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车贷解押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车贷解押手续需要的材料: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还应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属于委托代理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车贷解押手续需要的手续:
1、还完最后一个月的车贷后,贷款人及时与贷款机构、金融公司等机构进行沟通,约定办理解除汽车抵押的时间;
2、贷款人携带贷款合同、身份证前往贷款机构营业网点,向工作人员申请开具贷款结清证明,并领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贷款人需要携带贷款结清证明、《机动车抵押登记》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贷款人携带以上资料,与抵押权人委托的代理人一起前往车管所,向工作人员提交汽车解押资料,相关人员进行照相,然后等待车管所工作人员的审核;
5、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贷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一般一天即可通过审核;
6、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完资料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汽车解押手续。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加盖相应的公章,再把原件还给车主,这样就表示完成解押手续了。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二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迁出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或者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