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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門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进展

发布时间:2022-09-19 19:28:53

① 人社部在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群体就业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还有哪些安排

人社部在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群就业方面也是做出了很多的工作,希望大家在毕业之后不会出现毕业即失业的一种现象。首先第一点就是进行强化政策的支持,利用各个部门进行补贴。例如,像学费补偿,还有高定工资的补偿等等,对于提供担保贷款会进行减免税费,能够支持这青年人和毕业大学生进行创业和灵活就业。

关于相关政策的帮扶,小编本人觉得也是能够解决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的问题。如果大家在毕业之后有任何关于工作方面的想法,也是可以向有关部门去申请帮助,这样的话也是可以让自己在就业和其他方面更加的顺利。而且大家也是需要注意任何以就业为理由,让员工交费肯定都是属于骗人的,有很多的大学生对此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正经单位不会让大家去缴纳任何的费用。

② 小额担保贷款实务指南的图书目录

第一部分 贷款操作实务
第一章 小额担保贷款基础知识
一、小额担保贷款的概念和特征
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的对象范围
三、小额担保贷款的用途及还款方式
四、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五、小额贷款担保基金
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七、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和反担保
八、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流程
九、小额担保贷款业务部门职责分工
十、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经办机构职责
十一、小额担保贷款风险管理
十二、小额担保贷款统计
第二章 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和受理
一、接受咨询
二、业务受理
三、初审
四、注意事项
第三章 贷前调查
一、贷前调查的概念和基本要求
二、贷前调查的内容和方法
三、个人和小企业贷款贷前调查的要点
四、综合分析和出具调查报告
五、贷前调查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第四章 担保与反担保
一、担保业务流程
二、担保申请的受理与核查
三、担保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
四、落实反担保措施
五、实地核查
六、担保建议
七、担保项目评审与决策
八、担保机构承诺担保
九、担保与反担保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第五章 贷款发放
一、贷款审批
二、签订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
三、贷款发放
四、贷款发放后管理
五、贷款发放注意事项
第六章 贷后管理
一、贷后跟踪管理
二、到期贷款的回收管理
三、逾期贷款的管理
四、呆坏账的认定、核销
五、贷后管理注意事项
第七章 财政贴息资金管理
一、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
二、财政贴息比例和额度
三、贴息资金的预算管理
四、贴息贷款的申请和审核
五、贴息资金的审核和拨付
六、奖补资金的审核和拨付
七、统计报告制度
八、监督管理和责任
九、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注意事项
第八章 信用社区
一、信用社区的创建标准
二、信用社区创建的程序
三、信用社区工作职责分工
四、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五、信用社区信用调查
六、信用社区的考核和奖励
七、信用社区的撤销
八、信用社区的贷后管理
第九章 贷款档案管理
一、贷款档案的概念
二、贷款档案管理的原则
三、贷款档案的归档
四、贷款档案的基本内容
五、贷款档案的日常管理
六、贷款档案管理注意事项
第十章 制度建设
一、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制度
二、担保机构工作制度
三、目标考核和绩效激励制度
第二部分 政策文件
国家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2]394号)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银发[2003]134号)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51号)
财政部《关于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工作财政支持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财金[2004]66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报送百家社区就业重点联系城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4]96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再就业优惠证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样式〉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474号)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
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银监发[2006]69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7]53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联系城市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调度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7]17号)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
财政部《关于积极发挥财政贴息资金支持作用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8]77号)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100号)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贴息比例的通知》(财金[2009]41号)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9]72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调度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271号)
地方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财政厅、金融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09]113号)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长银发[2009]93号)(215)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09]14号)(221)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35号)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通知(合银发[2008]286号)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积极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福银[2009]21号)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通知》(南银发[2008]212号)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通知(济银发[2008]205号)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郑银发[2008]23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湖南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9个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34号)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宁银发[2009]64号)
重庆市就业再就业领导办公室 《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办法》(渝再就业办字[2008]16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08]92号)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办法 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云劳社办[2008]322号)
第三部分 业务文本样例
江西省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标准化操作范本
濮阳市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第四部分 地方经验
吉林省小额担保贷款“5×3”工作模式
河南省建立机制 完善政策 促进小额担保贷款良性循环
江西省完善五大体系 发挥小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③ 人社部全力支持帮助青年就业创业,有何信息值得关注将有何利

青年毕业生是一个很可观的群体,这个群体呢,他们可以选择创业也可以选择就业,但是现在就业的趋势并不怎么完善,会导致他们被刷下来,可能他们的才华都没地方施展。于是呢人社部将竭尽全力为青年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这样一个消息一经发出,就引得了很多青年毕业生的关注。那么这一个消息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地方呢?我们就来好好的聊一聊这个话题。
总的来说,反正就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定会竭尽全力帮助青年毕业群体开展就业和创业的工作,如果青年毕业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并且又有很好的才华和很好的项目,那就可以试一下创业,不用怕拿不到创业资金,人社部会给我们提供担保贷款,并且还可以减免我们的税务。像这么友好的一个部门,是这个社会的福音,也是青年毕业群体的福音。


④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流程

创业贷款申请书可以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申请流程:
毕业生首先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填写《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前期审查表》,随后向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提交身份证件、《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前期审查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银行审查同意借款后,将与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一般提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银行将给出答复。
1.受理。申请人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2.审核。对初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及金额,由人事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和利税等要素对申请商业贷款贴息对象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定贴息金额;
3.公示。经评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和贴息金额由人事局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核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人事局下发核准通知书;
5.拨付。根据相关部门核准通知书,财政局在贴息对象提供付息凭证后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付资助资金。

