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积金贷款与自己公积金账户里余额有什么关系
公积金账户余额高的话,贷款额度审批的就高。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贷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多种因素进行审批的。具体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2. 个人住房贷款76万,然后公积金交了5年了每个月500想把个人住房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行吗
可以,但只能转部分,因为你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达不到76万,转了就变成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了,
3. 个人房贷怎么转成用公积金贷
一、先还清商业贷款,取得房产证以后,进行公积金贷款。也就是先凑钱,然后向银行申请提前还商业贷款(有些银行会收取一个月的贷款利息做违约金)。最后用房子的产权证去有关部门抵押进行公积金贷款。
二、用另外一套房子作为抵押(一定要有产权证或不动产证),进行公积金贷款。具体是填写借款申请表,提供相关身份证明等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等)前往相关单位办理。
【拓展资料】
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
6.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8.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4.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但是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商业贷款余额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两种方式:
1、另外提供抵押的房产(可以使用他人房产做抵押)。首先去银行申请提前还款,获准同意,并且要提供同意提前还贷证明、还款明细以及还贷的账号,将以上所说的资料递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后再进行房产评估,其他程序和公积金个人借款程序基本相同。上述手续完成后由担保公司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原商业贷款账户。
2、如果没有其他的可用做抵押的房产,可以先去中心审核确认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然后去到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结清后提供结清单与最后一次还贷的回执,并且提供在银行取回的经房产交易部门登记备案的产权证,将上述资料递交中心认可后再进行房产评估,其他程序与公积金个人借款程序相同。上述手续完成后由担保公司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内。
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
3.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4.不是未成年人贷款
需要的相关手续:
1、你的公积金帐号;
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3、月缴存额;
4、缴存比例;
5、公积金缴存地点。
注意事项:
购房者申请的新的贷款期限,必须在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期限以内,最长不超过原“商贷”剩余的贷款期限。如果是部分转贷的话,剩余部分商业贷款期限应当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致。另外若公积金缴存地与贷款房屋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申请人要向贷款房屋所在地管理中心提出异地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
5. 我办理了商业贷款,然后提取了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现在想转成公积金贷款,可以吗
不可以。贷款已经形成,不能更改贷款形式,但是可以提取公积金帐户里面的资金
6. 公积金贷款后,里面的余额怎么使用
不同地区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一样,上海地区可以申请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房贷,深圳地区可以将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提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详情可联系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应答时间:2020-09-1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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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贷款后不能提取公积金的。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即使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也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如果公积金在还完贷款后仍有余额可以申请增加每月还款额度。如果想提取公积金,只有在还清公积金贷款后,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提取: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私产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危改还迁住房和公有现住房。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上限计算公式是: 贷款职工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度÷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0.45×12×实际可贷年限
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要求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且一般都有上限限制。
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贷款利率:
(1).从2008年12月23日起,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利率,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51%调整为3.33%;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05%调整为3.87%。
(2).2008年12月22日(含12月22日)前受理并签订合同的按调整前利率执行,2008年12月22日以后受理并签订合同的贷款,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
2008年12月23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8. 潍坊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潍坊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下面是我收集的关于潍坊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
关于《潍坊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市公积金中心各科,各分中心、管理部:
