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苏州夫妻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㈡ 苏州 夫妻2人公积金贷款疑问
我是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
首先,和你解释下,我中心和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一家单位,无隶属关系,政策各不相同,因此,我只能从我中心的政策层面给你部分解答。
1、职工夫妻一方在园区工作,一方在市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能选择一方办理贷款。在市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按一个人缴存的政策办理,即,公积金贷款额度,新房30万,二手房21万。
额度不足的,可以办理组合贷款,但需提供收入证明。并需到我中心大厅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进行额度测算。由担保公司确定您的组合贷款中商业部分的最高额度。
2、在市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不算2套房(但是商业银行如何认定需具体咨询)
3、无论您使用什么形式的住房贷款,都可以提取您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4、建议您到我中心吴中管理部进行具体咨询。
地址:吴中区天灵路98号
(因为您交在吴中区,按规定,由吴中管理部受理)
㈢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以夫妻谁的为准
谁的都可以为准。没有规定的。
原则上以户主为主;当然也可以以谁的公积金高的一方的为主。
㈣ 在苏州夫妻双方用公积金最高可贷多少
苏州这边,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核定标准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1、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2、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贷款规定的比例; 3、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个人不超过30万,夫妻同为买受人,都交公积金俩人不超过50万)
㈤ 如何计算夫妻二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
贷款人最多可贷额度如何计算?贷款人最多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可贷额度≦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之和×12个月×贷款年限×个人还贷系数(暂定为0.4);②月还款额≦(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配偶公积金缴存基数)÷2。
㈥ 夫妻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
宁波市公积金政策是在最高贷款额度及可贷额度以内,公积金中心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
1、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户。
2、可贷额度=缴存基数×40%× 12 个月×贷款(计算)期限。
(1)贷款额度测算时,借款人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20年的,可适当放宽贷款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须符合贷款期限的规定;
(2)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应分别按各自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最后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3)共同借款人(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贷款额度测算时,贷款期限超过主借款人贷款期限的,按主借款人贷款期限;低于主借款人贷款期限的,按共同借款人实际贷款期限;
(4)共同借款人本市行政区域以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贷款额度测算时,可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贷款成数,购买商品房的,首套房不高于总房款的70%,第二套房不高于房总款的40%;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不高于总房款的80%。
4、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本息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60%,共同借款人可以合并计算还款金额。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20 年且不超过土地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在规定的住房贷款期限内,贷款期限最长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㈦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及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来说,有以下四种确定方式:
其一,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长不得超过30年;
其二,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
其二,其中购买二手住房贷款期限一般为1—10年,长不超过15年;
其三,购买现住房产权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
其四,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注: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高不得超过65周岁。)
拓展资料:
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贷款额度取以下三项的最小值:
一是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来确定贷款的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
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借款人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贷款额度
配偶为现役军官(含士官)的,按个人贷款最高限额计算。
二是按照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最高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80%。如借款人使用拆迁款购买住房,应将拆迁款全额计入首付,抵扣部分不予计算贷款额度。
三是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的两倍。
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生效后,要更改贷款金额或年限,会牵涉到产权证、抵押、公证等相关部门的配套办法和手续,因此目前还不能更改。但可以通过办理提前还贷来偿还贷款本息。
如果是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余额冲贷业务。
将公积金余额直接冲抵贷款,减少月还款额,减轻还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