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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贴息贷款余额

发布时间:2022-10-06 20:53:34

『壹』 贫困户小额贷款的政策

贫困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并且三年内免息:

一、按照相关规定在脱贫攻坚期内,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贫苦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由当地县级财政机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于农户来说也就是三年内免息,换句话说,也就是国家拿5万元无偿的给农户用三年,农户可以利用这笔钱进行生产或者创业,进而脱贫致富。

二、根据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的相关规定,2017年农村贫困户只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即可申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1、“三好”农民。即遵纪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团结好。

2、“三强”农民。即责任意识强、信用观念强、履约保障强。

3、“三有”农民。即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致富项目。

4、“三无”农民。无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风气;无拖欠贷款本息、被列入贷款黑名单记录;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行为。

(1)扶贫贴息贷款余额扩展阅读:

1、扶贫贷款的贴息范围: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含当年新增、收回再贷、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在计划额度内进行贴息。1998年前发放的所有扶贫贷款均不再贴息。

2、扶贫贷款的贴息比例: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3、扶贫贷款的贴息年限: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4、扶贫贷款贴息的结算:扶贫贷款贴息实行按季据实结算。每季末由农业银行各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列其中数)汇总填报《扶贫贷款财政补贴利息结算表》,经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扶贫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财政部和农业银行总行;

5、由农总行汇总后(附分省表),于次季第一个月底前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核,并与农业银行总行结算。各级农业银行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必须认真、及时、真实、准确地按照规定做好此项工作。

『贰』 扶贫贴息贷款有哪些常见问题

第一,财政扶贫部门“扶贫济困”职能和金融单位“嫌贫爱富”规避风险倾向之间的矛盾,影响扶贫到户贷款的发放。由于政策性贷款实行了商业化经营,使到户贷款难以达到国家政策所设计的目标,银行要保本收利,政府要扶贫,享受扶贫到户贴息贷款的对象是全市贫困农户和低收入农户,主要扶持他们从事规模化种、养业和小型加工业。
但是,放贷资金是由金融部门承担,他们根据贷款人的还贷能力、贷款项目前景、担保落实情况、借款个人信用等,反复考证后决定是否放贷,农村贫困户和低收入户很难在金融企业获得贷款。这就出现了“能获得贷款的个人不具备贴息资格,具备贴息资格的贷款人难以得到银行贷款”,结果导致扶贫贷款对象的偏离和错位,严重影响扶贫到户贴息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宣传发动工作不到位,乡村贫困农户对有关政策没有达到广泛了解。有不少农户不知道扶贫到户贴息贷款的有关政策。
第三,认识有偏差,没有调动各乡镇的工作积极性。对各乡镇的到户贷款工作,仅以县扶贫办的名义行文下达指导性计划,没有激励机制、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具体组织协调贫困农户贷款、审核贴息对象资格、办理贴息资金发放等许多复杂繁重的基础性工作都是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部门协调难,乡镇畏难情绪较重。
而且,扶贫到户贴息贷款没有列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大部分乡镇党政领导没有充分重视这项工作,由于乡镇办理贴息拖拉迟缓,贴息资金迟迟不能到达贷款农户手中,也影响了贫困农户贷款的积极性。
第四,规定的贴息期短、额度小、贴息标准太低,扶助力度不够。文件规定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期为 1年,额度为每户2万元以下,贴息资金是每1万元贷款一年贴息500元。目前农户贷款利率一般超过10%,贷款贴息后农户仍然要付出超过5%的利息,和其他银行的商业贷款不贴息的利率相差不多,贴息贷款的优越性不能彰显。

