意2011年,一个叫付某某的人找到他们,问他们需不需要贷款,并称自己有“门路”可以帮他们代办手续。由于没有财产可以抵押,三人便一同伪造了假的车辆行驶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财产证明交给了付某某,请他来办理贷款。
付某某以前在某银行信贷部门工作过,非常熟悉贷款流程,在行业内认识几个熟人,知道银行在哪个环节有把关不严的漏洞。三人将假的财产证明交给付某某,每人还付给了他2万元的中介费。付某某帮张某贷款70万元,帮付某和马某各贷款100万元,期限都为1年,并与三人约定其中的70万元由他来偿还。
成功骗取贷款后,付某、马某和张某除了将一部分钱投入到自己的生意中,其余的全部用来消费。放贷以后,银行多次向三人 催收 还款,但三人拒不偿还,经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判决,三人还是拒不还款,并且三人家中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今年1月份,奎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银行报案后,立案展开侦查,并将付某和马某抓获归案,为银行追回经济损失46万元。
目前,付某、马某涉嫌骗取贷款已被取保候审,张某被列为网上追逃。
案例6——女子伪造30本假证骗贷720万躲藏两年后终落网
【主要问题】提供虚假合格证
刘某2012年在泉州经营着一家集贸易、美容、汽修于一体的汽车贸易公司,其向银行申请了三笔7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每一笔的还款日期约隔半个月,还款日期到了,她却无力还款。
于是,她找了家担保公司,从担保公司贷出钱还给银行。再以如期还款的能力从银行贷出另一笔钱还给担保公司。这样操作到第二笔时,银行不放贷了。没了银行放贷的钱,就无法再从担保公司借钱了。
她找了30本机动车合格证抵押给担保公司,继续贷款还给银行。与此同时,她以同样的形式向两位好友分别借了40万元和60万元。此后,她消失了。
找不到她的人,担保公司人员拿出抵押的30本机动车合格证比对,发现竟是假的。报警后,警方确认证书是伪造的,并于2013年将她列为在逃人员。
躲藏两年后,刘某日前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准备移送起诉。
案例7——联合“内鬼”骗贷案
【主要问题】内外勾结、虚假资料
2003年8月,广东省佛山市著名民营企业家冯明昌因涉嫌金融诈骗大案,被司法机关收审。可在2003年2月,他刚刚当选为广东省40位“最佳民营企业家”之一。
此后,冯旗下的拥有“亚洲最大的胶合板生产基地”美誉的华光板材因资金链断裂而停产。华光板材曾拥有员工过万,年产值达20亿元。
同年11月,中央与广东省有关部门组成“806”专案组进驻佛山市南海区。2004年春节后,冯明昌被正式扣查。
2004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十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披露,广东省佛山市民营企业主冯某利用其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与银行内部人员串通,累计从工行南海支行取得贷款74.21亿元。
据悉,至审计时尚有余额19.29亿元。这些贷款大量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或直接提现,有些甚至通过非法渠道汇出境外。经初步核查,银行贷款损失超过10亿元。
最终,冯明昌以及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南海支行原行长林裕行、佛山分行原行长林俊江均被处以重刑。
案例8——农行包头骗贷案涉案金额1.1亿元
【主要问题】内外勾结、虚假资料
2005年3月,中国银监会通报一起中国农业银行涉嫌违法经营大案:在不到一年时间里,银行工作人员与信用社及社会不法分子相勾结,采取挪用资金、虚开大额存单等手法,骗取银行资金逾1.1亿元。
2004年,内蒙古银监局在银监会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进行现场检查。包头银监分局在对农行包头市分行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所属汇通支行、东河支行在办理个人质押贷款和贴现业务中,个别工作人员与信用社及社会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贷款。
