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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住房贷款余额

发布时间:2022-09-12 10:30:36

⑴ 央行房贷新规:去杠杆、降负债是大势所趋

2020年的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要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目的是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是继2020年8月20日“三条红线”出台后,又一针对房地产融资的政策,在刚刚过去的2021“丁祖昱评楼市”年度发布会上,我曾说过:“2020年全年与房地产相关的金融政策一直在持续的收紧,哪怕是在疫情最严重的上半年也没有在任何一个公开场合说过要给房地产金融助力,一直到8月20日,这是所有地产人应该记住的日子,‘三条红线’的相关政策给整个行业特别是给房地产金融行业理清了未来的政策脉络和思路。”

  在当时我给出的十大预测中,提到未来金融政策还将趋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全年金融政策持续收紧的2020年的最后一天推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在某种程度上验证了我对金融政策趋紧的预测,未来房企整体融资环境依旧偏紧的主基调不变。

  01

  大部分银行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

  从近期发布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具体要求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类型分档,其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各档不高于40%、27.5%、22.5%、17.5%及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各档不高于32.5%、20%、17.5%、12.5%、7.5%。


  若结合居民杠杆率与债务收入比来看,截至2020年三季度,居民杠杆率逐年提升至33%,较2015年增加13.7个百分点,债务收入比升至55%,较2015年增加24.5个百分点。而在疫情阴霾下,居民收入预期大概率将有所下滑,偿债能力进一步减弱,由此看来现阶段有序引导企业负债率、居民杠杆率逐步回归到“安全线”以内,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仍是重中之重。

03

  未来房企整体融资环境依旧偏紧

  2020年,房地产政策层面前松后紧,中央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长期调控目标。上半年房地产信贷政策中性偏积极,央行三度降准释放长期资金约1.75万亿元,并两度下调LPR利率中枢,5年期以上LPR累计降幅达15个基点。

  但下半年央行设置“三道红线”分档设定房企有息负债的增速阈值,并压降融资类信托业务规模,倒逼房企去杠杆、降负债。时值年末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房地产行业将稳杠杆乃至去杠杆的强调和加强。

  联系到郭树清发文强调,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我们认为未来房企整体融资环境依旧偏紧,房企去杠杆、降负债已是大势所趋。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答记者问时同时表示要“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十四五”规划也已定调:房地产事关民生消费和投资发展,助力经济内循环。

  我在2021“丁祖昱评楼市”年度发布会上说过“房地产是中国最大的金融业、制造业、服务业”。因此,我认为政策基本面依然“稳”字当头,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强化并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

  同时,《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发布,也进一步验证了我对行业步入无增长时代新逻辑的验证,过去若干年,房企高歌猛进,资金带来了巨大的动力,时至今日,在“三条红线”和“央行房贷新规”的要求下,资金被限制,由于没有更多的资金进入,整个行业再往上走的动力被大大削弱,因为整个行业的主体是房企,缺乏资金的支持,会使得企业动能不足,从而使得行业动能不足,就将步入无增长的时代,这也是2020年的最后一天,我所讲到的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

⑵ 存量贷款定价“换锚”如期启动,将如何影响你我

3月1日,存量贷款定价“换锚”如期启动,不少人已收到银行推送的公告和信息。这持续半年之久的“换锚”,将如何影响你我生活?到底该怎样选择“新锚”?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换锚”如何开展?这些引起市场普遍关注。

如期“换锚”释放引导利率下行信号

继新发放的贷款顺利“换锚”后,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也如期而至。

中国人民银行去年底发布公告称,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将进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客户可与金融机构协商决定“换锚”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还是转为固定利率。

此次存量贷款定价“换锚”的范围不小,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基本上都要进行转换。这其中既包括企业贷款,也包括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除外),关系着千家万户的“钱袋子”。

为什么要转换定价基准?专家介绍,此前银行的贷款利率主要是基于基准贷款利率,如果基准贷款利率长期保持稳定,政策利率的变化就不容易传导到实际贷款利率。为此,人民银行决定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要求各行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LPR定价,并稳妥推进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LPR改革推开后,带来了怎样的变化?