『叁』 国家对精准扶贫户有那些政策

“精准扶贫”相关政策
1.农村造福工程。实施扶贫到户的扶贫政策。
搬迁对象:
一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的农户;
二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
三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的农户;
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经民政部门认定需要重建的农户;
五是不属于上述四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及五保户由当地政府统一安置的。
以上对象享受政策不能与危房改造政策重复。
省级集中安置区申报条件:
一是新建安置区(安置区规模在20户以上)。2016年安置区规划在20户至50户以下当年完成建房的,规划在50户以上的当年可完成50户以上建房的,并确保2017年内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扩建安置区(安置区规模在50户以上)。2013年后开建并有续建、扩建的,累计集中安置100户和50户以上规模(2016年新增安置分别不少于30户和20户),且基础设施建设比较配套的安置区。在政策上,国家层面政策,属国定贫困人口(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5元)的易地扶贫搬迁,享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按人均7000元的标准补助贫困户住房建设、按人均1万元的标准发行发地方政府债券、按人均5000元的标准发行专项建设基金(中央财政给予90%贴息)、由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人均不超过3.5万元长期信贷资金支持(中央财政给予90%贴息)等等。同时,还可享受省造福工程补助政策。省上层面政策,搬迁对象按人均3000元给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计生户、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等对象享受政策叠加,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增加补助3000元、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人口每人增加1000元;“五保户”搬迁对象每户15000元补助。另省定标准贫困人口搬迁每人再增加7000元补助。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户以上至99户的,20户的补助20万元,以此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100户以上的在补助1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200户以上的在补助3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市级层面政策,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户以上至49户的,给予5万元补助;50户以上至99户的,给予10万元补助;100户以上的,给予15万元补助。安置方式:各地可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货币化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鼓励五保户入住幸福院、养老院统一安置。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农户建房补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通(折)的方式由县里直接打卡发放到户,严禁以任何借口经由乡村转帐变相挪用补助资金,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严格确定造福工程对象,严禁将非农户口列入搬迁改造对象。
具体操作程序为:
一是农户申请。符合造福工程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薄、计生户、残疾人、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是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造福工程审批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三是入户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市、区)农业局(农办、扶贫办),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是审批公示。县(市、区)要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
五是竣工验收。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发放补助资金。各个程序必须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栏的三次公示(公示时间每次不少于7天),都需分别留下数码照片以备检查。
2. 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
第一类: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员);
第二类: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语言、听力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人员;
第三类: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
第四类: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救助方式和标准:
(1)资助参保参合。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进行资助。对第一、二类救助对象给予全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2)特殊门诊救助。特殊门诊救助是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第一、二类救助对象进行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定的门诊特殊病种,特殊门诊救助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60%。
(3)住院救助。第一、二类救助对象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第一类救助对象按90%、第二类救助对象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4)一次性定额救助。第三类救助对象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可申请一年一次性定额救助。
(5)重特大疾病救助。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年度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和上述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3. 困难学生资助。以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人口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人口(含特困人员)为重点,精确对准全日制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落实教育多元扶持和资助。一是学前教育资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2000元政府助学金标准予以补助。二是义务教育资助。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同时,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三是普通高中教育资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四是中职教育资助。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技工学校)免除学费,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五是普通高等教育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勤工俭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六是少数民族学生资助。按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助学金给予资助;同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普通高中少数民族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4.整村推进。农村综合发展的扶贫政策。分期分批确定扶贫开发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省级重点村实行“部门挂钩、资金扶持、干部驻村”的工作机制,继续从省直机关和中央驻闽单位选派优秀干部到重点村担任第一书记,任期三年,为重点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继续从有关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中捆绑集中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扶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省里对每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每年多渠道安排帮扶资金30万元以上,期中省财政统筹捆绑资金,每个村20万元;由企业挂钩帮扶的村,企业每年不能低于20万元扶持资金。2015年开始,将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500元的少数民族贫困村纳入全省第四轮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实施范围,每年予以每个村20万元的资金支持。市级重点村采取“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扶贫开发机制,以机关部门为依托,将机关部门的资源优势和力量集聚到联动村,并对接省上项目和政策,每期安排15个村进行部门挂钩帮扶,市财政每个村每年安排2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5. 扶贫小额信贷。调动信贷资源的扶贫政策。一是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对象和使用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给予贴息。贫困户每户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贴息标准按实际贷款额的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在确保贫困户贷款贴息需求的基础上,为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贷款贴息。项目业主每带动一户可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二是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由政府为贫困户因发展生产和服务业贷款提供无抵押担保。贫困户可享受每户贷款额度为5万元以内,贷款年限为3年以内的无抵押担保。在确保贫困户贷款需求的基础上,为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贷款担保
6. “雨露计划”。贫困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

