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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还款年限不一致

发布时间:2021-04-30 09:09:13

㈠ 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贷款年限不一样,可以使用组合贷款计算吗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年限是不一样的,公积金是按照公积金的年限来,商业按商业年限,公积金要去公积金办理。

㈡ 组合贷款商贷和公积金年限可以不一样吗

㈢ 组合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年限必须要一样吗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组合贷款的形式发放。(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银行一致)。

【注】具体您所在城市是否开展公积金或组合贷款业务,及相关业务规定(如:额度、期限等),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招行网点的个贷部门咨询确认。

(3)二手房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还款年限不一致扩展阅读:

分类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某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银行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

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

如购买高档住宅,须贷款50万元,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40万元。这样的话,剩余的10万元将使用商业贷款,同时利息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部门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是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当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以向受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申请方法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贷款流程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㈣ 关于南京二手房组合贷款年限 商贷年限和公积金年限必须一致么

组合贷款的贷款年限须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的规定,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其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至国家法定的离退休年龄的年限。购买不同性质的房屋,其最长贷款年限也是不同的。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购买合作建房、私产房以及自建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5年;购买公有住房、危改还迁房、置换公有住房和大修自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

㈤ 组合贷款公积金和商贷年限不一样,部分还款和缩短年限问题

虽然是组合贷,但一旦贷款审批后,商贷和公积金就是独立的了,所以提前还款不影响。我的就是组合贷,可以随便选择还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也可以随便选择还多少或缩短年限。
两个答案都是肯定的:
1、提前部分还款可以只还商贷部分
2、缩短年限可以只缩短商贷部分

㈥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年限必须一致吗

公积金贷款年限计算必须遵循三个维度:
1、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
2、贷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70年
3、贷款年限加房龄:砖混结构的不超过47年,钢混结构的不超过57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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