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脱贫户小额信贷政策
法律分析: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贫困户的贷款门槛和成本,大大提高了贫困户获得贷款的便利性。通过对贫困户授信,对贫困户发放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解决了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截至2019年底,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6101亿元,覆盖1544万(次)贫困农户。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缺乏启动资金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湖北省云阳区为例。在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出台之前,全区90%以上的贫困农户基本没有和银行打过交道。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实施后,全区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机会的贫困户争相贷款,出现了主动放贷的可喜局面,贫困农户贷款覆盖率由不足0.07%提高到62.04%,实现了贫困村全覆盖。其次,实现了发展工业和增加收入的双重效果。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意见。
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形成的借贷关系,应当认定为无效。
第十一条贷款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其借贷关系不受保护。
Ⅱ 扶贫小额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额度是多少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扶贫小额贷款,这类贷款是旨在帮助贫困家庭解决经济困难而发的一种小额贷款。那么,扶贫小额贷款有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呢?额度又是多少呢?
一、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对象
1、具有完全按劳动能力但家庭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
2、能够支持低收入农户脱贫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但需要签订帮扶协议的;
二、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期限
主要是以生产经营项目的周期确定,扶贫小额贷款使用期限为一年,从发放贷款的日期算起,采取对年对月办法计算贷款期限。
三、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流程
1、符合贷款条件低收入农户自主选择好生产经营项目,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委会进行初步考察,并向民丰银行介绍。
2、具体贷款发放对象,在民丰银行在村委会介绍基础上,由民丰银行自主审查,自主发放。
值得注意的是,扶贫小额贷款使用预期年化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预期年化利率执行,对于按期归还贷款的个人或单位享受50%贴息,民丰银行各乡镇支行在个人或单位还贷时直接贴付(即贷款人在还贷是支付基准预期年化利率50%),扶贫小额贷款一旦逾期,贷款人不再享受贴息。
四、扶贫小额贷款发放额度
1、有劳动能力但农户收入低的单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万元;
2、签订帮扶协议,但能够支持低收入农户脱贫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按每带动1户可申请使用5000元,最高贷款不超过5万元。
Ⅲ 扶贫小额贷款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五位一体”扶贫小额信贷是对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贫困户同意将承贷的扶贫小额贷款委托给实施主体使用并获得收入的,5万元以下,期限三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发放、财政补贴利息和投保费用、县级政府建立风险补偿金、参加保证保险的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Ⅳ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管理工作,确保到本世纪末如期完成《陕西省五七扶贫攻坚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精神和坚持扶贫到村到户的方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小额信贷扶贫到户是指通过扶贫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扶贫社”),采用小额短期、整贷零还、五户联保、妇女为主、不抵押担保的办法,向贫困农户提供有偿扶贫资金支持的一种扶贫方式。第三条小额信贷扶贫到户以贫困乡村为重点,以贫困农户为对象,通过连续有效扶持,使贫困户尽快解决温饱问题。第四条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实行“三线管理”的运行体制,即:党政一条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扶贫社一条线,负责扶持对象及项目的选择,扶贫资金的承贷、投放和回收;农行一条线,负责扶贫贷款的审批、发放、监督、管理、回收,帮助扶贫社建立健全帐表和管理制度,监督资金运行。第五条扶贫社是以为贫困农户服务为宗旨的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分级负担全额拨款。第六条省上设扶贫经济合作总社(简称“扶贫总社”),其职责是: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编制全省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有关政策;指导基层扶贫社的工作,负责地、县扶贫社的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到户资金的检查、审计和监察。第七条地(市)设扶贫经济合作联社(简称“扶贫联社”),其职责是:在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编制地(市)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基层扶贫社运作中的问题;监督、检查、落实扶贫开发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资金的审计和监察;对县、乡扶贫社进行业务培训;总结推广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工作经验,指导县、乡扶贫社的工作。第八条县(市)设扶贫社,其职责是:在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编制县(市)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承贷承还扶贫到户资金;安排调度扶贫到户资金;培训乡镇扶贫分社工作人员;审查落实扶贫开发项目;负责稽核扶贫分社财务;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扶贫资金的审计和监察。