『肆』 我没有享受到一点扶贫该怎么办

扶贫开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定决心、扎实推进。扶贫是大事,是善心,更是责任,是一件干不完的事情,也有说不尽的话题。因此,专题询问进行了2个半小时还意犹未尽。虽然专题询问规定限时问答,但是也规定了“答不清可追问”。有的委员一个问题追问了三次,一个部委负责人答不清,另外一个部委的负责人赶紧补充。按照法律规定,专题询问结束后,国务院将对审议意见提出改进措施,并在6个月内,向常委会提出关于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的书面报告。
焦点:如何走出“哭穷带帽”怪圈
对策:改进考核机制建立退出机制
辜胜阻委员的问题来源于参加调查的发现。他说,目前看,一些贫困户存在不实脱贫,主动返贫的等靠要的思想,某些地方甚至打出宣传标语,“热烈祝贺成为贫困县”。这样形成“贫困—扶贫—贫困依赖—贫困陷阱”的恶性循环。他的问题是如何打破这种恶性循环,让“减贫摘帽”代替“哭穷戴帽”?
国家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在回答辜胜阻的问题之前,首先介绍了我国扶贫开发的相关背景特别是贫困县的基本情况。他说,1986年我国开始了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地扶贫开发,国家成立了扶贫的领导机构,确定了贫困标准,确定了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在这27年期间,贫困县也进行了三次调整。
刘永富说,总的来看,历次调整进入重点县的,都是比较贫穷落后的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后地区。客观地讲,确定重点县,是我国扶贫开发实施区域瞄准的主要办法。在突出我们扶贫工作的重点方面,还是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些县也确实需要帮助,仅仅靠它自己的力量,是脱不了贫的。形象一点说,重点县有点类似于身份的划定,就是凡是进入重点县的,不仅可以拿到扶贫的资金,而且可以享受到多项的政策支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帮扶力度的加大,部分重点县一些经济指标已经高于或者是接近全国或本省的平均水平。但是由于重点县扶持政策的含金量比较高,有这么多好事,所以很难退出。一旦当上贫困县,群众不愿意退,干部也不愿意退。
“所以就出现了干部群众普遍不愿意‘摘帽’的情况,一些非重点县也想办法哭穷‘戴帽’。坦率地说,这个问题解决起来难度也是比较大的。但是,又必须也应该尽快地研究解决这个问题。”作为扶贫办的“一把手”,刘永富没有回避现实存在的问题。
随后,刘永富介绍了针对这个问题将要进行的三方面的改革。一是,改进贫困县的考核机制,由主要考核GDP向主要考核扶贫工作成效转变,对限制开发区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取消GDP的考核,把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的数量作为主要标准,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二是,建立精准扶贫的工作机制,瞄准扶贫对象。这个对象必须是贫困户而不是贫困县,甚至不是贫困乡镇、贫困村。要因地因人制宜,分户分类指导,帮助贫困对象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重点县退出的正向激励措施。四是,开展试点,探索重点县的退出机制。
焦点:如何消除贫困地区文盲半文盲
对策:针对15岁至24岁孩子着重关注
提问的陈秀榕委员将焦点对准了教育问题。她说,目前,贫困地区劳动力文盲、半文盲比例比全国高3.6个百分点,女性劳动力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比男性高19.3个百分点,而且目前孩子辍学现象有所增加。“我想了解如何消除贫困地区劳动力文盲、半文盲。”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回答提问时介绍,在解决贫困地区文盲、半文盲的具体措施上,首先突出了实效性。重点放在15岁至24岁这个阶段的孩子,实行了农村实用技术、家庭理财、卫生保健等各方面的培训。其次突出针对性。针对城乡、区域、性别、年龄、民族等不同情况,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有针对性的教材建设,特别是后续的职业教育的教材的建设和教师的培训,并开发和编写了比较形象、浅显易懂的远程教育资源,重在脱贫致富的技能培训。最后,突出脱盲后的继续教育。教育部配合农业部及有关部门开展了几项计划:《农村实用人才技术培训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东部向中西部招生计划。鲁昕也坦言:“在边远地区,尤其是大山里,学校的建设和师资水平,以及学费和生活费的困难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所以这些年的教育扶贫应该说有成效,但是问题确实不少。”
焦点:如何让贫困孩子享受同等教育
对策:六项措施实现用教育治本脱贫
针对陈秀榕提出的“贫困地区的孩子怎么让他们享受同等的教育,从教育方面解决治本脱贫”的第二个问题,鲁昕透露,教育部正在采取和将要采取的主要是六项措施。
她介绍,第一,学校工程的建设。包括: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小学远程教育、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第二,进行免费义务教育和寄宿制提供生活补助费。通过这个措施,把大山里的孩子接到寄宿制学校中学习。今后,通过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加大这方面的力度。第三,实行了营养餐改善计划。不到两年来,累计投入资金820亿,惠及了片区县的3300万孩子。“这个计划对于解决孩子的上学问题、辍学的问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鲁昕表示。第四,恢复一批农村的教学点。第五,把优质资源通过远程输入到贫困地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得到同样的教育。着重解决农村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待遇差的现实问题。第六,针对贫困地区的情况,计划用三年到五年的时间,把贫困地区教育基础设施条件达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要全部解决。同时,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争取建立起贫困地区儿童关爱的全覆盖保障网,使贫困地区的孩子能够生得好、长得好、学得好,还能就业,从根本上解决治本脱贫问题。
焦点:如何对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管理
对策:研究制定扶贫对象的识别办法
王明雯委员的问题起因于一个数字,1亿。
她说,报告称,2012年底,农村贫困人口近1亿,并指出这个数据是通过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推算得出的,这个数据的准确性和依据标准让她产生了疑问。她的理由是,随着城镇化和户籍制度的改革推进,人户分离现象非常普遍。这势必给农村贫困人口的认定带来困难,也对农村扶贫和城市扶贫工作的衔接提出了新的要求。“报告指出的2012年农村贫困人口的数据是否准确?依据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做到对农村贫困人口的精确识别和动态管理?如果农村贫困人口的身份发生变化以后,他是否还能享受扶贫政策?农村扶贫和城市扶贫工作该如何衔接?”王明雯一口气抛出五个问题。
就贫困人口的数字问题,刘永富解释说:“近1个亿的贫困人口,这个大数是准确的,它是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国家扶贫标准,基数是农村的人口,也考虑到返贫的人口和城镇化的因素,是抽样调查的结果,每年按照统计法的规定,由国家统计局发布实施。”