检查发现,从2003年7月2日到2004年6月4日,农行包头市汇通支行市府东路分理处、东河支行,包头市达茂旗 农村信用社 联社所辖部分信用社的人员与社会人员相互串通、勾结作案,挪用联行资金、虚开大额定期存单、办理假质押贷款、违规办理贴现、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谋取高息,已查明涉案资金累计98笔、金额为11498.5万元。
案例9:一国有银行支行被两空壳公司骗贷2600万
【主要问题】员工失职、空壳公司
一家国有银行从化支行被广州两家空壳的皮包公司先后诈骗贷款共计2600万元。2015年,广州中院依法判处该支行副行长、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及两名信贷员构成国有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判处刑事责任1年9个月到3年。
2011年6月期间,时任某国有银行从化支行客户经理(即信贷员)的李某(女)在经办广州大翔软件有限公司(下称“大翔公司”)贷款业务中,未按照规定严格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借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具调查报告,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贷后未严格监管。而身为小企业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的邝某,主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陈某,也没有深入调查核实而予以同意确认,致使银行被张某等人利用大翔公司诈骗贷款2000万元,至案发时造成银行损失将近1600万元,形成不良贷款。
几乎在同一时期,另一客户经理吴某在2011年11月至12月期间经办广州亿鹏贸易公司(下称“亿鹏公司”)贷款业务。吴某也未按照规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借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具调查报告,致使该银行被张某等人利用亿鹏公司诈骗贷款600万元,至案发时造成该银行损失423万余元。
其中缘由很简单,信贷员之所为未进行详细调查,是因为业务为领导介绍,客户经理李某供述,大翔公司是小企业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邝某介绍的,他们俩曾一起实地视察,发现地址和营业执照不符,对方解释刚搬了新地址。李某还供述,因为对方提供了公司报表和银行流水,所以她就默认为是核实了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丁某签名时,李某没有认真比照。
信贷员吴某则供述,因为亿鹏公司是副行长陈某介绍的,他就没有实地视察。在贷款后跟踪贷款的去向、贷款人的经营场所时,他也没有去现场看过,只是叫贷款人将相关资料送给他。而副行长陈某则供述,他不知道银行员工在贷款前,是否实地考察过两家公司。由于没能对这些贷款公司真实情况进行了解,造成该银行的贷款被骗,他是有责任的。
案例10:山东七公司贸易融资骗贷骗取近4亿汇票
【主要问题】虚构贸易
2014年8月,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了一起骗取票据承兑案。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人郭某及妻子成立了包括淄博永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永驰汽车”)、山东宏昌达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宏昌达汽车”)等在内的7家关联企业,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虚假购销合同,骗取工商银行、齐商银行、山东博兴农村合作银行、农业银行共计3.91亿元,敞口部分为1.8亿元。