数据显示,去年12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12%,较LPR改革前的7月下降0.2个百分点。经过7次调整后,目前1年期LPR较首期下调了20个基点,较同期限基准利率下降了约30个基点。

可见,随着LPR报价稳中有降,企业贷款利率显著下降,这无疑利好企业发展。

“目前来看,贷款利率下行还有一定空间,下一阶段要继续采用改革的办法,通过改善体制机制,把市场利率的下降空间挖掘出来。”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表示,LPR改革推进比较顺利,目前增量贷款基本上是参考LPR进行定价。要继续按原计划推进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以便引导整体市场利率和贷款利率继续下行。

房贷月供变化或取决于年底LPR走势

最近一段时间,到底转换为LPR还是固定利率,成为令不少人“烧脑”的选择题。毕竟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在预期LPR下降的背景下,客户选择浮动利率报价会比较合适。但同时要注意,在通胀上行等因素影响下,LPR也不排除会进入上升周期,浮动利率也可能随之走高。

转换完成后,2020年存量房贷的月供会变化吗?对此,央行有关负责人曾明确表示,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专家表示,目前,大多数存量房贷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重定价日一般为每年1月1日。据此,转换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应该是2021年1月1日,而存量房贷的月供将根据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进行调整。这意味着,即便当下选择转换为LPR,今年存量房贷的月供也不会发生变化。

明年1月1日后,LPR变动将对存量房贷月供产生多大影响?

存量房贷利率将采用LPR加点的形式计算,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而且差值可为负值。

经记者测算,不论原来房贷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10%,还是打九折,如果贷款100万元、20年等额本息还款,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较2019年12月发布的每调整5个基点,月供将被影响二三十元。

特殊时期优先选择线上办理

对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目前主要银行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公告,明确了办理方式和细则。

工行的公告显示,疫情期间,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短信银行等渠道办理,确需线下办理的,可在疫情结束后前往网点办理。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群聚集、更方便快捷办理,银行大都倾向于通过线上和自助渠道办理。中行、农行、建行等多家银行在公告中表示,建议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渠道自助操作办理,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逐步开通线下渠道。

2019年末,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30.2万亿元,同比增长16.7%。个人住房贷款受众广、笔数多,在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如何顺利推进转换工作,考验着每一家银行。

兴业银行相关人士介绍,因房贷客户数量较为庞大,为及时告知客户,将采取网站公告、手机银行公告、营业厅网点公告、短信通知等方式,做好客户通知和提示。同时,客户可联系客户经理或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沟通了解相关转换方案。

“疫情期间,要尽量争取线上办理。”刘国强认为,转换时间不变,但进度上可以有快有慢,转换总体上会按期完成。

业内人士建议,客户可避开定价基准转换初期及尾期的高峰期,在转换期内分散办理。定价基准转换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附加不合理条件,不要相信承办银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定价基准变更后,特别是转换为LPR的,需届时关注还款变化并按时足额还款。

⑶ 央行: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下降

人民银行统计,2021年二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85.5万亿元,同比增长12.3%;上半年增加12.76万亿元,同比多增6677亿元。贷款投向呈现以下特点。

一、企事业单位中长期贷款增长加快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币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119.11万亿元,同比增长10.8%,增速比上年末低1.6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8.58万亿元,同比少增5809亿元。

分期限看,短期贷款及票据融资余额43.21万亿元,同比增长1.7%,增速比上年末低6.5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1.65万亿元,同比少增2.43万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72.69万亿元,同比增长16.8%,增速比上年末高1.5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6.62万亿元,同比多增1.68万亿元。

分用途看,固定资产贷款余额51.08万亿元,同比增长11.4%,增速比上年末低0.2个百分点;经营性贷款余额49.22万亿元,同比增长11.4%,增速比上年末低1.5个百分点。

二、工业中长期贷款增速继续提升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币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2.59万亿元,同比增长25.8%,增速比上年末高5.8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1.59万亿元,同比多增7507亿元。其中,重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0.85万亿元,同比增长24.4%,增速比上年末高5.9个百分点;轻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74万亿元,同比增长35.2%,增速比上年末高4.5个百分点。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币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48.91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增速比上年末高0.2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3.85万亿元,同比多增5680亿元。房地产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3.2%,增速比上年末低4.6个百分点。

三、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保持较快增长

2021年二季度末,人民币普惠金融领域贷款1余额24.76万亿元,同比增长25.5%,比上年末高1.3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3.26万亿元,同比多增8324亿元。

2021年二季度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7.74万亿元,同比增长31%,增速比上年末高0.7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2.65万亿元,同比多增6734亿元。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余额6.59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创业担保贷款余额2293亿元,同比增长32.9%;助学贷款余额1238亿元,同比增长11.2%。

