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公积金上限是多少
2021年度,北京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上调至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
在 此次上调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7786元。假定某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为12%,那么此次调整后,该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将从6668元提升至了6773元。
拓展资料:
一、 公积金购买的过程。
(一) 交公积金贷款申请。 如果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首先贷款人需要向自己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
(二) 公积金贷款初审。 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贷款人提出的贷款申请后,审查贷款人的资格、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提出意见。
(三) 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 贷款人通过公积金中心方面的审查后,收到贷款承包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籍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向承包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四) 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 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贷款人必须按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但办理时产生的费用由贷款人自己承担。
(五) 等待公积金贷款的放贷。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贷款合同也生效,银行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指定的账户,将贷款收据发送给贷款人。
二、 公积金贷款的优势。
(一) 贷款享受低利息。公积金贷款利息一直低于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贷款,利率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低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约2个百分点。
(二)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抵扣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可以从每月个人工资、工资收入的应纳税收入中扣除。
(三) 公积金提前偿还规定宽松。
『贰』 北京市公积金最高缴费上限是多少
法律分析: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0元。下限暂为2320元。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无需审批。单位缴存比例与个人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1、购房提取。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申请全额提取公积金即可。2、购房贷款提取。在没有绑定公积金还款的情况下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进行还贷。3、租房提取公积金。可以拿租房合同提取公积金,前提是公积金金额要小于一年的房租金额。4、房屋装修提取。提供与装修公司的房屋装修委托合同和相关材料,利用房子装修提取自己的公积金。5、法院判决提取公积金。通过法院判决将公积金中的钱转入到他人的公积金账户,变相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叁』 在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怎么计算贷款年限
北京市的公积金贷款是由公积金中心和贷款人协商,以贷款合同为准,具体规定如下: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
第九条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商定,最长不得超过30 年。
第十条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3)北京公积金缴存上限贷款年限扩展阅读:
北京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
第十一条 贷款程序。贷款实行逐笔审批方式。基本贷款程序:
(一 )借款申请人向委托人或委托人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
(二 )委托人及其指定的机构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审查;
(三 )填写并签订相关合同、单据;
(四 )发放贷款。
具体贷款程序由委托人制定。
『肆』 北京公积金缴存达到上限了,影响公积金贷款年限吗
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年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伍』 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是多少
一、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是多少
1、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是多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一般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购买私产住房的,最长不得超过20年;
(3)购买公有现住房产权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长不得超过10年。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公积金提取销户多久到账
对于一般的公积金销户之后,通常会在三个月里面就会到帐。因为各个地方的规定也都是不同的,所以具体还得看当地的住房公司积金管理中心。对于购买、翻建以及大修自主住房的,或者是房租超出了家庭工资收入比例的,都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储存余额。
『陆』 北京市公积金上限
北京公积金贷款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
下列情况贷款额度可上浮:
1、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借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至140万元。
2、借款申请人户籍在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至130万元。
3、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况的,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
4、符合第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注:新政下调了二套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额度=(月个人缴存额/缴存比例-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对应贷款年限的月均还款额系数。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一、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2021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二、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
2021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释疑1:哪些渠道可以查询公积金?
以北京为例,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北京公积金”APP、“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支付宝APP、联名卡发卡银行自助查询机以及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共七种途径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只能通过支付宝APP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两种途径查询。
释疑2:公积金有哪些用途?
首先,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既可以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两限房),公有住房(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也可以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但需符合相应情况。
对大多数租房党来说,公积金还可以提取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主要包括租住公租房、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房并自行租住房。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一年办理一次全额提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无租房合同及发票的,提取每月按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提取满一年后需重新申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房并租住商品住房,可以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原件的,可按实际租金每季度提取一次。但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时不得超过月租金,提取满一年后需重新申请。
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决劳动关系;死亡;被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刑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非北京户籍缴存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离职离京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离职离京去往他地,在去往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一旦在京重新就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将此前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