郭某等被公诉后,博兴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判决上述7家公司及郭某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其中郭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一审判决后,郭某不服上诉,其理由之一就是,金融机构对购销合同双方为关联公司、购销合同是否真实应当是明知的,他本人并未用欺骗手段取得票据承兑。2014年8月7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郭某利用上述7家公司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承兑汇票11次,数额共计3.91亿元,敞口部分数额为1.823亿元。其中工行滨州滨印支行承兑汇票两张,金额共计4000万元,敞口1600万元;齐商银行博兴支行,金额1500万元,敞口750万元;农合行庞家支行金额共计3600万元,敞口1080万元;农行滨城支行办理承兑汇票业务6次,金额共计3亿元,敞口1.46亿。
其中后一笔承兑敞口到期后未能偿还,由担保企业代为偿还。而前面的3000万元敞口中,担保企业代偿了1000万元,农行垫付了2000万元后,对宏昌达汽车等提起诉讼追偿。截至2014年7月14日,农行已收回1551万元,另收到宏昌达汽车12台半挂油罐车,应不会造成实际损失。
郭某等所用的方式并不高明,就是关联企业之间“左手倒右手”,签订虚假买卖合同。以数额最大的农行为例,2012年3月20日,郭某以宏昌达汽车公司的名义,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伪造了该公司与永驰汽车公司的购销合同,以此为由向农行滨城支行申请办理了6000万元的承兑汇票,缴纳保证金3000万元,敞口数额3000万元,到期日2012年9月20日。仅隔一天,2012年3月21日,郭某再次以同样的手段,在滨城支行办理了8000万元承兑汇票,缴纳保证金4000万元,敞口数额4000万元。
另外,郭某实际控制的前述7家企业,仅从名字就能看出一些端倪,“宏昌达”等字号相同的多家公司之前或存在关联。
案例11——浙江骗贷第一案:“阴阳账”骗贷案
【主要问题】空壳公司、阴阳帐
2006年12月23日,交通银行某分行向杭州市公安局报案,称浙江之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之俊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志军涉嫌诈骗该行贷款数亿元,已潜逃境外,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着公安机关的侦查,一个惊天大案渐渐浮出水面。
2003年至2006年8月,之俊公司突然冒出100余家注册资本超过千万元的子公司,子公司老板都是公司员工,有的甚至是食堂厨师。这一异常现象,早已引起公安机关的注意。接到举报后,2007年1月5日,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对之俊公司及何志军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2007年4月23日,杭州市检察院对在逃的何志军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从1995年起至案发,何志军指使王成富、臧造成等人,在全国各地先后成立了140余家关联公司,即所谓的“之俊系”,但这些公司在工商登记时将未实际出资、未实际参与经营决策的下属员工、亲友登记为“挂名”股东或法定代表人。
据调查,之俊系企业大多有两套报表系统,一套真实的报表系统是提供给工商、税务,称之为A账;另一套虚假的报表系统是提供给银行,用于贷款的,称之为B账,这套B账虚增资产、销售收入、净利润和销售成本,减少长期投资。这两套“阴阳账”使用数年,在非法骗贷过程中屡试不爽。
2003年上半年至2006年8月,何志军明知自己根本没有履约能力,仍指使之俊系人员提供修改后的审计报告复印件、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伪造工业品购销合同、提供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材料,以“空壳”的之俊系西亚公司、凯利达公司、中集公司、久源公司、晨兴公司、安泰公司等名义相互进行担保,先后骗取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发银行贷款共计13亿余元。
案例12:北京最大银行骗贷案:农商行高管内外勾结,空壳公司骗贷7亿
【主要问题】空壳公司、内外勾结
2012年10月10日,北京市高院对这起本市最大的银行骗贷案进行宣判,终审对原北京农商行8名高管,包括该行原商务中心区支行长田军等5名支行行长、副行长做出了判决。其中,判决田军有期徒刑20年,北京华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胡毅无期徒刑,另外16名涉案者则被判处3年至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这8名北京农商行高管伙同胡毅及其员工,通过虚构二手房房贷手续、小企业贷款手续等,里应外合在银行内骗贷7.08亿元。