《潍坊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已于2015年10月15日正式实施,为确保有关政策的顺利落实,现就有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一、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的条件
申请商转公时必须符合我市现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所有条件和要求,并同时符合办理商转公的具体要求。
二、关于以原商业贷款(以下简称“原商贷”)借款人的配偶作为商转公借款人的政策界定
根据房屋登记机构有关规定,目前,我市区对预售房屋,要求预购人以预购房屋为自身债务担保,不能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夫妻共有的除外),但对现房并不作此要求,也可以为夫妻共有以外的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
(一)原商贷所购房屋为夫妻共有(期房的购房合同上买受人是夫妻双方的、现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情况是夫妻双方)的,借款人和配偶均符合商转公的所有条件,申请商转公时借款人可以是原商贷借款人,也可以是其配偶。
(二)原商贷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明(期房的购房合同上买受人、现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所有权人)上仅有借款人的姓名,商转公借款人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拟以配偶作为商转公申请人的,应将配偶变更为产权人或增加为共有权人后方可申请商转公业务,否则无法办理抵押手续。具体办理条件和程序按照房屋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商转公房屋套数的界定
房屋套数应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以及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并以申请商转公时借款人的实际情况为准:
(一)借款人(已婚的按家庭计算)房屋查询结果显示有两套住房,其中有一套住房商贷未还清的,申请商转公时可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若两套住房均有未还清商贷的,用其中一套申请商转公的,则按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二)不得受理拥有三套(包括原商贷住房在内)及以上住房的商转公贷款。
四、商转公的贷款额度
根据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商转公的具体规定,综合确定商转公额度,最高额度不得高于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和原商贷余额中的较低者,具体金额掌握到千元。
五、商转公的贷款期限
符合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关于年限的规定,同时不得超过原商贷的剩余年限,贷款年限计算时取整年。
六、住房抵押价值和评估
(一)选择先还后贷方式,用原商贷房屋抵押的不需要评估。
(二)选择先贷后还方式,以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住房作抵押的需评估,房屋评估价值的100%用于抵押。商转公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相应的比例:房屋年限为10年(含)以内的,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70%;房屋年限为10年至20年(含)的,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60%;房屋年限为20年以上的,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50%。
(三)期房抵押价值需与原商贷借款合同所抵押的价值一致。
七、申请商转公业务公积金中心分支(办事)机构的选择
原则上在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各分支(办事)机构均可办理商转公业务,但因办理房屋抵押需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为方便借款人、受委托银行以及开发企业,建议借款人到用于抵押的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分支(办事)机构的.营业厅申请为宜。
八、正常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当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现房、二手房应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过户手续)后6个月内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的规定,商转公业务不受此条件限制。
九、原商贷银行未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协议的商转公办理
目前,市公积金中心已与13家商业银行签署了委托协议(具体名单见附件1)。如借款人原商贷银行未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协议,但借款人申请办理商转公的,借款人应选择先还后贷方式办理商转公业务。
十、商转公受理程序
申请办理商转公的借款人应首先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咨询,确认是否符合商转公的条件,充分了解办理商转公可能发生的费用支出、可取得的贷款额度和年限是否符合自己的预期等情况,然后确定是否申请办理商转公。
确定办理商转公后,选择先还后贷方式的,借款人应先行办理原商贷提前还款手续。还清原商贷后,持银行打印的个人贷款结清证明(加盖银行“办讫章”)等资料到分支(办事)机构办理商转公;选择先贷后还方式的,借款人须到原商贷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的申请,并持加盖原商贷银行印章的《同意办理提前偿还原商贷的证明》(附件2)、原商贷《借款合同》原件或加盖银行印章的复印件等资料,到分支(办事)机构办理商转公申请、审批等事宜。
十一、符合办理押旧买新贷款的条件
押旧买新申请公积金贷款仅限于购买未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企业开发楼盘的借款人。
十二、原商贷抵押物为期房的解除抵押问题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期房在预抵押期间、现房在正式抵押期间,只要买卖、借贷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十三、押旧买新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抵押价值和评估以及贷款额度的计算参照本说明第六条第二款。
十四、异地缴纳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办理商转公
异地缴纳公积金在我市购买住房的职工,同时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商转公等规定的,可以申请商转公业务,且仅能采取先还后贷的方式。具体办理程序按照异地贷款以及商转公的有关规定。
附件:
1.与市公积金中心签署委托合作协议的13家商业银行名单
2.同意办理提前偿还原商贷的证明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11日
;9.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怎么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就是之前的额度,如果不够,把商贷转成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是应先申请,申请的前提必须是先归还商业贷款所剩本金,然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所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金额不高于申请时尚未归还的商业贷款本金和所购房屋总房款的60%,而且,购房时已按规定提取的公积金须从贷款金额中扣除。