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22温州贷款利率最低的银行
温州民商银行。
1、温州民商银行借款一年以内的贷款利率是4.35%。
2、借款一至五年的贷款利率是4.75%。
3、借款五年以上的贷款利率是4.90%。
4、公积金贷款是借款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利率是2.75%,借款五年以上的贷款利率是3.25%,是贷款利率最低的银行。
『贰』 温州预计2022年房贷利率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
2022年的银行贷款利率不会上涨。可能还要略有下降,虽然幅度不多,但是不会上涨的。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借贷资金额(本金)的比率。
『叁』 2022上半年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55.8万亿元,这数据说明了什么
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的挣钱,有的人是给别的老板打工进行挣钱,而有的人则是自己创业挣钱,不过不是每个人都有第一桶启动资金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像银行贷款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根据大数据显示,2022上半年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55.8万亿元,这组数据说明了2个情况,第一创业的企业比较多,市场比较活跃;第二说明了各家贷款公司对于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很大,积极保障这些企业资金的审核和发放,这样整个市场才能盘活。
三、我国对于如何创新新的贷款模式,更好的帮助小微企业发展一直在探索创新。
虽然这组数据比较好看,可是仍然有些小微企业贷款比较困难,基本上他们没有什么可以抵押的东西,所以我国相关部门一直在探索新的抵押方式,比如用知识产权进行贷款等方式,让更多小微企业能够贷款到资金进行发展。
『肆』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新政策2022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法律依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22〕3号),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2027年5月26日废止。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计不超过2400元。
2、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伍』 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贷款额度=借款人近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余额×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倍数+配偶近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余额×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倍数(贷款额度计算至千元,取千元整数)。其中,月平均余额是指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的月均余额(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缴存时限倍数的确定,以缴存时限小于等于12个月为4倍作为基准,缴存时限每增加12个月倍数增加1倍,最高增至10倍。借款人贷款时确定的每月归还贷款本息额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的6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陆』 2022年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法律分析:2022年公积金贷款额度:
(1)已参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实际汇缴(含按月补缴,不含一次性补缴)月数计算缴存时间,确定对应缴存时间系数及贷款额度。
(2)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否则,按武汉市新参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审核条件,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3)对于六个月以内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发生调整变动的,按调整之前的缴存基数、比例计算贷款额度。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柒』 中国房贷有多少万亿
2022年一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53.22万亿元,同比增长6%4,比上年末增速低1.9个百分点;一季度增加7790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9.3%,占比较上年全年水平低9.8个百分点。
『捌』 温州再出“新政”:首套房首付比例20%,推进房票全域流转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韶葵 上海报道
温州楼市仍亟需提升信心。赶在6月17日最后一分钟,温州市住建局在官方公众号“温州住建”发布了《温州市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阶段性政策》(简称“《政策》”)。
《政策》从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加速房票全市流转等多个方面落实多项措施,以加快市场回暖。
《政策》涉及的多项措施中,力度较大的有首套房首付比例20%,并享受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优惠,二套房首付比例30%;对居民家庭在温州名下无房但有已结清贷款记录的,或在温州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贷款记录的,再买房均按照首套首贷优惠政策执行;在市区购买首套房,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喊停安置房,推进房票市区全域流转等。
其中部分措施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则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
温州是为数不多的不限购、不限贷、不限售的三线城市。相对全国多个此前已被限购、限售的城市,在出台稳楼市政策方面,温州政策优化的空间不大。但近期温州仍然密集出台楼市新政,可见市场低迷。《政策》的效果,或许很快便可以得到验证。业内人士认为,6月可看作是检验温州优化调整楼市政策是否有效的“关键期”。
实际上从5月开始,温州楼市调控便进入了宽松周期。彼时市场传言要出台“温十五条”,主要针对购房者、开发商买卖双方,以降低购房者、房企资金压力,提升消费者购房信心与房企拿地积极性。
5月24日、5月25日,温州连续两天挂牌5幅地块,不难发现,土拍规则已改变:瑶溪南地块出让条件明确提及“竞得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全装修销售”,瓯江口地块、横渎地块、七都地块明确执行“地价封顶摇号”等。
实际上,在《政策》出台前,温州市场中已有部分新盘执行20%的首付比例,也有商业银行对优质客户首套房按揭利率最低可至4.25%。
6月7日,浙江省温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从助力企业纾困、助力职工纾困、支持住房消费、提升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制定若干政策措施,比如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二套房40%;个人贷款增至65万元,夫妻贷款可增至100万元。
6月10日,非温州市区户籍的新居民在鹿城区买房,可获10%购房补贴。
6月15日,温州发布“安居贷”,首套房贷款前三年可只还息缓付本金。