刘永富强调,这个数字是准确的,但并不是说没有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平均数掩盖了矛盾和问题。“社会上有一个说法,说一个穷光蛋、一个张百万,平均50万。这个人1分没有,另一个人100万,平均数是很高,好像都脱贫致富了,但是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很多贫困人口并没有脱贫。”为了解决平均数下掩盖的矛盾和问题,扶贫工作必须要精准到位。现在在精准扶贫上,主要的问题是缺乏顶层设计、总体部署和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特别是全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难以做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有效监测。刘永富说,下一步将按照中央的要求,研究制定国家统一的扶贫对象的识别办法。以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管理。
刘永富介绍,城市和农村的扶贫是分别进行的,所以一旦农村的贫困人口离开了农村,进入城市,就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政策。
王明雯就此回答进行了追问:“据我了解,现在城市贫困人口已经达到5000万了,而这些贫困人口除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外,几乎没有其他扶贫方面的政策。现在城市扶贫方面基本是空白的,下一步怎么样把农村扶贫和城市扶贫衔接起来?”
刘永富回答说:“这次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提到我国2亿多流动的农民工将逐步变为市民。一般来说,只要他能够进入到城市,可能就有谋生的手段技能,所以他的基本生活还是有保障的。另外,我们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还有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都能解决相应的问题。”
焦点:如何发挥金融资金造血扶贫功能
对策:引导多项金融扶贫政策形成合力
刘振伟是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他介绍,为了配合此次常委会审议,农委去了六个省进行了调查研究,另外随着分管农委工作的两位副委员长去了九个省,地方向调研组提出的比较多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更好的实现金融扶贫。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郭庆平回答说,扶贫开发工作坚持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针,就是开发式扶贫。开发式扶贫不仅需要财政资金的投入,大头应该有金融的投入和社会其他资金的投入。事实上,这么多年以来,人民银行和金融部门按照扶贫开发纲要的要求,也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加大了金融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工作力度。包括货币政策的引导。比如,合作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比大银行低5.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低6个百分点。人民银行还拿出了再贴现、支农再贷款等一些资金,在分配的过程中也向这个地区倾斜。还有,这几年财政对农村专门安排扶贫贴息资金,到今年9月底全国的扶贫贴息贷款余额是225亿。
郭庆平介绍了下一阶段金融扶贫的主要工作。第一,深化农村改革,健全贫困地区金融组织体系。一方面大的银行和金融机构网点要下沉,另一方面发展一些小型和微型的金融机构,比如村镇银行、小贷公司、贫困村的资金互助组织。其次,通过加强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把电子机具向农村延伸,也能够达到为贫困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目的。第二,要发挥货币信贷政策的引导作用。最近人民银行和有关部委正在研究一份新的文件,在这份文件中提出了围绕十四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如何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要提出一些新的措施和工作目标。第三,在工作方法上,提出了抓两头、带中间的原则。所谓两头,一个是抓大。围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金融要有配套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另外一个抓小。就是针对农户,要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使小额信用贷款,不需要更多的担保和抵押就能获得。第五,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希望地方各级政府在培养信用体系特别是风险分担和担保抵押其他配套性措施方面可以跟进,这样才有利于吸引社会金融上的资金,特别是商业性的金融资金更多地向贫困地区倾斜。
关于金融扶贫,郭庆平赞成刘振伟提出的一个意见,就是扶贫开发工作单靠一个政策不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和其他若干的扶贫产业政策,应该形成一个有机的结合,这样做起来往往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针对郭庆平在介绍下阶段金融扶贫工作中提到的大的银行和金融机构网点要下沉的做法,曾经担任过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的吴晓灵委员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
吴晓灵说:“对于贫困地区的低收入人群,他们缺少金融服务的毛细血管,他们可以搞信用放款,但是这需要人去服务的,我不同意大银行机构下沉,大银行应该干大银行的事,合作金融机构应该完成毛细血管要做的事。”此外,她还提出大农业项目需要大资金支持的时候,缺少有效抵押物。因为,我国的担保法和物权法都是规定土地不可以抵押,因而农村的资产不能够有效地发挥它的作用。如果从制度上不解决这个问题,大资金难以进入到农业去,所以她建议相关法律应该尽快修改。“我们能不能在制度上有所突破,充分地发挥扶贫资金的杠杆作用,用资金互助的方式解决散落贫困地区老百姓的资金需求问题?”她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吴晓灵的一个问题得到了三个部委负责人的回答。郭庆平认为,要发挥金融的支持作用,现在土地经营权抵押权、担保权权能实现必须要破解。他透露,十八届三中全会开过之后,人民银行专门围绕两权抵押担保问题,研究具体的操作措施。
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解释说,我们制度上的确是有一些限制,主要是怕乱担保造成一些债务风险。将来在制度上,比如在控制风险的同时,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要认真研究。同时,对相关制度上进行研究或者是突破,以便发挥更大的引导效应。
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也可以抵押,赋予了其财产权能。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发证的试点,尽快把这件事做好。此外,农业部正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共同推动担保法的修改。