经法院查明,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华鼎担保公司董事长胡毅、李京晶共从农商行大郊亭支行、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255笔,金额4.47亿余元。此外,胡毅等人利用45家公司的名义,虚构公司需要流动资金等借口,采取互相担保的方式,于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间从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45笔,计2.61亿余元。截至案发前,共造成经济损失3.6亿余元。
该案件浮出水面还要追溯到2008年9月,当时,交行个人金融部员工赵某准备贷款买车时,无意间从银行 征信 系统查到自己在北京农商行十八里店支行莫名出现一笔200万元的二手房贷款。巧合的是,同一时期,一名建行职工卫某准备贷款买房时,也发现自己也在北京农商行“被房贷”,随即报警。面对如此蹊跷的事,两人向北京农商行总行投诉无果后,便直接把此事捅到北京市银监局。
紧接着,2009年2月27日,胡毅前妻李京晶为支取其中一家空壳公司的贷款,前往农商行营业部办理信贷卡,就在这时,细心的银行柜员发现,这家成立1年有余的贷款企业,公章竟然是新的,根本没有沾过印泥,银行详查发现贷款支取账户竟牵扯多笔小企业贷款,于是报警。
2009年3月底,北京农商行被骗贷4.6亿元的惊人案件就被曝出。当时,该行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等8位负责人涉嫌勾结骗贷,被司法机关调查,为贷款提供担保的北京华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冬及实际控制人胡毅也被司法机关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0年6月,北京市银监局方面证实,原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行长金维虹和副行长姜朝被停职,原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也被免去行政及党内职务。
2010年8月初,北京华鼎信用担保公司董事长胡毅和8名为骗贷的银行干部在市二中院一同受审。据悉,当时此案共18名被告人,其中北京农村商业银行CBD支行、十八里店支行、大郊亭支行的行长、副行长等人被控共收受贿赂近千万元。预计庭审将持续5天。案发后,被骗领的7.08亿元仅追回了一半。
【上述案例的启示】
上面一个个血淋淋的骗贷案例给我们信贷机构敲响了警钟,笔者认为,上述案例给我们如下启示:
启示一:骗贷的主要形式
纵观上面十二个案例,骗贷的形式主要有:(一)提供虚假资料,包括虚假身份证、房产证、虚假行驶证、虚假土地证、虚假合格证、虚假收入证明、虚假财务资料等;(二)虚假贸易融资,虚构贸易,在这类案例中,往往会有阴阳公司、关联公司的身影,比如案例10所反映的情况;(三)利用空壳公司骗贷,比如案例9、案例11、案例12;(四)员工道德风险、员工失职、内外勾结,在借款人利用虚假资料、虚假贸易、空壳公司骗贷的过程中,部分骗贷案件出现内外勾结、员工失职的情形。
启示二:信贷机构需要优化自己的治理结构
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机构是信贷机构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基本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风险管理体系,但限于各种原因,商业银行在进行风险管理时还是经常会受到行政管理架构等的限制,领导干预贷款等情况时有发生,建议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通过此制度设计,能够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防范风险。
启示三:建立以业务流程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系
信贷机构应当以《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等文件为基础,结合自身情况,建立一套以业务流程为核心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是一个管理过程,包括对风险的确定、量度、评估和发展应付风险的方法、流程、制度,目的是把可以避免的风险减至最小,实现成本及损失最小化。一套完整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四个环节,即信贷风险的识别、信贷风险的评估、信贷风险的控制和信贷风险管理评价四个方面。
