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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可以提取余额吗

发布时间:2022-09-23 11:31:23

『壹』 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余额吗

房价再高,购房族买房的需求也没有丝毫消减,这么一大笔房款让很多人想到积攒许久的公积金。虽然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比较繁杂,但是购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省下一大笔利息,那么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公积金贷款后如何提取余额?
房价再高,购房族买房的需求也没有丝毫消减,这么一大笔房款让很多人想到积攒许久的公积金。虽然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比较繁杂,但是购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省下一大笔利息,那么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公积金贷款后如何提取余额?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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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首先告诉大家,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在12个月后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我们先来看看有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
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公积金贷款后如何提取余额

1、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提取购房时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2、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公积金而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1年后办理购房提取,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1年所还的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3、如果购房者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再次购买房子,可以按照购房提取的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账户余额。

4、如果购房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没有办理还贷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提取材料按还贷提取材料准备即可。

5、购买新建住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后,凭借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即可提取;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过后,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如果是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和全额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如果已经领取了房产证,可以凭借房产证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提取。

以上就是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如何提取余额的全部内容,提取时记得带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家庭关系证明、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和身份证等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所管辖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手续办完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钱打入储蓄账户中,就可以支取使用了。

『贰』 成都的公积金在仁寿买房后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根据成都市公积金使用管理规定,成都公积金不能直接在仁寿贷款买房,如果在成都缴纳公积金的借款人需要在仁寿买房,可以将公积金转移到仁寿,或者先申请商业贷款然后提取公积金还房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叁』 成都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成都公积金提取方法如下:
1、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2、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非成都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成都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3、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办理了成都建设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肆』 成都公积金现在可以提取了吗

成都的公积金现在是可以提取了,只要你符合提取的条件就可以。一般情况下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提取出来,另外你买房子的时候,或者装修的时候也可以提取出来。

『伍』 办完公积金贷款后,卡里的钱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专业从事公积金咨询业务,是一家专业面向社会大众提供住房公积金咨询的专业顾问机构,团队始于2012年,专注沈阳公积金咨询超过6年时间,我们实时掌握国家政策,旨再通过奉集专业的咨询服务,解决客户在公积金应用方面的一系列难题,凭借公司秉承诚信、专业、高效、卓越的经营理念,经过不断的努力和创新,精深的专业知识,广泛的银行及相关管理部门人际关系,已经帮助过沈阳及周边地区数百位客户。

目前该行业手续复杂,过程繁琐,故奉集商务的咨询业务应运而生,我们专业为客户解决各种难题。愿我们诚挚的咨询服务,助力您解决问题。

『陆』 成都买房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分析:首先职工向单位申请,单位予以核实后给职工开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盖好单位预留在银行的印鉴。职工将借款合同,每月还贷款的明细及支取申请书带着,到上银行办理。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房。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柒』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现在很多人都在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能极大的缓解我们的住房压力,在我们购房的时候还能利用公积金进行贷款。那么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呢?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1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二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的余额。

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拿一份申请表。

3、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着。

4、然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

5、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在成都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

6、较后一步把资料提交给成都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2天到账。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2

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最新央行基准利率: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套数如何认定

1、首套房认定标准

购房以家庭为单位,若名下无房产记录,无申请贷款和还贷记录者,购房属于首套房,成都购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2、二套房认定标准

购房以家庭为单位,如果购房者名下已经有房,无论贷款是否已经结清,都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因为现在是认房又认贷,所以即便购房者名下无房,只要有过申请购房贷款的记录,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购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

3、三套房认定标准

购房以家庭为单位,如果购房者名下已经有两套及以上房产,或有两套及以上未结清的购房贷款,或者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然同时有还有另一套住房的贷款未结清,那再购房就会被认定为三套房,购房不得在申请贷款。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3

成都公积金提取额度规定说明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颁布实施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成都公积金缴存职员在12种情形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其中6种情形下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部分存储余额,5种情形下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全部存储额,一种情形下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简单来说就是6种情形下可以提取部分存储余额,6种情形下可以提权全部存储余额。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情形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情形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情形3:租房自住的;

情形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情形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情形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备注】:

1、提取公积金用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2、购买商品房,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购买二手房,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4、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出具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5、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签章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6、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7、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承租职工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规定限额和承租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8、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

9、因在于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实际住房损失金额。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情形1:离休、退休的;

情形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情形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情形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情形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情形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备注】:以上情形属于销户提取。

『捌』 成都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申请人准备好办理提取业务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并如实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申请人携带《申请书》及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金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3、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凭证》,审核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不能通过的原因。

4、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凭证》,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现金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玖』 成都买房后多久可以提取公积金

法律分析:在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外购房,都可以提取在成都交的公积金,但是需要相关资料才可以的,你如果买的商品房,商业贷款,在合同备案之后的一年之内来成都提取首付(需要购房合同,备案表或者备案号,购房款发票或者首付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单位上开的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公积金卡),再次提取需要等到还贷款满一年之后,以后每次间隔12个月提取一次,直到贷款偿清。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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