『伍』 山东省政府印发省农业银行、财政厅关于沂蒙山区贫困县库区及部分贫困县扶贫贴息贷款发放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省政府确定的原则,为支持沂蒙山区贫困县(区)库区及临沭等五个贫困县的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尽快脱贫致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项贴息贷款由省农业银行于一九八七年一次性安排二千万元,周转使用四年,一九九0年底以前全部收清。第三条本项贷款利息,由省财政厅按年息7.92%补贴,每年安排贴息资金一百六十万元,连续安排四年,并按农业银行分配的贷款指标,计算安排到县。县财政要专户存储,不准挪作他用,以保证贴息资金兑现。第四条本项贴息贷款使用范围为:沂源、蒙阴、沂水、沂南、平邑、费县、泗水、临朐、山亭九县(区)库区贫困的乡、村和临沭、鄄城、梁山、单县、商河五县(见附表)的贫困乡、村。各县区具体使用范围由县、区政府确定。第五条本项贴息贷款是有偿有息资金,必须严格区别于财政性赈济。要按照国务院《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和《借款合同条例》,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信贷方针、政策、原则及农业银行关于贷款的有关规定。第六条使用本项贴息贷款的对象,必须是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令,有发展商品生产能力,恪守信用,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农户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除贷款在一千元以下的农户外,其余贷款对象必须有20%的自有资金。第七条本项贴息贷款,以贷给贫困户发展商品生产为主,对投资少,周期短,效益好,辐射面大,能带动贫困户发展商品生产、增加收入的乡、村企业也可给予支持。不准用于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与脱贫致富无关的项目。资金投放要贯彻因地因户制宜的原则,既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又有助于尽快脱贫致富。第八条本项贴息贷款的期限,原则上按生产(经营)项目的周期及贷户综合还款能力确定,但无论哪一年发放的贷款,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一九九0年底。一九九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后归还的贷款利息逾期及违反规定贷款的加罚利息,由贷户自负。第九条本项贴息贷款实行项目管理。贷款由省农业银行纳入一九八七年信贷计划,一次安排到县,作为选择项目的依据。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0年按每年收回的数额,由各县农行安排发放额。各县(区)支行不能平均分配,要坚持有项目、符合条件的就贷,无项目、不符合条件的不贷。临沭、鄄城、梁山、单县、商河五县的贷款项目意向,由市、地农业银行审查核批,其余九县由省农业银行统一核批。第十条核批确定的项目,从贷款发放到收回,必须严格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需要贷款的对象,要向当地农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情况,填写“贷款申请书”。
(二)农业银行依据“贷款申请书”派员进行考察、评估,提出贷款意见。
(三)各级农业银行要按照规定的贷款权限进行审批,签订贷款合同。农户贷款以“贷款折”代用。
(四)农业银行及时派员检查用款情况,发现违反合同规定,随意挪用的,要及时追回贷款,并加罚利息50%。
(五)贷款到期前七至十天内,当地农业银行要发出“催收借款通知单”,督促贷户按时归还贷款。
(六)贷款到期,贷户应主动归还贷款,逾期又未经农业银行批准延期的,加收20%的利息。第十一条县、区贫困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和县级财政部门要配合农业银行,加强对库区扶贫贴息贷款的管理监督。农业银行要将贷款项目的安排意向,贷款对象的落实结果,及时报告当地财政部门,作为财政部门贴息的依据。第十二条本项贴息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在“4801省库区扶贫贴息贷款”科目核算。贷款放出时,借款契约各联加盖“省库区扶贫贴息贷款”戳记。乡、村企业贷款按月结息;农户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利息随本清,一年以上的按年结息,结息日固定为十二月二十日。结息凭证以原“社队贷款结息凭证(帐表编号108号)代用,并在借款契约第三联上批注结息起止日期及利息金额。
农业银行项目电报设附报,单独统计本项贴息贷款的发放、收回余额情况。第十三条农业银行向贷户按月息6.6‰计收利息,贷户持农业银行的贷款利息凭证,向当地财政部门领取贴息资金。第十四条农业银行享有对本项贴息贷款管理和发放的自主权。贷与不贷,贷多贷少,由农业银行根据信贷政策、原则、制度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农业银行发放贷款或阻挠收回贷款。凡违背这一原则,造成贷款损失者,对直接责任人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陆』 扶贫贴息贷款。贷款还清,利息能全部还回来吗

