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车辆变更使用性质证明怎么写
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填 表 说 明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 1、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2、“申请事项”栏为选择项目,请在相应栏内“□”中划“√”,同时申请多项变更登记/备案的可多选;
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
4、“电子信箱”栏,填写接收电子邮件的e-mail地址,尚未申请电子信箱的可以不填写;
5、“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栏,机动车属于个人的,由变更后的现机动车所有人签字,属于单位的,由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
6、“代理人签字”栏,属于个人代理的,填写代理人的姓名、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在代理人栏内签名,不必填写经办人姓名等项目;属于单位代理的,应填写代理人栏的所有内容,代理单位的经办人签字;属于单位的机动车,由本单位被委托人办理的不需填写本栏;
7、“号牌种类”栏,按照大型汽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挂车号牌、使馆汽车号牌、使馆摩托车号牌、领馆汽车号牌、领馆摩托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教练摩托车号牌、警用汽车号牌、警用摩托车号牌填写。"
申请事项 变更后的信息
□变更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名称
□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变更所有人
□住所在车辆管理所辖区内迁移
□变更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电子信箱: 移动电话:
□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转入: 省(自治区、直辖市) 车辆管理所
□变更后的使用性质
□公路客运 □公交客运 □出租客运 □旅游客运 □租赁 □货运 □教练
装 □幼儿校车 □小学生校车 □其他校车 □危险化学品运输 □警用 □消防
□救护 □工程救险 □营转非 □出租营转非
□更换发动机
变更后的信息: 机动车所有人及代理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更换车身/车架
订 □变更车身颜色
□更换整车
机动车所有人签字:
□重新打刻发动机号码
□重新打刻车辆识别代号
线 □变更身份证明名称/号码 年 月 日
代理人 姓名/名称
代理人签字: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⑵ 改变车辆使用性质要登记吗
需要登记,本市注册的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等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1、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2、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4、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5、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6、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改变车辆使用性质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单位车辆由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由车主签字;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或暂住证明。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机动车标准照片两张;
六、个人车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还需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上签字;
七、非营运车辆变更为营运车辆需出具营运证明;
八、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等的使用性质改变的,还需出具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办理流程
一、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车辆管理所要收回原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制作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交机动车所有人。
三、车管所办理流程:
查验行驶证和机动车→制作机动车标准照片→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出具受理凭证、签注登记证书→制作行驶证→归档。
改变车辆使用性质费用
行驶证工本费15元
⑶ 车辆过户、要改变使用性质应该怎么办
【摘要】:当保单中的内容发生变化,如车辆过户(变更被保险人)、改变使用性质、调整保险金额或终止保险责任、保单有错误等等,必须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变更申请,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出具批单。车辆过户需要注意的事项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后,由于没有及时过户,车辆发生事故后容易产生纠纷。小滕提醒大家,购买二手车后要及时过户,并注意以下几点:一、要准备二手车交易需要的材料: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购置费证,养路费凭证、保险单、车船使用税证、身份证。二、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注意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当由原车主提前变更。三、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四、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行驶、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特别要注意交易车辆有无违章或未处理的事故。五、持已经变更的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前往购置附加费大厅办理购置费的变更或转籍。六、变更养路费车主姓名或转籍。注意查看购置费档案是否健全,养路费是否欠缴。注意事项1、档案查清楚:为了避免纠纷,确保二手车购买人的知情权,建议在办理手续时最好能到车管所进行档案复查。2、保险要过户:建议车主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一定要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合同变更手续。如果没有成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后,虽然车辆投了保但损失还是要自己承担,这时新车主肯定后悔不已。3、凡过户车辆转往外地的须先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后,持已备案的车辆购置附加税原件及交至当月的养路费原件,才可以办理交易手续。转外地单位须持单位法人代码证书;转外地个人须持本人身份证。4、进口车辆须是原装进口,且过户须持已备案的车辆购置附加税原件。5、军人买车需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并开具团级以上政治部或保卫部地址证明,压照片盖章。6、过户后,新车主需持新行车执照和过户发票变更养路费及车辆购置附加税。7、停驶车辆过户,需先办理复驶手续。8、小轿车满15年、货运车满10年、出租车满8年为报废年限。9、免税车辆不满1年的不能办理。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资格类考试 > 驾驶 > 汽车知识 > 汽车保险
⑷ 正在抵押贷款的车可以改变使用性质吗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
办理条件
一、本市注册的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等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1、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2、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4、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5、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6、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⑸ 转换车辆使用性质
(一)办理条件及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行驶证;
5、机动车登记证书;
6、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变更证明;
7、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需交回机动车号牌;
8、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二)办理程序:
1、凭《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提交车辆由查验民警查验;
2、登记受理;
3、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交原号牌,并选取号牌号码;
4、到收费处交纳规费;
5、进行车辆照相,并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三)收费标准:
机动车行驶证 15元/张
⑹ 车辆使用性质怎么改变啊
号牌号码 " 1、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2、“申请事项”栏为选择项目,请在相应栏内“□”中划“√”,同时申请多项变更登记/备案的可多选;
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
4、“电子信箱”栏,填写接收电子邮件的e-mail地址,尚未申请电子信箱的可以不填写;
5、“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栏,机动车属于个人的,由变更后的现机动车所有人签字,属于单位的,由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
⑺ 贷款买车保单车辆使用性质可以更改吗
可以更改,但更改过来需要补齐少收的保费
⑻ 贷款车未结清私自借出车辆登记证书更改车辆营运性质会怎么样
营运来车辆可以变更为非营自运车辆。 需要携带身份校证、行驶证果、登记证书威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即可。尚具体材料流程请参考交管中国--车辆业务办理: 受、《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电、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晓、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联、属于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的,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及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及相应的拓印膜; 多、属于变更车身颜色、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表; 米、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和相应的拓印膜(其中不属于免检车的还应当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少、如中国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中国人的身份证明; 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凭证
⑼ 抵押状态的车能改使用性质么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
办理条件
一、本市注册的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等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1、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2、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4、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5、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6、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准备材料
一、《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单位车辆由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由车主签字;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或暂住证明。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机动车标准照片两张;
六、个人车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还需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上签字;
七、非营运车辆变更为营运车辆需出具营运证明;
八、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等的使用性质改变的,还需出具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办理流程
一、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车辆管理所要收回原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制作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交机动车所有人。
三、车管所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
行驶证工本费15元
办理机构
机构名称:车管所
地点:当地车管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办事表格
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温馨提示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二、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四、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的,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其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五、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办理变更备案。
六、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