6月16日,温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温州市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提及非市区户籍家庭满足条件下可购买共有产权房,购房家庭可根据支付能力在50%至80%间选择产权份额比例,可以自主选择一次性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贷款及住房组合贷款等付款方式。
密集的温州楼市调控新政,意在抑制市场供需的双双下行。公开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温州全市商品住宅累计供应170.0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8.7%;销售面积为161.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0.8%。
单看5月,温州出让6幅地块,成交5幅,成交溢价率1%。4月温州市区二手房交易备案套数为1610套,环比下降15.26%;5月成交1550套,继续走低。
近年来,温州人口流入逐年下降。温州素以鞋业闻名,但也拥有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通信、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材料和新能源等快速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近期,温州正泰、德力西集团、青山控股集团等高新企业也在裁员,这对楼市购买力减弱有一定影响。此前温州有大量人才房入市,对市场产生一定冲击。种种原因导致温州楼市缺失流动性,《政策》的出台虽有有效期,但效果可期。
附:温州市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阶段性政策全文
1.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并享受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优惠。
2.举行人居节、房展会、月光经济周等活动,大力宣传本市城市建设成果和生态宜居环境。开展“温暖安居”优惠活动,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3.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
①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租赁住房力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无房,申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由最高1200元提高至1400元。
②支持职工高刚性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政策执行期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单位缴存的提高15万元,双人缴存的提高30万元。
③加大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缴存时限倍数提高至5倍作为基数,最高倍数增至11倍。 ④加大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刚需住房和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消费能力,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降至20%。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自住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
4.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商业银行审核按揭贷款应以温州市域范围的住房和贷款信息为准,对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执行首套首贷优惠政策。
5.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鼓励银行进一步降低居民家庭首套刚需住房贷款利率,以更优惠的利率和更快的速度加强商品房抵押贷发放。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在坚持底线原则的基础上,推动利率下调,向底线靠拢。保持温州住房贷款利率在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处于较低水平。
6.切实保障购房人征信相关权益。对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购房人,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等有关惠民举措。
以上措施,有效期截止2022年9月30日。
7.加大对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在本意见发布之日(2022年6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首次购买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领取不动产证后3个月内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
8.加大金融创新支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按揭贷款产品,为上述第7条购房人,办理中长期按揭贷款,可采取在前3年内还息不还本等创新型贷款方式。
9.加大对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注:该政策与阶段性政策不叠加,结合人口发展政策长期执行)
10.加强房地产风险监测预警。及时开展融资违约的风险排查,制定方案防范化解风险。压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责任,确保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开户的金融机构要落实预售资金账户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风险合规自查。
11.积极协调逾期交付项目。对房地产风险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房企与购房者的沟通协调。因疫情、亚运会导致停工的,可作为项目工期延误的不可抗力因素,延误具体时限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12.加快人口集聚。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在市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可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落户;具备大专以上或相应学历的人员,可在市区先落户后择业。暂无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迁入公共集体户。
13.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市场环境。
14.利用房票加速拆迁安置等住房政策落地。原则上全面停止安置房新建,推进房屋征收房票政策全覆盖。落实政府商定房票购买商品房优惠项目目录。推进房票市区全域流转。推进房票在人才购房补贴、政府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支付等领域的应用。
15.加快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范围,由国有企业以优惠价格收购商品房,优先收购商品房项目配建的政策性住房。
『玖』 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2022
法律分析: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地区而定的。
1、三区(瓯海、龙湾、鹿城)乐清、瑞安、洞头单职工20-50万,双职工25-70万;
2、泰顺、苍南、平阳:单职工15-30万,双职工20-50万;
3、文成、永嘉:单职工15-40万,双职工20-60万。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