2021年二季度末,原建档立卡人口存量贷款余额1221亿元;全国脱贫人口2贷款余额8556亿元。

四、绿色贷款增长速度加快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3余额13.92万亿元,同比增长26.5%,比一季度末高1.9个百分点,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4.6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1.87万亿元。其中,投向具有直接和间接碳减排效益项目的贷款分别为6.79和2.58万亿元,合计占绿色贷款的67.3%。

分用途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贷款余额分别为6.68和3.58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5%和19.9%。分行业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绿色贷款余额3.98万亿元,同比增长16.4%,上半年增加3295亿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绿色贷款余额3.88万亿元,同比增长20.2%,上半年增加3554亿元。

五、涉农贷款增速小幅回落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41.66万亿元,同比增长10.1%,增速比上年末低0.6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3.03万亿元,同比多增2072亿元。

2021年二季度末,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34.74万亿元,同比增长11.5%,增速比上年末低0.4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2.74万亿元,同比多增2823亿元。农户贷款余额12.86万亿元,同比增长15.1%,增速比上年末高0.9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1.07万亿元,同比多增1980亿元。农业贷款余额4.53万亿元,同比增长5.9%,增速比一季度末和上年末分别低2.1和1.6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2676亿元,同比少增727亿元。

六、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下降

2021年二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50.78万亿元,同比增长9.5%,低于各项贷款增速2.8个百分点,比上年末增速低2.2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2.42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18.9%,比上年全年水平低6.5个百分点。

2021年二季度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2.3万亿元,同比增长2.8%,增速比上年末低3.3个百分点。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4.65万亿元,同比减少1.5%,增速比上年末低2.5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6.58万亿元,同比增长13%,增速比上年末低1.6个百分点。

七、住户经营性贷款加速增长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币住户贷款余额67.77万亿元,同比增长15.1%,增速比上年末高0.9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4.58万亿元,同比多增1.03万亿元。

2021年二季度末,本外币住户经营性贷款余额15.42万亿元,同比增长22.8%,增速比上年末高2.8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1.8万亿元,同比多增5924亿元。住户消费性贷款余额52.35万亿元,同比增加13%,增速比上年末高0.3个百分点;二季度增加2.78万亿元,同比多增4331亿元。

注1: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的通知》(银发﹝2017﹞222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有关考核标准的通知》(银发﹝2018﹞351号),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包括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的小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消费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和助学贷款。

注2:脱贫人口包括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已脱贫人口。由于国务院扶贫办提供的贫困人口基础信息中区分了已脱贫享受政策和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人员信息,根据金融扶贫政策要求,从2019年起,已脱贫人口贷款中不再包括对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发放的贷款。

注3:绿色贷款是指金融机构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活动,发放给企(事)业法人、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或个人,用于投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等领域的贷款。

⑷ 建行三个经营分别是

2018年建设银行推出全面实施住房租赁、普惠金融和金融科技三大战略,建立劳动者港湾,组建建行大学,聚焦社会民生痛点、难点,以金融的力量赋能社会,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业务新的发展。普惠金融战略与住房租赁、金融科技同时成为建设银行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相互支撑,协同发力,共同打造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住房租赁
住房金融是建设银行的传统强项,“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自十九大报告提出这一定位后,建设银行便积极响应号召,将住房租赁业务确定为全行战略业务。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已经突破5万亿,同时不良率在0.24%,在国有行里贷款余额第一、不良率最低,数据非常亮眼。
普惠金融
建设银行在2017年率先推进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针对普惠金融业务建立经营、管理、风控协同有力的推进机制,为业务发展提供保障。在产品业务层面,基于创新金融科技能力,探索出以“批量化获客、精准化画像、自动化审批、智能化风控、综合化服务”为特色的普惠金融新模式。推广网络供应链等线上融资新模式,以“双大”延伸拓展“双小”,出台精准措施定向扶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探索农村金融深化新路径,推出垦区“农户快贷”等助农新模式,依托“善融商务”打造电商扶贫新渠道,推出“民工惠”等专属服务新平台。输出专业技术和标准化工具,帮助金融同业和普惠客户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共同繁荣普惠金融市场。
金融科技
金融科技是商业银行零售转型、数字化转型的驱动力。金融科技的主要作用是创新服务形态、提升用户体验、降低服务成本,为零售业务转型提供动力。建设银行在2017年6月投产新一代核心系统,2018年启动新一轮金融科技“TOP+”战略,成立建信金融科技公司。建设银行将金融科技技术聚焦于ABCDMIX。其中,A人工智能(发动机):建立人工智能服务平台;B区块链(助推器),平台+应用共筑区块链生态;C云计算(发射器):十三大云能力,赋能建行和合作伙伴。D大数据(燃料):打造大数据云平台,深度发挥数据的价值;M移动计算(传递媒介):汇集全行业业务和技术资源,打造移动支付产品。I物联网(传递媒介):推动物联网生态建设、智慧大楼、网点、数据中心等。X是前沿技术,如5G和量子计算等。