第九条乡镇设扶贫经济合作分社(简称“扶贫分社”),其职责是: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受县(市)扶贫社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编报乡(镇)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工作年度计划;组建扶贫中心和联保小组;确定扶贫对象,帮助贫困户选择生产项目;负责小额信贷资金的投放和回收;组织召开中心会议,开展技术培训,提供项目配套服务。第十条按行政村组建1个或几个扶贫中心,每个扶贫中心由4-6个社员联保小组组成。中心设主任1名,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扶贫中心要有固定的活动场所。中心主任职责是:组织社员选择生产项目,申请扶贫资金;按时召集主持中心会议,交流生产经验,传递市场信息,开展技术培训,办理扶贫资金的投放和还款手续,落实联保责任,宣传扶贫政策。第十一条在村民小组范围内,按照居住就近、自愿、平等、民主、信任、互助、联保的原则,组建若干个社员联保小组。小组一般由5户组成,设组长1名,由小组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小组组长职责是:帮助成员落实生产项目,申请扶贫资金,落实联保责任,督促小组成员按时参加中心会议,按时还款。第十二条扶贫社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扶贫社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扶贫办的领导,同时接受上级扶贫社的业务管理。第十三条各级人事部门必须按照扶贫社业务所需调配干部。县以上扶贫社的财务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分社财务人员须具备初级技术职称,选配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应熟悉金融财会、农村经济和农村工作,热心扶贫事业。第十四条扶贫社干部可从党政机关中调配,也可从事业单位中选调,还可从大专院校毕业生中录用。扶贫社新选配的干部,必须经过业务培训,方可上岗。第十五条坚持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的原则。扶贫社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主任、副主任的任免,由扶贫办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考察,联合审批。扶贫社干部调入,由扶贫办考察考核提出意见后,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扶贫社干部调出扶贫社,必须征得扶贫办的同意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对于不胜任扶贫社工作的干部,人事部门应根据扶贫办的意见,及时办理调出手续,并按编制及时补员;乡镇扶贫分社干部,由县(市)扶贫办统一考核、统一管理;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可以统一调配使用。
Ⅳ 农村贫困户帮扶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按照我县“建设全省山区经济生态强县”发展战略的要求,把扶贫开发作为全县建成小康社会的突破口,坚持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坚持引领发展、服务群众、转变作风、锻炼干部,推进贫困村加快发展,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推进我县“四大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一、帮扶村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及自然环境
胡民村东靠大城村,南邻安丰村,西与小楼、金宝村交界,北与关坪村相邻,距镇政府2公里,村委会位于薛家坝社全大公路旁,最高处青林海拔2210米,最低处船家溪海拔1180米。
(二)耕地、林地、荒地面积
胡民村幅员面积19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2550亩,林地面积8016亩(含宜林荒山)。
(三)人口与结构,村经济发展水平
全村辖薛家坝、胡家坝、胡家沟、黄土坡共4个合作社,244户农户,农户人口739人,有劳动力418人(其中:男217人、女201人),常年外出务工98人,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11人,占全村人口1.4%,初中以上文化42人,占全村人口5.5%,小学文化565人,占全村人口74%,文盲73人,占全村人口9%。
201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38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800元,在全镇处于中下水平,村农业仍然以传统农业为主,主要品种有玉米、洋芋、油菜、黄豆,经济来源一是务工收入;二是油菜、魔芋、厚朴、黄柏、畜牧业等经济收入。
二、2017年帮扶计划
依据上级安排的项目资金、部门投入和群众自筹资金作为投资来源,在全村群众积极参与的基础上确定,力争2018年全村全部脱贫。
(一)特色产业项目。2017年种植厚朴、魔芋为抓手,结合种植油菜、养猪、牛、羊、鸡等家庭副业,预计2017年脱贫11户。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7年建设村组道路19.7公里。
(三)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扶持43户贫困户实施五改三建,计划投入资金10.7万元。
(四)能力建设和基层党建项目。加强农村实用技能技术培训,2017年培养致富带头人3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8期,培训240人次。2017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人,村后备干部2人,发挥无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化解群众矛盾,协助村两委开展日常工作。
(五)因户施策制定帮扶规划
三、2017年帮扶计划
(一)针对胡民村实际,继续坚持因地制宜“靠山吃山”理念,发动群众种植厚朴等药材,计划发展100亩厚朴,120亩魔芋。
(二)与村社干部一道督促贫困户搞好2014年栽种的核桃苗、2016年栽植的车厘子、核桃苗、雷竹管护工作,通过核桃产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对38亩雷竹进行施肥和管理,争取2018年投产。
(三)加强劳务培训,引导有劳动力的群众通过培训,增加技能,外出务工增加收入。
(四)针对贫困户因户制策,对养殖业的每户给予补助资金,发展养猪、养鸡、养、牛、羊等,以家庭副业来增收。
(五)对家庭确有困难的杨自琼、田国金、杨厚杰、何安国、田庆富等低保户在子女上学、就医费用上进行特别帮扶。
(六)协助村委会硬化院坝600余平方米,修建围墙70余米,改造公厕1座,整治环境等,计划投入资金8万元。
(七)协助43户贫困户进行“五改三建”,改善居住环境,投入资金10.7万元。
(八)建设中蜂产业园1个,养蜂120箱,增加贫困户和村集体收入。
(九)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协助村“两委”做好基层工作,化解矛盾,在帮扶贫困户脱贫的基础上,推进整村建设上台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根据省、市、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包扶村实际,现制定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计划。
