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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领导调研支农再贷款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28 01:56:23

① 山东省委.省府 03年25号文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
鲁发[2003]2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今年省委工作会议和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从我省实际出发,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意义和目标任务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层次和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是实现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是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全省综合经济实力的战略举措。改革开放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县域经济的发展,采取推进县级综合改革、实施强县带动战略、支持欠发达县进行改革开放试点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使我省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有了长足发展,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02年,全省县域经济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总量的75.5%,完成财政收入占8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占4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72.3%,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占68.9%,有15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域经济已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持社会 稳定的重要力量,对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省县域经济发展与先进省相比,与实现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强县不强、弱县较弱的问题比较突出。现阶段,我们正处于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县域经济发展既面临传统优势弱化、竞争压力增大的严峻挑战,也面临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国际产业转移的新机遇。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顺利实现“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从学习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筹规划,开拓创新,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实现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县域经济发展的全局,按照省委工作会议确定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干事创业,艰苦奋斗,坚持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借助外力与启动内力相结合,经济手段与组织措施相结合,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全面增强县域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提升代化经济结构,基本形成发达县率先发展、中等县加速崛起、欠发达县跨越式赶上的新格局,全面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全省上下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切实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抓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的收入,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经济国际化和城市化进程。在工作指导上,突出抓好30个经济强县和30个经济欠发达县,促强扶弱带中间,推动县域经济的全面发展。

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经过5年的努力,使全省县域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经济结构明显优化,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财政状况明显好转,群众收入明显增加,城乡面貌明显改变,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到2007年,县域经济实现国内生产总值比2002年翻一番,绝大多数县(市、区)地方财政自给有余,争取有20个左右的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已经进入全国百强的县(市)要争取位次前移。

二、切实把握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

1.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县域经济的综合竞争力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要深刻认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切实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解决好“三农”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鲁发[2003]6号),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优质农产品区域布局,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逐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各具特色的优质高效农业产业区(带)。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龙头企业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要大力发展切实代表农民利益的各种经济合作组织,使农民在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中享受利益。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积极引导农民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检验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高度重视发展农村路、水、电、医、学,大力发展林业和畜牧业,搞好环境绿化,加强污染治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要高度重视保护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改善生产条件,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正确处理好调整结构与保护粮田的关系,处理好增加农民收入与粮食生产之间的关系,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工业化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要把加快工业化进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低、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结合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积极承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业转移,发挥比较优势,努力培植壮大支柱产业和优势企业,提升产业层次,延长产业链,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工业结构。有条件的地方,经省政府批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定位,突出特色,办好工业园区,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加快向园区聚集,避免重复投资和设施浪费,使园区成为推进工业化的主要载体、高新技术的孵化区、城市建设的新区。坚决制止低水平、消耗高、浪费大、污染严重的项目建设。

第三产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要加快市场体系建设,繁荣城乡贸易。积极培植生产要素市场,健全和完善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充分发挥当地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推广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改造传统服务行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信息咨询、社区服务等新兴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发展水平。

2.创新体制和机制,不断增强县域经济的发展活力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要把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作为根本动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国有资产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中退出的步伐,今明两年基本完成县乡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任务,促进乡镇企业健康发展。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引导内外资参与县域企业的改制、重组,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农业开发,为县域经济发展增添新的活力。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县乡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加大县乡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全面清理编外人员,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减少财政供养人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减轻财政负担。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严格治理“三乱”,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市场,实现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

3.突出抓好“三个亮点”,努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坚持对外开放,扩大招商引资,是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提高县域经济发展层次的关键所在。要选准主攻方向,抓住日韩及欧美产业转移的有利机遇,全方位开展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要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突出重点,以更大的胆略、更灵活的办法,拓展招商思路,广开招商渠道,在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上实现新的突破。要充分发挥现有优势,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提高加工制造能力和对外贸易水平,多元化、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

民营经济是县域经济最具活力的增长点。要按照省里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消除一切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废除一切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性政策,清除一切落后的管理手段和行为,在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发展政策上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做到思想上放心、放胆,政策上放宽、放活,工作上放手、放开,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内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使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中唱主角。

科技和人才是提高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要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对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开发和推广力度,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化科普教育,加强科技推广应用体系建设。坚持自主创新与有选择引进并重,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探索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措施。加强人才建设,着力培养和引进一大批在县域经济中用得上、留得住、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各类人才。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以技术入股、合作攻关等方式开展高新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和经营活动。引导和鼓励机关干部、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基层领办企业。

4.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搞好县域经济必须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要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科学合理地利用县域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使用效益,增强城镇的聚集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当前,要把集中发展县城和1-2处中心镇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点,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县城要与所在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与山东半岛城市群建设规划相衔接,实现发展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共享、产业互补配套和资源高效配置,形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与区域中心城市相配套的卫星城。

要把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省、市、县三级政府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并引导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健全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加快城镇化进程,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业人口,可按当地规定在就业地或居住地登记户籍,并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

加大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投入,各级政府每年新增加的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公共事业。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以各种形式进入社会事业领域。调整和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合理配置农村教育资源,巩固农村基础教育,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在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同时,支持各县(市、区)办好1-2所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和2-3个重点特色专业,有条件的可兴办高级技工学校。着力抓好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搞好乡镇卫生院和计生站等现有卫生设施的整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搞好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增长。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路子。

5.简政放权,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需要有一个更加宽松的环境。各级、各部门都要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积极营造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诚信法治的市场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和完善县级政府的社会管理权、公共服务权、市场监督权等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切实精简各类会议、文件和检查、评比。今后,省里一般不组织大规模的评比、检查,确保基层集中精力抓经济工作。

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按照“能放都放、权责统一”和“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的原则,将投资项目的决策权下放给各类投资主体。除国债项目、财政预算内项目、统借统还国外贷款项目以及国家限制类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再审批。

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各级出台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违背国家和省现行规定的一律取消;保留的收费项目要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并适当降低省、市集中比例。今后凡是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省里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

全省各类金融机构要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要加大对县域投资主体的接信额度,各金融组织在市、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在当地吸收的资金(含邮政储蓄),应主要用于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人民银行要继续发挥支农再贷款的政策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农村信用社发放农业贷款。农村信用社改革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按照国家改革试点的要求,探索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农村金融组织,发挥其在县域经济发展中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区,允许贷款利率浮动。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不上浮。创新信贷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市、县(市、区)按市场运作方式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推动银企合作。省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省高新技术投资要向发展县域经济倾斜。

进一步完善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地方党委协管机制,省垂直管理部门在县(市、区)、乡(镇)的延伸机构党的关系实行属地管理,其领导干部的任免,主管部门要事先征求并充分尊重所在县(市、区)、乡(镇)党委的意见。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是垂直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垂直管理部门要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地方党委、政府要支持垂直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做好本职工作。

6.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县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是推进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大力加强政治、经济、社会领域的稳定工作。要按照“重心下移,强化基层,落实责任”的方针,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要及时排查调处化解各种矛盾。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及时发现矛盾和问题,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大力推进“平安山东”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平安市”、“平安县”、“平安乡镇”、“平安村庄”等建设活动,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完善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防止影响全局事件的发生。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防止重大恶性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加强县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和增强团结为重点,切实把县级领导班子建设成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甘于奉献、勇于拼搏、求真务实、能够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干部队伍。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弘扬干事创业的进取精神,把政治可靠、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特别要选准配强县(市、区)、乡(镇)党政正职。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班子中熟悉经济工作成员的比例。要督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带领群众奔康致富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保持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要任满一届。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经常性考察,把考察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级别调整以及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行一年一考核,对实绩特别突出的县(市、区),每年由省给予奖励,5年进行一次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及时进行调整。

对于特别优秀的国家公务员,经考核批准,可提前晋级。

从2004年起,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要按国家规定标准将乡镇编制内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足额列入预算,并保证及时发放。工资发放确有困难的,由省、市两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逐步帮助解决。