6. 贷款买车会有什么套路
贷款买车的坑有:
1.打着“零首付”、“零利息”的旗号吸引客户,但却在之后收取各项服务费、手续费。
2、捆绑消费,强制要求客户在店内上保险、上牌和装潢,然后借此收取大笔费用。
3、客户贷款买车时给很多口头承诺,但合同条款里却并没有明确约定,甚至在利息、月供金额、偿还期限等方面设置不合理条款。
4、办完贷款可以提车时,汽车经销商却逾期客户必须在原车款上再交一定额度提车费才能提车。
5、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而非贷款合同,所以实际并非借贷关系,而只是租赁关系,且合同里也没有明确约定期满转移汽车所有权,而是需要客户再出钱“买”。
6、先骗客户在空白合同上签字,而之后等客户办完车贷,却发现信贷合同里的贷款额跟先前承诺的不一样。
7、一些汽车经销商明明没有信贷资格,却不告知客户,然后将客户再带到有信贷资格的经销商处办理贷款购车手续,并从中赚取差价。
8.汽车被经销商二次抵押,造成骗贷。
9.签合同时约定定金,导致之后退车的客户拿不回钱(订金才能退)。
陷阱一:以假乱真
很多人对汽车并不是很了解,甚至部分消费者缺乏基本汽车知识,也没有对选购车型有很好的了解,这很容易让不良车商有利可图,把一辆入门级车辆当做豪华级来卖,所以在买车时,选择规模大、正规的交易市场很重要。
陷阱二:提价
当手续已经办完可以提车时,车商提出要求,由于各种原因,消费者必须在原车款上再交一定额度提车费才能提车。
陷阱三:利用合同来欺骗消费者
合同这东西,如果消费者没有仔细查看,很有可能会暗藏各种陷阱,比如在合同上注明了还款方式为“等额等息还款”,但消费者在银行打印的个人购车贷款明细上却为“本金递增,利息递减”的方式。
陷阱四:0利率购车
经常有各种车商打着“零利率”贷款买车的旗号吸引购车者的眼球。在贷款购车款中却多出了一项手续费,按车款的百分之几算,当然这部分费用是尘裤不会写在促销广告里的。
陷阱五:1元车险
1元车险听上去很划算,虽然包含了机动车盗抢险和第三者险等实惠内容,但是实际上需要附带购买其他商业险险种,再加上其他乱七八糟的费用,实际会花费更多的钱。
陷阱六:特价车和直销车
这类车很大概率会出现非准新车或库存车,谁也不想新车到手发现不少新车,所以要留意这种情况。
陷阱七:在空白合同上签字
有部分车商会骗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消费者在向经销商办购车手续时,经销商先口头承诺,然后让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了字。然而在消费者贷款手续办困谨完后,消费者看到信贷合同书时却发现汪兄基贷款额比先前承诺的价格不一样。
陷阱八:车商无信贷资格
一些汽车经销商无信贷资格,却将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的消费者带到有信贷资格的经销商处,办理购车分期付款手续。
陷阱九:二次抵押
这类问题虽少,但是消费者也应警惕自己的汽车被经销商二次抵押,造成骗贷。
陷阱十:别被日供月供蒙骗
有时,一些贷款公司在对外宣传时,对于贷款利率并不说明,而是采用日供月供多少来宣传,低价还贷会打动消费者,但是当实际算贷款利率时,利率会非常高。
陷阱十一:多收款
消费者在办理贷款购车手续时,经销商故意多收取款项,且不向消费者提供银行的借贷合同,使消费者无法察觉。
陷阱十二:不按约定标准办理贷款
一些贷款公司在消费者办理手续时往往给予很多承诺,但实际无法办理成功,这时当消费者要求退还手续费并承担贷款利息损失时,贷款公司却赖着不予解决。
陷阱十三:违约费用
经销商利用贷款手续以及计算方式的复杂性,故意对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缩水”,以此造成消费者“违约”,然后骗收消费者额外款项。
(6)借钱买车贷款买房套路扩展阅读
细节一:免息车贷不免手续费
不少汽车金融公司都推出了免息车贷,然而在手续费方面却是有着不同的规定,有的需要收取手续费,有的不收取手续费。如果自己要购买的车型是免息同时又免手续费,那么算是比较实惠的,若是需要收取手续费,则必须认真计算衡量。
车贷的手续费一般是车款总额的4%-7%之间,并且是在交第一次月供的同时一次性交清手续费,如果手续费过高,那么不妨考虑别的车贷类型。
细节二:申请车贷前仔细阅读相关保险条款
贷款购车就意味着自己在没有付清银行贷款前,车子是自己抵押给银行的,是属于银行的。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一般都会在车贷合同上要求消费者必须购买一些车险作为贷款的条件。这些保险的保费并不一定完全符合自己的要求,甚至可能过高,所以在申请车贷时必须认真阅读相关保险条款,不能忽略这笔开支。