一、基本情况
钟家营村是巴山镇一个较为贫困的山村,全村分为7个村民小组,共有农户223户,总人口715人。下辖7个村民小组,全村现有劳动力313人。
钟家营村位于巴山镇西北,距镇政府所在地20公里,行政区划面积约为14.14平方公里,是一个典型的山区贫困村。全村现有耕地总资源2134亩,其中水田38亩,人均水田只有0.05亩,旱地1389亩,人均不足1.84亩,林地28836亩,人均38.39亩,林木大都是杂木,经济林所占比重不大。
村三委班子机构健全,现有干部3人(党支部书记1人、村委会主任1名,监委会主任1名),中国共产党党员18名。村的党组织及村的行政管理组织基本健全,能够正常开展党组织活动及村务管理工作。
通过精准识别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26户,贫困人口328人,贫困党员5人,特困户9户,危房60座。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原则,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扶持,切实改变贫困村面貌,增加贫困家庭收入,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扶贫对象按时脱贫。
三、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造血式扶贫使全村贫困人口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以上,通过实施贫困移民搬迁和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扶持小额信贷等系列帮扶措施,让贫困户脱贫致富内生动力不断增强,通过扶贫整村推进、产业发展等项目,使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大为改观,农村公共服务基本完善,各项主要指标比2016年有明显提高,为钟家营村126户341人2018年整村实现脱贫目标打下基础。
四、主要措施
1、根据对口帮扶任务分配表及联系人员名单,计划安排走访对口帮扶贫困户,及时与村支部、村委联系、沟通,做好新一年扶贫调研工作,掌握贫困村、贫困户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责任制,为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实际困难提供保障。
2、夯实基础,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办公设施和条件。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协调相关部门,村级十公里水泥路硬化工程马上进入施工阶段于2017年十月底完成,凉水井小组一座便民桥项目于四月底完工;完善村级办公场所,创造一个优美的工作环境,开展党员群众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劳动素质和能力等方式,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户经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能力。扎实开展好党员干部作风纪律建设活动,努力实现干净做人、激情干事、追赶超越。组织开展慰问困难党员群众活动,开展“精准扶贫、一帮一”活动,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
3、为贫困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认真落实小额信贷实施办法,协调县扶贫办、农商行等部门完善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等措施,有效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的难题。
4、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稳步增加贫困户收入。我局要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帮扶力度,今年准备安排帮扶资金10万元用于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等产业,确保群众增收致富;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在钟家营村兴建大黄300余亩 、桑园312亩种植基地,计划培育魔芋种植大户20户,发展白山羊养殖大户6至8户,以产业带动辐射周边群众发展;借助美丽乡村建设契机,改善钟家营村容村貌,增加村民收入来源。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能力的贫困户按各自需求采取相应扶持措施,为贫困户增加收入拓宽渠道。
5、开展教育扶贫,增加贫困户的就业机会。对贫困户子女考入二本以上大学就读的实施资金扶助,进一步营造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帮助贫困户子女完成学业的良好氛围,增加贫困户子女的就业机会。鼓励贫困户的劳动力参加各类劳动技能培训,至少掌握一门生产技术,为实现就业提供保障。
6、积极协调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工作,确保贫困群众有基本住房。加强对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两项政策的衔接,继续向贫困人口倾斜。
7、加强民政救助,对因病返贫的农户通过大病救助、大病保险等方式予以扶持。
8、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根据每个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救助。计划今年春节前夕合理安排帮扶资金,分别用于帮助贫困户购买大米、油等生活用品。
五、责任落实
1、落实扶贫的主体责任,扶贫工作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各股室分工协作,相互协调,相互配合。
2、加大资金投入,整合扶贫资源。在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投入,集中力量支持贫困村和贫困户,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个人认领扶贫项目或捐资,积极开展帮扶济困活动。
3、强化包扶干部责任,提高包扶成效。根据市管局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方案,建立包村扶贫台账,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考核,真正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4、强化驻村扶贫工作队职责,充分发挥帮扶作用。驻村扶贫工作队要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坚持长期驻村,杜绝“走读现象”。要帮助贫困村制定发展计划,帮助贫困村找准发展项目,落实好帮扶措施。
5、强化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建立完善扶贫项目、资金、扶贫对象等信息公示制度,确保阳光操作。坚持做到专款专用,强化扶贫项目前期评估和后期跟踪问效,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6、加强领导,确保全年扶贫工作顺利完成。定期召开扶贫工作协调会,完善扶贫内容,更新工作措施;加强与贫困户的联系,及时掌握扶贫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了解扶贫资金的管理运作,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同时做好扶贫工作信息和总结上报工作。