⑸ 2019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

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其中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为购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评估价格的较低值。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我市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所需费用的70%。

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a.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b.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c.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⑹ 2019年中国城市家庭负债率有多少

居民负债率已达54.3%,根据央行数据显示:从2008年到2019年,我国居民负债率从不足18%上升至53.2%,10年间共上升35.3个百分点,年均增幅3.5个百分点,到2019年一季度末,居民杠杆率再创新高,达到54.3%。

如果从消费贷款角度计算的话,2018年底,我国居民消费贷款余额是37.8万亿,而住房贷款占比68%,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居民用于消费的贷款,有超过2/3是在消费房子。

再加上网贷平台、电商巨头、社交媒体推波助澜,很多年轻人都提前消费,但这并不是不行,而是要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

⑺ 浙江嘉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为最长30年

(记者 李晓青)3月31日,浙江省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提取、贷款定额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在《办法》中提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由原先的20年调整为最长30年,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50年,且不超过该住房土地使用年限。
另外,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通知》中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也进行了修改。
《通知》规定,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提取定额标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1500元计算;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月提取定额为1500元,原先为每月1000元,每年可提取18000元。
另外,在贷款额度上,建造住房的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全年缴存额114.92亿元,同比增长16.36%。2019年末,缴存总额780.34亿元,同比增长17.27%,缴存余额253.93亿元,同比增长12.46%。
在提取方面,2019年,提取额86.78亿元,同比增长14.41%;占当年缴存额的75.51%,比2018年减少1.28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526.41亿元,同比增长19.74%。
具体来看,在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8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6.9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3.57%,租赁住房占4.21%,其他占0.1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2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0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7.1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17%,高收入占1.83%。
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上,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2万笔41.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41%、78.84%。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8.63亿元。
截至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38万笔423.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14%、10.94%。贷款余额206.90亿元,同比增长6.8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1.48%,比2018年同期减少4.32个百分点。

⑻ 手机上如何查询房贷剩余贷款

1、工商银行:用户登录手机银行后,在首页选择“最爱-贷款-我的贷款”功能,找到房贷,点击去就能看到所办的房贷信息,包括房贷放款行、贷款总额度、还款日期、剩余房贷额度,贷款期限等,还能查到具体的房贷还款计划等。

操作环境:苹果12手机,ios14系统,中国工商银行版本6.1.1.0.0

2、建设银行:也是需要登录手机银行查询的,步骤为手机银行-贷款-我的贷款,输入证件号码、登录密码登录,在我的贷款页面就能看到办理的中长期个人商品住房贷款信息,包括本金余额、贷款金额、已还期次、当期还款额、年利率等。

操作环境:苹果12手机,ios14系统,建设银行版本5.6.0

3、农业银行:登录掌银APP,点击“全部→贷款→查看详情”,选择个人商品住房贷款,点进去后就能看到所办的个人房贷信息,包括什么时候办理的、贷了多少年、还了多少期,剩余多少贷款额度未还等等。

操作环境:苹果12手机,ios14系统,农业银行版本6.7.0

拓展资料:

利率政策: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2019年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贷款利率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过程中,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也需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以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

同时,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也是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和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重要内容。为落实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

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直接对应的基准,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准,可由贷款银行在两个期限品种之间自主选择。参考基准确定后,可通过调整加点数值,体现期限利差因素。

定价方式:

2019年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将调整,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2020年8月12日,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和邮储五家国有大行同时发布公告,将于2020年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公告同时明确,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底发布的公告,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启动,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中国人民银行对存量房贷客户给出了两个选择,一个是转为“LPR+加点”浮动利率,即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二是转换为固定利率。而且,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⑼ 保定2019年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根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单笔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状况、购建住房价格及其还款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有以下计算贷款额度原则:
(一)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二)根据房价一定比例确定的限额。自建、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0%,工程造价由管理中心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面积和当地平均造价具体确定;房屋登记档案查询证明或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价格的80%;
(三)根据缴存公积金情况确定贷款额。贷款额度不得超出借款人和配偶在退休年龄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或借款人和配偶当前缴存公积金余额总和的15倍;
(四)借款人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月收入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确定;配偶(未缴存)月收入由所在单位出具,超国家税务起征点需提供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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