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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宣传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24 10:38:33

1. 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怎么跑,怎么做,求高手指点。

首先,你要明确哪部分人是需要贷款的,有微小企业主,年轻白领业务深造,然后再结合公司的产品特点,比如要求客户提供的资料等,再去那些特定的人群去拜访。比如微小企业比较集中的街道,市场等处做宣传。

其次,你可以多寻求同行的合作,好多客户根据各个公司的产品设计不一样,在那里贷不到,但是在这里能贷到。

再次,其实网站也有不少发放个贷款需要的信息,你空闲时间可以搜罗下。

可以和人流量比较的商店,饭店,市场等地方谈宣传页放置事情等

2.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小额信贷扶贫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更进一步规范、完善小额信贷扶贫管理工作,管好用好小额信贷扶贫资金,不断提高小额信贷扶贫效果,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小额信贷”扶贫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小额信贷扶贫工作的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云南省小额信贷扶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小额信贷扶贫是银行、财政、社会力量向贫困农户提供小额有偿有息的信贷资金,实行“有偿使用、小额短期、整贷零还、小组联保、滚动发展”的原则,并指导帮助支持贫困农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扶贫方式。同时并将贯穿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全过程。第三条小额信贷扶贫以贫困村为重点,以贫困户为对象,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综合性扶贫措施,金融系统,扶贫、财政以及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应密切合作,各司其职,推动我省小额信贷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第四条省、地州市、县在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内设立小额信贷扶贫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省、地州市、县各级农行相应设立管理小额信贷扶贫贷款的机构,确保机构协调上的联系配合。第五条省小额信贷办公室设在扶贫办内,负责全省小额信贷扶贫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代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全省小额信贷扶贫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以及拟定小额信贷扶贫的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法等;
2.统筹计划,确定规模,调配资金,监测审计,组织对小额信贷扶贫进行政策调研,总结交流经验,加强人员培训;
3.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小额信贷的方针、政策,小额信贷的业务工作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第六条地、州、市小额信贷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代地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编制全区小额信贷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按照省小额信贷办公室有关规定拟定全区小额信贷扶贫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2.指导县、乡小额信贷的业务工作;
3.培训县、乡小额信贷的业务人员,搞好统计监测,组织好小额信贷政策调研;
4.加强与农行的联系合作,确保农行小额信贷扶贫贷款及时、足额到位;
5.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县、乡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检查、审计和监察工作。第七条县级小额信贷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代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编制小额信贷扶贫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2.审查、检查小额信贷扶贫项目,搞好统计监测;
3.加强与农行的联系与合作,确保农行信贷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4.管理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工作,抓好培训,组织好配套服务;
5.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小额信贷资金的抽查、审计工作。第八条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主要职责是:
1.代本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镇)小额信贷扶贫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选定扶贫对象,搞好建档立卡工作,组建管理各中心和联保小组工作,建立健全工作站站长、会计、出纳、信贷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中心主任、小组长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
3.帮助贫困户选好项目,并围绕项目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
4.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中心会议,确保中心会议制度化、正常化,协助农行做好放贷工作,并认真负责地按农行《“小额信贷”扶贫贷款委托代收代管协议》做好信贷资金管理、收回及再贷工作。第九条中心主任职责是:
1.组织小组成员选择开发项目,申请扶贫资金;
2.每月召开一次中心会议,交流生产经验,传递市场信息,开展技术培训,落实联保责任,宣传扶贫政策;
3.协助信贷员做好放款、收款及回收再贷工作。第十条小组长职责是:
1.监督组员参加中心会议,监督组员执行规章制度;
2.组织组员讨论、选择、实施好生产项目,确定贷款数额,合理使用贷款,落实联保责任;
3.团结互助,督促组员按期还款付息和缴纳小组基金;
4.协助工作站人员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参与社区发展规划的制定。第十一条省农业银行管理小额信贷扶贫贷款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下达年度小额信贷扶贫贷款计划;
2.负责农行小额信贷扶贫贷款的业务工作;
3.按照农总行有关规定,拟定管理小额信贷扶贫贷款的有关管理实施细则、办法,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承担全省各地、州、市、县扶贫信贷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检查各地、州、市、县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帐务,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对各地、州、市、县小额信贷扶贫到户资金进行审计和监察。

3. 浅析如何做好贷款营销工作

一是贷款新规出台,宣传不到位。2010年,自贷款“新规”出台施行后,农信社贷款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贷款的发放从操作流程上更加注重规范性和政策性。与此同时,贷款资料的收集整理突然变得繁杂,以致造成部分客户资料准备不充分,难以达到规范要求,信用社办贷效率、办贷成功率有所降低,甚至造成客户与信用社关系的不协调,主要是信用社对“新规”的宣传还不到位,客户对“新规”的不了解,造成信用社执行“新规”的被动局面。 二是营销人员专业不专,素质不高。营销人员缺乏主动营销理念,没有长远的打算。信贷专业知识明显缺乏,贷款风险管控水平不高。客户经理“一肩挑”,贷款新规传达不到位。 三是营销队伍观念落后,营销意识淡泊。信贷人员和贷款审批人员担心贷户失信,在发放贷款时产生严重的“恐贷”“惧贷”思想,缺乏主动营销的意识。 四是缺乏与同业的竞争手段,造成客户流失。随着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支持“三农”、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上的介入,较便宜的利率优势造成农信社大额客户和黄金客户的流失。各家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优势,因势制宜出台了一些适合县域企业的新产品或特色服务,信用社对商业银行带来的冲击,明显准备不足,感到力不从心。信用社受资本金制度的约束,对单户和关联客户的贷款比例受到限制,不能对大额客户授信,严重制约了信用社业务的拓展。 五是贷款营销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对营销人员的考核笼统,营销人员便缺少应有的贷款营销压力,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风险防控考核指标不够科学客观,对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指标考核有些片面,利益与责任不对称。 六是内部管理机制不够科学。随着信用社信贷业务的规范化,在贷款流程和操作上趋于严谨,但信用社既有高端客户,也有低端客户,一时难以适应。对贷款营销工作的几点思考 逐步完善贷款营销的信贷管理体制。一是有效畅通贷款投放渠道,主要是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贷款品种,使贷款品种能覆盖各个层次和满足市场的需求。二是正确处理发展业务和防范风险的辨证关系。以强化市场风险意识为贷款营销的前提,完善信贷风险防范机制,制定科学的责任追究制度,注意区分违规放款、决策失误、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化等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责任标准,实行贷款问责和免责的统一,克服信贷人员的“惧贷”心里,充分调动增加贷款营销人员的积极性。三是制定一整套科学、便捷的贷款操作流程。 因地制宜创新贷款品种。一是贷款品种要有特色,不能存在不同品种名称,而无质的区别。不同的贷款品种在期限、利率、优惠程度上要各有“卖点”。二是改变贷款品种单一功能,不能照搬其他银行现成产品,要多开发一些适合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的贷款品种,以此来满足和适合不同对象的贷款项目,如“公务员消费贷款”“个体工商户联保贷款”等。 强化队伍的营销培训和素质教育。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贷款营销培训班,提高员工营销技能,把贷款营销工作真正由季节型转向效益型、由任务型转向发展型,使贷款管理工作由被动型转向主动型。二是提高贷款营销人员素质。要通过职业道德教育、理想追求教育和金融法规教育,提高营销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思想认识水平,提高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增强营销人员工作主动性。一是建立权、责、利相对应的营销考核机制,对营销人员的考核应科学化。二是克服惧贷心理,应将贷款存量与增量新老划断,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一个风险度,凡是符合信贷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发放的贷款,由于风险造成的损失,只应追究个人工作责任。三是根据环境和人员特点合理分配工作任务,任务分配和考核要科学合理。四是建立客户经理风险保障金制度。按照贷款营销和利息收入等提取一定的风险保障资金,对客户经理发放而形成的不良贷款进行化解,或用于对客户经理的奖励,维护客户经理的一定经济利益。 优化营销环境,搭建贷款营销平台。一是建立营销贷款的客户信息管理制度,便于信贷营销人员充分了解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的信息。二是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借款户贷款成本。制定营销贷款的审查、审批问责制度,坚持一周二次贷款审批的议事制度,以克服拖、卡、压贷现象。三是协调争取各行政部门或单位对贷款登记收费的各种优惠政策,降低客户的融资成本,促进贷款营销的迅速增长。

