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之间的贷款车,车名是我老公的,怎么能过户到我名
属于贷款车辆,贷款车辆在按揭期间是无法过户变更姓名的,只能还清按揭贷款、解除抵押之后,车辆手续证件齐全,违章事故处理完毕,才可以申请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1)贷款车辆夫妻间过户手续扩展阅读
一、车辆过户需要的手续
1、来到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填好后,拿上以上所有的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
2、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35元的拓号费。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二、以下的车是不予以过户的:
1、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要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车辆过户
Ⅱ 车贷没还完可以过户吗夫妻
法律分析:车贷在没有还清前,车辆在备案信息中显示为质押状态,质押中的车辆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需要等贷款还清后办理了解押手续就能过户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Ⅲ 按揭车夫妻能更名吗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如果银行同意的,按揭期间,车可以过户,夫妻能更名;如果银行没有同意的,按揭期间,车不可以过户,夫妻不能更名。需要车辆贷款按揭还清,解除抵押之后,车辆手续证件齐全,违章事故处理完毕,才可以申请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才能更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Ⅳ 分期付款的车子怎么过户
一、分期付款的车子怎么过户
1、分期付款的车辆不可以过户。分期付款买的车,贷款还没还清之前,汽车的所有权是属于银行的,个人只有使用权,不能进行买卖,如果想将按揭买的转手和过户,需要在贷款还清后办理。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二、车辆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卖房身份证件: 卖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买方身份证件: 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证件: 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行驶证件: 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Ⅳ 按揭车离婚是否可以过户
一、按揭车离婚是否可以过户
1、按揭车离婚可以过户。民政局的离婚证或是双方协商好的财产处理协议就可以。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后过户车子需要什么手续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等。
Ⅵ 按揭车夫妻更名办理可以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银行同意的,按揭期间,车可以过户,夫妻能更名;如果银行没有同意的,按揭期间,车不可以过户,夫妻不能更名。需要车辆贷款按揭还清,解除抵押之后,车辆手续证件齐全,违章事故处理完毕,才可以申请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才能更名。
按揭车是不可以过户的,一般来说,利用贷款买的车在未还清车贷款之前是不能过户的,因为车辆被抵押给了贷款机构。如果要想转让你的车辆,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因为处于还贷周期的车辆,不能进行交易和买卖,显然也不能过户。
解决的办法只有你提前还清贷款,然后拿还款清单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按揭买车所需条件:
1、当地常住户口
2、固定寓所
3、固定工作
4、有还款能力
按揭买车流程:
1、购车人到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网点为用户推荐已与银行签订《汽车消费按揭合作协议书》的特约经销商。
2、到经销商处选定拟购汽车,与经销商签订购车协议,明确车型、数量、颜色等。
3、到银行网点提出按揭申请,申请必需的资料有:个人按揭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职业和收入证明以及家庭基本状况、购车协议、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按揭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4、银行在按揭申请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购车借款人,与符合按揭条件的借款人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汽车消费按揭额度最高不超过购车款的 60%―80%(各按揭银行有所不同),按揭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五年(各按揭银行有所不同)。若用户不符合按揭条件,银行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5、若申请人符合按揭条件,银行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合同。担保方式及相应手续:
(1)用户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方式(银行、保险公司除外),保证人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也可以由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履约保证或由银行提供保函。
(2)用户以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应与银行签订抵押或质押合同。以房屋作抵押的,须经指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后,由银行会同抵押人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办理抵押登记,在取得权证后合同生效。以质押方式担保的,质押合同以权利凭证移交给银行后合同生效。
(3)以上手续完成后,银行应及时向特约经销商发出按揭通知书。
(4)以所购汽车作抵押的,银行应及时向特约经销商发出按揭通知书,并在所购汽车上牌后由银行统一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
6、特约经销商在收到按揭通知书15日内,将客户购车发票、缴费单据及行驶证(复印件)等移交银行。银行在客户办理财产保险手续后发放按揭。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自燃险等。各类保险期限均不得短于按揭期限。
7、客户按月或按季等额还本息。
Ⅶ 贷款车,夫妻间,怎么把车主户名变更女方,过户给女方需要什么和怎么办理。
需要车辆贷款按揭还清,解除抵押之后,车辆手续证件齐全,违章事故处理完毕,才可以申请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