三、推动经济强县增创发展新优势

经济强县是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确定30个基础条件好、经济实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县为全省经济强县。经济强县要放眼国际经济发展全局,立足自身优势,瞄准全国先进水平,放开手脚抓发展,能搞多快搞多快,在全省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30个经济强县发展的指导目标为,以2002年为基数,到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以上,二三产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例达到93%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

1.赋予经济强县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指导下,经济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权由投资主体自主决定。在规定的编制总数范围内,经济强县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调整、设置县级行政机构,不要求上下对口。

2.扩大经济强县的分配自主权。经济强县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物价指数和财政增长情况,经报批可以酌情减免农业税,加大重点企业扶持力度,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

3.省里在安排建设用地使用指标分配上向经济强县倾斜。

4.将经济强县的县城驻地、经国家和省批准建设的重要园区纳入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网络规划,加快建设步伐。

5.鼓励经济强县进一步加大利用外资力度,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对实际利用外资和出口总额达到一定规模的,按不同档次由省、市给予奖励。

6.简化出国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人员实行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出国有效的办法。省、市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县级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出国考察、招商引资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7.对经济强县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考核,三年一调整。

四、加大扶持力度,帮助欠发达县快速发展

加快欠发达县发展,是欠发达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是促进全省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责任。选择30个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发展潜力大的欠发达县给予重点帮扶。欠发达县要注意防止和克服畏难情绪,解放思想,振奋精神,选准路子,着力抓好资金、人才、项目的引进和劳动力、产品输出,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30个欠发达县(以下简称欠发达县)发展的指导目标为,以2002年为基数,到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力争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二三产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例达到85%左右。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指导下,欠发达县实行更加开放。灵活的政策,营造适合欠发达地区特点的发展环境,探索适合自己发展的路子。

2.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要进一步加大向欠发达县倾斜的力度,并制定相应政策,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从2003年起5年内,欠发达县按现行财政体制,每年缴入省、市财政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收入比上年增长部分,由省、市财政全额返还。

3.国家和省对交通、通信、能源、环保、流通、旅游、农业、林业、水利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投资重点向欠发达县倾斜。

适当降低欠发达县重点项目的县级配套资金比例。

4.鼓励欠发达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从2003年起5年内,对引进省外项目的,按实际到位资金和形成的固定资产,由省、市财政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5.省和有关市、县、大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省级担保资金,今年内达到3亿元规模,今后5年每年按一定比例逐年增加,专项用于支持欠发达县重点经济建设项目的贷款担保

6.制定实施稳定和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以多种方式向欠发达县流动。稳定欠发达县现有人才,为其发挥才能、干事创业提供有利条件。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和国内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到欠发达县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其人事关系可放在省、市人才交流中心。从2003年起5年内,到欠发达县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其工资由省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到欠发达县工作的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其工资由欠发达县所在市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7.积极支持欠发达县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培训和劳务输出。加大对欠发达县职业培训的扶持力度,支持欠发达县每县办好1-2所职业中专或1-2所职业技术学校,所需费用由省里给予一次性补助。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欠发达县劳动力市场建设,发展劳务输出组织,建立健全管理服务体系,扩大欠发达县劳务输出规模。今后5年内,每个欠发达县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占全部农村劳动力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省内大中城市招用外地工人要优先安排欠发达县输出的劳动力。

8.支持欠发达县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从2003年起5年内,国家和省组织的重大展销会、展览会,优先推荐、安排欠发达县参加,所需摊位费由省、市两级财政给予支持。

9.省、市共同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欠发达县中小学危房改造、乡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帮助欠发达县的每个乡镇发展一所重点中小学,并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扶持力度,彻底解决九年制义务教育学生的辍学问题。大中城市教师、医生下乡服务,对口支援农村教育、卫生工作,优先安排到欠发达县。

10.欠发达县经批准可以进行以公开选拔的方式确定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试点。

11.省级领导与欠发达县建立联系制度。由省里统一组织力量联系欠发达县,进行调查研究,指导欠发达县工作。

省直有关部门分别帮扶1个欠发达县,由1名副厅级干部带队,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组,一帮5年。

12.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从省直有关部门选调部分德才素质好、文化层次高的年轻干部到欠发达县挂职。从省直部门和其他地区到欠发达县交流任职的,工资及福利可仍在原所在地发放。

13.30个经济强县与30个欠发达县对口帮扶,开展经济协作,兴办合作项目。制定优惠政策引导东部地区向欠发达县进行产业转移,尤其是兴办农副产品深加工和劳动密集型产业。

经济强县要积极接收欠发达县干部培训学习和挂职锻炼。

14.由省、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在省、市党校和行政院校专门开设针对欠发达县的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5年内轮训一遍,所需经费由省、市两级财政承担。

五、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调查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解决好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有效的领导协调机制,省里成立全省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指导全省县域经济的发展。从有关部门选调精干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各市党委、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尽快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一抓到底,干出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力量,对30个经济强县、30个欠发达县未来5年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逐县进行测算,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跟踪考核,督促检查。要加强对县级领导班子廉洁勤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杜绝统计数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附:

1.30个经济强县名单

2.30个欠发达县名单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30个经济强县名单

荣成市 文登市 邹城市 龙口市 临淄区 胶州市

寿光市 胶南市 即墨市 章丘市 招远市 兖州市

莱州市 历城区 平度市 淄川区 周村区 蓬莱市

肥城市 莱西市 诸城市 新泰市 桓台县 乳山市

曲阜市 莱阳市 广饶县 滕州市 邹平县 青州市

附件2:

30个欠发达县名单

武城县 宁津县 莒南县 平原县 陵 县 平邑县

费 县 无棣县 东平县 峄城区 惠民县 沂南县

苍山县 东阿县 梁山县 汶上县 嘉祥县 莘 县

阳信县 庆云县 山亭区 曹 县 东明县 郓城县

冠 县 成武县 单 县 巨野县 定陶县 鄄城县

② 试谈怎样发挥地方人民银行的职能作用

新的形势下 ,中央“三农”工作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民银行县级支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银行县级支行要完成好这一艰巨使命,当前需要发挥四大作用,即发挥服务地方政府的协调参谋作用;发挥货币信贷政策的传导者作用;发挥辖区金融的管理维护者作用;发挥金融优质服务提供者作用。
县支行是央行的“神经末梢”,是人民银行最基层的单位,无疑在传导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和“三农”发展任务的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县级支行从工作到环境、都面临着一些不同于以往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如何立足当前、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内外兼修、提升素质,真正实现县支行“小而有为”的发展目标,是人民银行县支行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新形势对人行县级支行提出更高要求