4. 小额贷款朋友圈宣传语有哪些

小额贷款朋友圈宣传语:

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 ;

答案补充 “贷”来希望,“存”就辉煌(梦想) ;

本行贷款,与众不同;

人性化贷款,满足您的心愿。

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1、为年满十八周岁中国大陆居民;


2、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5、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5. 如何做好贷款营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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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何提高农户小额贷款用信率

操作如下:
1. 是严把调查关,信贷人员应对农户的家庭人口、承包面积、劳力、年家庭收入、支出、资信状况等进行认真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完善辖区农户经济档案,为提高农户信用等级评定质量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2. 是严把评信关。评定中要坚持奖优罚劣、铸造诚信,可根据历年来小额农贷到期收回、还本付息情况,对贷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分为A级、B级和C级,不同的信用等级可享受不同的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对被评为C级即资信较差的农户则收回《信用证》,需要借款时,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手续。
3. 是严把公示关。农户评级结果应在村公务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公开、公正、透明,对农户也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4. 是发证关。在发证过程中,应由信贷员送证到农户家中,或由信用社统一颁发,严禁将农户贷款证交由村干部或其他人员代送,以防止涂改,乱收费等现象,维护《信用证》的严肃性。
5. 是搞好贷后检查关,严禁贷款挪为他用,有利于监督监测农户贷款风险,提高贷款安全系数。
拓展资料
一、抵押担保三个内在特性,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上海银贷网认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应适时求变,坚持“筑信用根基,开便捷之门”,才能走得更远,才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1. 要提高农户信用意识,使农民恪守“有借有还,再贷不难”的农民信用道德准则。通过各种媒体,向农民宣传开展创建农村信用工程,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目的、意义。
2. 信用社要注重提高信贷人员的放贷积极性,把解决农户贷款难作为己任,积极推广手续简便、贷款快捷的小额信用贷款,同时要注重建设“农村信用工程“,把培育信用户、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始终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营造辖区信用安全大环境。

7. 银行贷款的工作总结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以下是我收集的银行贷款的工作总结,欢迎查看!

【银行贷款管理工作总结(一)】

贷款是农信社的主要资产,贷款管理直接关系着资产质量高低和资金效益好坏。因此,搞好贷款管理,提高管理效果,合理规避资金风险,以便有效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信贷资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是农信社追求的目标。

“五个”坚持清思路

坚持正确投向,合理发放贷款。 农信社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宏观调控政策,不断调整和优化贷款投向,合理发放贷款,严禁向国家禁止、限制及目前投资过热的行业和项目发放贷款,严禁向风险集中程度高、超出自身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业务领域发放贷款。

坚持立足社区,支持县域经济。社区经济是农信社生存的基础,新农村建设是其发展的机遇,支持好社区经济,服务好新农村建设,才能获得稳固的储源和优良的客户。农信社应做到小额贷款不跨社区,其他贷款不跨县(市、区),在支持好社区“三农”经济的基础上,支持县域内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坚持小额分散,扩大农户贷款面,弱化风险、站稳农村市场。农信社应在巩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灵活多样的特点,加大投放力度,增加投放密度,提高投放频率,扩大农户和社员贷款面,分散风险、站稳农村市场,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

坚持放开质押、提倡抵押、控制保证,优化贷款结构。在贷款方式上,农信社应放开有价证券质押的贷款,做到随到随办,不受存贷比例限制;大力提倡抵押担保贷款,不断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拓宽抵押物品范围;对保证担保贷款,除农户联保和小额贷款外,予以适当控制,特别是大额保证担保贷款要严格控制。努力提高抵(质)押担保贷款占比,优化贷款结构。

坚持效益第一,加大营销力度。农信社应对县域主导产业中具有竞争优势的骨干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和分类排队,对其中法人代表人品好、信誉高、能力强,资产负债率、贷款占资产比重较低,自筹资金占比较高,产品市场前景好,盈利能力强,对地方经济有拉动作用的优质企业,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参与市以上管理部门组织的社团放款,有选择地向大型优质骨干企业,交通、通讯、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开发项目等发放贷款,提高资金运用率,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

“六个”严格定规范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严格贷款程序,杜绝逆向操作。农信社应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贷款,即贷户向信用社申请、信贷员调查、信用社贷款小组审查审批(超权限逐级上报审查审批咨询)、办理贷款手续。严禁违反贷款程序审批,搞逆向操作。

严格贷款条件,把好贷户准入关。农信社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对以设备抵押申请贷款的予以严格控制,大力提倡房地产抵押,确保抵押物具有增值的价值。

严格贷前调查,摸清贷户底数。农信社应高度重视贷前调查。至少应由二名信贷员同时对借款人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对多头贷款、有逃废银行贷款行为的不予支持。 严格贷款责任,实行终身负责。农信社不良贷款余额长期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没有真正落实贷款责任人,放款责任不清。因此,农信社发放贷款应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小额贷款由信贷员为责任人,大额贷款由信用社和县级联社领导为责任人,并实行终身负责。 严格贷款审批,确保科学决策。各级农信社应严格执行贷款集体研究审批(咨询)制度,做到集体研究、少数服从多数和决策人一票否决,按权限审批(咨询)贷款,禁止不经集体研究和超权限审批(咨询)贷款等违规行为,保证贷款决策的科学、民主、公正、合理。 严格贷款手续,把好资金“闸门”。农信社应严格按照《担保法》、《贷款通则》、《贷款操作规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办理贷款手续,做到手续齐全、合法有效,避免形成无效手续,给清收带来隐患。

