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男方婚前贷款买车婚后女方有责任一起还吗
男方婚前贷款买车,属于婚前男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女方没有责任一起还。
Ⅱ 女方付首付,男方还房贷,离婚时如何分割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讨论: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婚内购买的,女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首付,男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予以分割。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婚内购买的,但是女方使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男方使用婚前个人财产偿还贷款,该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时应首先析出女方和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第三种情况,如果是女方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女方自己名下的,婚内偿还贷款的,那么该房屋仍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该部分,仍应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
二十九、【有婚意的婚前购房】 婚前由双方或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产,有证据表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使用为目的购房,在离婚时应考虑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Ⅲ 结婚前买车首付女方付,婚后两人共同还贷款,车写谁的名字好,要是写男方,这个算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离婚,那么谁付首付谁可以判得,但是需要支付另一方一半的还贷。当然,他放弃了的另算。
Ⅳ 买车老婆付首付,老公还贷款离婚车归谁
看你是银行按揭抵押的,还是办信用卡分期的,如果是第一种就要等车上完牌再送资料去银行放了款S店才能给车你开走,如果是第二种的话通常刷卡次日就可以提车的了。不明可追问,记得采讷哦,谢谢!
Ⅳ 婚前买房,女方付首付,男方还贷款,房产证可以只写女方吗
婚前买房,女方付首付,男方还贷款,房产证可以只写女方,只要购房合同签署时候签署了女方一人姓名就可以。
办理房产证写谁名字,几个人名字,是依据购房时签署购房合同上标注名字来定,不能增减和更改。
这房子因为婚前购买,又只写了女方一人名字在房产证,所以住房产权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男方权益是自领取结婚证起,双方还贷总额的一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Ⅵ 婚前买车是男方贷款买的,也是男方的名字,离婚要赔偿车子的钱吗我是女方
如果离婚,无需赔偿车子的钱。
关于夫妻财产的界定,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
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综上,如果离婚则车子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应归男方所有。女方也无需赔偿车子钱。
Ⅶ 老婆结婚前首付买车,婚后车贷基本都是我还的,,算共同财产吗
是共同财产。首付部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纠正一个说法,婚后不存在你还贷妻子不还贷的说法,婚后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何来你还的说法。
Ⅷ 女方的陪嫁钱然后和男方贷款一起买车 车主是谁
汽车只能写一个人名字,那就是还款人,这就相当于买个房你付首付着他名字分期一个概念,因人而异,人家都要嫁给你了,你看能力行动吧。如果觉得不妥可以商量。毕竟婚姻不是买卖,不能打肿脸充胖子,因为钱让感情变得利益化,商业化。
Ⅸ 首付女方出的男方按揭离婚怎么判
法律分析:首付女方出的男方按揭,离婚时分割问题需要根据产权登记名字来判,如果只登记了女方的名字,则房子归女方所有,还没有归还完的贷款属于女方个人债务;至于婚后男方还贷部分,除男方有明确证据证明用于还贷的款项属于自己个人婚前财产的情形外,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还贷,由女方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对男方进行补偿;但如果产权登记了双方名字,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等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