(一)县级在国家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位置,相应要求县支行有所作为。县一级在党的组织机构和国家政权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在国家战略发展中处于“基石”的位置,中国古代就有“郡县治,则天下安”之说,在现在更是如此。我国自2010年初开始启动对全国县委书记进行“新形势下怎样当好县委书记”的履职培训,就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与县域发展的重要性相适应,处于县域央行位置的人民银行县支行同样肩负重要使命。比如,在围绕政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在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在提高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各项工作中,都要发挥出人民银行作为县域金融领导管理部门应有的作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求金融部门在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要发挥重要作用等,这些都为县级支行大有作为指明了努力方向和工作任务。
(二)央行履职的社会关注度进一步加强,需要县级支行在基层相应工作力度随之加大。前几年,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出现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央行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果断采取有效措施、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很好地抵御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使宏调调控和宏观经济走势始终朝着预期的方向发展。与此相伴,央行在经济领域和社会上的关注度空前增加,其政策、其影响、其效果更多也为世人所关注、所评价。不可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多种原因带来的一些不同声音也会相应而生。及时、全面、正确宣传央行出台政策,客观、全面、准确收集政策实施效果,有见地地提出针对性建议和对策是基层央行的重要任务。另外,反洗钱、征信、人民币、外汇管理等诸多工作,社会性强、服务面宽,也需要县级支行以新的工作气象认真应对。
(三)县域金融发展出现的新格局需要县级支行应时而为。近年来,为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的“三农”发展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央多次提出推动农村地区民间资金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多种形式设立和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2006年12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一大批新型金融机构开始在县域应运而生。据银监会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5月末,仅村镇银行全国就设立了536家,成为支持“三农”发展的生力军。作为县域新的金融主体,央行县级支行如何面对新生事物,如何正确处理促进发展和加强服务管理的平衡点,如何有效开展工作以服务于“激活农村金融市场,构建多元化、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这一中心工作,扶其上马、送其一程、助其壮大,真正发挥其支农作用,县支行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四)从总行等上级行不断加强县级支行的现实来看,支行建设仍有很多工作要做。近年来,人民银行总行也一直在重视并加强县级人民银行工作,自人民银行总行党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建设的意见》(银党〔2009〕61号) 后,分行、省会中支等都在开展加强县支行建设的多种形式的活动。作为一级主体的县支行,如何适时对干部职工加以形势、政策、法规引导,如何教育大家明确县支行的职责和发展方向、增强主动性,如何立足现实、在扎实履职的基础上开创新局面,真正将支行干部的思想、精力引导到工作上来,促使其积极主动地履行新职责,完成新任务,创造新业绩,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但是,从客观现实看,不容置疑的是,当前县支行的确存在着一些如思维理念老套路、工作拓展动力不足、工作目标不够明确、工作内容不够具体、手段措施不够多样等问题,有效履行职责还面临诸多制约因素。但只要县支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明确新任务、坚定自我发展信心,就能在新的形势下更好“小而有为”、更好发挥基层央行作用,更好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人行县支行要发挥“四大作用”
当前,人民银行县支行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找准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用发展的眼光来审视县支行的各项工作,强化履职手段,发挥职能作用。
(一)真正发挥服务地方政府的协调参谋作用。人民银行县级支行要不断向县级政府进行宏观金融政策的宣传解释,做金融政策的宣传员。同时不断宣讲有关金融理论知识,引导县级政府官员树立正确的金融经济观,为县域金融可持续发展大局奠定基础。要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县实际,从金融角度提出支持发展本县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规划,做到不跟风发展、真正符合地方实际。同时,对于金融生态环境、信用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要真正提出可行性的办法和意见,不断增强在县级政府部门的话语权和金融部门的影响力。同时,积极围绕县里金融长远战略发展的问题如农信社改革、村镇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中小担保公司的设立等关系全局的大问题提出服务性意见和建议,从心灵深处真正为地方发展服务。
(二)真正发挥货币信贷政策的传导者作用。县支行是国家金融宏观调控前沿阵地和排头兵,要充分发挥好这一角色作用。一是灵活运用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日常管理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的评估工作,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强对“三农”、中小企业和扶贫开发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发挥好窗口指导作用。二是做好货币政策传导神经末梢的反应反馈工作。要加大货币政策传导的关注和分析,加强对县域经济金融和农村经济的调查力度,了解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状况,为上级行提出政策建议,提高货币政策传导的有效性。三是定期组织金融部门召开金融座谈会、银企洽谈会等,为当地金融经济发展服务。
(三)真正发挥辖区金融的管理维护者作用。要真正从前些年央行职能调整而带来的消极被动情绪中调整过来,树立县域金融、央行为大的理念。一是按照“两管理两综合”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对县域金融机构开业管理、重大事项管理和综合执法、综合评价工作的参与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而不是轻描淡写、走过场。要强调管理与服务并重,强化监管,硬起手腕,不当老好人,真正树立威信。二是前瞻性地开展有关工作,根据一些县域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业综合化交叉经营特点明显的情况,要利用自身手段,强化监管和监测,以防系统性风险发生,确保金融稳定。对于不良的,要提醒,要整改,要督查,切实负起责任,要利用自身再贷款手段进行扶持和救助。三是建立金融生态推进机制。通过制定实施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办法,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人行牵头、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量化考核评价的高效工作机制。要抓好金融知识宣传,提高市民金融素质;加强征信管理,培育市场主体信用意识。通过金融生态建设引领信用社会建设,为金融长远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真正发挥金融优质服务提供者作用。县支行应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经理国库职责,发挥好服务政府机构的管库理财作用,为县级政府机构的运行提供服务保障。积极推进“乡财县管”等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方式方法,减少财政资金流转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要注重自身业务创新。着力在人民币管理、支付结算和外汇等方面不断创新,尽可能实现“一站式、便捷式”服务,为金融机构和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大小额支付系统支付清算“高速公路”的优势,通过扩大支付清算系统覆盖面,促使支付系统向农村地区延伸,畅通农村地区支付清算渠道,积极推广各类支付业务,向广大农村客户提供安全高效、多层次、低成本的跨行现代化支付清算服务。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的使用,积极推动农村地区银行卡产业发展。同时,要切实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和联网核查工作,落实账户实名制,防范支付结算风险,全面提升县域支付结算服务水平。可组织金融机构举办支票全国通用、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农民工银行卡业务集中宣传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在办理结算业务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管理,引导改善金融机构服务问题。要及时解决群众投诉多、反映强烈的办业务排长队问题、银行收费问题、人民币兑换问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通过一定形式反馈本行和其上级行,督促重视并解决。可以支行纪检监察部门为主阵地,积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靠社会力量监督和改进支行服务。县支行要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加快县域支付基础建设,统筹谋划县域支付结算环境建设。
为县支行实现“小而有为”创造更好条件
近年来总行等上级行一直重视县支行建设,在人员进入、工作职责、业务办理、内控建设方面不断加强和推进县支行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稳定队伍、推进工作的作用。但是,从县级支行反馈的意见看,还有很多方面需要上级行创造更好的条件。下一步,一是继续从大学生或社会上招聘工作人员,壮大队伍,增进支行人气。二是完善支行业务职能。积极按照有关文件和讲话精神,尽快落实和下放有关业务权限到县行,比如县域的外汇业务、征信、反洗钱等有关业务,能交给支行办理的放权让其办理,以业务带动干劲提升。三是继续加强支行建设,采取党校培训的方式、不断提升班子领导综合素质。采取竞赛、“走出去”、岗位争先创优等多种方式提升中层和一线员工素质,为更好履职打好基础。继续强化县支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推进“三无”安全行建设。健全金融服务部门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优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金融服务队伍。四是引领人民银行县级支行树立更强烈的创新意识。新的形势,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用创新的精神来指导每一项工作,用创新的理念来思考每一项工作。凡是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利于履行央行职责、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改善服务质量的,都要下工夫去做。以敢为人先、敢于争先、敢于领先的胆识和勇气,引领县域金融工作取得新突破。

③ 银行业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

银行业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

上半年即将过去,我们要做好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和下半年的工作计划,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银行业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银行业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一

上半年,支行在嘉兴中支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基层央行履职为导向,认真贯彻周小川行长在调研指导嘉兴中支教育实践活动和专题民主生活时的讲话精神,并以周小川行长在嘉善支行实地调研指导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改进金融服务,维护金融稳定,发展普惠金融,拓宽融资渠道,为XX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上半年先后3项工作受到市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在周小川行长实地调研指导支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受到周行长和总部张新主任的的高度肯定,并在总部召开的全辖电视电话会议上被通报表扬。

上半年,支行重点抓好了以下工作:

紧贴群众抓路线教育。根据上级行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四个在先”,即学在先、走在先、改在先、干在先。4月8日,支行作为县支行代表在周小川行长调研指导嘉兴中支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上发言。5月25日,周小川行长临时动议到支行看望干部职工并实地指导调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行上下紧紧行动、团结一心、分工协作,在接到通知不到一天时间内高质量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支行践行群众路线积极履行基层央行职责受到周行长的高度肯定,并获总部张新主任高度赞赏和在全辖通报表扬。

紧扣民生抓普惠金融:制定印发方案,落实“贴近群众、服务民生”2014年19项普惠金融工作措施。深化“春晖行动” 三年行动开展2014信贷助小微、惠民生“春雨行动”。开展了“普惠三农,争创三信”系列活动,召开XX县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推进会暨三信授信签约会,现场签约总额达2.6亿元的整村“批发式”贷款合作协议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协议。牵头与科技局、经信局签署金融支持科技型和“机器换人”企业三方合作框架协议,建立科技型及“机器换人”企业和银行机构金融服务微信交流平台。进一步发挥转贷基金信贷帮扶作用,累计转贷18亿元。创新建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网络投诉平台。