“八个”加强促效益

加强贷后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农信社应彻底改变以往重放轻管的粗放经营方式,贷款发放后,信贷人员应定期深入贷户查看资金使用、生产经营等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现贷户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贷户改进完善,降低风险;还应及时向借款人、担保人催收到逾期贷款,做到手续合法有效,防止贷款超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对到期贷款,坚持按期收回,贷户需要时再发放。严格控制借新还旧贷款,维护借款合同的严肃性,并加强以物抵债管理。

加强档案管理,为业务发展服务。农信社应尽快实现微机联网和贷款信息电子化管理,以便各级农信社及时检查、考核贷款和查询贷户信息;建立健全客户经济档案,为客户贷款服务。农信社上级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贷款挡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足及时督促补充完善。确保贷款档案的完整,有效地为信贷业务发展提供服务。

加强贷款考核,提高管理效果。各级农信社应制定贷款考核办法,分别对基层信用社和信贷人员在支农贷款和小额贷款的发放量、农户和社员贷款覆盖面、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效果、信贷资产质量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及时发现考核中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贷款考核办法,改进贷款考核工作,提高贷款考核和管理的效果。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提高贷款管理效果和信贷资金效益,必须解决目前农信社信贷人员素质较低和管理水平较低的问题。因此,加强信贷人员队伍建设是各级农信社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将原则性和促销能力较强,业务素质较高,懂企业财务,有敬业精神和进取精神的人员充实到信贷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优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信贷人员队伍,为顺利开展贷款管理奠定基础。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农信社在贷款管理上,应遵循靠制度规范、按制度办事、依制度处理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不折不扣地落实到贷款管理的全过程和操作的每一个细节。

加强社政协调,优化管理环境。各级农信社应及时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工作,使其明白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支持农信社依法合规管理贷款;积极与人行、银监、司法、政府宏观经济部门等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新出台的金融、产业、宏观调控政策及法律法规,更好地指导和做好贷款管理工作;敦促有关部门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

加强手段创新,提高管理效率。农信社贷款管理应结合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手段,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形成一套先进有效的现代金融企业信贷管理机制。

加强稽核监督,保障管理规范。稽核监督是农信社内部监控的重要形式,加强对信贷业务的稽核检查,有利于促进农信社和信贷人员正确贯彻国家信贷政策,提高贷款管理水平。因此,各级农信社应通过日常稽核、专项稽核、离任稽核等有效方式,采用现场或非现场稽核的方法,加大对信贷政策、信贷原则、信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贷款质量和效益状况等方面的稽核力度,加强对信贷管理人员贷款管理行为的监督,对查出的问题随时进行处理,发现重大问题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提高稽核效果,增强稽核威慑,保障贷款管理机制平稳运行。

【银行贷款管理工作总结(二)】

回顾20**年,感谢公司给予的机会,让我有幸成为公司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感谢公司领导的信任,让我从事我擅长的工作;感谢师父的悉心教导,让我提高法律实务操作能力;感谢公司同仁的支持、配合,让我的工作顺利完成。

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我认真履行了岗位职责,协助信贷部门在信贷业务调查、审查、检查三个阶段提供法律支持。现将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初到公司,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我拟定了信贷业务合同、员工聘用合同,贷前调查资料、贷中审查资料、贷后检查资料等,经过部门领导修订,公司经理层讨论通过并正式使用。同时还协助综合管理部出具公司部门职责、员工岗位职责、以及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等。

在日常业务中,积极参与信贷业务贷前调查,与客户沟通交流、收集信贷业务资料、学习贷款项目评估,通过现场测评和财务指标分析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资产保证,等。在业务熟练后,尝试设计了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经领导的耐心指导,在经理办公会通过,完善了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在业务受理环节,为客户提供信贷业务咨询,收集客户信贷资料,对客户申请进行初级评估,符合公司信贷业务条件的客户,上报公司经理层,落实经理层的决策。协助信贷部办理资产评估、与客户签订合同、办理公证、办理他项权登记,等,全程为信贷业务提供法律支持。

在贷款审查环节,对信贷部提交的客户申请,按照岗位职责对客户的借款用途、还款来源、自有资产偿债能力、借款方式等进行评估,对业务潜在的风险如实上报经理层。参与贷审会讨论,为贷审会提供法律意见,制作贷审会记录,协助信贷部门落实贷审会决议。

在贷后管理环节,协助信贷部进行贷后管理,主要通过现场检查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收集客户财务资料,通过财务分析,判断其各项财务指标是否在可控风险范围之内,进而测算客户有无还本付息的能力、有无潜在违约行为,撰写贷后检查报告等。对涉诉案件到司法部门办理立案、报案、诉前保全,协助司法部门办理查封、扣押等。

在日常工作中,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加强业务学习,通过自己购买书籍、网络、以及公司提供的各种学习培训机会,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与业务技能。

在与其他部门的配合中,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办理事务,加强了与其他部门的协作能力,增进了与其他部门的感情,赢得了公司其他同仁的认可。

20**年,我将继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心尽力的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2012年的基础上, 我将加强与信贷部、贷后管理部同事的沟通、协调,做到部门之间信息的无缝对接,防止传递时间影响业务质量和业务数量。在业务操作中,要提高执行力度、强度,继续加强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项目评审能力、以及撰写风险评审报告的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信任,感谢师父的悉心指导,在新的2012年里,一定不辜负领导的期望,一如既往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和其他部门配合,共同迎接收获的2012年。

【银行贷款管理工作总结(三)】

XX银行自支持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开展以来,我行以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为“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双学双比”小额信贷是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为满足广大农村妇女想富、求富、奔富的强烈愿望,同时帮助那些有项目但无资金的妇女走出困境,我行积极制定“双学双比”小额信贷实施方案。自“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开展以来,经过我行与XX县妇女联合会的共同努力,于2009年5月13日联合下发了《关于XX县“巾帼创业”贷款的实施意见》,截至2011年11月28日,XX银行共发放小额巾帼致富贷款XX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XX万元,支持妇女户数达XX户,较去年同期XX户。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使得广大农村妇女及基层群众对我行的小额信贷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小额信贷为农村妇女铺平了致富路。近年来,我行在强化服务上下功夫,不断巩固成果,积极扩大小额贷款的辐射面,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一、深入调研,选准项目,奠定小额信贷工作的扎实基础

我行自“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开展以来,经过广

泛深入的宣传,小额信贷可以说是家喻户晓。有很多妇女想利用小额信贷致富,但苦于没有合适的项目。项目服务是小额信贷工作的基础。要把小额信贷工作做实做好,必须从项目上入手。每年我行与基层妇联都通过实地参观、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对适合本地区妇女发展的'项目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加强与我行在农村妇女创业、致富环节上的沟通与交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帮助广大妇女选项目,上规模。

