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组合贷款最高年限多少年
纯公积金贷款: 只需办理公积金贷款就能够满足购房资金需求时的贷款;
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组合贷款的形式发放。
温馨提示
所在城市是否开展公积金或组合贷款业务及年限,建议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门咨询确认。
Ⅱ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和商贷可以分不同年限吗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和商贷是不可以分不同年限的。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分别按有关政策规定的利率计收利息,遇国家利率调整时,分别按照合同约定规则调整剩余期限的利率。
第十三条组合贷款按照等额本息或等本递减设定还款方式,逐月偿还贷款本息(含逾期罚息)。其中,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应相同,月还款额分别以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系统的计算结果为准。
(2)组合贷款不同年限扩展阅读:
《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借款人应使用同一银行账户偿还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并与受托银行签订贷款借据和委托还款协议,授权受托银行于每月还款日划转应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有关组合贷款的申请材料。材料项目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相同,除提供4份购房合同外,其它材料每项提供3份,具体以郑州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组合贷款通过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审批后,双方约定放款日期,担保公司于放款日前出具贷款担 保证书(正本)。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于约定日期同日发放贷款。
Ⅲ 组合贷款商贷和公积金年限可以不一样吗
Ⅳ 为什么“组合贷”的年限需要一致
是因为“组合贷”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房贷二者设定的是同一抵押物(即贷款申请者所购买的房子),贷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如没还清贷款的。
承办银行就会申请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若二者设定的期限不一致的话,就会出现“一种贷款到期,而另一种贷款未到期”的局面。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随着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入,个人购房向银行贷款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成的组合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已成为构筑良好的住房金融体系和中国实施政策性与商业性并重的住房金融发展的需要。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一般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贷款两项贷款的合称。
如果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需要,同时又不到所购房价80 %,可以再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两项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价的80 %,这叫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只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可以申请。
(4)组合贷款不同年限扩展阅读:
贷款管理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委托银行共同管理,双方按组合贷款的比例承担风险和享有权益;
借款人在银行开设一个用于还贷的存款账户,每月20日前存足当月的应还款数额,由银行分别扣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本息;
贷款出现逾期(未按约定时间还款)时,由双方共同催收;借款人申请提前还贷款的,应按申请当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余额比例分别提前还款。
不得单独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由银行依法处置抵押物,双方按贷款比例受偿和承担费用。
中国状况
随着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入,个人购房向银行贷款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成的组合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已成为构筑良好的住房金融体系和中国实施政策性与商业性并重的住房金融发展的需要。这也为普通百姓买房创造了条件,受到了众多个人购房者,尤其是工薪阶层的欢迎。
因为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性贷款,它的利率在各类个人住房贷款中最低,从而它可以减轻购房职工还本付息的一定负担,其中尤以5年以上的长期贷款优势则更明显。
以6年期为例: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59%,月均还款额795.75元,累计偿还本息57294元。银行个人住宅贷款年利率为5.58%,月均还款额为878.75元。
累计偿还本息58950元,要比公积金贷款多支付利息1656元。但是,中国多数地区开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还难以满足个人住房贷款的需求额度。
这是因为中国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时间较短,各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积累较少。因为一些困难企业还没有找到摆脱困境的根本出路,从而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