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区从个人手里买车位可以贷款吗
只要有合同,有使用权是可以贷款的
Ⅱ 贷款买车位时产权人和还款人可以不是同一人吗
你这个问题很复杂啊,有几个疑问和建议:付首付时,双方是现金支付还是银行卡支付?如果现金支付请打印相应银行卡流水; 2.产权证上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贷款时是以双方的名义还是一方名义,是双方共同贷款还是个人贷款?如果是在双方名义共同贷款的情况下,月供款实际上由你承担,那么你只是替男方承担了部分债务,依法可以向对方进行追偿,但并不会必然引起房产份额的变化。如果以一方的名义办理的贷款,则贷款总额应计入该方的实际出资数额,并以此约定房屋份额。最不利的情况,如果以男方名义进行的贷款,实际月供款由你承担,那么你是通过你的银行卡转账还是现金存入男方银行卡进行还贷?打印银行流水或相关证明。就要提供相关证明了。 3.分手时你把首付还给男方,男方不承认,你这儿有没有证明?书面或语音都可以。如果确实没有,那么在法律上视为你无法举证,不予认可的。 4.房子贷款是否已还清?增值部分多少?综上,对你最不利的情况,你不能举证自己的实际出资及还款数额情况,则根据购房合同上载明的买受人为两人以及购房发票付款人也是两人的基本事实,一般推定为每人享有50%权益,接下来看双方协商一方要房,一方不要,要房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都要的话,就要进行竞价了;都不要的话,卖房后双方进行分割。恋爱时由双方联名购买、一方负担月供款的房屋如何分割婚前双方联名买房时,对房产份额的约定应以双方的实际出资为准,需要注意的是,在按揭买房时,实际出资不应仅仅以双方交纳的首付款比例为标准,而应把一方通过银行按揭贷投入的款项计入实际出资数额。所以在按揭贷款买房时,在贷款批下来并转到开发商账户之后,房屋价款已经全部支付完毕,联名购房双方对开发商的付款义务已告完成,以后支付的月供款只是对银行的还债,而不是对房价款的继续支付。因此如果以一方的名义办理的贷款,则贷款总额应计入该方的实际出资数额,并以此约定房屋份额。如果以双方的名义贷款,则一般应视为双方在贷款总额内的出资数额相等。如果实际上由一方负担月供款,那么最好以该方的名义贷款,这样才能使双方的权利义务相对等。否则月供款多的一方只能向另一方主张债权。司法部门判断双方享有的房产份额主要是以房产证上的登记记载为准,如果尚没有办理产权证,则要以双方关于产权份额的声明协议为准。如果双方没有声明协议,则以双方的出资额为依据确定双方应享有的产权份额,此时需要双方对各自的实际出资额进行举证。倘若双方都不能证明自己的实际出资数额,则根据购房合同上载明的买受人为两人以及开发商购房发票付款人亦为两人的基本事实,一般推定为两人共同缴纳了购房款,每人享有50%的权益。这对实际出资多的一方是不利的,也是该方需要尽量予以避免的法律风险。
Ⅲ 开发商以反租车位的方式让业主贷款购买车位是否合法
这是为了处理车位的一种促销手段,如果觉得不合适你完全可以不买的。
因为有银行作为担保一般不会有问题的。
Ⅳ 想贷款买车位,而开发商说只能全款买,有银行能操作车位贷款吗
呵呵,看来此哥们很有眼光,若可以多买几个,现在很多都转向了,从炒房到炒车位了!顶起!
Ⅳ 从开发商(后来才知道是个人)买了三年的车位,现在被告知车位不属于我,属于城投公司的,我改怎么办
你可以起诉卖方。诉讼请求为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也可以同时起诉城投公司,要求确认车位产权。关键是要能够提供购买车位的相关证据。证据确凿是胜诉的关键。
Ⅵ 车位可以贷款吗
可以的。像房贷一样,现在已经有专门的车位贷业务了。这个业务与房产有一定的挂钩,一般需要小区有房子或购房合同。
申请条件:
①借款人必须是贷款行所在地常住户口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借款人能提供相应的担保;
③借款人能提供相应的消费用途证明;
④借款人具有还款能力,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Ⅶ 开发商送车位,但是得以业主名义贷款15万开发商还,靠谱吗
不靠谱
以业主的明以贷款的话借贷关系依然是属于业主
而且此行为很有可能牵扯骗贷
Ⅷ 对于个人车位贷款的话应该准备什么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车位贷款:
若已申请招行住房按揭贷款,您可以联系经办行,同时申请配套购房专享车位贷款;
若您未申请招行住房贷款,您也可以用自有房产进行抵押,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买车位。
个人消费贷款,是为满足除购房以外的合法消费用途,招行推出的个人消费贷款,可针对借款人用已有房产抵押或以信用方式办理;请点击:→[消费贷款介绍网页链接]查看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