二、加强管理,严格把关

确保小额信贷的安全运行 为确保国家信贷资金安全,保证小额贷款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我行与基层妇联共同把关,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了调查、审查、贷后跟踪服务等一套管理制度,确保小额信贷的安全运行,为妇女打造出一条增收致富的通道。 在实际工作中,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严格把关,确定信贷对象。贷款前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家调查摸底,把那些信誉好、有文化、有技术、缺资金的农村妇女作为我行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同时对妇联推荐的贷款对象,我行积极上门调查研究,优先扶持。

三、主动服务,扩大信贷规模

为了更有效地动员农村妇女发展致富项目,推广小额信贷,对没有项目的贫困妇女,帮助她们选择适合市场需求和妇女自身发展的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项目,并给予信

贷支持;对原有项目,有一定偿还能力的家庭,帮助她们打消顾虑,支持她们扩大生产规模。巾帼建功活动总结

四、是简化手续,方便妇女贷款

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在合规的前提下,我行将尽量简化手续,最大限度地提供方便。

五、强化服务,注重实效

促进小额信贷的良性循环 为保证小额信贷工作顺利运作,我行多渠道挖掘资金潜力,尽量满足小额贷款资金需求。在小额信贷运作过程中,发现项目户妇女及准备上项目的妇女普遍缺乏技术,广大妇女科技素质偏低成为小额信贷发展的瓶颈。科技服务是小额信贷工作的关键。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2年XX银行信贷人员通过金融服务“家家到”活动的开展,更加积极的推进、支持妇女发展生产,推行完备的贷款计划以及贷后追踪服务。为广大妇女增收致富提供更好的资金服务,保证在贷款条件充分的条件下,随到随贷,不拖延,不延误农村妇女的生产发展。更有效的对农村妇女提供宣传,推广贷款业务,使其更为熟知贷款的程序及贷款利用效益,充分调动其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在20**年支持妇女“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的基础上,计划新增支持妇女户数达XX户,新增支持小额巾帼致富贷款XX万元,使更多妇女走上了“学技术、学管理,

比效益、比发展”的创业致富之路,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农村合作金融主力军作用。

