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教组合贷的贷款年限问题
组合贷款的贷款年限须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的规定,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其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至国家法定的离退休年龄的年限。购买不同性质的房屋,其最长贷款年限也是不同的。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购买合作建房、私产房以及自建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5年;购买公有住房、危改还迁房、置换公有住房和大修自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
而且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商业贷款期限是必须相同的。
㈡ 组合贷款年限可以不同吗
您好,可以不一样的。根据各商业银行的规定: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时,银行同时为其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分别按照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执行。
因此组合贷款的贷款年限可以不一样。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㈢ 组合贷款公积金和商贷的贷款年限可以不同吗
不可以不同,只要是组合贷款就是相同的。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
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
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㈣ 2018年组合贷款可以贷款年限可以不一样么
建议和当地贷款机构确认,若深圳招行办理组合贷款,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年限必须是一样的。
㈤ 组合贷中公积金的贷款年限和商贷年限一样吗
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和商业贷款期限是相同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之所以会要求二者的期限需要一致,是因为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二者设定的是同一抵押物(即贷款申请者所购买的房子),贷款年限届满,借款人如果没有还清贷款,承办银行就会申请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若二者设定的期限不一致的话,就会出现“一种贷款到期,而另一种贷款未到期”的局面,这样银行就不知怎么处理抵押物了。
㈥ 组合贷款中贷款年限问题
组合贷款的商贷的年限和公积金贷款部分的年限必须是一致的。不可以公积金的贷20年,商贷30年的。
并且组合贷是同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认定标准,即认房又认贷,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二者严格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