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银行贷款需要填很多资料,为什么还会给骗贷
在买房很多人都会办理按揭贷款,而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时候,银行并不是说你申请了就可以给你发放,银行会对申请人进行全方位的审核,然后再给出一个综合的判断。
而在审核申请人资质的过程当中,申请人的收入是非常关键的一个资料,至于如何评判申请人的收入,银行会从两个方面去考核。
1、收入证明。
现在各大银行都会要求大家提供收入证明,收入证明越高说明你的收入越强,但收入证明其实只不过是一个形式流程而已,实际上对银行来说没有多大的意义。
⑵ 请问各位朋友我的按揭贷款资料中有些虚假资料,如果银行知道了会收回贷款吗谢谢!!!
看你的说法应该是已经放款了,就是不知道你的按揭贷款资料中是哪部分存在虚假,如果影响到贷款安全性的话,很大可能银行会要求你全部提前还款,如果是其他非严重性情况,银行如果查出来,就和银行协商吧,毕竟按揭贷款对银行来说收益其实不是最高的。
⑶ 银行贷款资料作假有什么后果
如果被查到是提供虚假资料,除了被拒之外,还会影响个人征信。银行将依法采取包括资产保全措施在内的相关措施,并经严格审慎程序进行认定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记录。
⑷ 银行贷款做假资料
做假资料的话,你除非找中介,你自己做的话,一般都能查的到的,只有那一些做贷款的中介他们有渠道因为他们内部有人。可以跟那些人打个招呼,然后把你的就是。坐另外一批,然后就是能走个过程,你自己走的话很容易被查到查到的话,那你就是在这个银行就有记录了,以后可能就是拒贷。你找中介的话,一大部分是大概就可以过,就像花钱要看你怎么想了?
⑸ 贷款提供虚假资料会被查出来吗有什么后果
提供虚假材料骗银行贷款是属于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主观要件上,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反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虽然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骗手段,也不能按犯罪处理,可由银行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加收贷款利息等办法处理。
⑹ 申请银行贷款时材料造假有哪些后果
一、银行办理贷款时会核实贷款人的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包括结婚证、收入证明、无法证明等资料的真假性,使用假资料申请贷款的属于经济诈骗行为,是违法的。
二、申请银行贷款的条件及资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⑺ 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资料明显造假,银行收作资料存档,算不算是银行知情 或者说是银行应当知情
银行会有自己的手段去排查,如果没查出来,银行会认为是真实资料 不知情
如果是银行信贷员的问题 以后查出来 会追责
银行不会知道资料有问题而通过审核
就算银行的人知道资料有问题,审批了,一旦发现 审批人会被追究责任 银行是不会负责 的,负责的是银行的审批的人
⑻ 银行在办理按揭发放尾款的途中发现我的资料造假会怎么样呢
我没太搞清楚你的尾款是不是表示银行以前给你贷了款,但没发放全款。如果已经批贷但还没把钱打你账上,被发现以后,是不能放款的;如果已经放款了,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可能要求你提前还款或追加其他担保措施;如果你给银行造成损失,可能面临起诉索赔。
⑼ 银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前收回贷款
银行可以提前收回贷款的情况:
1、对于借款人通过欺骗等手段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的,然后所提交的资料都是虚假的,这类情况被发现那么银行是有权收回贷款。
2、对于担保人违反了贷款合同或者是丧失了承担贷款的连带责任的,或者是抵押物已经损坏的已经不足以偿还贷款的那么银行也是有权要求其提前还款的。
3、对于借款人所贷款项不是按照之前合同所要求的贷款用途的,一经发现是会被收回贷款的。
4、未经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 与或重复抵押的;
5、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6、其他用于借款人原因,影响借款偿还或损害贷款银行利益的;
7、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情况。
(9)银行会因资料造假收回贷款吗扩展阅读:
根据《贷款通则》:
第二十五条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第二十七条贷款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第二十八条贷款审批:
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
第二十九条签订借款合同: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第三十条贷款发放:
贷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应偿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贷后检查:
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第三十二条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
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⑽ 提供虚假材料骗银行贷款,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诈骗数额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10)银行会因资料造假收回贷款吗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形成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参考资料来源:文县公安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