8. 怎么才能快速营销农商银行贷款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广大农村无论是经济体制还是经济结构都随改革的深入在不断的变迁。作为根植于“三农”,服务于“三农”的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营销市场也在不断的变化。近几年来,信贷市场由过去卖方市场转化为买方市场,贷款营销的概念也引入了农村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行为中。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营销一直存在诸多难点,如果得不到有效突破会严重影响改革后的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本文通过对目前农商银行贷款营销难点的分析,企图探寻一条贷款营销的良性发展道路。
一、 贷款营销难点
(一) 贷款“新规”施行后,宣传不到位,造成小额贷款营销被动。贷款“新规”实施行以前,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管理模式历来就是凭一张借据进行贷款管理,因此贷款的发放和审批过程十分简便,这种粗放型的经营模式也曾经给农信社带来过巨大的风险。2010年,自贷款“新规”出台实施行以后,贷款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贷款的操作流程注重了规范性和政策性,与此同时贷款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也变得繁杂,以致造成部分客户资料准备不充分,难以达到规范的要求,同时农商银行自身的办事效率较以前也有所降低,造成了与客户的关系不协调。往往有个别信誉较好的个体工商户和手工作坊主因为手续繁杂,借款金额小,周转期短等原因,就走了民间借贷的通道。由于客户对贷款“新规”不了解,造成了在“新规”执行的过程中对小额贷款营销的被动局面。
(二) 农村经济主体发生了变化,供需市场不对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基本是以“一家一户”为经济单元,但是近十年来,特别是实行土地流转后,农村的经济主体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加之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传统的以种养业为主的农户基本消失。有的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是以外出务工的收入为主;有的农庭主要收入来源是以经商为主。家庭种养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新的经济主体构成了农村新的经济单元。旧的经济模式已打破,新的经济主体尚成熟,因此形成了供需市场不对称的矛盾。一是过去那种一家一户为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的小额贷款基本不存在;二是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基础薄弱,风险不可控,很难达到农商银行贷款的前置条件。有的是组织结构稳定性不强,随时都有解散的可能;有的是组建时就是一空壳企业,只是为了导取国家财政的扶持资金;有的是基础薄弱,拿不出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物。这样一来,形成了供需市场不对称,农村信贷市场逐渐成萎缩状态。
(三) 信贷人员贷款营销风控能力不足。一是信贷人员缺乏主动营销的观念,营销人员没有长远的打算,只是满足日常工作推着走,没有深入研究如何营销和拓展业务的渠道,在多数情况下只是被动的照搬照做领导的指示。二是信贷专业知识缺乏,贷款风险管控水平不高,在目前的现实是“一抵就灵,一押就稳”,正因为信贷人员的知识结构的限制,所以很少有人去认真研究借款人所从事的行业的各种相关因素,如:国家的产业政策、企业的经营环境、上下游市场的走向、行业和产品发展的前景及产品的市场寿命。三是信贷人员的分工依然是“一锅煮”的状态。客户经理既有营销贷款的任务,又有组织存款的任务;既要代理柜台业务,以有电子银行的营销任务,将客户经理看成是金融机构的“万精油”。正因为任务多样,目标多头,所以样样能对付,行行都不精。有的客户经理居然写不出一个合格的贷款调查报告,更不用说还能够分析贷款风险点,有效控制贷款风险。
(四) 机构设置不合理,缺乏贷款产品的研发团队。贷款“新规”实施以来,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层仅有的变化就是将贷款发放和审批分为前台和后台,设置了业务部、信贷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业务部的职能就是负责贷款的前期再调查和业务统计,信贷管理部的职能就是负责贷款的审查与后续管理,风险管理部的职能就是负责贷款的合规性与政策性的审核算以及不良贷款的管理和清收。研发适合市场需要的信贷产品基本是一个空档,正因为如此,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产品很难形成对其他商业银行的冲击力,很难形成对目标客户的吸引力。这样,导致贷款营销的过程中处处被动。
(五) 缺乏贷款营销的信息平台。市场营销就是在创造、沟通、传播和交换产品中,为客户、合作伙伴及整个社会带来经济价值的活动。那么在营销活动中有几大要素必须要明确,一是要给营销对象带来经济价值,二是营销人员要了解自己产品的性能、操作方法、他行同类产品的优势,以及目标客户群体的需求。三是要了解同类产品在本地区目标客户群体有多大,目前使用他行同类产品客户的比例和已有的市场空间,并通过产品性能宣传后能抢占的市场空间,四是要通过对市场的调查提出研发新产品的构想。农村信用社尽管实现了向农村商业银行的转型,但是市场信息平台建设却一直是一个空白。现行的市场拓展部所行使的职能仅仅是组织存款一项,没有通过积极的市场调查发挥整合市场信息的功能。没有强大的信息平台做支撑,在信贷营销时,产品的研发、价格的确定,目标市场的寻找都具有巨大的盲目性。
(六) 贷款追责机制欠科学,客观上挫伤了信贷人员的贷款营销积极性。由于银监部门对信贷风险容忍度越来越低,农村商业银行对贷款风险追责也越来越严,对提升信贷资产质量,有效促进经营效益的增长起到了明显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在贷款风险追责的过程中没有形成科学的追责机制,客观上也挫伤了一线营销人员的贷款营销积极性。一是只看结果,不看过程。贷款只要形成不良或形成损失,一系列的处罚措施行立马对责任信贷员到位。二是不良贷款的追责,没有考虑贷款发放时的政策环境。农村商业银行现有的表内外存量不良贷款由于历史的积淀,形成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有的是当时的政策使然,有的是决策层的失误使然,还有的是信贷人员为谋取私利造成的。不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追责,客观上会让信贷管理人员产生“惧贷”意识。三是追责不注重对贷款流程操作失误的分析。贷款的营销与其他商品营销不同,其他商品营销只要钱货交易成功,就可一拍两散,贷款营销则是从贷款受理和调查到贷款本息收回的一个长期的运行过程。在整个贷款运行的过程中,只要在谋一个流程上不谨慎,贷款就有出现风险的可能。一旦贷款形成不良,出现风险,不认真分析原因所在,仅追究一线信贷员的责任,不仅不利于总结工作中失败的教训,同时让一线营销人员产生“畏贷”的心理。一线营销人员既“惧贷”又“畏贷”,积极营销贷款就只能是天方夜谈。
二、贷款营销对策
基于对贷款营销的难点的分析,农村商业银行对贷款行销的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对策并建立良好的贷款行销机制和不良贷款追究责机制。
(一)加大贷款新规的宣传力度,营造小额贷款行销的主动局面。一是结合阳光信贷工程的宣传,将各类贷款产品,特别是福祥便民卡的市场准入条件进行公开。以营业大厅为主宣传阵地,印制宣传折页摆放在客户等待区的合适位置,方便客户阅读。二是将各类贷款客户应提供的资料列成清单,发放给有贷款意向的客户,让他们主动准备相应的贷款资料,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公开各类贷款办理流程和限时办结时间。这样,就能让有借款意向的客户明明白白的知道农村商业银行哪种贷款产品对自己有利,凭自己的身条件只能适合哪种贷款产品,自己应向农商银行提供什么资料,要办哪些手续,什么时候能拿到贷款以及应承担的利率是多少等。只有让客户了解银行,自己了解客户,才能实现银行与客户无障碍的有效沟通,激活贷款营销中的被动局面。
(二)加强信贷市场的调研,打造强大的信息平台,为贷款营销提供有效的支撑。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孙子兵法中的军事理论照样在我们的贷款营销中大放异彩。农村商业银行在目前的情况下,其经营宗旨依然是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发展,那么我们的主要目标市场依然是农村和县域内的中小微企业。目标市场明确后,就得认真了解市场,研究市场的变化和市场的竞争情况。为贷款营销提供一个强大的信息平台支撑。一是要强化市场拓展部市场调研和金融产品研发的论证的功能,打造专业团队。二是要加强市场管理监督部门沟通,建立全辖内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的数据库,对全市所有的生产企业和商户所从事的行业、经营的规模、合法经营情况有全面的了解。三是在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按区域和行业进行切块,细分客户群体,并逐户建立客户经理联系制度,将客户使用金融产品的偏好和对金融服务的诉求了然于胸。然后,针对市场的需求研发和论证对同行业具有冲击力的金融产品,抢占市场的高峰。四是要认真研究农村金融需求的变化,积极探索对农业全产业链的信贷支持模式。随着规模农业的发展,产业链金融在未来的农村金融竞争中的重要性日趋显现,下一步的农村金融竞争就是产业链金融的竞争。为此,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住产业链的关键环节,统领整个产业的上、中、下游金融需求市场,牢牢把握整个产业的话语权。
(三)加强信贷人员的职业素养培训,提升贷款营销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信贷员这一职业看似简单,似乎人人能做,其实真正能做好的人不多。职业的特点对人员素质的要求很高,要真正做好信贷员这一职业必须具备四大能力。一是专业知识的学习能力,银行信贷分析不仅需要微观经济理论知识,同时也要具备宏观层面的经济理论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经济法律法规方面的常识。大而言之对办家的经济发展趋势,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调整方向要能够准确把握;小而言之对借款企业的经营环境、技术和管理能力、产品的市场寿命、赢利模式、资产结构、资产质量等有把控能力。二是文字写作能力,信贷人员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调查研究,而调查研究成果载体就是调查报告。贷前调查需要出具贷前调查报告,贷时审查需要出具贷时审查报告,贷后检查同样也需要出具贷后检查报告。如果没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归纳的能力,贷款在运行过程中就不可能得到信息的有效沟通,难保贷款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与客户的准确沟通能力,作为信贷管理人员,不但要发放好贷款,更要宣传好党和国家的金融政策,如果不能有效的让客户理解党和国家的金融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及贷款品种的功能,贷款有有效营销是很难达成目标的。四是察言观色的判断能力,就是通过与客户的面谈,能够大致判断出客户的信用倾向,资产质量,还款意愿等。农村商业银行在复杂的市场竞争中,信贷营销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要加强对信贷人员四种能力的培养。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的提升靠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需要在企业内部建立集中培训和限期达标的培训、考试和淘汰机制。沟通能力和察言观色的判断能力是靠长期的工作积累和沉淀而成的,这种能力的培养只能靠信贷人员的之间的经验交流才能快速形成,因此必须要建立就畅通无阻的交流机制,每个信贷管理人员每季必须向信贷管理部门提交一篇贷款案例分析报告或贷款营销心得。对于质量较高的,可选择一部分的企业内刊上刊登,进行学习交流。只有建立有效的培训和交流机制,为信贷营销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支撑,才能确保农村商业银行在复杂的竞争环境下实现贷款营销的逆袭。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贷款风险追责机制和“容错”机制,消除一线营销人员的“惧贷”、“畏贷”心理。 贷款风险追责的目的就是打击信贷领域的违法违规和失职行为,维护信贷领域的正常秩序,绝不是让一线信贷管理人员“谈贷色变”。要通过建立科学的追责机制既要将信贷管理工作引上合法合规的轨道,同时又要保护信贷人员营销贷款的积极性。 一是要消除只问结果不问过程的简单粗暴的追责做法,要通过对贷款档案的核查,将形成贷款风险的错误行为和责任落实到贷款运行的每个流程,并认真分析形成贷款风险的主客观原因。属于违法违规或严重失职的要按章依法进行查处,对尽职尽责确因不可预计的客观原因形成的风险应有相应的“容错”机制。二是对信用社时期的存量不良贷款应新老划断。农村信用社自1952年成立以来,经历了很多的历史居变,由于各个时期的信贷政策、经营环境、管理方法不同等原因,形成了一定的不良贷款,这部分不良贷款如果按照现行的追责办法,全部由责任信贷员负责,是显失公平的。应该分清具体情况,查实形成不良的原因,牵涉到违法违纪的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和纪律处分。确属信贷政策和领导决策失误所形成的不良贷款应认真分析原因,调整政策,不应将政策和决策的失误让一线员工来承担。只有这样,贷款风险追责既打击了信贷领域的违法违规和失职行为,又消除了信贷管理人员“惧代”、“恐贷 ”的消极心理,才能充分调动一线员工贷款营销的积极性,为农商银行的贷款营销开创一片新的天地。