Ⅵ 贫困户小额贷款的政策
贫困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并且三年内免息:
一、按照相关规定在脱贫攻坚期内,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贫苦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由当地县级财政机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于农户来说也就是三年内免息,换句话说,也就是国家拿5万元无偿的给农户用三年,农户可以利用这笔钱进行生产或者创业,进而脱贫致富。
二、根据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的相关规定,2017年农村贫困户只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即可申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1、“三好”农民。即遵纪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团结好。
2、“三强”农民。即责任意识强、信用观念强、履约保障强。
3、“三有”农民。即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致富项目。
4、“三无”农民。无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风气;无拖欠贷款本息、被列入贷款黑名单记录;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行为。
(6)扶贫工作及小额贷款安排扩展阅读:
1、扶贫贷款的贴息范围: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含当年新增、收回再贷、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在计划额度内进行贴息。1998年前发放的所有扶贫贷款均不再贴息。
2、扶贫贷款的贴息比例: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3、扶贫贷款的贴息年限: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4、扶贫贷款贴息的结算:扶贫贷款贴息实行按季据实结算。每季末由农业银行各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列其中数)汇总填报《扶贫贷款财政补贴利息结算表》,经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扶贫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财政部和农业银行总行;
5、由农总行汇总后(附分省表),于次季第一个月底前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核,并与农业银行总行结算。各级农业银行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必须认真、及时、真实、准确地按照规定做好此项工作。
Ⅶ 扶贫小额贷款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五位一体”扶贫小额信贷是对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贫困户同意将承贷的扶贫小额贷款委托给实施主体使用并获得收入的,5万元以下,期限三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发放、财政补贴利息和投保费用、县级政府建立风险补偿金、参加保证保险的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小额信贷扶贫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更进一步规范、完善小额信贷扶贫管理工作,管好用好小额信贷扶贫资金,不断提高小额信贷扶贫效果,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小额信贷”扶贫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小额信贷扶贫工作的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云南省小额信贷扶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小额信贷扶贫是银行、财政、社会力量向贫困农户提供小额有偿有息的信贷资金,实行“有偿使用、小额短期、整贷零还、小组联保、滚动发展”的原则,并指导帮助支持贫困农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扶贫方式。同时并将贯穿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全过程。第三条小额信贷扶贫以贫困村为重点,以贫困户为对象,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综合性扶贫措施,金融系统,扶贫、财政以及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应密切合作,各司其职,推动我省小额信贷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第四条省、地州市、县在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内设立小额信贷扶贫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省、地州市、县各级农行相应设立管理小额信贷扶贫贷款的机构,确保机构协调上的联系配合。第五条省小额信贷办公室设在扶贫办内,负责全省小额信贷扶贫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代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全省小额信贷扶贫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以及拟定小额信贷扶贫的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法等;
2.统筹计划,确定规模,调配资金,监测审计,组织对小额信贷扶贫进行政策调研,总结交流经验,加强人员培训;
3.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小额信贷的方针、政策,小额信贷的业务工作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第六条地、州、市小额信贷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代地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编制全区小额信贷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按照省小额信贷办公室有关规定拟定全区小额信贷扶贫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2.指导县、乡小额信贷的业务工作;
3.培训县、乡小额信贷的业务人员,搞好统计监测,组织好小额信贷政策调研;
4.加强与农行的联系合作,确保农行小额信贷扶贫贷款及时、足额到位;