⑤ 人社厅发〔2016〕24号

长寿人社发〔2016〕24号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人: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2/16 来源:本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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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承贷金融机构:
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的积极作用,切实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问题,积极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的人员范围、行业范围、贷款额度、街镇职能职责等调整。
(一)人员范围。将现行政策中的人员范围调整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等五类人员及其他具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行业范围。将现行政策中的行业范围调整为:除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外,均可享受贷款政策,具体项目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第21号令);优先扶持国家鼓励产业、重庆市重点发展产业。
(三)贷款额度
1.把政府鼓励类行业(节能环保、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电子信息)和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项目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15万元,10万元部分由中央、市、区县按规定给予贴息,超过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2.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每人5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每人5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街镇职能职责
各街镇承担政策宣传、为经营地在辖区内的借款人出具种植(养殖)证明、担保人非低保户证明等工作,不再具体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其他业务。
二、贷款期限和贷款担保管理
(一)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延长贷款期限,放宽贷款次数。允许创业带动就业达到1:6的个人二次贷款,二次贷款实行一年一贷,贷款者需结清前次贷款本息后重新申请,最长不超过两年;新吸纳前述五类人员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企业可多次贷款。
(二)将区内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以及市属以上企业正式职工的个人担保额度提高至15万元。
三、农村户籍贷款人员就业失业登记管理
在区就业局开设农村户籍贷款人员就业失业登记绿色通道,设置就业失业登记窗口,专门为农村户籍的贷款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四、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之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后期如国家出台新政策,涉及本通知相关条款的,以新政策为准。

⑥ 人社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018届高校毕业生达到新高,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部分毕业生专业、意愿、能力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人社部将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以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为抓手,突出创业引领、基层成长两大方向,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平稳。

四是加大就业权益保障。把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摆在突出位置,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健全招聘信息管理制度,加大就业权益保护宣传,营造有利于就业公平和人才合理流动的良好环境。

内容来源:网易新闻

⑦ 贴息贷款今年还有这个政策吗

法律分析:2021年国家还是有贴息贷款这个政策的。贴息贷款包括助学贷款、创业扶持资金、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初创企业补贴。国家宣传各种政策性贴息、无息贷款,主要是为了帮助有需要的群体更好的生存,解决其基础的生活保障。

法律依据:今年财政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21〕22号),扩大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

⑧ 创业担保贷款2021年政策

一、 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怎么确定?贷款利息个人承担部分与财政贴息部分怎么分担?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_2020_21号)精神,我省“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下同)上浮不超过250BP(即2.5个百分点),我省其他地区上浮不超过150BP(即1.5个百分点)。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什么是LPR和BP?

_ 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贷款基础利率)。

_ BP即基点,一个基点等于0.01%。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支付利息及财政贴息怎么计算?

举个例子:小李经营了一家服装店,并以个人身份申请了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已知现行1年期LPR为3.85%。则:

小李贷款利息为:(3.85%+150*0.01%)*20万元=10700元

其中:个人承担:(3.85%-150*0.01%)*20万元=4700元

财政贴息:10700元-4700元=6000元

二、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期限是多久?怎样还款?

贷款额度:1.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额度为最高20万元。2.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上限110万元。3.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贷能力和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1.“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法定退休年限)。2.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还款方式: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2.“贷免扶补”贷款分3次还清(贷款合同签订日起第12个月还10%,第24个月还20%,第36个月还70%)。3.小微企业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4.借款人与承贷银行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款。

三、 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有哪些?

“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主要指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依托平台就业购置生产经营必须工具的就业人员纳入扶持对象。在我省创业不受户口区域、行业限制。

四、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1. 申请人在嵩明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含网络商户),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

2. 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未在贷款经营实体以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就业或办理退休手续(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

3. 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4. 申请人无不良征信记录,且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五、 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注销了营业执照的,怎样处理?

营业执照是创业者从事生产经营和创业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鉴别创业者是否真正从事创业活动重要依据。创业者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一般不得注销营业执照。特殊情况需要注销营业执照的,须提前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申请注销。私自注销营业执照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创业项目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由贷款承办单位向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借款人在1个月内重新登记注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按时整改的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整改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2. 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不满12个月的或经查证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贷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超过12个月以上的且经查证不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暂不收回贷款本金,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中止财政贴息,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已经拨付的贴息资金收回,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3. 创业项目已停止同时又经营新的创业项目的,属于经营项目转向,创业者在经营转向后3个月内主动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补办新项目的营业执照和补齐有关经营转向的资料,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超过3个月未主动报告、未办理营业执照、补齐有关资料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六、 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怎样处理?

劳动者通过单位招用实现就业的,称为单位就业;劳动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的,称为创业就业。已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不得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已创业就业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又被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借款人必须及时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应加强对此类创业贷款的跟踪管理,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 借款人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的(含编内人员、编外人员)以及被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收回贷款本金,被招用(安置)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2. 获得贷款后被各类企业招用的,可不收回贷款本金,处于创业状态的继续贴息,但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要加强贷款监控管理,防止贷款风险和骗取财政贴息情况发生。

⑨ 创业贷款如何查询审批进展

小额创业贷款是通过社区办理的,没听说过还能通过什么机构办理呀。在社区填上资料通过后就会有一个政府部门专门受理,叫做企业担保贷款公司,直接就可以跟这个公司的部门联系了。各种进程,办理程序,办理阶段都可以查到。
创业担保贷款不是银行办理,是有企业担保贷款公司办理的,但是最终放款的是银行。
另外就是没有交钱这种事儿,创业担保贷款根本就不用交钱的,全程免费的,只不过有些资料需要自己复印,会出几十块钱的费用而已。
现在楼主要做的是,首先赶紧去社区询问一下,清楚整个流程,如果你的材料确实已经提交了,通过社区是可以追查到的,拿上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社区有专门的部门受理创业贷款的。然后就是把交给你朋友的钱追回来吧,不要百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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