9. 农村小额信贷怎么贷和风险防范

农村小额信贷怎么贷和风险防范


今天我们的话题是关于农村小额信贷的,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是金融机构根据农户的经济状况和信用程度,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它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资金支持,手续简便,利率优惠。小额信贷保险,是保险公司在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时,专为贷款农户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涵盖意外伤残及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市场潜力巨大


小额信贷保险,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而获得迅猛发展,其发展潜力巨大。


一是承办机构众多。目前市场上有众多的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客户为客户提供小额信贷业务。这些金融机构所拥有的完善金融产品、雄厚资金实力、便捷销售网络以及庞大优质客户,为保险公司开拓小额信贷保险市场提供了优质发展渠道。


二是国家政策支持。“三农”发展一直是我国政府关注的首要问题,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对金融支农工作的重视程度,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
2009
年全国寿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保监会将推动小额保险与小额信贷全面合作,与银监会共同研究有关促进小额保险与小额信贷发展的监管举措。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小额信贷和小额信贷保险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创造了广阔发展空间。


三是市场潜力巨大。以山西省农村信用社为例,截至 2008 年 10 月,全省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支农贷款 878.47 亿元,支持农户
328.28 万户,涉农贷款总额占全省银行结构的 98% 以上。以中国人寿公司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千分之三的保险费率、50%
的投保率计算,仅农村信用社一家机构,意外险保费规模就在 1 亿元以上。


四是保险公司踊跃。小额信贷保险业务因其独有的市场潜力大、客户优质、成本低廉、效益良好等特点,已经成为保险公司开辟新市场、创新新渠道,谋求保费规模和利润增长点的重要途径。各家保险公司都施展浑身解数,在此项业务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积极踊跃发展此项业务。据不完全统计,截至
2007 年 12 月,全国共有 28家保险机构经营农村小额信贷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 5.4 亿元。


2008 年以来,中国人寿忻州分公司积极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方法,采取“农户 + 小贷款 +
小额保险”运作方式,在小额信贷保险业务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2008 年 11 月至 2009 年 5 月,实现小额信贷保费收入 719.38
万元,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做好六字文章


小额贷款保险是一项崭新的市场,要加快推进小额信贷保险业务,可从以下六个字入手。


“高”——定位要高。具体来说,一是险种定位要高。要充分认识到到小额贷款保险业务的巨大潜力,将小额信贷保险定位在保险公司服务“三农”,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对待,为业务发展明确定位,指明方向。二是重视程度要高。要将小额信贷保险业务作为市、县公司创新意外险业务发展的重要途径。公司的重视与支持,是小额信贷保险业务得以成功启动,快速发展的前提。


“诚”——沟通要诚。从销售渠道上来说,小额信贷保险业务属于代理业务,赢得合作单位,特别是合作单位的接受与支持,成为创建发展平台的关键。在开展业务公关工作中,要特别注重以诚心和诚意去赢得合作单位的认可与支持。合作单位的认可与支持,是小额信贷保险业务赢得发展平台、谋求合作共赢的关键。


“实”——基础要实。在小额信贷业务发展中要根据业务实际,采取实用措施。一是要组建一支专项销售队伍,以保证此项业务开办过程中所涉及的保单交接、保费划转、网点维护等实际业务需要。二是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可参照银行网点客户经理的方式,制定实用管用的小额贷款保险专管员考核激励办法,建立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队伍发展机制,充分调动一线销售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三是组织专项培训提升销售技能。对实际业务中的产品特点、业管实务、资金交接及销售话术等内容进行练兵式培训,尽快提升销售技能,提高销售业绩。


“带”——发展要带。组织小额信贷保险业务推动竞赛中,可根据合作单位投放小额贷款额度的大小,所处的地理位置,打造区域发展典型,构建以点带面,连点成片的发展格局。为提高实际操作中的工作效率与质量,要及时将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与提炼,迅速进行推广。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有力地带动小额贷款保险业务发展。


“细”——工作要细。在小额信贷保险业务发展中,细节决定成败。一是在加强公关增进感情方面要细心。二是在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上要细致。如在及时通报业务发展进度、保险案件赔付时效、保费及手续费划转等工作上要做到准确高效。通过感情上的细心培养与工作上的认真细致,为业务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人际氛围和工作氛围。


“快”——理赔要快。“保险作用最好、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服务,特别是理赔服务。要根据小额贷款保险业务特点,制定服务及赔付绿色通道,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快事快办的原则,用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现保险公司反应快速、服务便捷的优势,让合作单位增加对保险公司实力的认可,增进业务合作的信心。


凝智合力进取


面对小额信贷保险的广阔市场,只有凝智合力、科学发展,才能使小额信贷实现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关系不断加深,合作成果不断扩大。小额信贷保险成功启动后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快速推进小额信贷保险业务发展:


一是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要积极借助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对小额贷款保险投保手续、保险利益及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


二是要精心做好挖潜工作。在扩大销售领域的同时,重点做好网点产能的挖潜工作,按照网点贷款投放量、承保比例等指标扩大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力度,精耕细作,将小额贷款保险业务做细做实。


三是要严格管理严控风险。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规范业务流程、严格管理制度、开展风险排查等手段,杜绝业务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为小额信贷保险业务提供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


农村小额信贷存在的主要问题


资金供求矛盾突出。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变迁和农民群体的分化,农村的金融需求也逐渐多样化,包括消费信贷需求、生产经营贷款需求和创业贷款需求等,这些融资需求在融资规模、期限、风险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区别。小额信贷在提供基本信贷服务、帮助农民解决生活和生产方面的资金困难起到了显著作用,有效缓解了农民的资金需求,但是与目前整个农村市场的资金需求总量相比仍显不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营运资金来源渠道比较狭窄。


