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贷款买车的保险续保怎么买
贷款买车的保险续保可以直接联系保险公司,提供行车证、车主身份证等材料来办理保险续保。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一条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1)买车贷款保险扩展阅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第十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㈡ 贷款买车保险怎么买
如果你是贷款买车的话 ,请你不用担心 ,因为4s店的 工作人员会帮你解决 ,所以他们也是为了赚钱 ,你大可不必担心 。
㈢ 贷款买车后哪些保险是必须买的
一般来说贷款购车都会要求在买车的同时购买车险 ,车险分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法定保险,实行全国统一的条款和费率。车辆只要上路行驶,即使是异地提车尚未挂正式牌号,也必须先投保交强险。商业险投保由自己选择。 一般来说,4S店要求全险,而且需要交续保押金,待您贷款还完时续保押金退还。但如果进行争取,可以只如以下几样:交强险,不计免赔险,三者险,车损险, 盗抢险。 对于新手来说,难免因心情紧张、路况生疏、技术不精等原因造成一些车辆的损失。所以购买的车辆保险最好购买全险得到全面的保障,如车损险。车损险是车辆保险中的主要险种。一般应属于必上险种,特别是交强险对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偏低,车损险可以作为有效地补充,所以车损险是对新车比较重要的保障。 除了购买车险外,还应当购买驾驶员保险进行保障,因为车险都是保车不保人的。俗话说“马路如虎口”,驾驶时人身安全要排在第一位。尽管开车技术精湛,但是依然要防范不可预测的外来风险。
㈣ 贷款买车哪些保险是必买的
若您在中行办理个人消费类汽车贷款,因各地办理贷款业务的政策及要求有所差异,具体保险办理事宜请您详询贷款经办行。对以无抵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保险要求不得低于同类有担保的个人消费汽车贷款。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㈤ 贷款买车必须要买的保险有哪些
一般来说贷款购车都会要求在买车的同时购买车险 ,车险分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法定保险,实行全国统一的条款和费率。车辆只要上路行驶,即使是异地提车尚未挂正式牌号,也必须先投保交强险。商业险投保由自己选择。 一般来说,4S店要求全险,而且需要交续保押金,待您贷款还完时续保押金退还。但如果进行争取,可以只如以下几样:交强险,不计免赔险,三者险,车损险, 盗抢险。 对于新手来说,难免因心情紧张、路况生疏、技术不精等原因造成一些车辆的损失。所以购买的车辆保险最好购买全险得到全面的保障,如车损险。车损险是车辆保险中的主要险种。一般应属于必上险种,特别是交强险对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偏低,车损险可以作为有效地补充,所以车损险是对新车比较重要的保障。 除了购买车险外,还应当购买驾驶员保险进行保障,因为车险都是保车不保人的。俗话说“马路如虎口”,驾驶时人身安全要排在第一位。尽管开车技术精湛,但是依然要防范不可预测的外来风险。
㈥ 贷款买车,哪些保险是必须买的买几年
根据国家规定,交强险是法定保险,实行全国统一的条款和费率,此险种主要对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而其他保险都可选择性购买。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交强险最好是交上一年,因为如果你要换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的话,新的保险公司会要求你出示上一年的交强险保单才能办保险。如果您是通过信用卡分期买车的话,保险是一年一半,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信用卡交强险的第一年是全险。
㈦ 贷款买车保险如何理赔
根据银行规定,贷款买车购买保险时必须添加特别约定即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在之后出现保险理赔的情况时,如您按时还款无延期,出险后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或清单,交给银行,银行会出去理赔确认函,确认叫理赔款项支付给车主,再由车主支付相关维修费用。
拓展资料: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保险法》第 22 、 23 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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