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税人在上海工作,住房在其他省市,是不是可以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租房扣除
答:税人在上海工作,住房在其他省市,事实应该是可以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租房扣除。
㈡ 个税申报租房和住房贷款只能填一个吗
不可以的,购房贷款和租房只能选择一个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所以不能同时扣除。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个税住房贷款只能是工作地扩展阅读: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购房贷款利息每月的最高扣除标准为1000元,而租金扣除标准是800~1500元,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㈢ 个税专项扣除、夫妻可以一个选租房一个选住房贷款吗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条件
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3)个税住房贷款只能是工作地扩展阅读:
住房租金支出必须由签订租房合同的扣除,租房合同没有格式和模板的要求,真实的合同就可以;
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不可以同时享受;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且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
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不能享受本政策;
合租租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纳税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屋地不一致,可以按照实际工作地城市的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
㈣ 首套住房贷款与租房不在同一城市可以扣个税么
【条管家解答】
你好,看你的意思应该是你在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从而发生了租房租金支出,这种情况是可以选择享受住房租金或首套住房贷款的个税扣除的。但只可选择一种进行,住房贷款信息和住房租金扣除是不可以同时享受的。
住房租金扣除的标准如下:
(1)直辖市、省会(省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一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具体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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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个人所得税租房必须在工作城市吗
租房抵扣个税,需要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享受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享受条件: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㈦ 个税房贷扣除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个税住房贷款扣除标准: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个税住房贷款扣除条件:1、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2、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3、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注:1、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3、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㈧ 异地房贷可以抵扣个税吗
可以。只要在中国境内就可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