目前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唯一被默许的资金来源是国外或国际组织的资助和部分扶贫贷款,但是这种外部的捐助具有不持续或不足的局限性,而商业性金融机构分为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正规金融机构由农业经济的风险性和周期性等特征,再加上我国央行对存贷利差实行比较严格的控制,所以使目前大部分正规金融机构收取的利率不能补偿操作成本,无法达到自负盈亏的局面,很多农村资金流向城市。上述原因使得农民日益增加的融资需求和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供给之间形成很大的资金缺口和矛盾。


信贷产品比较单一。由于农业生产具有地域性、周期性等特点,农户在信贷资金的规模、用途和期限等方面的需求各有不同。农户对于小额信贷最基本的需求主要来源于购买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必需品的生产领域,但是在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农民的融资需求则进一步转向消费信贷。然而由于目前许多正规金融机构的小额信贷主要是提供生产性贷款,所以对于部分收入水平低下的农户来说,消费融资需求往往得不到满足。另外由于农业生产的周期长,大部分农户希望能够获得中长期贷款,而目前金融机构提供的小额信贷大多为1年以内的短期贷款,这很难满足农户中长期的资金需求。根据有关调研显示,在过去2年有信贷行为的样本农户中,有60%左右的农户期望贷款期限在1~3年,20%左右的农户希望贷款期限在3年以上甚至更久,大约10%的农户认为1年以下期限的小额信贷可以满足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


利率结构不合理。一是由于很多农村地区的信用体系不健全甚至缺失,使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运营承担很大的信用风险和经营风险,银行往往会通过提高利率水平来防范风险。二是银行对农户的各种各样需求和信用风险进行调查评估而产生的费用造成了小额信贷的交易成本高,小额信贷机构只能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弥补费用成本。


从金融机构角度来说,利率是资金报酬率。但是利率是资金的价格,是农民生产成本和消费成本,因此从农户的角度而言,自然希望利率越低越好,甚至零息。根据有关调研显示,大约90%左右的农户期望小额信贷的年利率在5%以下,仅有2%左右的农户表示可以接受10%左右的贷款年利率。一些学者在海南省屯昌县做的调查显示,农户对小额信贷的满意度与政府补贴有着较强的相关性,即如果没有政府对小额信贷进行利息补贴,那么农户对小额信贷就不太满意。


根据笔者在江苏省海门市四甲镇的调查表明,在样本农户中,有过借款行为的农户有130户,其中通过向亲友借款来满足资金需求的,占发生借款农户的59%,向农村信用社借款的约为13%,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为的18.5%,向钱会借款的的约占1.5%,民间有息借款利率约为11%。由此可以看出向正规金融机构借款的农户仅占31.5%。


小额信贷的信用风险。首先,小额信贷的核心是商业性,并不是无偿性质的慈善捐助和政府扶贫贷款,但是由于政府部门宣传不到位以及农民认知能力有限等原因,部分农民可能会将小额信贷等同于国家扶贫款,降低了还款意愿,形成了信用风险,给小额信贷机构带来较大的损失。其次,农业生产具有弱质性,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农户收入不稳定,还款来源得不到保证,增加了农村小额信贷的风险。最后,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小额信贷机构对贷款风险的控制主要是在发放贷款之前,通过严格的信用调查和提高贷款利率来防范风险。借款农户会因为主客观因素的变化而导致贷款质量发生变化。但是银行在贷款后没有严格执行贷款审查,缺少一套比较健全的贷后机制,帮助农户实现投资,获得回报,从而降低贷款的风险。


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不足。政府扶贫性质的小额信贷是为了实现社会平等与稳定,而不是追求盈利性。但是具备商业性质的小额信贷机构与此不同,作为企业以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开展业务,首先要保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够在维持自身生存的前提下获得可观的利润。但是我国对非正规金融机构的一些限制比较严格,例如小额信贷公司就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能用银行贷款投资,只能运用股东有限的自由资金来开展业务。这种限制使得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缺乏稳定充足的后续资金来源,一来无法充分发挥农村小额信贷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二来也使得信贷资金的风险加大。


推进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建议


扩大小额信贷资金来源渠道,引导农村资金回流。由于农村小额信贷风险较大,利率较低,导致正规金融机构吸收的农村资金外流。政府应该采取一些措施例如税收优惠、贴息等政策来引导从农村流向城市的资金回流。同时适当放宽利率浮动的范围,对农村小额信贷实行灵活的利率,由农村小额信贷机构根据农户的收入状况、信用记录以及风险情况来确定不同的贷款利率水平,可以将风险水平和贷款利率水平挂钩,以贷款利率来补偿风险损失。在资金来源渠道上可以将非正规金融纳入正规金融的监管范围,合理利用民间闲散资金,扩大小额信贷的资金来源,允许经营良好的小额信贷机构进入资本市场,可以在同业拆借市场、再贷款融资。可以借鉴孟加拉国模式,资金来源于成员存款、经营收入和批发资金。


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通过与当地政府联合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从多层面来获得充分信息,建立一个良好的信用体系,实现信息的共享,同时加大对小额信贷的宣传,强化农户的法律意识,明确了解违约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可以借鉴孟加拉国小额信贷的“联保”模式,运用贷款小组成员互相担保方式代替传统的抵押担保。对于银行而言,提供抵押品是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的一种有效措施,但是对于农村小额信贷的借款人而言,他们大多数是比较贫困的农户,很难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品。这种“联保”模式可以使得银行与贷款者之间的监督和被监督关系为贷款小组成员的相互监督、相互负责所取代;银行与分散贷款者的关系也变成了银行与小规模集体的关系。因为同意贷款小组成员之间是比较熟悉的,一人违约会牵连到其他成员也失去借款资格。这样有利于银行发放贷款前节约经营管理成本,同时也降低了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


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农村金融体系面临的困境之一,就是农户缺乏足够的抵押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或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抵押担保品的规定过于狭窄,一方面很多贫困农户自身没有足够的固定资产做抵押,另一方面以土地做抵押品在法律上还面临很多困难,导致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无法贷款。所以创新抵押担保方法具有很强的现实需求。根据《物权法》关于动产抵押担保的规定,建议在农村金融市场,农户和农村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候可以用动产作抵押。从事传统农业产业的农户可以用农产品和养殖品或者以产品的未来收入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但这种方式还需要很多细则组织和配套设施。


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将小额信贷产品与农业保险产品捆绑销售。农业生产客观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自然风险,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对农民的生活和经济收入产生破坏性的影响,从而造成了农村小额信贷的高风险。发展农业保险是防范自然风险、灾后迅速恢复农业生产的需要,对保障农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稳定农户生产收入和农业生产积极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农村小额信贷的风险。