紧谋发展抓先行先试:通过外汇服务的“七个利用”帮助企业避险、降低成本工作受到XX市分管金融副市长批示肯定。对2013年嘉善社会融资总量分析工作受到了县长和分管副县长的高度肯定和批示。对XX县光伏产业专题调研分析工作得到了分管副县长的批示肯定并转发各镇、相关部门、金融机构进行学习。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申报工作。主动向政府建议开展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被政府采纳并列入XX县域科学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行动计划,获省政府批复。作为全市试点积极创建“电子支付示XX县”。在全市率先开展“现金服务示范点”创建。全面完成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参加全市人行系统“强理论、增技能、提质量”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知识竞赛获团体一等奖。

一、顺应群众期盼,增强金融助推示范建设驱动力

(一)示范引领金融创新。结合嘉善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推进XX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全面深化建设2014年信贷指导意见》,引导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突出信贷支持重点,积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切实做好金融先行先试助推XX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六部委《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精神,牵头XX县科技局、县经信局联合签署金融支持科技型和“机器换人”企业三方合作框架协议,建立科技型及“机器换人”企业和银行机构金融服务微信交流平台,实现金融服务全天候无障碍服务。探索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主动向政府建议开展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被政府采纳并列入XX县域科学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行动计划,获省政府批复。会同嘉兴中支联合开展了农房抵押贷款试点推进情况调研,召开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调研座谈会,积极争取开展试点活动。

(二)行动助推金融普惠。制定印发了《“贴近群众、服务民生”2014年XX县普惠金融实施方案》,从优化结构增加信贷投入、创新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建设改善信用环境、争取资源优化金融配置、提升服务推进便民支付、普及知识保障群众权益落实19项普惠金融工作措施。XX县财政局、经信局联合开展了“践行群众路线,服务中小企业”为主题的2014信贷助小微,惠民生“春雨行动”。召开了工作会议,分解落实了全年信贷支持1000家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小微企业,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全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000家、民生类个人贷款6250户、全年共新增小微企业和民生类群体贷款40亿元的目标任务。积极向上级行申报争取到两笔支农再贷款5000万元,占嘉兴全市支农再贷款增量总额的50%,有效增强惠农金融支持。进一步宣传、管理、发挥好中小企业转贷基金作用,切实帮助成长型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累计转贷520笔、18.51亿元,178家企业受益,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好评。

(三)三信带优金融生态。开展了“普惠三农,争创三信”系列活动。召开了XX县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推进会暨三信授信签约会,现场进行了总额达2.6亿元的整村“批发式”贷款合作协议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协议签约。深化“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评定,上半年获评省级信用村1个、市级信用镇1个、信用村15个,县级信用镇2个、信用村70个。指导嘉善农商银行针对“三信”评定成果制定出台金融优惠政策,推动开发“农”字通系列贷款产品,放大信用贷款单户限额从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真正让诚信农村受惠。

(四)研究指导金融发展。组织召开了支行年度调研信息工作会议,落实全员调研信息任务。积极发挥青年创新工作兴趣小组作用,加大课题调研,努力培育研究型青年队伍。对社会融资总量和光伏产业的专题研究分析受到了县领导的高度肯定和批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金融支持——以XX县为例》、《农民物权货币化可行性研究——以XX县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为例》、《浅析新形势下嘉善地方政府债务运行情况与风险化解路径》3篇调研被《浙江金融调查分析》录用。有效依托金融学会平台,提升基层金融研究水平,XX县金融学会被县民政局评选为4a级社会组织,被县科协评选为2013年度先进集体。组织金融系统开展了市金融学会与县科协年度课题招标活动。

二、维护群众利益,提高区域金融风险防控力

(一)强化综合管理。组织开展了银行机构2013年度综合评价工作,对全县12家银行机构14个方面的业务工作进行评价打分并通报。做好上半年2家新设分支机构的开业审批工作,组织拟任二级支行负责人6人次进行从业资格考试。组织对县工行、交行、邮储银行开展现金收付和假币收缴鉴定业务现场检查。参与开展对辖内5家小贷公司2013年度考核评价工作。XX县经信局、财政局和银监等部门实地审核、联合申报辖内3家银行2013年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申请。组织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统计业务辅导。

(二)加强风险监测。加强辖内法人机构的合意贷款管理,督促银行机构用好用足信贷规模额度,同时积极向上级沟通汇报实际规模需求。切实做好春节前辖区小法人机构流动性监测管理,布置辖内法人机构开展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操作试点,向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组织召开季度民间借贷利率监测点交流座谈会。督促辅导嘉善农商银行定期做好合格审慎评估工作,同时加强对短期同业拆借利率管理。根据上级行统一部署,按照《XX市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巡访制度》,及时开展辖内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现场巡访,实地调查了解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的动态和清收情况。完成2013年度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

银行业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二

上半年,我支行按照总行和XX支行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全行“XXXX、XXXX、XXXX”工作方针,全力配合网点转型工作,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强化内控和风险管理,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了我行今年上半年各项指标的稳健运行,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上半年受欧洲多国债务危机及国内市场经济低迷等因素影响,金融体系发展减速,加大了金融业经营发展的难度。在大气候不利的环境下,我支行上下同心,全体职工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指标,截至六月末我支行;

(一)公司类指标增长显著。6月末,对公存款余额为XXX亿元,较年初新增XXXX亿元,增长幅度和实际增长量都排在XXX支行所辖网点前列。对公存款日均增加XXXX,列XXX支行区所有网点第X位,新开对公账户XX户。授信业务通过授信工作人员努力,为避免风险,上半年,我支行共收回个人贷款XXX万元,避免因利率波动产生的风险,并且对XXXXX进行了。四级不良贷款收回XXXX万元,整体质态有一定好转。

(二)个金类指标较好完成年度计划。五月份数据,14项可比指标中,XXX项超过XX分,5项得到满分。储蓄存款余额XX亿元,较年初增加XXXX万元,列XX支行所属网点第3名,代发工资客户新增数XXX;银行卡有效消费额XXX;新增特约商户数XXX;电子银行柜面替代率XXX;个人网银有效新增客户数小XXXX。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坚持以职工为本,狠抓职工队伍建设,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组织归属感,努力打造团结、和谐、高效的战斗集体。今年来,我支行把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实实在在谋发展,真心诚意办实事,理顺了人气,凝聚了人心。一是建立XXXX支行营销奖励措施,对支行发展做出贡献的职工,在获取支行营销奖励的同时,XXX支行增加额外奖励;二是定期组织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凡是上级下发文件都由专人先进行理解梳理,将提炼好的重点要点交由职工学习,对难点进行讨论。做到业务准确性高。三是用亲情温暖人,在职工生病或家庭出现困难的时候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加大帮扶力度。

(二)坚持以客户为导向,梳理自身业务结构,以产品营销和个性化服务为手段,进一步扩大客户群体,确保支行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XXX支行拥有对公客户XXX余户,数量排全区网点第二,公司客户存款更是占了存款总量的77%。如何利用少有的人员营销服务好庞大的客户群体是工作重点所在。我支行建立起如下一套办法;

一是建立起自己的客户分级营销制度,在开拓新客户的同时,应注重维护存量客户。将客户按照存款保有量100万-500万,500万-1000万,1000万以上进行分类管理。不同级别,组织营销人员分头分层营销;二是进一步完善存款客户的监测制度,锁定日均余额在XXXX万元以上存款客户,加以重点监测,增强对客户存款异常变动的反应灵敏度,及时调整营销策略;三是增加对公服务柜员,目前我支行安排X名对公非现金柜员,X个现金对公优先窗口,满足每日对公大量业务;四是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利用网络与客户密切联系,第一时间将我行政策和产品信息通知到客户。

