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七种资料:
(1)借款人以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配偶户口本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
(4)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信息备案摘要;
(6)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
(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公积金按月对冲剩余部分可以提取吗
公积金按月对冲剩余部分可以提取。用户办理了公积金按月对冲业务,并不会影响用户提取公积金。只要满足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那么用户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只不过余额提取完以后,用户需要自己将钱存入房贷银行卡中进行还款。
用户办理了公积金对冲业务,本身就需要用到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这时候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建议用户提取公积金的。
❷ 公积金贷款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
二、转让后的房屋契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转让房屋评估书(原件1份)。
四、首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七、结婚证、未婚(包括离异)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八、工作在县或市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一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
九、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上材料1-7项需各增加复印件一份及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❸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❹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材料: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❺ 公积金贷款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购房合同等材料
2、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❻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❼ 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及变更页、暂住证或有效居住证明、有效婚姻关系证明、离退休证明、个人收入证明、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自有产权住房证明、租赁公有住房证明、贷款还清证明、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❽ 买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客户买房若打算申请公积金贷款,那需要准备好以下资料:
1.个人身份证、当地户口本或有效居留证明(比如暂住证)。若是已婚人士,那配偶的身份证,以及与对方的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也要提供上去。
2.与房地产开发商或上一任房主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和首付款收据(若建筑面积不超过九十平方米,最低一般需两成;若在九十平方米以上,需三成;而若是二套房,则首付要求更高,国务院规定不能低于四成,具体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3.银行流水、工资单等收入证明和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意要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及以上,且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名下未曾办过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如已办过两次公积金贷款,那无论贷款是否结清,都无法再办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
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2.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
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3.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
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