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内蒙古: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求解答
内蒙古区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手续包括: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开发商的预售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本市户口簿、结(离)婚证或单身证明;
3、购房文件: (1)购买单位住房的,提交由单位出具的注明所购房屋位置、楼层、面积、单价、总价的购房协议或证明和首付款发票及开发商的预售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商品房的,提交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或发票。 (3)购买二手房的,提交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过户后的房产证及缴纳相关税费的票据。
4、担保材料: (1)选择抵押担保方式的,向中心提交抵押物清单、抵押人身份证、本市户口簿及相关材料。 (2)选择自然人保证担保方式的,向中心提交保证人身份证、本市户口簿。 (3)选择住房置业担保方式的,向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交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借款申请人须提供原件和一式两份复印件,中心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以上是本文的全部内容)
⑵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办理需要的材料及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
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
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⑶ 办公积金贷款要带什么资料
办公积金贷款要带的资料具体如下:
1、借款人及参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⑷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⑸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中国银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受托银行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提供资料如下:
1) 借款申请表;
2) 借款人户口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3) 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4)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同意贷款的信函;
5) 采用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 采用保证方式担保的,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 借款人已交20%以上购房预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8) 受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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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内蒙古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一、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共同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借款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4.共同借款人(配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5.结婚证首页、照片页复印件(未婚:单身声明;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及单身声明;丧偶:医院或派出所开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及单身声明);
6.共同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或未缴存证明原件(不在我中心缴纳公积金或单位未缴纳公积金需提供);
7.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二、购房资料
1.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2.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3.商业贷款公证书、借款合同复印件;
4.原商业贷款支付凭证(借款借据等)复印件;
5.原商贷借款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还款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
三、担保资料
选择本套自有所购住房、自有他处住房抵押担保需提供:
抵押物《房屋所有权证》首页、中间页、平面图页复印件。
选择第三人房产抵押担保需提供:
1.抵押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抵押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抵押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4.抵押物共有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5.抵押人结婚证首页、照片页复印件;
6.抵押物《房屋所有权证》首页、中间页、平面图页复印件。
※原商业贷款还款期间不能有逾期记录。
特别提醒:
1.您提交的贷款申请如符合贷款要求,将在提交申请的同时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人(借款人、配偶、抵押人、抵押物共有人、保证人)需同时到场!
2.请您将有关证件及资料用A4纸复印,提交贷款申请时请携带全部资料原件,中心将审验并留存所需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内容来自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1)
引用资料
商转公贷款资料明细.
⑺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跪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资料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内蒙古公积金贷款资料扩展阅读:
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⑻ 内蒙古用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借款人、共同借款(配偶)人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共同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借款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4.共同借款人(配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5.结婚证首页、照片页复印件(未婚:单身声明;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及单身声明;丧偶:医院或派出所开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及单身声明);
6.配偶公积金缴存或未缴存证明原件(不在我中心缴纳公积金或单位未给缴纳公积金需提供);
7.。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二、购房资料
1.《房屋买卖契约》原件或复印件;
2.内蒙古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发票联复印件。
三、担保资料
抵押物《房屋所有权证》首页、中间页、平面图页复印件。
特别提醒:
1.您提交的贷款申请如符合贷款要求,将在提交申请的同时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人(借款人、配偶、抵押人、抵押物共有人、保证人)需同时到场!
2.请您将有关证件及资料用A4纸复印,提交贷款申请时请携带全部资料原件,中心将审验并留存所需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内容来自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1)
引用资料
购买二手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资料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