(三)落实总行和XXX支行工作精神,大力推进扁平化工作。营业网点扁平化是现代银行结构趋势,扁平化后能够实现3层集约化管理模式,大大降低网点非经营压力,能够释放基层网点人力资源,能够激发出网点经营活力。我支行确保将每次管辖支行的会议精神和文件内容,第一时间传递到每一位职工,定期召开会议,宣传扁平化管理的优点,提高职工思想认识,确保我支行扁平化过程中职工能够及时转变思想,积极参与支行的各层级竞聘活动,无不良事件发生。

三、上半年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一是高端客户分层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虽然我支行自行创立了客户分级营销管理办法,但是对高端客户管理分层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急需全行建立起一套对高端客户差异化服务制度办法,让网点营销工作有方法可依照,有资源可利用。只有通过一些高端的文化沙龙、经济论坛等服务手段,才能够吸引客户,留住客户。

二是客户经理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我行产品少,客户经理工作人员少,经验少;大部分理财业务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差;大多数通过客户经理老客户持续营销才有所成效,在吸引新客户方面明显捉襟见肘。

三是6月初新业务系统,职工磨合熟练还需要一定时间。 四、下半年的工作方法

今年上半年,我行各项业务工作平稳发展,各项指标较去年有大幅度提升。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下半年面临的巨大的困难和挑战。今年下半年,央行仍有可能再一次降息,并且由于利率定价权的松动对我营销工作造成一定困难。下半年我们的工作重点:

1、继续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组织归属感和职业使命感。加大文明服务检查力度,提高职工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和客户交流技巧。

2、进一步加大营销客户、服务客户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上半年已经取得的成果,尽最大努力全面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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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为什么中国人民银行要继续拓宽支农再贷款

农业稳定国家才能稳定,农业一起是很受重视的,我国是农业大国,只有把农业发展上去,才能推动其他产业上去,所以中国人民银行要继续拓宽支农再贷款,并设立扶贫再贷款,这是当然的,这几年一直都很重视支农工作

⑤ 为什么中国人民银行要继续拓宽支农再贷款,并设立扶贫再贷款

农业稳定国家才能稳定,农业一起是很受重视的,我国是农业大国,只有把农业发展上去,才能推动其他产业上去,所以中国人民银行要继续拓宽支农再贷款,并设立扶贫再贷款,这是当然的,这几年一直都很重视支农工作

⑥ 支农再贷款的实施效果

总体看,支农再贷款对支持农村信用社提高资金实力、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扩大农户贷款和缓解农民贷款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支农再贷款是对农村信用社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的流动性支持,虽然执行优惠利率,但不是政策性贷款。对坚持市场筹资且涉农信贷投放达到规定比例的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资金不足的,人民银行分支行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给予再贷款支持;农村信用社对农户贷款的条件、方式、期限、金额和利率,由其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并自担风险。

⑦ 支农再贷款管理办法

支农再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人民银行窗口指导作用,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更好地支持辖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发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支持“三农”的作用,稳步推进农村信用村镇建设,确保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货币政策工具是指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以下简称再贷款)和利率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再贷款系指中国人民银行为解决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的合理资金需要而对其发放的贷款。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
第二章各级党政的职责
第五条广大农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两委”班子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培育和规范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信用评定及贷款组织。
第六条各级党政组织要加强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督促、指导、协调与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户合理的贷款需求。
(一)营造“开拓创新、互帮互学、赶学比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大国家对支农政策的宣传力度,督促农村信用社端正服务方向,牢记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主要以农户小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为主,切实帮助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
(三)与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及农村信用社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营造“政府搭台,信用社唱戏,银监局监管,人民银行指导”的长效机制,使地方政府与金融部门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
(四)协助人民银行、银监局大力实施农村信用工程,全力支持“信用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的创建工作,为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依法打击、取缔农村高利贷及逃废农村信用社债权的行为,教育农民诚实守信,实现农民、信用社的“双赢”。
第七条 及时调整、充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市)、乡(镇)两级政府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具体领导职责和年度考核目标并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奖惩办法。对协助农村信用社收贷收息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者给予处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使农村资金良性循环,促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人民银行的职责
第八条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行昌吉中支)要充分发挥再贷款的政策服务作用,用再贷款撬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发展。
第九条再贷款实行“限额控制、周转使用、规定用途、设立台帐”的管理原则。
(一)再贷款限额80%下达到县(市)支行,限额为指令性计划,任何时点不得突破。
(二)支行根据所辖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营运实际(利用自筹资金发放的新增贷款中农户贷款比例不低于40%),在限额内审批发放再贷款,重点解决农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储运、销售和农村消费信贷等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
(三)期限的确定要贴近农户农业生产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有借有还(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经支行或中支审批展期,但累计期限不得超过2年)。
(四)指导所辖农村信用社设立再贷款台帐,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条 人民银行各支行要积极做好农户贷款证的发放工作,强化调研与服务,督促、支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与管理。
(一)督促农村信用社及时测算农村资金需求大帐,按照农时季节和农户生产需求,安排贷款,摆布资金,以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为着力点,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重点支持农民立足本地资源发展成本低、见效快的种养业,对有市场、有销路、科技含量高效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给予资金支持,促进信贷资金的有效配置,切实提高资金投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要深入调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实际情况,协助当地银监部门建立农户信用评定制度,加强对农村信用户的评审和授信额度的确定,积极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工作,为当地经济建设做好服务。
(三)对农村信用社因存款下降或自身资金不足,制约或影响支农贷款投放的,要及时给予再贷款的支持。
第十一条人行各支行要建立与当地银监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机制,健全完善对再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制度。
(一)正确处理加大再贷款扶持力度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强化对支农再贷款的监管力度,确保再贷款资金高效运转,维护央行资产安全。
(二)将辖内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放、管、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的服务方向,监督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是否真正贯彻农户自主申请、自主运用、自主还贷的原则,监督利率执行情况,尤其是用再贷款发放农户贷款的利率执行情况,重点考核借入再贷款的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是否增加,支农服务功能是否增强,经营财务状况和内控管理是否有所改善的情况。
第四章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十二条监督农村信用社的内控、风险和法人,更要监督农村信用社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在农业资金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不能支持其他行业。
第十三条督促农村信用社成立农户信用评定小组,小组成员以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和农户代表为主,同时吸收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参加,紧紧依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力量来培育和规范农村小额贷款组织。
第十四条农村信用社切忌“嫌贫爱富”思想,不可将农户信用等级的评定与入股金额的多少挂钩。
第十五条农村信用社根据自身经营宗旨和服务方向,担负起支农主力的重任。鼓励农民自愿入股基础上,扩大入股面,充实资本金,大力吸收存款资金,壮大支农实力,以保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供给。
第十六条农村信用社要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支农政策,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工作,搞好服务,想方设法增加存款总量,增加贷款规模,尽最大努力支持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要健全完善各项内控制度,设立再贷款专户,强化支农再贷款台帐管理,用好、用足和用活再贷款,农户贷款累放额不得低于再贷款累放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比例力增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比上年提高5-7个百分点,真正体现再贷款的支农服务方向和政策效应。
第十七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具体额度,由农村信用社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状况、农户生产经营收入、自身资金状况等确定,报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核准。
第十八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周期确定,一般小额生产费用贷款原则上不超过1年,其他农户贷款最长不得超过3年。
第十九条农村信用社要完善利率浮动方式,体现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杠杆的政策支持作用,贷款利率应根据每笔贷款的具体用途和实际周期确定,不搞“一刀切”。结合农户种养业成本等因素,在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客观界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按现行利率政策,浮动幅度不得超过70%,要对传统种养业、贫困户贷款利率尽可能地少上浮。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人行昌吉中支在全辖范围内灵活调剂、合理摆布和充分利用再贷款,拟将再贷款限额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落实情况挂钩。中支视各县(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否达到规定比例、是否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情况,作为调增或调减支行下一年度再贷款限额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农村信用社未真正坚持支农服务方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银行将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再贷款:
(一)新增贷款中用自筹资金发放农户贷款达不到规定比例的。
(二)农户贷款累放额低于再贷款累放额的。
(三)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再贷款的。
(四)对小额农户贷款利率一浮到顶或浮动比例较高的。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和银监局昌吉监管分局负责完善和解释,并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⑧ 支农再贷款的措施