细节三:零利率贷款购车限制多
不少厂家联合汽车贷款机构推出了利率贷款购车活动,尤其是某些高档车。但是一般利率贷款购车车有两个限制:
一是零利率购车就不能享受相关活动的现金优惠,而有时这些现金优惠的额度是挺大的;
二是利率贷款购车容易受时间和地域还有经销商的限制,并不是每次都是统一搞活动。如果想要利率贷款购车,上述两个方面必须综合考虑。
细节四:认真考虑上浮车款和贷款利率
一般来说,如果是免息贷款的话,那么总车款会有一定比例的上浮,现款购车和贷款购车的价格不可能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就要计算上浮的金额有多大,是不是超过了商业贷款购车的利息总额,如果超过了,不妨申请商业车贷,没有超过,则可依申请免息贷款。
套路一,贷款需要和保险绑定销售,并且是前两年的保险都必须在4s店购买。
新车的保险是打不了折扣的,超过三年的车没有出过险,保险能享受一个比较低的折扣,10万以内的车都能省好几千块钱。但是只要个人需要贷款买车,保险都是绑定销售,首年保费全款,同时收取第二年部分保费确保个人第二年保险必须到这里购买。
套路二,三年0利息的贷款全成看高额的贷款服务费。
很多商家打着无息贷款吸引你前去购买车辆,如果个人不仔细看他们的贷款和计算还款,就不会知道对方收了多高的利息还有手续费,这些都是说不能打折的。就算没有利息,那也会变成不菲的贷款服务费。
套路三,低首付的套路就是多贷款。
有的客户首付不多,对方也可以帮忙解决,这个时候就是多贷款来降低首付。打个比方,个人看中了10万的车,对方可以做贷款做到带13万,这样首付就降下来了。但是当个人算账的时候,个人就会发现三年下来,买这个10万的车个人花出去了十五六万,甚至更多。
零首付买车需要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18-60周岁之间的自然人;收入稳定有较强的还款能力;有当地户口、能提供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有房产证明或其他财力证明。
申请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有效收入证明;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全款购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贷款购房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购房发票、房屋贷款还款明细及 还款计划及余额证明。
业务特色:可圆购车人购车梦想,缓解购车人购车压力,多款车型任您选择,活动优惠期,贷款更实惠。
零首付买车一种全新的购车方式,指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在一定活动期限内推出的针对特定车型无贷款首付的汽车贷款,具有贷款额度高、无需支付首付等特点。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零首付
以上内容参考:希财网-零首付购车是真的吗?2019年小心新型套路!
以下是办理无息贷款购车注意事项:1.强迫上车险:很多看上去非常优惠的购车贷款广告宣称首付三成剩下的贷款分多少个月还清即可承诺绝不收取利息。但是到提车的时候对方就会要求第一次车险要在这里办这么算下来比贷款利息可能还要贵不少。2.暗藏手续费:在无息贷款购车业务中合同中会存在“手续费”这一项但是很多人都没有及时发现等知道费用产生的时候就被收取了4%的年手续费甚至可能更高这时候再提出退订已经没用所以在购车之前一定要仔细了解合同上的内容。3.息与车价优惠只能二选一:有的4S店在提供“免息”贷款的同时会规定同一款车型只能参加一项优惠政策如果碰上促销活动很多车型都有的1万-3万不等的优惠在购车者享受“免息”之后优惠很少甚至没有。这样一细算享受“免息”反而还提高了购车成本。4.强硬搭售高价汽车装饰:无息贷款可以享受但是很多4S店购车合同上必须同时接受“原价购买汽车装饰”的要求。而一套原本优惠价只要5000多元的汽车装饰按照原价购买需要15000元左右如此算下来很可能比“有息”都要贵所以这也是不得不防的套路之一。
7. 零首付购车贷款骗局
套路一:征信不好没关系。我会帮你的。
最近小张收入不稳定,需要资金周转,但是征信不好,无法办理正常的银行贷款。后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从事汽车业务的蔡经理。
蔡经理告诉小张,征信不好没关系。他可以零首付买车,借小张的钱。蔡经理的公司将负责购车首付、贷款办理、还贷。小张只需要以个人名义买车贷款,然后把车放在公司,公司会借给小张。
