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杭州离婚按揭房产过户如何办理
随着社会经济压力的增大,婚前男女双方按揭购房,日益成为越来越多年轻人结婚的模式理念。
随着社会经济压力的增大,婚前男女双方按揭购房,日益成为越来越多年轻人结婚的模式理念。当离婚成为现实,处理财产时,房产因其价值较大,往往较容易成为当事人争执的焦点。离婚时按揭房如何处理?首先需要明确按揭房的性质,才能确定离婚时按揭房怎么分。一、按揭房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离婚时按揭房怎么分?首先需要确定按揭房是夫妻的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才能确定按揭房在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1、根据婚姻法之规定:婚后夫妻双方收入包括工资收入(除夫妻双方有约定外)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前按揭房,婚后分配有这样一个大的原则:婚前个人所购房屋,婚后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结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采取法定和约定并行的办法,有约定时依约定,无约定时依法定。依据上述《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并非所有在婚后购买的房产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因为法律允许当事人自行对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进行约定。《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财产约定必须是书面形式的约定。
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属双方民事行为,只有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方可产生法律效力。《婚姻法》对夫妻财产所有权约定时间未作限制,因此,可以在婚前作出约定,也可以在婚后作出约定。婚前财产约定,婚后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大致有以下三类处理方式:
1、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由专门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依据婚姻法房产分割细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要但不能协商处理的条件下,可采取竞价拍卖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产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
3、双方都不想要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要注意的是为防止婚后夫妻双方发生房产纠纷,双方应该在婚前进行房产公证,或到律师事务所进行房产见证。当然,双方也可以对房产所有权归属进行约定,但最好采取书面形式。如果你也有出资购房,要注意保存证据。
⑵ 贷款买的房子离婚了可以过户吗
离婚后房产有贷款可以通过转按揭或付清全部银行贷款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可以将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或者携带银行已还清贷款的证明持产权证原件、他项权证原件至房管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注销后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更名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贷款通则》第五十三条
贷款人对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产权转让或解散前必须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
⑶ 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过户
离婚房产有贷款办理过户的,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1、双方中的一方把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的,要还清银行贷款。如果暂时还不清贷款,那么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把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再办过户;2、把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的,不同情况就要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⑷ 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过户
离婚房产有贷款办理过户的,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1、双方中的一方把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的,要还清银行贷款。如果暂时还不清贷款,那么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把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再办过户;2、把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的,不同情况就要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⑸ 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的,可以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无法一次性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贷款银行,先把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和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的抵押合同。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⑹ 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过户
法律分析:房子有贷款,离婚想要过户应先提前还清贷款或者变更贷款人,此后再办理过户手续。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⑺ 离婚贷款房子怎么过户
离婚贷款房子可以采取下列办法过户:
1、一般由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判决)、房产权属证,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过户登记;
2、贷款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登记簿的,还应当征得贷款机构的同意,否则不得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