引导农村金融机构降低涉农贷款利率,支农再贷款执行优惠利率,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再贷款利率还可在优惠利率基础上再降1个百分点。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借用支农再贷款发放的涉农贷款利率应低于该金融机构其他同期限同档次涉农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一年期的支农再贷款利率为3.35%。
2014年7月31日,央行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了260亿元的14天期正回购操作,为三个半月来首次进行该期限正回购操作,中标利率为3.70%低于4月15日的3.80%。这是正回购中标利率2014年首度下调。央行的这一举措被业界认为是定向降息的前兆。
对部分分支行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200亿元,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支农再贷款管理,促进降低‘三农’融资成本。此举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力度”的要求,提高金融服务“三农”等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的能力而采取的措施。
除对特定机构涉农贷款优惠利率再降1个百分点外,央行还提出了三项措施:加强支农再贷款管理。农村金融机构在支农再贷款借用期间,涉农贷款增量应不低于借用的支农再贷款总量;提高支农再贷款使用效率。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优化支农再贷款额度的地区结构;加强对支农再贷款降低“三农”融资成本的监测考核。加强对支农再贷款投向和涉农贷款利率的监测考核,确保支农再贷款发挥降低“三农”融资成本的作用。

⑨ 求教农村信用社调研报告怎么写!!!

吸收到的资金大部分上存上级行,造成资金大量外流。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主力军,承担着县域85%以上的信贷压力。随着“三农”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支农政策的进一步实施,“三农”资金需求日益扩大,农村信用社在上级行、社控制的存贷比例之内,将信贷资金全部向“三农”倾斜,仍无法满足当地急剧膨胀的信贷需求。
6、社会信用环境和金融执法环境不理

想。主要表现在企业悬空债务、个别赖债者逃废贷款债权的现象上。一方面是部分企业信用观念淡薄,存在着“敢借、敢用、敢不还”的赖债思想。有的企业借改制破产之机,想方设法逃废、悬空信用社债务;有的企业利用金融业不规范竞争之机,多头开户,隐瞒经营成果,恶意拖欠贷款利息;有的企业破产后,有效资产所剩无几,信用社得到的补偿十分有限,资产损失严重。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制止打击不力,在这种信用环境下,无疑增大了信用社的经营难度。
三、形成风险的原因分析
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的形成是长期积累下来的,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政策性原因,造成经营风险。1996年,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国务院作出了关停年产5000吨以下小纸厂的决定,**县有36家小纸厂宣布关停,贷款360余万元形成呆帐损失;去年,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政策,对一些企业又采取了限制措施,导致信用社852万元贷款形成不良。
2、行政干预造成信用社经营风险加大,不良贷款增加。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急功近利,不顾自身条件、产品销路、还贷能力,热衷于上项目、增产值、创业绩,超能力地盲目新上或扩建项目,以行政手段代替客观经济规律,造成信用社大量风险资产。截止目前,由于行政干预造成风险贷款达1031万元,占全县信用社不良贷款总额的5%。
3、体制不顺造成。信用社在农行管理期间,农行转嫁或强令信用社贷款,使全县信用社风险贷款达465万元。如南樊硅铁厂、明胶厂属乡镇企业,在农行管辖范围,可是在1989年期间,农行因信贷资金超了规模,无法向上级行报表交帐,行领导便指令信用社月底贷款给南樊硅铁厂、明胶厂,归还企业在南樊营业所贷款,月初南樊营业所再贷给所辖企业归还信用社,形成由农行担保并把农行信贷规模转嫁给南樊信用社。这样反复办理转嫁规模手续,共办理给硅铁厂贷款6笔,金额97.1万元;贷给南樊明胶厂4笔计24.87万元,两厂共计欠贷10笔,金额高达121.96万元,到目前,预计欠息近300余万元。1989年,用同样办法,大交信用社和安峪信用社由农行担保分别给南樊硅铁厂贷款50万元。么里信用社由农行担保贷给卫庄镇铁厂14万元;卫庄信用社由农行担保贷给卫庄铁厂和果脯厂2笔计16万元。1992年1月,南樊硅铁厂因缺资金无法生产,农行又强令信用社贷款50万元,支持企业生产。这样,农行先后转嫁或强令信用社贷款高达465万元,而这些企业目前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有些企业已经关停、破产,致使贷款本息难以收回。
4、自然灾害,使信用社经营风险加大。**县是个典型的农业县,全县农村信用社每年投放的贷款80%以上用于农业生产,由于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的因素较大,且该县的农业基础设施落后,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相对薄弱,农业贷款呈现占用多、周转慢、效益差、风险大的严峻形势,从而使相当多的贷款很难按时收回,以2007年为例,**县农村普遍遭受了旱、涝、雹、虫等严重自然灾害,农业减产、农民减收,当年新形成逾期贷款800余万元。加之,信用社为帮助农民群众抗灾自救,增投贷款500万元。如2007年7月,一场冰雹降落**县,全县13个乡镇有11个乡镇遭受雹灾,农业直接损失1亿元,全县信用社因之形成逾期贷款800多万元,少收利息100余万元。
5、由于前几年信用社职工素质低下,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内部管理偏松,导致信用社经营风险增加。一些信贷人员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差,违章拆借、违规放款、违纪担保、违法办事,结果使不少的信用贷款不讲信用、抵押贷款不具法律效力、保证贷款没有保证实力,给信用社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还有些信贷人员不认真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只讲人情、不顾三性(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凭个人好恶主观臆断,贷前调查不深入、贷中审查不严格、贷后检查不落实,使许多不该放的放了,该及时回收的未能及时收回来。甚至一些社,有钱抢着放,没钱借着放,重放轻收,只放不收,使信用社存贷比例严重超计划、不良资产逐年增长,经营陷入困境。还有一些单位和信贷人员随意发放跨区贷款、借、冒名贷款、人情贷款、关系贷款等形形色色的违章违规贷款。
6、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难。一是债务落实难。如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集体所有制下的集体贷款,由于合作社解散、人员变更、体制转换,造成部分集体贷款债务落实难。二是由于个别企业关闭、破产、企业主外出不归,造成部分贷款落实难。三是法院执行不力。如联社营业部与盐业公司贷款纠纷一案,2002年法院已判令赔偿,但至今仍未归还,法院也未采取有效措施等等。
7、邮政储蓄、各类保险机构、民间借贷和高利贷以高利息、高手续费等手段与信用社搞无序竞争,为信用社经营带来风险。他们普遍采用高利息、高手续费,向储户暗里滥发实物等手段,拉站干,拉存款,使大量农村资金流向城市,信用社储源受阻。
四、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建议
(一)对省、市联社的建议:
1、搞好协调,促进信用社业务经营。省联社要积极向省人民政府请示、汇报农村信用社工作,促使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有利于信用社业务发展的政策,促进信用社工作开展。同时,要协调省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土地等涉农部门,向下垂直出台政策,如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帐户,款项往来通过信用社划拨等等,促使农村信用社扩张规模,健康发展。
2、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打造全省先进典型。特别是县联社实行一级法人管理模式后,联社由服务管理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在这一过程中,省联社要集中力量,采取倾斜政策,在某些方面(如业务创新、防范化解不良贷款、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推出典型,在全省推广,造成轰动效应,推动工作开展。