之后小张要按时给公司还款,公司会帮小张按时还车贷。当小张还清公司贷款后,公司会结清小张的车贷,将车从小张名下过户到公司名下。
套路二:骗银行骗客户,赚贷款和车贷。
小张听了蔡经理的话,同意零首付买车,贷款。之后,蔡经理帮小张做了虚假的银行记录、虚构的工作单位、收入证明,使小张在汽车金融公司的身份信息变成了高收入者,成功办理了汽车贷款买车。
蔡经理和小张将车开回公司,公司将车价值的一小部分借给小张。不久后,镇帆蔡经理以各种借口让小张去车管所挂失,补办原本抵押在汽车金融公司的车辆登记证。蔡经理拿着新的车辆登记证,以小张的名义将车第二次抵押给另一家金融公司。小张既不知道也没有收到贷款。
蔡经理拿到第二笔按揭贷款的时候,把小张的车低价卖给了一个专门买按揭车的二手车商。同样,小张也不知道,也没有收到车款。
经过一番操作,蔡经理拿到了两笔钱:车贷和卖车。而小张却背负着多项车贷债务,车子没了。除了从公司贷了一小笔款,没有一点好处。
套路三:装无辜,推诿责任,给客户留下一个坏摊子。
前几个月蔡经理的公司会帮小张按时还车贷,小张也会按时给公司还款,所以小张并不觉得有什么异常。过了几个月,公司给小张停了车贷。当小张收到几家汽车金融公司的催款信息时,发现这一切内幕已经来不及了。
莫名其妙,小张去公司找蔡经理要说法。蔡经理以被骗,公司老板携款潜逃,小张先不还钱为由,跟小张搪塞。甚至关了公司,换了手机号,跑到外地躲着小张。
走投无路的小张最后只好报警求助。因为蔡经理已经把骗来的钱挥霍一空,小张遭受的经济损失是无法挽回的。
检察官普法
今年8月13日,浈江区检察院以上述套路审结一起贷款诈骗案,涉案金融公司22家,借款人35人,涉案金额近500万元。现以涉嫌贷款诈骗罪对蔡某荣、鲍某民、谢某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采纳了浈江区检察院提出的定性和量刑建议,以贷款诈骗罪分别判处蔡等三人十一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零首付”的汽车诈骗手段非常隐蔽,当事人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的套路所骗,在签订众多合同时留下巨大隐患。检行游察官提醒:一定要通过合法正规的贷款渠道借钱,不要因为一时之需而被不法分子所骗!
谢谢邀请。
一般来说,靠谱。只是利率会比较高,且对不按时还按揭款的宽容度很低,不按时还款很容档旅销易被拖车。
这里简单聊聊现在的“零首付”和与之相关汽车金融。
“零首付”主要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字面意义上的“零首付”,即仅仅不需要现场支付首笔购车款,但是需要支付手续费之类的各种款项;
第二种是真正的“零首付”,即连手续费之类的任何款项都不需要现场支付,签完各种文件就行。
“零首付”的生存现状:
多数4S店、各大银行、各大金融公司的直接渠道基本已经停止“零首付”购车的业务。
所以,现在市面上的“零首付”购车,多是一些小车商联合小金融公司在办理。
不排除少数4S店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也参与其中。
“零首付”之间的各方关联:
“零首付”一般会牵扯到4方,即 购车方、售车方、金融公司、银行。
银行,为金融公司提供资金授权,对接金融公司;
金融公司,凭借银行的资金授权或自身的资金池,推出“零首付”的相关金融产品,对接银行、售车方、购车方。
售车方,提供案件车辆,对接 金融公司、购车方;
购车方,购买案件车辆,对接 售车方、金融公司;
简单说就是:银行提供资金给金融公司,金融公司在 购车方与售车方 达成购车合同后,为两方的交易提供资金,完成交易。
“零首付”的办理流程:
购车方主动提出“零首付”购车需求,或售车方主动引导“零首付”购车方式;
两方商定购车费用与车贷方式后,引入金融公司签署车贷相关文书;
金融公司通过一系列车贷文书保证己方权益,然后放款给售车方;
售车方收到款项后,就会把车辆交给购车方;
金融公司督促购车方按协议归还按揭款。
“零首付”需注意的情况:
只要注意一点:按时还款,一定要按时还款。
按时还款,和普通车贷没什么区别,就是前期手续费、利息之类的费用高一些;
不按时还款,案件车辆会在金融公司催促 0 - 2 次无果后,被金融公司安排人手拖走。
也就是说,如果不按时还款,可能某天早上醒来,你会发现你的车不见了。
一旦被拖车,又会涉及到违约金、拖车费、停车费等等费用。
黑一点的小公司,会找机会赚这些拖车后的费用;
更黑一点的,不但赚拖车后的费用,拖车后直接把车卖了,你还得添补费用才能了事。
所以,一定要按时还款,不要给对方可乘之机。
@回到车上,分享驾驶经历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