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已购买二手房如何申请提取公积金,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三、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四、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可以不用做买房子用,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1)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料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2.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3.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
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② 怎么用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手续
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流程:(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2)签订合同、开立存款账户。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还款的借款人须在银行开立储蓄卡或信用卡扣款账户。
(3)办理抵押登记、投保住房保险。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保管。
(4)支用款项。借款人在银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或将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银行分期扣款或到银行柜面,按期归还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
(6)贷款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需要准备的材料:(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合法的购买住房的合同;
(5)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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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如何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1、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2、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3、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进行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4、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5、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6、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款。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下列资料:1、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2、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另外,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所需费用包括: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等。
④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那么,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和条件呢?具体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需要的申请材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已婚职工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原《房地产证》及卖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
(6)所有贷款申请人家庭成员房产查询证明(原件);
(7)购房首期款凭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10)父母做共同申请人或共同还款人的,需要提供户口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二、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已公证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等材料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第三步、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看房后,对同意办理贷款的,申请人应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1份,评估报告2份,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完税发票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办手续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
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⑤ 买二手房怎么用公积金贷款
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楼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如下:1、有效身份证明(原件);2、婚姻证明,已婚职工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原《房地产证》及卖方身份证(复印件);5、购房首期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6、还款账户(受托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7、父母做共同申请人或共同还款人的,需要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8、指定评估公司的房产询价单,评估报告;9、买卖合同如有代理人签署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0、如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租赁条款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承租人出具的放弃购买权声明(原件),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11、如卖方为法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各一份;如有代理人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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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购买二手房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使用公积金办理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
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性质
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⑦ 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买、卖双方要提供哪些资料
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买、卖双方要提供哪些资料?由于二手房的特殊性,成都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时需要买卖双方都要提供一定资料,以下是成都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时买卖双方提供资料的详情。
(一)买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2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
4、符合规定的住房买卖合同或协议正本1份和1份复印件。
5、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6、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
7、委托扣款(还款)账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2份复印件。
8、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2份和1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1份和1份复印件。
9、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一年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 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10、成都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卖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2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
4、拟售住房产权原件和3份复印件(新都、崇州还需提供拟售住房土地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5、收款账户:卖房人须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的储蓄卡或储蓄账户原件和2份复印件。
6、如房屋地址变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2份复印件。
7、成都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⑧ 二手房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
第一步:领取申请表。第二步: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贷款资料。第三步:受理、审批。第四步: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第五步:签订合同。第六步:办理抵押。第七步:发放贷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⑨ 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与流程
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与流程如下:
1、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2、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4、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
5、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6、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