你好,办理扶贫贴息贷款的时候,贷款已经还清,利息一般是可以通过扶贫办或者当地财政部门儿。收回来的。

『柒』 什么是扶贫贴息贷款

目前,规定的贴息期短、额度小、贴息标准太低,扶助力度不够。农户贷款利率一般超过10%,贷款贴息后农户仍然要付出超过5%的利息,和其他银行的商业贷款不贴息的利率相差不多,贴息贷款的优越性不能彰显。
扶贫贴息到户贷款(以下简称“到户贷款”)是国家确定的一项重要惠民扶贫政策,是加大贫困地区投入、扶贫到村到户,实现产业化扶贫的重要手段。有7个贫困县,扶贫贴息贷款工作起始于1986年,目前,已累计发放到户贷款达42.1亿元。

『捌』 徐家坪远达养殖扶贫贷款贴息多少

摘要 邮政储蓄银行发放的扶贫贷款17笔、金额69万元,贷款利息金额4642.51元;农业银行发放的扶贫贷款216笔、金额913.75万元,贷款利息金额38.336715万元

『玖』 扶贫小额信贷的用途有什么具体规定

农行有扶贫贴息贷款,是中国农业银行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为扶持重点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增收而设立的政策性很强的贷款。
扶贫贴息贷款主要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持能够带动低收入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的种养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市场流通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为保证扶贫贴息贷款真正用于国家重点扶持地区的扶贫项目,中国农业银行主要在与扶贫部门共同确定的贷款项目库范围内挑选项目。发放贷款前,我行要征得当地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的认可。
扶贫贴息贷款统一执行年利率为3%的优惠利率,贷款超过贴息期和展期、逾期的不再享受贴息政策,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扶贫贴息贷款优惠利率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由中央财政贴息。
扶贫贴息贷款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一级扶贫财政部门认定;101-500万元的项目,由地(市)一级认定;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省一级扶贫财政部门认定(其中,超过去1亿元以上的项目,报国务院扶贫办备案)。详询当地农行。

『拾』 国家出台农村扶贫贷款的政策是什么

农村扶贫贷款是当地政府针对当地农村贫困人群,在脱贫致富过程中,遇到资金困难时给予的一定资金扶贫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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