适当放宽利率管制,完善利率结构。利率过分管制使得资金价格扭曲和金融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建议监管部门可以适当放松利率管制,允许小额信贷机构在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小额信贷利率上浮的空间,使得利率与市场利率相符。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可以增加金融产品品种的供给,除了短期小额贷款,可以适当增加中长期贷款的提供,根据提供产品的种类和期限适当定价。在利率上浮的同时,应加强贷后管理,当农户遭遇自然风险时,可以帮助农户重组还款方案,以此保证农户的还款能力,避免因为利率提高而遭遇更大的呆账风险。

10.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上海

近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公开了9月份制定完成的《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下称《监管办法》),该监管办法提高了上海市新设小额贷款公司准入门槛,和8月份银监会等四部委公布的“网贷新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一致,强调小额分散。
《监管办法》中称,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本市“三农”、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根据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该办法已于10月1日开始实施。
2008年的银监会23号文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则不低于100万元。此次上海发布的地方《监管办法》中对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等方面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上海市新发布的《监管办法》中规定,试点期间,新设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主要为众创空间内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可适当降低至人民币1亿元)。
《监管办法》同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必须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一次足额缴纳,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并且支持规范经营、运行良好且需要补充资本的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
一家位于浦东新区的上海小额贷款公司高管告诉界面新闻记者,《监管办法》规定的新设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以及对经营风险控制的有关规定,稍高于现存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平均规模,提高了行业的准入门槛,有利于行业规范化,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监管办法》称,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为企业法人,注册地且住所在本市,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
《监管方法》中还提出,对由大型互联网服务企业发起设立、主要开展网上小额贷款业务,以及由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或金融控股集团)发起设立、引入小额信贷先进技术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从持股比例、企业名称等方面予以进一步支持,但应相应提高对其贷款“小额、分散”等方面的监管要求。申请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知识和从业经验。
根据央行9月30日发布的数据,2016年三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截至2016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741家,贷款余额9293亿元,贷款余额平均为1.06亿元;上海市共有122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195.8亿元,平均为1.60亿元,高于全国水平。
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本市“三农”、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根据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试点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结合区域经济规模、特色及市场需求,科学合理规划小额贷款公司的机构数量、布局结构,着力营造公平竞争、风险可控的市场环境。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坚持“积极试点、有序推进,建章立制、严格准入,明确职责、规范运行,监管有力、防范风险”的原则,切实为本市“三农”、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二、准入资格与运营要求
(一)准入资格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为企业法人,注册地且住所在本市,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必须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一次足额缴纳,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试点期间,新设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主要为众创空间内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可适当降低至人民币1亿元)。支持规范经营、运行良好且需要补充资本的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
小额贷款公司应具有合理的股权结构。单个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合并持股不超过80%,与主要发起人无关联关系的一般发起人不少于两个,单个股东持股不得低于1%。主要发起人股权三年内不得转让、质押,其他股东一年内不得转让、质押。
对由大型互联网服务企业发起设立、主要开展网上小额贷款业务,以及由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或金融控股集团)发起设立、引入小额信贷先进技术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从持股比例、企业名称等方面予以进一步支持,但应相应提高对其贷款“小额、分散”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申请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知识和从业经验。
(二)运营要求
1.资金来源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按本市相关规定创新融资方式,扩大可贷资金规模。
2.资金运用
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为发放贷款及相关的咨询活动,原则上在本市范围内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所在区的“三农”、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股东及其关联方发放贷款。
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3.风险控制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发起人承诺制度,公司股东应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防范信贷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完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制度,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全面反映企业业务和财务活动。同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时向公司股东、主管部门、向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捐赠机构披露财务、经营、融资等信息,必要时向社会公开披露。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信息及时报送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区县政府,并跟踪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使用情况。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符合要求的业务信息系统,并根据有关规定和市、区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将其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切实遵守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数据报送和查询相关规定。
三、工作机制与批准程序
(一)工作机制
完善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推进小组(下称“市推进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负责人,成员单位包括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地税局。
市推进小组的主要职能,一是统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二是审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区;三是协调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四是指导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
市金融办为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除承担市推进小组日常工作外,其主要职能为,一是负责受理区试点申请;二是负责复审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等事项;三是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分类评价;四是督促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
开展试点的区县政府的主要职能,一是负责筛选本辖区的试点对象,预审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二是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其服务“三农”、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情况进行测评;三是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试点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
(二)批准程序
1.区试点申请及批准
有试点意向的区县政府向市金融办递交试点申请书。试点申请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背景情况介绍。包括区域经济金融及“三农”、科技创新和小微企业情况;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试点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试点组织领导,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初审、日常监管、服务测评、风险处置的具体部门;符合相关条件及有申报意向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其他发起人及股东的基本情况;试点步骤与工作安排;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风险处置承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定期检查,负责处置小额贷款公司违规、违法经营产生的不稳定因素,承诺承担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
市金融办审核区试点申请书后,报市推进小组审定。经市推进小组审定试点的区县政府,应对本地区符合相关条件及有申报意向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进行筛选,并报市推进小组。
2.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及批准
经试点区县政府筛选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应向所在地区县政府递交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包括:
(1)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书。内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定名称、拟注册资本、拟注册地、业务范围等。
(2)公司设立方案。内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步骤和时间安排;注册资本、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公司章程草案及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拟任高管人员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等。
(3)股东基本情况。主要发起人按照规定提供详细情况及有关资料。企业法人投资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满足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条件;自然人投资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入股资金来源证明,并满足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条件;其他社会组织须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4)责任承诺书。股东承诺自愿出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上报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自觉遵守国家、本办法和本市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
(5)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内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及关联情况,公司设立情况,以及是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营业场所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10)政府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部分材料,可在预审后提供。
区县政府在收到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
试点区县政府将通过预审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和预审意见上报市推进小组。市推进小组征求有关成员单位意见后,由市金融办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与否的决定。
3.工商登记
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凭市金融办批准批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上海银监局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报送相关资料。
4.变更等事项
小额贷款公司在本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以及变更、终止等事项,参照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管理与问题处理
(一)监督管理
除市推进小组、市推进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试点区县政府分别履行有关职能外,区县政府应明确具体职能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产质量、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关联交易以及是否符合本办法要求、公司章程等方面情况实施持续、动态监管,牵头进行现场检查;定期接收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经营、融资等信息,并及时向市推进小组报告;每季度向市推进小组报告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等基本情况;每年度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业绩、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提交市推进小组。
(二)风险处置
小额贷款公司应接受社会监督,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
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由所在地的区县政府责令改正;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
2.未经批准变更的;
3.资金来源、运用违反相关规定的;
4.拒绝或阻碍主管部门检查监督的;
5.不按照本办法规定上报有关情况的;
6.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扶持措施
试点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可对小额贷款公司制定相应扶持措施。
市金融办会同上海银监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等组织开展对试点区县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宣传和试点培训。
对合规经营、信用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由市推进小组优先向银行业监管部门推荐,按照有关规定,将其改造为村镇银行。
六、其他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依据《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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