3、协调有关部门,减少信用社经营压力。一是因政策性原因造成的不良贷款逐步剥离;二是减少信用社不必要的地方摊派、罚没款、税费等费用。国有商业银行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而农村信用社既要讲求经营效益,又承担着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重任,80%以上的贷款用于农业,周期长、风险大、利率低、效益差,再加上地方摊派,有关部门的罚没款、各种集资、赞助等,加大了信用社的经营负担;三是采取措施制止邮政储蓄,各类保险公司业务下伸,打击高利贷和民间借贷等,使农村信用社轻装上阵,担负起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重任。
4、制定办法,创新考核奖罚措施。出台新增不良贷款考核办法,对新增不良贷款进行细化考核,对考核结果居末位的信用社主任,实行末位淘汰制。继续跟踪分账管理情况,不断完善不良贷款管理机制。对原不良贷款清收按收回比例制定奖励办法。
(二)对地方政府的建议:
1、政府支持,帮助信用社壮大资金实力。目前,**县联社已全面开通综合业务网络,并顺利发行“关帝银行卡”,实现全国范围内的通存通兑,结算渠道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希望政府部门能动员、要求有关部门将涉农资金账户转开到农村信用社,帮助信用社壮大资金实力。
2、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讲诚信氛围。要将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信用村、乡(镇)的创建工作,在全县营造“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宽松经营环境。一是继续降低信用社税收,减少或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增加信用社自身积累和经营效益水平。二是人行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应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加大投放力度,要适应农产品生产周期,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以一年以上为宜,并允许跨年度使用。且当农村遭受自然灾害时,允许延期归还,从实质上体现中央银行对信用社的扶持。三是支持信用社进一步拓展业务功能,完善结算渠道,方便信用社灵活调剂资金,增加融资通道,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4、积极支持配合,狠抓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政府应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清收和待变现资产的处置力度。首先,加大法院执行力度,对已有判决结果的历年欠贷对象,帮助信用社依法追回贷款,切实维护信用社利益。其次,搞好部门协作,加大资产处置力度。对信用社的待处理变现的土地、房产等资产制定处置优惠政策,加大处置力度,有效改善信用社的信贷质量,壮大资金实力。第三,抓住清贷重点,对国家公职人员本人贷款或为他人担保、介绍的贷款,以及有钱不还的逃、废、赖信用社债务的钉子户,建议政府采取停职停薪、组织谈话、行政处分、依法清收等措施进行清收;第四,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公检法司等部门人员,成立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小组,多策并举进行清收;第五,将清贷工作列入各级行政部门领导的业绩考核中,确保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大幅下降。
(三)对县级联社的建议:
1、抓教育,建设强有力的队伍。一是营造浓厚工作氛围。要求全体员工“工作主动到位,配合及时到位,补台自觉到位,提醒预防到位”,努力将职工队伍建成工作的队伍、团结的队伍、正派的队伍、高效的队伍。二是打造学习型组织。在全年工作中要将学习贯穿始终,引导全体人员,树立学习观念,形成学习习惯,逐步实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氛围。如每月可确定一个主题或省联社提出的主要任务(主要措施、主要文件),抽出一天时间,不分岗位,进行全员讨论、全员学习、全员建议并及时将好的建议转化到工作决策中。三是联社要多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以促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增进友谊,创造一流的团队精神。
2、转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凡是安保检查或财务、信贷等经营活动的审计之前,需做好内部培训工作。二是安保工作要适当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一些环节进行突击检查。三是审计工作,要树立“以我为主”和“小范围大举动”的观念,立足联社现有人员,加强审计之前的培训准备工作,由联社组织带头,做好分工,重点对特定的信用社展开“解剖麻雀式”的检查,重拳出击,坚持做到“违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有效树立联社审计权威。四是把工作重点转入督促各信用社落实上级联社精神上来,并按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3、勤下乡,深入了解基层情况。要做到三多:“多了解基层业务,多访问基层主任,多走访基层网点”,从中掌握真实的经营、管理情况,为行业管理和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4、多沟通,建立包社联系制度。为把包社联系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工作成效,必须明确要求:一是要深入所包社指导工作,要认真做好调研笔记,在全面掌握基层社情况的基础上,切实帮助基层社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对本部门能解决的难题,及时给予解决;对需要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及时反馈至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对需要提交领导研究解决的,及时反馈至领导研究解决,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举一反三,改进工作。要从本部门工作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在包点社探索、总结一些先进的做法和经验,以点带面进行推广,改进本部门各项工作。针对包点社存在的难题,要举一反三,点面兼顾,完善有关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三是转变作风,树立形象。在深入包点社指导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规定,轻车简从,雷厉风行,树立廉洁高效、作风优良的服务形象。
5、严要求,对超负荷经营的信用社要增存压贷、只收不贷。严格禁止违规拆借资金,严格限制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和1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存贷比例必须控制在计划之内,同时,要下大力气清收旧贷,减小信贷风险,把清非任务落实到社、落实到人,切实抓好不良贷款的清收和压缩任务,并做好到、逾期贷款清收工作,防止前清后增,确保绝压。银监部门和县联社要监督执行,特别是要对不良贷款比例过高的社实行重点监控。
6、强素质,提高信贷人员服务水平。加强对信贷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脱产学习、短期培训、以会代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培训工作,鼓励自学成才,解决相当多的信贷人员长期以来不懂企业财务、不会看企业报表、不会搞资信调查、不会搞信用评估、不会搞风险分析等问题,从根本上提高信贷人员整体素质。同时,对信用社员工实行考试、考评、考核“三考”制度,定编定岗定责定任务,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差者退,调动干部职工敬业爱岗争上游、尽职尽责创一流的工作积极性,建立起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
7、建立贷款补偿机制和存款风险保证机制。这两种机制能有效防范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但具体办法有待研究。