5.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县、乡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检查、审计和监察工作。第七条县级小额信贷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代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编制小额信贷扶贫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2.审查、检查小额信贷扶贫项目,搞好统计监测;
3.加强与农行的联系与合作,确保农行信贷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4.管理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工作,抓好培训,组织好配套服务;
5.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小额信贷资金的抽查、审计工作。第八条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主要职责是:
1.代本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镇)小额信贷扶贫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选定扶贫对象,搞好建档立卡工作,组建管理各中心和联保小组工作,建立健全工作站站长、会计、出纳、信贷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中心主任、小组长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
3.帮助贫困户选好项目,并围绕项目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
4.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中心会议,确保中心会议制度化、正常化,协助农行做好放贷工作,并认真负责地按农行《“小额信贷”扶贫贷款委托代收代管协议》做好信贷资金管理、收回及再贷工作。第九条中心主任职责是:
1.组织小组成员选择开发项目,申请扶贫资金;
2.每月召开一次中心会议,交流生产经验,传递市场信息,开展技术培训,落实联保责任,宣传扶贫政策;
3.协助信贷员做好放款、收款及回收再贷工作。第十条小组长职责是:
1.监督组员参加中心会议,监督组员执行规章制度;
2.组织组员讨论、选择、实施好生产项目,确定贷款数额,合理使用贷款,落实联保责任;
3.团结互助,督促组员按期还款付息和缴纳小组基金;
4.协助工作站人员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参与社区发展规划的制定。第十一条省农业银行管理小额信贷扶贫贷款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下达年度小额信贷扶贫贷款计划;
2.负责农行小额信贷扶贫贷款的业务工作;
3.按照农总行有关规定,拟定管理小额信贷扶贫贷款的有关管理实施细则、办法,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承担全省各地、州、市、县扶贫信贷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检查各地、州、市、县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帐务,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对各地、州、市、县小额信贷扶贫到户资金进行审计和监察。
Ⅸ 国家扶贫创业贷款
1、模式一贫困户申请直接贷给贫困户模式二贫困户申请贷给贫困户,贫困户把钱交给大户企业,与大户企业签证分红协议模式三贫困户申请贷给大户企业,但大户企业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分红协议。
2、3创业担保贷款贫困人员自主创业,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可到乡镇人社服务中心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合伙经营创业小微企业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
3、扶贫贷款的办理也是有着非常硬性的条件的,一般来说我们必须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申请人必须在18~60周岁有一定的还款能力,通过提交贷款申请资料到乡镇政府等待审批完成就可以了,不过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已婚的人是需要提供夫妻。
4、次之,便是你一定要有发展趋势的工程,或是需有自主创业行为主体在办理贷款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有关工作员会下基层参观考察,例如你要养殖羊,那肯定需有羊棚和羊子仅有调查达标的困难户,才有资质申请办理到小额借贷至。
5、农民创业扶贫贷款利率贫困户可一次贷款 1万元,产业发展大户可一次贷款 10万元,农民合作组织可一次贷款 30万元,由扶贫部门按年 5%贴息扶贫龙头企业申请扶贫贷款,根据金融部门确定的贷款额度按每年 3%贴息贴息期限均为一年。
6、当然创业过程中资金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您启动资金有限,可以通过小额贷款的方式来解决推荐使用有钱花,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信贷品牌,面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服务,借钱就上度小满金融APP点击。
7、贫困户是可以贷款的,贫困户可以通过申请扶贫贷款的方式来缓解自己的贫困状况扶贫贷款是由国务院确定本年度贷款计划与规模,并且财政部负责扶贫贷款的总体调控,再由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与农商行负责扶贫贷款的具体发放扶贫。
8、二农户能够申请办理扶贫贷款自主创业 联片贫困山区,扶贫攻坚重点县,省部级扶贫攻坚重点县没有所述范围内,经精准脱贫单位确定为困难户和农业产业骨干企业从业下列商业服务新项目可申请办理农民创业扶贫贷款,用以适用贷款人。
9、小额贷款相比正规贷款虽然额度较低,但放款快借还灵活,很受青睐只要选择正规的大平台,资金和信息安全有保障就可以放心使用推荐您尝试使用有钱花,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的信贷服务品牌原名网络有钱花,2018年6月。
Ⅹ 农村扶贫贷款是什么申请条件有哪些如何办理
老家所属的村子是一个省部级贫困乡。偏远少人,人均耕地不够,交通运输也极其麻烦。前三十年,全村人大多数南下广东打工赚钱。许多家中根据二三十年的勤奋,根据一点一点的积累,在城内镇上购房或建房子,此后搬出了这些偏远的山村里。可或是有一部分人,由于各种原因,停留在大山深处里,仍然在贫穷中挣脱。可是,我国没有忘记她们。近些年,精准脱贫幅度持续增加。从惠及全民的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再到现如今的扶持到户,精准扶贫持续的全方位细腻深层次,从行动上改变了这一贫困乡的外貌,
有借款意向和自主发展水平;可以推动欠缺发家致富水平的贫穷农民(必须是低保困难户)创收脱贫致富的赚钱贤能、农村合作机构、农业产业行业龙头;借款人需与困难户、村民委员会、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一同签署创收脱贫致富推动协议书,应用贫苦农民的贷款额,并做为承贷行为主体,担负借款所有还款义务;借款人是公司法人的,其法人代表除具有前1至4款标准外,公司法人务必有营业执照、机构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生产制造许可证等合理合法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