⑩ 农户贷款的当前农户贷款难的原因与对策建议

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比较复杂,存在诸多方面的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 (一)政策和市场因素
作为中部欠发达地区,传统农业比重较大,农业内部结构不尽合理,随着近几年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大力推进农业结构的调整,使农业结构渐趋优化,总体上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要求。由于受地域及局部环境的影响,地方有关配套政策相对滞后,政府短期目标行为比较突出,影响了当地农业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农业的深层次开发。表现为农业主导产业及特色不明显,重点不突出,在结构调整中片面强调市场导向,而忽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一些地方领导行政干预严重,不顾农民意愿,一哄而起,农业结构的调整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如鄂东某县前几年为发展蚕桑,要求农民大面积种植蚕桑,当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后,蚕桑卖不出去,又挖掉蚕桑,后来市场稍有好转,又重新种植蚕桑,不行后又挖桑,形成“种桑、挖桑、再种桑、再挖桑”的怪事,结果不仅使农民利益受到损害,也使农业银行和信用社贷款受到损失,挫伤了农民生产和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农业是投资大、周期长、收益小的行业,对农户贷款几乎没有什么盈利,从经营角度讲,农村金融部门对这种低效农业不甚愿意给予贷款,这在客观上制约了对农户贷款的发放。地方相关政策的不配套,缺乏长远眼光和对市场的准确把握,以及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必然影响到信贷功能和作用的有效发挥,削弱了其支农的力度。
(二)资金因素
农户贷款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发放,而信用社由于多年积累下来的各种矛盾和大气候的影响,经营中遇到很大困难,不良信贷资产占比重高,资金实力普遍不足。制约了对农业生产和农户所需的信贷投入。资金不足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的突出问题。尽管近几年人民银行对信用社支农再贷款力度加大,资金总的看有所松动,但仍有不少信用社存在资金紧张问题。不少县市信用联社经常动用存款准备金,还有的县市为保付而不得不使用人民银行紧急贷款。信用社资金不足表现为:一是信贷资产质量板结,酿成了流动性陷阱,大多数信用社不良信贷资产占比达80%以上,大量不良信贷资产造成信用社支农能力下降;二是一些信用社亏损过大,占用了大量资金,造成了信用社支付困难,亏损的压力既削弱了信用社支农能力,又加剧了其支付矛盾,形成沉重的包袱;三是结算短脚,异地汇款几度转汇,又难于到帐,使农民客户不能得到快捷、便利的服务,致使一些大户和对公户纷纷转移他行,信用社的业务空间受到挤压,筹资能力受到削弱,进一步导致信用社负债比例失调。
(三)农村信用环境因素
在农村,尤其是在欠发达的贫困山区,人们的信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相对缺乏对信贷资金还本付息的主动性。农村金融业由于本身具有经营上的风险性,对法律机关的依赖性很强,但目前司法效率不高是不争的事实,使农村金融部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不少信用社出于无奈,对大量不良信贷资产只好采取消极态度,一般都不愿意使用起诉方法来保护金融债权,使许多信贷资产处于自然流失状态。农村行政干预贷款现象也十分严重,由于近几年基层商业银行信贷权限上收,机构撤并,一些县、乡行政部门指令信用社发放本不应由信用社发放的非农贷款,这些贷款往往都是有借无还,使那些急需资金的农户得不到贷款支持。
(四)农户因素
对大部分农户来说,贷款难主要是由于偿还能力的问题。目前农户联保、抵押担保还不健全,一些边远山区这一办法尚未启动,缺乏贷款保证条件是农户得不到贷款支持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农户抵押物来看,仅仅是陈旧的农机具和房屋,由于农村距城区较远,这些抵押物多数未经过公证和过户。对农户的大额贷款的抵押实际是形同虚设,一旦贷款出现风险,抵押物难以受到法律保护。尤其是近年来农民收入普遍下降,稍有风险的项目不敢开发,农民单纯依靠种养业,收入很低,对贷款缺乏承受能力。大额信用贷款放出后很少能够归还,因此信用社非本社的存单作质押,一般不放大额贷款,而单纯从事种养业的农户,很少有大额存单进行质押,这必然影响到大额贷款的发放。
(五)贷款机构因素
一是健全了内控机制,收贷收息力度加大,对贷款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只惩不奖,使信贷人员普遍产生“惧贷”的心理,多以不贷为上策。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挂钩”的人事工资制度改革,使信贷人员感到收贷收息与工效挂钩的压力和责任不断加大,受个人利益驱动,造成信贷人员畏首畏尾,以规避风险、明哲保身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额度、权限也制约了农户贷款的发放,按规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贷款都必须报县联社集体审批。基层信用社只能发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额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农户的正常贷款。而且贷款手续繁琐,环节多,时间长,即使发放一笔小额贷款,从申请到发放,少则一个月,多则2—3个月。
三是在执行贷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对农户的等级评定中,要求申请贷款的农户必须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条件的,可评为一、二等,没有股金的则评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获得贷款的,使那些没有人股但又需要贷款的农户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
四是一些信贷人员作风不扎实,没有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农户的生产和资金需求情况,对信用社的支农政策宣传不够,服务不到位,只是被动地应付,甚至存在关系贷款、人情贷款的现象,使那些真正需要贷款而没有“路子”的农户实难获得贷款。
(六)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政策因素
自1999年人民银行出台支农再贷款政策后,通过不断增加支农再贷款投入,较好地解决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紧张状况,扩大了农户贷款面,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其积极作用是很明显的。但从支农再贷款的管理上看,支农再贷款期限较短,不能与农业生产的周期相适应。农业生产具有周期长、季节性强的特点,其资金周转比较慢,一般地说,传统的种植业生产周期大多在6个月以上,养殖业大多在9个月以上,有的经济作物如林果特产品甚至达2—3年才能产生效益。而支农再贷款的期限最长为一年,与农业生产周期不同步,与农户需求不一致,使得部分缺资信用社对支农再贷款的申请和使用采取极其谨慎态度。事实上,近两年已有一部分支农资金不能按期收回,信用社只好以拆借资金归还人民银行再贷款,影响了信用社对农户贷款的积极性,也影响了支农再贷款的效果。 从当前看,要把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作为农村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中心任务,要站在农民的立场上来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把是否符合农民利益、是否让农民满意作为信用社支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建议之一:加大支农投入,增加支农信贷资金
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指出:“农业是经济的基础,农业问题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而解决其资金来源则应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因此,农村信用社应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加大信贷支农力度,进一步拓展信贷支农范围,扩大服务领域,把贷款重点放在支持农户和农业生产上。信用社支农信贷投入总量不能低于上年水平,对农户和农业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例应达70%左右。信用社要大力做好资金组织工作,认真清理外拆、外借、外贷资金,两级联社要做好辖内信用社的资金余缺调剂工作,确保支农资金及时投放:信用社在资金不足时,可酌情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合理确定再贷款的期限和金额,保证用于信用社增加农户贷款。
建议之二:明确支持重点,搞好结构调整
农村金融部门要适应农业结构调整需要,拓展信贷领域,把支持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着力点放到支持结构调整上来。集中资金优先发放农户种养业贷款和为农业服务的农产品加工、运输、小型农机具贷款,支持以公司加农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贷款和农户多种经营贷款。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专业大户起着重要的带动作用,它们为农金部门扩大信贷投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要重点支持专业大户从事农业结构调整的资金需要。为防止结构调整可能造成的信贷资金流失,政府可建立农业结构调节基金,增强农户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抗风险能力。政府在农户优势项目的产出期,可按农产品销售额提取千分之五的风险调节基金,作为农业发展项目专项扶持资金或新发展农业项目风险补偿金,在农产品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政府从调节基金中适当拿出一部分,作为价格补差,以平衡农户 心理,保护优势项目的稳定发展,避免“跟着感觉走”的短期行为。
建议之三: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提高社会信用水平
在这方面要借鉴广东高州市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大力推行农村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的“三信”建设试点工作,由农信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共同建立一种“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具体通过评估农户资信、划分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核发贷款证等,建立“一户一档”的贷款管理制度,提高整个农村社会信用水平:为解决那些急需贷款扶持而又缺乏相应保汪条件的大额农户贷款问题,可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中介担保机构,为农民提供相应的担保服务,培植更多的既符合贷款政策又具备贷款条件的农户,以利于争取信用社的进一步扶持,健全农联保贷款网络组织体系,农户小额贷款的联保可在自然村、组中进行,农村专业大户的联保应由所在乡、镇种养专业协会成员联保,无论那一类的联保都应手续齐全,切实做到既联保,又联责。
建议之四:完善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
一是对大额农户贷款亦可实行信用放款,在健全农户经济档案、夯实农户信息咨询系统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户信用贷款的额度,针对不同的农户,不同的农业项目准许发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信用贷款。
二是适当下放农户贷款审批权,对20000元以下大额农户贷款,只要资金充足,可由乡镇信用社自主发放,只报联社备案。
三是在加强内控机制的同时,建立信贷激励机制,推行信贷营销责任制,把发放“三农”贷款、扩大农户贷款面作为对信贷人员考核的内容之一。在进行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尽可能地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相关配套措施,保证责、权、利的对等,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机制上消除他们的“惧贷”心理。
四是对贷款的责任追究应区别对待,如对种养业大户确因自然灾害招致贷款损失,不应由信贷人员承担全部责任,以减轻信贷人员的心理压力。
建议之五:改进工作作风,完善金融服务
要在加强贷款管理的同时,按照灵活、方便、安全的原则,改进贷款方式,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贷款。推行贷款公开制度,实现贷款发放“四公开”,即计划公开、对象公开、额度公开、利率公开,以接受农户的监督,增加透明度。信用社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信贷人员要经常深入农户,搞好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农户的生产、生活资金需求,想农户所想,急农户所急,为农民提供资金、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服务,当好农民致富的好参谋。
从长远看,为了解决信用社的历史包袱问题,增强信用社的资金实力,有必要从政策上加大对信用社的扶持力度。
第一,是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对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粮棉油种养业贷款应免征营业税,对贫困地区信用社继续免征所得税,对高风险信用社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免税优惠,使之能休养生息,降低财务风险。
第二,是实行优惠的财政政策。对信用社因承担政策性贷款业务造成的亏损包袱和信用社过去支付的保值储蓄贴补息,国家财政应予以补贴。
第三,是合理消化历史包袱。可考虑:A.对在行社脱钩时农业银行甩给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划回农业银行;B.过去政策性的农业学大寨贷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的村组集体贷款、小水电贷款等大多已成呆帐,应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用专项资金予以本息核消;C.对信用社近些年来承担的在抗灾、扶贫、扶持集体经济、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等政策性支农业务中形成的不良资产,应由国家财政和人民银行共同组建全国信用社不良资产管理机构,采取收购的形式予以剥离;D.加大农村信用社呆帐核消力度,对有自身承受能力的信用社,允许其提高呆帐核消比例。
第四,是实行低成本融资政策。各级政府可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以低利率、长期限(三至五年)借给信用社周转使用,人民银行可对各地流动性较好、信用较好,但暂时资金不足的信用社实行低息短期融资,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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